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32章 前妻,这个男人很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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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信喜茶,所以茶水室特意装修过,花草满室,冬日喝茶,仿佛置身暖春。
暑假期间,这里是阿笙最喜欢滞留的地方。
一壶茶,一本书,阳光照射进来,似乎就连文字也开始有了温度。
阿笙推门进来,淡淡的花草香,吊篮错落有致,绿意盎然,小花朵五颜六色,落入眼中,阿笙看了,内心欢喜一片。
陆子初回到茶水室,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本该温茶的人,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脚步声,抬眸望去,见来人是陆子初,放下书,站起身笑了笑:“不知您什么时候过来,怕茶凉了不出味。稍等,我现在煮茶。”
陆子初觉得眼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
浅色针织毛衣,黑色牛仔裤,一双短靴,简单编发,露出白皙修长的颈。还是原来的顾笙,但早已不见先前窘迫,坐在陆子初对面清洗茶具,姿态大方。
陆子初微扬唇,这孩子性情千变,善于遮掩。此时温壶投茶,表情静好,最为真实。
茶室沉寂,陆子初随手拿起食谱翻看,阿笙适才已经看了大半。
陆子初半开玩笑:“我以为你只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阿笙浅浅的笑,想起图书馆事件,倒是一脸淡然:“我不挑书。”
斟了一杯茶递给陆子初,他放下食谱,刚伸出手,还没摸到茶盏,就因为响亮的开门声,手指悬在了那里。
有人把上半身探了进来,是吴奈。
宴会当晚,韩家贵客来访。
她的名字叫常静,韩永信前妻,韩愈亲生母亲。
常静回来很突然,事先毫无征兆,就连韩愈也不知晓,所以在宴会厅看到常静现身时,下意识皱了眉。
常静虽然人到中年,但却很有气质,一条棕色皮草围脖气派十足,再加上硬朗的小西装,瞬间就把职场女性的干练风格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恶俗剧情并未出现,常静没有大闹前夫生日宴,更没有掌掴顾清欢。因为韩永信抛下宾客,把常静带进了书房。
那天,常静从书房走出来,发丝稍显凌乱,红唇微肿,无视顾清欢难看的脸色,径直转身离开。
韩愈原本要追常静,却被陆子初阻止:“你去宴会厅招待宾客,找到舅妈,我给你打电话。”
陆子初那声“舅妈”让阿笙百感交集,在他们心中,韩家女主人其实一直都是常静,至于顾清欢,充其量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韩愈去了宴会厅,陆子初和吴奈一起外出寻找常静,陆子初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了阿笙,返身回来。
一步步走近少女,她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通往书房的走廊里,有些无所适从。
清冽孤傲的人,在少女面前站定,目光竟是一片柔和暖人,“小闹剧,别往心里去。”
“嗯。”
“无聊的话,可以呆在茶水室,或是到前厅找些吃的,别饿着自己。晚点儿我过来接你回学校。”
“……好。”
那天,常静红唇微肿,发丝凌乱;韩永信也好不到哪去,薄唇突现伤口,渗出殷红血珠。
可想而知,之前两人究竟在书房里发生了什么事。
韩永信坐在书桌后,似是疲惫到了极点,抬眸看着为他清理伤口的顾清欢,有点恍惚。
韩永信对她笑了笑,情绪里溢出苦涩:“让你难堪了。”
饱经歉然,沉甸甸的情感,仿佛全都累积在了这短短几个字里面。
顾清欢摇头,她原本性情寡淡,若是没办法迎合别人,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沉默。
韩永信握住她的手,闭眼不再说话。
顾清欢抚摸着他的头发,抬眸看着前方,她的面容映照在玻璃窗上,她心如止水的看着自己,很陌生。
韩永信想独处,顾清欢同意了。
走出书房,没想到阿笙还在,顾清欢恍过神,朝阿笙笑了笑,上前握着阿笙的手,柔声问她:“饿吗?姑姑带你找东西吃。”
韩永信生日宴,顾清欢从早忙到晚,如今韩愈在宴会厅应酬宾客,她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歇一歇了,但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愣愣的看着桌面,似乎心事满怀。
阿笙敛了眸,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语调不变:“我一会儿回学校。”
