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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那个年月(7)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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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收,即便累,也还是欢喜的。粮食归仓,就代表这往后这半年,有了口粮,不会饿死。

    这几天的餐桌也是丰盛的。玉米地里的棒子,也不是所有的都一次性成熟的。总有一些还嫩着呢。掰棒子的人遇上这样的,少不得赶紧捡了鲜嫩的直接剥了皮,将那嫩玉米粒啃着吃了,然后吃出一嘴的白色的浆汁来。支书和队长就在地里吆喝,不许私下里偷着吃,要收起来,然后统一按户分配。但人饿极了,哪里管得了这么多。还不是该怎么吃还怎么吃。但总能剩下一些,一家能分上两三个,搁在锅里用清水煮了,就自有一股子清香。林雨桐觉得现代的那些玉米,什么新品种,都没有这个滋味好。听说那些新品种种出来是给牲口做饲料用的。棒子很长,颗粒很多,但却远没有现在这样的颗粒饱满。虽然看着小一些,但是好吃啊。

    更是有那些孩子,将细嫩的玉米杆撅下来。这长得一节一节的东西,还带着甜丝丝的味道。孩子们一年到头没有什么甜嘴的东西,这玉米的嫩杆子,特别受欢迎。

    就是饲养场的骡子和马,都算是解馋了。这玉米杆子就是最好的草料。

    等大豆收了,天明显是已经冷了下来。四爷的冬衣带着的都只有绒衣,根本就没有棉袄。

    可空间里有棉花,有皮子,却没有时下用的布料。细棉布确实不少,但却都是白色了。

    忙过这一阵,得在空间里将这些布染了。

    好不容易淘换回来的布票做外面的衣服都不够。她又一次感觉兵团好了。至少衣服是按季节分发的。

    如今这军大衣,就是想要也没地方买去。

    玉米,大豆,高粱,都是要交公粮的。真正轮到自家吃的,还得是红薯。

    趁着粮食还在晒着,生产队就开始分红薯了。这红薯的分法,是按着人头分。一个人多少米的垄子。然后各自给丈量好,自己挖自己的。

    一年到头,这红薯的占大半年的口粮。从这时候要吃到明年春天。谁让这玩意产量高啊。

    林雨桐和四爷分了半垄子。可就这也有一千斤不止。刚从地里刨出来的都是湿的,特别重。

    现在的红薯跟后世那些改良过的红薯还是不一样的。改良过的红薯长得均匀,大部分都是细长条的。但如今这红薯,都是圆疙瘩。要是哪一窝红薯周围下雨积了水窝,那这一窝红薯就长得格外的大。一个个像是人的脑袋似得。别以为这就是占了便宜。这样的红薯因为水多长的大了,但却不甜。不光不甜,它还裂开大口子,露出里面的白肉来。这样的红薯根本就不能储存。当天拿回去洗干净,就得赶紧切成片,晒干。等吃的时候,将红薯干磨成粉。要是赶上天气不好晒不干,那就算是白瞎了。长了毛就只能喂猪了。

    正是因为红薯要储存就要品相完整,不能有外伤。所以刨红薯不光是体力活,还是个技术活。

    这技术上,显然四爷就不过关。

    一耙子下去,一窝子七个红薯都出来了。但是有四个带了伤。

    林雨桐蹲在后面把这些红薯上的藤蔓摘了,上面的细根也得清除了,还有上面的泥土粘的多了运输的时候就重。这么一抬头,就看见四爷愣愣的盯着耙子上的还没下来的红薯出神。然后他弯下腰一掰,完蛋鸟!彻底成了两半了。

    林雨桐:“……”得亏不靠着这个吃饭,否则真得饿死。

    还是吴春来和李国芳两人帮忙,好歹才算是收回去了。

    收到家里,还得将红薯摆在太阳下或是通风的地方,等水分蒸发了,才好储存。

    程教授他们分的最少,光是红薯最多也就是吃个半饱。林雨桐硬是要分一些给他们,人家只拿了那些外面破损,不能储存的,而且还是林雨桐肯定处理不过来的一部分。

    一点别人的便宜都不愿意占,有骨气的很。

    等将红薯都收到地窖里,早上出门,都有些冻脚了。

    林雨桐收拾空间的箱笼,找能用的东西。竟然找到了一箱子劳保用品。最实用的就是劳保鞋了。有棉的,也有单,防水,防滑,暖和,实用。

    这样的天,这鞋即便是单鞋,也比胶鞋和布鞋暖和。

    不过这手套也不错,还有防冻的帽子,遮挡的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我想上县城看看,买点布。”林雨桐往四爷怀里缩了缩,总得做两套外套吧。

    四爷点点头,“明儿就去。”布票跟粮票都已经换回来不少,换季的衣服肯定是足够了。“还有什么想要的?”

