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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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柳村的事,只是一件小插曲,只是令未央没想到的事,这个小插曲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曹三水办事仔细,谁有的员工,都记录在案,性别、年龄、擅长之类的一点都不少。
没想到的是,区区大柳村百十人的小村子,竟然有十几位铁匠,那柳老大,竟然是一位大匠,未央亲自查看了柳老大打造的一把菜刀,纹理清晰,铁质甚至超出了大宋如今的水平,虽然不能吹毛短发,但是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品,就算是拿到战场上,都算的上利器。
虽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是柳老大的技艺,绝对是大匠的水准。
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的心顿时就热络了起来,直接把柳老大请了过来,又是端茶倒水,又是奉上美食,搞的柳老大坐立不安,直接带着哭腔道:“小郎君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老汉可不当不起小郎君如此礼遇。”
“当得起当得起!”未央搓着手道:“老丈的技艺,已经到了大匠的水准,无论如何礼遇,都不算过分。”
大匠啊!这可是宝贝,历史上出名的大匠不多,但是绝对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无论是哪一行的大匠,那都是抢手无比。
柳老大唯唯诺诺道:“小郎君,老汉只会打些农家用具,算不得什么大匠。”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勃发道:“一事通百事通!老丈不用担心,只要老丈愿意,我愿意以月俸百贯聘请老丈,作为冶铁作坊的技术总监!”
柳老大顿时就痴呆了,一百贯!一百贯啊!
未央还以为老汉不愿意,连忙道:“钱是不多,但是以后还能涨,只要合格的钢铁炼出来,小子一定不吝钱财。”
柳老大连忙摆手道:“莫要折煞老汉,小郎君既然用得上老汉,老汉就做那什么技术技术总监就是。”
未央大喜,紧紧的握住柳老大粗糙的双手,激动无比,柳老大连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两声,两千匹神马,就是一千铁骑,有了这铁骑,还怕什么辽国,还怕什么西夏?老子都敢上阵,直接把那两个蕞尔小国干趴下。
不止是他,整个马场都疯狂了起来,这特么哪是马啊!小郎君莫不是把天帝的坐骑偷了下来?这就是天马啊!
弗里斯兰马虽然看似凶猛,打起来更凶猛,但是极为通人性,只要善待,就能打成一片。
只是那匹马王,很是骄傲,除了未央,谁能不能近身,这让杜风云很是头疼,因为不能近身,就不能喂养,总不能看着马王饿死吧。
最后未央出了个主意,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交给了杜风云,让杜风云改了一下,做成马甲穿在身上,亲自未央马王。
马王不排斥了,就像骑上去试一试,不过杜风云七十多岁的人了,谁敢让他冒险,好说歹说,才打消了老头子跃跃欲试的梦想。
未央三令五申,这批马必须保密,无论是谁,都不能透露,否则严惩不贷。
养马的这批马夫,都是曹佾几人搜罗来的,本来就是他们的部曲,如今跟了未央,自然也是忠心耿耿,赌咒发誓一定不让天马的消息泄露出去。
被称为天马的马场,设置在了极为隐秘的一处山谷,本来是籍籍无名,现在唤作天马坑,方圆十里左右,加上山路,足够天马奔跑的了。
所有喂养天马的马夫,全都住在天马坑,没有绝对的理由,不得外出。
至于未央,如今在农庄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幼兽,正在殷勤的喂养。
这只白色的幼兽,未央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在偷天马的时候,咬住了他的裤腿,他觉得可爱,就顺手弄了回来。
小家伙一进了未家,就获得了全家的喜爱,尤其是未烟,还拿出来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给小家伙吃,偏偏小家伙不理不睬,未烟拿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整日里跟着小家伙,拽着尾巴非要跟小家伙做朋友。
大柳村的事,只是一件小插曲,只是令未央没想到的事,这个小插曲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曹三水办事仔细,谁有的员工,都记录在案,性别、年龄、擅长之类的一点都不少。
没想到的是,区区大柳村百十人的小村子,竟然有十几位铁匠,那柳老大,竟然是一位大匠,未央亲自查看了柳老大打造的一把菜刀,纹理清晰,铁质甚至超出了大宋如今的水平,虽然不能吹毛短发,但是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品,就算是拿到战场上,都算的上利器。
虽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是柳老大的技艺,绝对是大匠的水准。
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的心顿时就热络了起来,直接把柳老大请了过来,又是端茶倒水,又是奉上美食,搞的柳老大坐立不安,直接带着哭腔道:“小郎君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老汉可不当不起小郎君如此礼遇。”
“当得起当得起!”未央搓着手道:“老丈的技艺,已经到了大匠的水准,无论如何礼遇,都不算过分。”
大匠啊!这可是宝贝,历史上出名的大匠不多,但是绝对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无论是哪一行的大匠,那都是抢手无比。
柳老大唯唯诺诺道:“小郎君,老汉只会打些农家用具,算不得什么大匠。”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勃发道:“一事通百事通!老丈不用担心,只要老丈愿意,我愿意以月俸百贯聘请老丈,作为冶铁作坊的技术总监!”
柳老大顿时就痴呆了,一百贯!一百贯啊!
未央还以为老汉不愿意,连忙道:“钱是不多,但是以后还能涨,只要合格的钢铁炼出来,小子一定不吝钱财。”
柳老大连忙摆手道:“莫要折煞老汉,小郎君既然用得上老汉,老汉就做那什么技术技术总监就是。”
未央大喜,紧紧的握住柳老大粗糙的双手,激动无比,柳老大连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两声,两千匹神马,就是一千铁骑,有了这铁骑,还怕什么辽国,还怕什么西夏?老子都敢上阵,直接把那两个蕞尔小国干趴下。
不止是他,整个马场都疯狂了起来,这特么哪是马啊!小郎君莫不是把天帝的坐骑偷了下来?这就是天马啊!
弗里斯兰马虽然看似凶猛,打起来更凶猛,但是极为通人性,只要善待,就能打成一片。
只是那匹马王,很是骄傲,除了未央,谁能不能近身,这让杜风云很是头疼,因为不能近身,就不能喂养,总不能看着马王饿死吧。
最后未央出了个主意,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交给了杜风云,让杜风云改了一下,做成马甲穿在身上,亲自未央马王。
马王不排斥了,就像骑上去试一试,不过杜风云七十多岁的人了,谁敢让他冒险,好说歹说,才打消了老头子跃跃欲试的梦想。
未央三令五申,这批马必须保密,无论是谁,都不能透露,否则严惩不贷。
养马的这批马夫,都是曹佾几人搜罗来的,本来就是他们的部曲,如今跟了未央,自然也是忠心耿耿,赌咒发誓一定不让天马的消息泄露出去。
被称为天马的马场,设置在了极为隐秘的一处山谷,本来是籍籍无名,现在唤作天马坑,方圆十里左右,加上山路,足够天马奔跑的了。
所有喂养天马的马夫,全都住在天马坑,没有绝对的理由,不得外出。
至于未央,如今在农庄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幼兽,正在殷勤的喂养。
这只白色的幼兽,未央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在偷天马的时候,咬住了他的裤腿,他觉得可爱,就顺手弄了回来。
小家伙一进了未家,就获得了全家的喜爱,尤其是未烟,还拿出来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给小家伙吃,偏偏小家伙不理不睬,未烟拿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整日里跟着小家伙,拽着尾巴非要跟小家伙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