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章 漠飞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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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
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
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
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
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
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
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
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
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
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
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
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
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
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
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
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
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
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
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
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
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
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
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
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
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
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
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
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
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
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
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
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
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
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
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
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
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
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
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
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
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
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
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
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
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
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
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
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
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
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
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
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
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
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
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
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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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
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
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
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
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
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
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
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
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
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
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
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
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
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
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
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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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
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
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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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
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
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
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
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
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
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
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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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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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
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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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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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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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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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
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
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
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
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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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
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
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
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
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
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
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
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
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
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
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
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
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
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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