顾清欢端起水杯,眼眸仿佛浸润在水波里,过了一会儿,抬眸看着阿笙,笑着说:“好,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阿笙低头转动着水杯,韩家让她感到窒息,她怕再呆下去,会忍不住质问姑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但她不能,奶奶曾经暗自垂泪:“打死我都不相信我姑娘会那么坏,这些年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其实心里比谁都苦……”
阿笙看着窗外,不知不觉间冬天竟已走了大半。
阿笙离开前,因为没有陆子初手机号码,所以在茶水室里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她有事,先回学校了。
让司机在T大附近停车,这一带小吃摊位比较多,一晚上没有怎么吃东西,阿笙有点饿。
没想到,陈钧和几位朋友正在聚餐,他们是知道阿笙的,看到阿笙过来,纷纷朝陈钧使眼色,此起彼伏的吹着口哨,邀请她过去坐坐。
陈钧喝了酒,被同学一阵怂恿,竟真的站起身,摇摇晃晃的朝阿笙走过来。
陈钧原本借着酒胆,是很有勇气的,但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站在他面前,看似无招无式,却让陈钧忽然心思发怵。
有时候,人的勇气需要激励和怂恿,陈钧短暂犹豫,却最终抵不过一旁同学起哄,纷纷扯着嗓子喊,让陈钧向阿笙表白。
年轻人肆意挥霍着青春,把爱情看得很神圣,惹来行人围观,摊位主人一边给阿笙下面,一边笑眯眯的看着陈钧和阿笙。
不过,气氛好像有点怪。
男孩脸很红,看起来很激动,但即将被告白的女孩却是一脸漠然,好像注意力全凝定在了那碗等着被她带走的汤面上。
显然,郎有情,妹无意。
闹市大街,永远不缺闲来无事,喜欢看笑话的人。
围观人群里,也不知是谁笑嘻嘻道:“哥们,我看你没戏了,这姑娘明显对你没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死心吧!”
这话刺激了陈钧,紧张的看着阿笙,当着众人的面,破釜沉舟道:“顾笙,我喜欢你,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我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阿笙没说话,克制着坏情绪。
围观路人怪笑道:“姑娘痛快点,行或不行,一句话的事。”
陈钧见阿笙眸色冰冷,心悬在了半空,“顾笙……”
声音小心翼翼,她好像生气了。
沉默几秒,阿笙终于抬眸看着陈钧:“抱歉,你的爱很盛大,也很隆重,但我要不起。”
陈钧急声表露心迹:“我对你是真心的。”
阿笙扯了扯唇:“所以呢?一句真心,就足以让我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付给你,从此在你身上失了阵地吗?”
陈钧结巴了:“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法学系高材生向来嘴巴不饶人,不说狠话则已,一旦话语出口,必定伤人见血。
“到此为止,不要让我亏欠你,不要奢望我有热情可以回应你,更不要说你爱我,我已惧怕被你爱。”阿笙从口袋里掏出五元钱放在一旁的桌面上,对老板说道:“这是面钱。”
“小姑娘,面快好了。”老板正在下面,见阿笙转身离开,连忙喊她。
“抱歉,不要了。”想必,纵使面做好,她也不会有食欲。
身后传来陈钧的愤怒声:“顾笙,你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今天的决定,放弃你之后,我一定会找一个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人,我要让你明白,我陈钧并不是非你不可。”
阿笙轻笑出声,冷静理智完全超出同龄人,“陈钧,你真像个孩子。”
围观众人听了阿笙的话,有人心照不宣的笑出声,此举无疑刺激了陈钧,快步走向阿笙,脸色涨红,很吓人。
另外几个同学见状,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连忙踢开塑料凳子,一边喊陈钧的名字,希望他冷静,一边快步往这边赶。
众人一时愣在那里,唯有阿笙,眸色如常,无动于衷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陈钧。
已经有人想为阿笙鼓掌了,这是哪个科系的同学,不仅说话犀利,胆识更是惊人。
阿笙想,这一巴掌,如果陈钧敢打下来,她无非是受点皮肉之苦,但陈钧怕是要为酒醉冲动买单了。
那一巴掌,并不见得陈钧真的敢打下去,就算敢打下去,也不见得忍心打。陈钧迎着寒风,倒是冲散了些许酒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之所以扬起手臂,实在是这么多人看着,面子上过不去。
少女眼神沉静,陈钧一颗心七上八下,步子已经慢了下来,甚至希望谁能阻止他,但……
那帮损友磨完嘴皮子之后,因为喝的烂醉,竟没人能阻止他,至于围观路人,神色各异,有些人觉得事不关己,等着看笑话;有些人内心天人交战,犹豫是否多管闲事,出手相帮;以至于都像电线杆子一样直愣愣的伫在那里,陈钧气的想骂人,世上好人怎么就那么少……啊。
最后那声“啊”,是陈钧喊出来的,有人及时出现,握住了他的手,力道很重,陈钧疼的眼泪直流,但却松了一口气。
是好人出现了吗?
