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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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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英雄难过美人关”。

    说实在的,就这点破事儿,洪衍武起先一点不感兴趣,况且八竿子也打不着,但就因为方婷最后的这句话,他却难以拒绝地点了头。

    不过他也确实没白应承,因为这豪气一诺换回来的,除了方婷颇具风情的展眉一笑,还有那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抬眸一瞟。

    男人,最喜欢女人的美。

    女人,爱的是男人的强。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特殊的年代,特殊的人群,同样如此。

    所以别看才不过初次见面,桀骜不驯的洪衍武就在方婷的促使下,违背了自己的初衷,答应去以暴力手段相助高鸣,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却并非完全是由于他情窦初开,意难自控所致,若是深究,其中还包含着更多微妙的东西。

    像这种东西虽然说不出,道不明,更不能言传。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参与其中的三个人,方婷、高鸣,包括洪衍武在内,他们其实都心知肚明,自己想要得到什么,继而又该为之付出什么。

    因而如果剥去含情脉脉的伪装,单从本质上出发,就会发现,他们彼此间其实是于一种无师自通的情况下取得了默契,并且以一种暗中讨价还价的交易方式来达成最终共识的。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头,有许多人的少年阶段实在太短了,他们虽然小小年纪,但几乎都是只凭一步,就直接跨越到成年人阶段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儿,也和当今商场、官场中的某些情形如出一辙。

    为了庆祝“合作关系”的建立,也为了更好地拉拢洪衍武和方婷,高鸣随后不惜破费,请当天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去白广路的“老正兴”暴撮了一顿。

    席间,洪衍武不仅被方婷的美貌栓住了心,也被以高鸣、高放哥儿俩为首的这一群人,那别有用心的恭维和吹捧彻底温润了脾气。

    而方婷在品尝着“烧划水”、“糖醋小排”、“腐乳肉”和“砂锅鱼头”这些泛着甜味的南方菜肴同时,一样因为高鸣的加意奉承,被忽悠得晕头转向,得意非常。

    于是,当酒宴散去时,洪衍武便有了方婷的联系方式,方婷则得到了高鸣对其毕业去向的许诺,而高鸣也拥有了即将彻底“剿灭敌人”的坚定信心。

    这一顿饭,让每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可谓“宾主尽欢”。

    再之后没几天,洪衍武果然信守承诺替高鸣他们去压场子,而在这次比较正式的“碴架”中,他的出场效果也极其“惊艳”。

    因为他才一露面,就直接把玄武体校摔跤队的那帮孩子给吓尿了,这帮吃过他苦头的小子们二话不说,撒丫子掉头就跑。

    而紧跟着在与那些不知情的“黑冶院派”开打之后,同样没几下子,他就迅速地瓦解了对方阵营敢于抵抗的信心,一人竟然如狼入羊群般,把对方二十多人追撵着打。

    其结果是洪衍武一战成名,而一贯以蛮横和凶悍在附近出名的“黑冶院派”,自此不得不对“总参三所”的老对手们,表示了彻底的臣服和源自胆寒的敬意。

    总之,无论是作为主战双方的“总参三所”和“黑冶”,还是“水利部”、“八一大院宿舍”那些来助拳的参与者,只要参加过这一战的人,事后全都为洪衍武的强悍与威风惊叹不已。

    因为在他们的主观意识里,从来都不相信,世界上竟然还真有宛如常山赵子龙一样的人物,仅凭一己之力,就能“杀得曹兵个个愁”。

    什么也不用说了,所有人都心明眼亮,就凭洪衍武这副身手,他在哪儿耍大也理所当然。

    人,全都是势利眼。

    于是很快,白广路几乎所有大院里,有头有脸的孩子就都知道了“红孩儿”的能耐,谁也不想再得罪洪衍武,谁都想巴结上这个靠山,自己好混。

    特别是高鸣和高放两兄弟,当真正地见识过洪衍武的实力之后,他们几乎天天围着他团团转,就为了拢住他,甚至不惜痛下血本。

    “总参三所”的全名是总参谋部第三招待所,高鸣、高放的父亲恰恰就是这里的副所长,且由于总参某部是大军区级别,所以其军职是正营级。

    正因为有着这种便利,高鸣、高放不但把招待所的房间提供给洪衍武常年“刷夜”,而且还帮他在食堂领了饭票,像各式军服、军靴、军帽、军用水壶、武装带、压缩饼干、午餐肉罐头,乃至自行车,更是有什么给什么。

    这么一来,洪衍武一个胡同出身的野小子,竟在“总参三所”过上了有吃有喝,穿着体面,理发免费,每天都能洗淋浴,不定期还能看场内部电影的滋润日子,而他所需付出的,也只不过是偶尔动用暴力手段,去帮高家哥儿解决一两个敢于和他们“叫板”的对手罢了。

    为此,洪衍武更加确信只有强大的武力才能使他成为生活里的强者,于是争强斗狠、赶尽杀绝,也就越来越成为在别人眼中,他独具特色的个人标签。

    他丝毫也不在意给予别人的痛楚,更不在乎旁人怎么看待自己。能让他产生好感的人,除了漂亮得让他心痒难耐的方婷以外,也仅有能提供给他舒服享受的高鸣、高放哥儿俩了。

    就这样,洪衍武成天和“总参三所”的“院派”们搅和在一起,不但成功地把方婷“拍”成了自己的“婆子”,也慢慢地学会了喝酒和抽烟。

    他对自己的现状无比满足,心甘情愿地变成了高鸣、高放哥儿俩豢养的专职打手。

    至于方婷,她的心气儿很高,天生就不是个安闲的主儿。

    她小时候常接受的教导,是听她妈吹嘘从前那开过绸缎庄的娘家多有钱,也就是兵荒马乱的破落了,才嫁给了她那小业主成分的父亲。

    她的妈妈还说,当初她的姥姥就是眼皮子浅,看上了她父亲家那几间房,其实与其凑和还不如不嫁,这也是从一个角度得到了教训——嫁人一定要谨慎,得考虑周详了,别脑子一热就糊了糊涂把自己嫁出去。