    “没了。”林雨桐掰着手指头算,“想给咱们一人做一件羊皮大衣。羊皮咱们有上好的。买点毛线来,叫人知道咱们买了毛线了就成了。”毛衣毛裤还是要有的。

    四爷沉吟了半天,才道:“多准备一份。咱们过几天出一趟门。”

    “去哪?”林雨桐问道。

    “去一趟西北。”四爷低声道。

    “看……印臻的父亲?”林雨桐问道。

    “嗯。”四爷沉沉的应了一声,“这个印臻,这些年韩春霞一直想叫他改姓,这孩子死倔,打死也不改。也一直都偷偷的打探他父亲的消息。这大概是他放不下的。世上的事情,有因就有果。占了人家的身子,也得尽到责任和义务。你也写一封信,明儿先寄回你家再说。”

    还真是把这一码子事给忘了。

    林雨桐一早起来就写了一份简短的信,就是报个平安。

    这才赶紧做饭。饭才吃完,碗筷还没收拾。吴春来就过来牵毛驴,“师傅,今儿进城的人不少,你们快点。”

    这段时间,吴春来和李国芳跟在四爷和林雨桐身后,边干活,边受教,还真是学了不少东西。两人对这师傅都十分的恭敬。苦活累活都愿意搭把手。

    冯老师就道:“你们去吧。锅碗我给你收拾。”

    这个社会也有它的闪光点,那就是基本能做到夜不闭户,家家户户不锁门,也不见谁家丢东西。这在后世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

    林雨桐就曾经听他的外公念叨过七十年代的旧事。说他骑着单位的新自行车下乡,半路上遇到大雨。路上都是泥,骑不了了。除非扛着自行车走。但当时他崴了脚,没法子抗,就把自行车停在路边。那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自己先回城了。自行车再贵重,也没人要紧吧。他当时就已经做好了这车子丢了的准备了。打算买了辆配给单位。所以,他就没再去看。结果等了半个月,脚好了,还得下乡继续工作。走到半路上,就看到自行车还原木原样的停在路边,没人动过。上面都生锈了。这路上一天来来往往多少人,却没人动过这样的歪心思。那时候的自行车多贵重啊,顶的上现代一个小轿车了。可也没丢。搁在现代你试试,别说小车,就是自行车不上锁停在路边十分钟还没丢,那真是得说运气好了。

    林雨桐不锁门就甩手走了,半点都不担心。

    驴车上坐着的都是年轻人。杨柳见了林雨桐就翻了个白眼。

    毛病!谁得罪你了?

    “天这么冷,你叫大家等久了好伐。”杨柳对吴春来抱怨。那一曲三折的音调,听的人浑身都发软。

    吴春来呵呵的笑,“就走!就走!”跟大姑娘说句话,都害羞的不行。

    这是淳朴的好少年啊。

    这还是这两个月,她第一次离开这靠山屯。进了县城,最高的建筑也就两层楼。

    整个县城,能称为街道的就只有一条街。而所谓的百货公司,只有并排的三个刷着蓝漆的柜台,和后面靠墙的货架。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坐在凳子上纳鞋底。

    “同志,有毛线吗?”林雨桐问道。

    可能觉得林雨桐要毛线挺稀奇的,她抬头道:“咱们这里没有,要到HA尔滨才有卖的。”

    一个县城里的百货公司,没有毛线卖!

    林雨桐只能把视线对准柜台上放着的几匹落灰的布上。都是涤卡布料。跟蓝黑灰还有军绿。林雨桐将身上的布票全都换成布才罢休。布看起来是够做四五身衣服的。其实外套加大衣算下来,只勉强够用。

    买了东西,就没处可去了。街头就是电影院,四爷的眼睛一直往里面看。他大概只在原主的记忆里看过电影,但现实中应该没有。

    “要不,去看看?”林雨桐看墙上的海报。

    是地道战。

    不管是什么,好奇不是吗?

    四爷点点头,“去看看。”他来了几次县城,不好意思跟别人人一起去。关键是别人不舍得花钱。自己要请,人家也不肯。觉得是负担。现在就剩下两个人了,正好去见识见识。别人的记忆时间久了就模糊了。哪里有自己亲身经历印象深刻呢。

    一张电影票五分钱。于是两人花了一毛钱,走进了电影院。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