陈钧眯起眼睛,极力想要看清楚那个好人是谁,但看清来人容貌,顿时投胎的心都有了。
阿笙原本以为陈钧那一巴掌会落下来,但有人却挡在她身前,清新的草木香,侧眸看向那人。
阿笙心一紧,没想到来人竟是陆子初。
有一种遇见,毫无征兆,偏偏怀有几分心有灵犀。
行走18年漫漫人生路,于万千人中,阿笙相识了太多人,他们丰盈了她的成长;岁岁年年中,感谢无数次相遇和相识,因为有了他们,她总能在最糟糕的时候,怀抱一份欢喜,心存温暖。
今夜,最美好的时光,没有在韩家上演,也没有出现在陈钧告白瞬间,而是在此刻。
陆子初现身突然,但却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见证了阿笙情绪变迁。
阿笙第一次体会到,原来遇见,也可以令人怦然心动。
路灯下,陆子初目光深沉冷冽。
陈钧吓得腿脚发软,刚站直身体,同醉舍友已经摇摇晃晃走了过来。
皆知醉酒惹事,几人一扫之前醉态,紧张的咽着口水:“陆老师好。”
声音不齐,但一致口齿不清,显然之前没少喝酒。
韩永信喜茶,所以茶水室特意装修过,花草满室,冬日喝茶,仿佛置身暖春。
暑假期间,这里是阿笙最喜欢滞留的地方。
一壶茶,一本书,阳光照射进来,似乎就连文字也开始有了温度。
阿笙推门进来,淡淡的花草香,吊篮错落有致,绿意盎然,小花朵五颜六色,落入眼中,阿笙看了,内心欢喜一片。
陆子初回到茶水室,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本该温茶的人,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脚步声,抬眸望去,见来人是陆子初,放下书,站起身笑了笑:“不知您什么时候过来,怕茶凉了不出味。稍等,我现在煮茶。”
陆子初觉得眼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
浅色针织毛衣,黑色牛仔裤,一双短靴,简单编发,露出白皙修长的颈。还是原来的顾笙,但早已不见先前窘迫,坐在陆子初对面清洗茶具,姿态大方。
陆子初微扬唇,这孩子性情千变,善于遮掩。此时温壶投茶,表情静好,最为真实。
茶室沉寂,陆子初随手拿起食谱翻看,阿笙适才已经看了大半。
陆子初半开玩笑:“我以为你只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阿笙浅浅的笑,想起图书馆事件,倒是一脸淡然:“我不挑书。”
斟了一杯茶递给陆子初,他放下食谱,刚伸出手,还没摸到茶盏,就因为响亮的开门声,手指悬在了那里。
有人把上半身探了进来,是吴奈。
宴会当晚,韩家贵客来访。
她的名字叫常静,韩永信前妻,韩愈亲生母亲。
常静回来很突然,事先毫无征兆,就连韩愈也不知晓,所以在宴会厅看到常静现身时,下意识皱了眉。
常静虽然人到中年,但却很有气质,一条棕色皮草围脖气派十足,再加上硬朗的小西装,瞬间就把职场女性的干练风格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恶俗剧情并未出现,常静没有大闹前夫生日宴,更没有掌掴顾清欢。因为韩永信抛下宾客,把常静带进了书房。
那天,常静从书房走出来,发丝稍显凌乱,红唇微肿,无视顾清欢难看的脸色,径直转身离开。
韩愈原本要追常静,却被陆子初阻止:“你去宴会厅招待宾客,找到舅妈,我给你打电话。”
陆子初那声“舅妈”让阿笙百感交集,在他们心中,韩家女主人其实一直都是常静,至于顾清欢,充其量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韩愈去了宴会厅,陆子初和吴奈一起外出寻找常静,陆子初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了阿笙,返身回来。
一步步走近少女,她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通往书房的走廊里,有些无所适从。
清冽孤傲的人,在少女面前站定,目光竟是一片柔和暖人,“小闹剧,别往心里去。”
“嗯。”