    于是当年方婷尽管还不太懂男女之事,但她也打小就给自己设立了一个很高的目标,她将来一定要嫁个**,最次家里也得是个局长。

    只可惜以她这样的家庭背景和政治条件,能成为一名卫生学校的中专生已属侥幸,所以当她越接近成年,就越不甘心命运的安排。

    特别是当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具有能吸引男性关注的资本之后,她便更觉得自己有条件,也有理由去得到更光明的人生前景。

    那么自然,她便开始利用身边的一切机会有目的去接近大院子弟,只可惜在她能接触到的人际关系里,官员的子女并不多见。她好不容易费尽周折,最终也只搭上个新华社大院,一对常年驻守阿尔巴尼亚记者夫妻的儿子。

    只可惜功败垂成,就在方婷和那个男孩刚刚确立关系,那男孩子的父母却一起从阿尔巴尼亚回来了,竟意外撞见了他们在一起搂抱的场面。

    结果刚一了解到她的家庭背景,男孩的父母就对她变得异常冷淡,不但当场告诉她禁止他们再见面,甚至不久之后,还把他们的儿子也强行带到国外去了。

    而这次因外力干预而失败的恋情,带给方婷的不但是情感的挫折,还有自尊心的严重受损。

    不过,正因为这段交往,方婷才对于干部和高知家庭居住的部委大院儿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她也就愈加对这种生活,像鱼于水、鸟于森林那般迷恋和向往。

    大院儿里多么美好哇,住高楼、有自己的商店、食堂、礼堂、还有澡堂,不像胡同里的人家,每天还得自己拢火做饭,冬天全靠呛烟儿炉子取暖,上厕所麻烦不说,关键还脏的吓人。

    所以此后,当方婷偶然在街头遇到久已中断联系的小学同学耿晓惠,她便又刻意地和这个“总参三所”大院儿的女孩恢复了旧日的热络,重新来往走动起来,以图再寻良机,好实现自己的愿望。

    其实本来,晓惠儿是有心把方婷介绍给高鸣的,不过其间的障碍还存有两点。

    首先是高鸣目前正在狂追一个“水利部”的女孩,对她似乎并不太感兴趣。另外就是他的弟弟高放,也似乎极其看不起她,经常出言挤兑她、取笑她,这不禁又让方婷记起了曾经遭遇过的轻蔑和痛楚。

    而恰恰就在此时,洪衍武出现在她的世界里。结果正因为他的青睐,方婷的处境一下子就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在这些大院子弟的眼里不再是个可以被忽视的人,那些“总参三所”的孩子再不敢对她不尊重,就连高鸣、高放也要各尽其能,把她捧得高高在上。

    特别是,她还因为洪衍武的青睐,从高鸣那儿为自己的前程也换得了一份保障,就更是意外之喜了。

    不过即便如此,方婷也是个有主心骨的人,她其实并没有真正和洪衍武长期交往的打算。甚至还想着,此事过后,该如何慢慢找个机会和洪衍武断了。

    可另一方面,偏偏她自己也没想到,“洪衍武”简直太“拔份儿”了,一提绰号简直能震一片。

    于是慢慢地,她就发现,自己跟洪衍武走在一起特有面子。就像她也能呼风唤雨,旁边总有一群崇拜他的小弟伺候着。

    而像这种风风火火招摇过市,以暴力欺人,一切概不论的感觉照样儿特好,对她竟然同样具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也许,这就像章回小说里写的,乱世中落难的小姐很容易倾慕草莽英雄。

    就这样,方婷在品尝着扬眉吐气滋味的同时,也觉得至少现在这样和洪衍武在一起也并不算亏。

    于是自此之后,她便把和洪衍武交往期限放长远了一些,虽然不知到何时,他们就会结束这段无根浮萍一样的关系,但每日都在有卫兵站岗的“总参大院”里出来进去,时髦的军衣穿在身上,经常被众星捧月似的进入高档餐厅的这种生活,却让她始终无法割舍。

    总之,至少在暂时的阶段里,他们似乎还是般配的……

    应该说,洪衍武和方婷之间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出身于底层社会,又同样不甘于寂寞,不甘于现状,不甘于平凡。

    不过,他们今后形如悲剧的人生轨迹也同样归结于此。

    因为他们始终都不明白,无论他们的举止行为,穿着打扮和那些被他们所羡慕的人再怎么样的接近,哪怕他们也一样吃住在“总参三所”这个大院里,他们也不能完全和这些人等同。

    要知道,他们此时所能享用一切,不过仅仅是他们凭借个人的美貌或某些特殊能力所换来的报酬罢了,这与那些天生就具有血统优越性的人,完全是本质上的不同。

    如果做个比较贴切的比喻,那完全是草鸡在自己身上装饰了几根华丽的羽毛,就把自己当成了真正孔雀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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