“无聊的话,可以呆在茶水室,或是到前厅找些吃的,别饿着自己。晚点儿我过来接你回学校。”
“……好。”
那天,常静红唇微肿,发丝凌乱;韩永信也好不到哪去,薄唇突现伤口,渗出殷红血珠。
可想而知,之前两人究竟在书房里发生了什么事。
韩永信坐在书桌后,似是疲惫到了极点,抬眸看着为他清理伤口的顾清欢,有点恍惚。
韩永信对她笑了笑,情绪里溢出苦涩:“让你难堪了。”
饱经歉然,沉甸甸的情感,仿佛全都累积在了这短短几个字里面。
顾清欢摇头,她原本性情寡淡,若是没办法迎合别人,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沉默。
韩永信握住她的手,闭眼不再说话。
顾清欢抚摸着他的头发,抬眸看着前方,她的面容映照在玻璃窗上,她心如止水的看着自己,很陌生。
韩永信想独处,顾清欢同意了。
走出书房,没想到阿笙还在,顾清欢恍过神,朝阿笙笑了笑,上前握着阿笙的手,柔声问她:“饿吗?姑姑带你找东西吃。”
韩永信生日宴,顾清欢从早忙到晚,如今韩愈在宴会厅应酬宾客,她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歇一歇了,但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愣愣的看着桌面,似乎心事满怀。
阿笙敛了眸,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语调不变:“我一会儿回学校。”
顾清欢端起水杯,眼眸仿佛浸润在水波里,过了一会儿,抬眸看着阿笙,笑着说:“好,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阿笙低头转动着水杯,韩家让她感到窒息,她怕再呆下去,会忍不住质问姑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但她不能,奶奶曾经暗自垂泪:“打死我都不相信我姑娘会那么坏,这些年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其实心里比谁都苦……”
阿笙看着窗外,不知不觉间冬天竟已走了大半。
阿笙离开前,因为没有陆子初手机号码,所以在茶水室里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她有事,先回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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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陈钧和几位朋友正在聚餐,他们是知道阿笙的,看到阿笙过来,纷纷朝陈钧使眼色,此起彼伏的吹着口哨,邀请她过去坐坐。
陈钧喝了酒,被同学一阵怂恿,竟真的站起身,摇摇晃晃的朝阿笙走过来。
陈钧原本借着酒胆,是很有勇气的,但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站在他面前,看似无招无式,却让陈钧忽然心思发怵。
有时候,人的勇气需要激励和怂恿,陈钧短暂犹豫,却最终抵不过一旁同学起哄,纷纷扯着嗓子喊,让陈钧向阿笙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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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气氛好像有点怪。
男孩脸很红,看起来很激动,但即将被告白的女孩却是一脸漠然,好像注意力全凝定在了那碗等着被她带走的汤面上。
显然,郎有情,妹无意。
闹市大街,永远不缺闲来无事,喜欢看笑话的人。
围观人群里,也不知是谁笑嘻嘻道:“哥们,我看你没戏了,这姑娘明显对你没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死心吧!”
这话刺激了陈钧,紧张的看着阿笙,当着众人的面,破釜沉舟道:“顾笙,我喜欢你,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我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阿笙没说话,克制着坏情绪。
围观路人怪笑道:“姑娘痛快点,行或不行,一句话的事。”
陈钧见阿笙眸色冰冷,心悬在了半空,“顾笙……”
声音小心翼翼,她好像生气了。
沉默几秒,阿笙终于抬眸看着陈钧:“抱歉,你的爱很盛大,也很隆重,但我要不起。”
陈钧急声表露心迹:“我对你是真心的。”
阿笙扯了扯唇:“所以呢?一句真心,就足以让我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付给你,从此在你身上失了阵地吗?”
陈钧结巴了:“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法学系高材生向来嘴巴不饶人,不说狠话则已,一旦话语出口,必定伤人见血。
“到此为止,不要让我亏欠你,不要奢望我有热情可以回应你,更不要说你爱我,我已惧怕被你爱。”阿笙从口袋里掏出五元钱放在一旁的桌面上,对老板说道:“这是面钱。”
“小姑娘,面快好了。”老板正在下面,见阿笙转身离开,连忙喊她。
“抱歉,不要了。”想必,纵使面做好,她也不会有食欲。
身后传来陈钧的愤怒声:“顾笙,你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今天的决定,放弃你之后,我一定会找一个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人,我要让你明白,我陈钧并不是非你不可。”
阿笙轻笑出声,冷静理智完全超出同龄人,“陈钧,你真像个孩子。”
围观众人听了阿笙的话,有人心照不宣的笑出声,此举无疑刺激了陈钧,快步走向阿笙,脸色涨红,很吓人。
另外几个同学见状,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连忙踢开塑料凳子,一边喊陈钧的名字,希望他冷静,一边快步往这边赶。
众人一时愣在那里,唯有阿笙,眸色如常,无动于衷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陈钧。
已经有人想为阿笙鼓掌了,这是哪个科系的同学,不仅说话犀利,胆识更是惊人。
阿笙想,这一巴掌,如果陈钧敢打下来,她无非是受点皮肉之苦,但陈钧怕是要为酒醉冲动买单了。
那一巴掌,并不见得陈钧真的敢打下去,就算敢打下去,也不见得忍心打。陈钧迎着寒风,倒是冲散了些许酒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之所以扬起手臂,实在是这么多人看着,面子上过不去。
少女眼神沉静,陈钧一颗心七上八下,步子已经慢了下来,甚至希望谁能阻止他,但……
那帮损友磨完嘴皮子之后,因为喝的烂醉,竟没人能阻止他,至于围观路人,神色各异,有些人觉得事不关己,等着看笑话;有些人内心天人交战,犹豫是否多管闲事,出手相帮;以至于都像电线杆子一样直愣愣的伫在那里,陈钧气的想骂人,世上好人怎么就那么少……啊。
最后那声“啊”,是陈钧喊出来的,有人及时出现,握住了他的手,力道很重,陈钧疼的眼泪直流,但却松了一口气。
是好人出现了吗?
陈钧眯起眼睛,极力想要看清楚那个好人是谁,但看清来人容貌,顿时投胎的心都有了。
阿笙原本以为陈钧那一巴掌会落下来,但有人却挡在她身前,清新的草木香,侧眸看向那人。
阿笙心一紧,没想到来人竟是陆子初。
有一种遇见,毫无征兆,偏偏怀有几分心有灵犀。
行走18年漫漫人生路,于万千人中,阿笙相识了太多人,他们丰盈了她的成长;岁岁年年中,感谢无数次相遇和相识,因为有了他们,她总能在最糟糕的时候,怀抱一份欢喜,心存温暖。
今夜,最美好的时光,没有在韩家上演,也没有出现在陈钧告白瞬间,而是在此刻。
陆子初现身突然,但却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见证了阿笙情绪变迁。
阿笙第一次体会到,原来遇见,也可以令人怦然心动。
路灯下,陆子初目光深沉冷冽。
陈钧吓得腿脚发软,刚站直身体,同醉舍友已经摇摇晃晃走了过来。
皆知醉酒惹事,几人一扫之前醉态,紧张的咽着口水:“陆老师好。”
声音不齐,但一致口齿不清,显然之前没少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