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书香世家 > 第九十二章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

第九十二章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虽然已经时至三月底,但桃花依旧开得鲜艳,桃花林里尽是花瓣纷飞,仿若下了一场粉色的桃花雨,纷纷扬扬的花瓣肆意飘散。

    今日是难得的好天气,太阳高高挂起,阳光不甚热烈,照再身上暖意洋洋。

    书华窝在椅子里坐着,手里端着一碗花茶,眯着眼睛休憩。这么好的天气,换做平时,她肯定得懒洋洋地睡上一觉。

    在她身旁,坐着沉默寡言的书蓉,以及怨妇气息极强的书倩。她们的位置处在赏花会的角落处,人比较少,气氛比较冷清,但同样也很安静,最适合发呆和休息。

    脚下是松软的草地,头上的明净的天空,周围是大片的桃花,到处都充满了自然的气息。这次赏花会邀请了许多家的姑娘,她们穿着鲜艳的衣裙,三五成群地闲聊说笑,声音或清脆或柔软。细细一闻,空气中除了花香以外,还带了些胭脂香,当真有几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

    赏花会邀请的并不全是姑娘,其中还有好些夫人太太,她们大部分都是陪着自家女儿来的,当然也有过来挑选儿媳妇儿的。此时此刻,她们正闲着没事儿聚在一起闲聊八卦,从收拾脂粉扯到生儿育女,七嘴八舌的,什么都说。

    因着是赏花会,所有的茶水糕点都是由鲜花所制,摆在书华旁边几案上面的,就是一碟子如意百合糕。颜色雪白,小巧的方块状,入嘴清甜芬芳,味道很不错。

    她捻起一块糕点塞进嘴巴里,就着茶水咽了下去,刚才她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赏花会要一直进行到傍晚,但是不包午饭的。她现在只能多吃点糕点,免得到时候挨饿,幸好早上出来的时候吃了早饭,等下应该不至于太难挨。

    前面不远处打了个戏台子,有几个女倌儿在上面依依呀呀地唱着,台下就坐着那些个夫人太太。过了半个时辰左右,赏花会的第一个项目——集绣正式开始了。

    所谓集绣,就是收集各家小姐带来的绣品,将它们放在一起做比量,获胜者有小礼品。

    等到收集绣品的盘子传到自己面前时候,书华毫不犹豫地掏出那两个香囊,丢到了盘子里面。书画这一次也来参加了赏花会,她跟着拿出自己带来的刺绣绢画,小心放到盘子里面。

    绣品收集完成了,那些个夫人太太们负责品评,经过她们内部一番拉扯探讨,最后决定将桂冠送给了孟家三小姐!

    因着隔得太远,书华几乎看不见孟家小姐的模样,但光从那身段来看,应该是个不错的美人儿。

    沈书画位居第二,加上她是个生面孔,一下子引起了不少的议论,许多人在暗地里悄悄打探她。面对众人的反应,书画表现得很从容,起身接受礼物的时候,动作落落大方,再加上她原本就不俗的容貌,关注她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书华只是在旁边静静看着,她知道书画的目的,却不捅破。书画如今年纪也不小了,的确该物色一下合适的婆家,一直留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集绣结束之后,有好些夫人过来与书画搭话,或是询问年纪,或是问及家庭。当那些夫人们得知她是开国公的姐姐时,立时双眼放光,态度又热情了不少。

    书华小心地将凳子往旁边挪了挪,为那些个夫人腾出位子来,书雪在这个时候走了过来。赏花会是由她承办,所有的节目安排都是她策划的,虽然何氏从中帮了不少忙,但书华还是不得不对她生出几分敬佩。

    曾经那个不知规矩为何物的野丫头,如今应经成长为了一个娴静能干的大小姐。她的蜕变,令所有认识她的人为之大跌眼镜,尤其是书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来到书华的身边坐下,修身的长长齐腰襦裙静静盖在她的腿上,隐约能够看见她双腿的轮廓。此时此刻的她,就好似一个天生的千金大小姐,行为优雅,举止美好。

    她变得好看了,变得娴静了,同时也变得消瘦了。书华与她说话的时候,会时不时瞥见她眼底的丝丝倦色,还有那些一闪即逝的疲惫之态。

    书华还是忍不住出言相劝:“不要太勉强自己……”

    书雪轻轻一笑,无奈之中又透出些许甜蜜:“刺史夫人已经说了,只要我努力学习规矩,将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她就会同意我和尹三公子的婚事……”

    “那尹三公子……他本人是个什么态度?”

    书雪又添了几分羞涩:“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他……应该是愿意的吧。”

    书华还想再劝她几句,但见到她眼底深藏的幸福之色,到了嘴边的话又不得不咽回去。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说得太多反而会令她反感,无奈之下,书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

    集绣之后,就是小姐们的才艺表演,有弹琴的,有跳舞的,还有吟诗作对的……

    看着看着,书华的瞌睡虫就爬上来了,趁着没人注意到这边,她低下脑袋偷偷睡着了。直到一股子浓郁的香味飘进了她的鼻子,她猛地一吸气,果真是食物的香味!

    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这才知道是赏花会的最后一项“品食”开始了!

    各家小姐们都将自家带来的糕点美食端了出来,摆放在事先准备好的长桌上,其他人可以任意品尝,如果觉得好吃的话,就将手中的筷子送给做菜的那位小姐。品食结束时,再根据小姐们手中的竹筷多少来决定优胜。

    筷子只有一双,评定的机会只有一次!但是……这并不说试吃的机会就只有一次!

    书华忍不住在心里奸笑,她在拿到属于的筷子之后,从桌子这头慢慢走到桌子那头,期间绝不放过任何一样美食。每样都吃一点,但却绝对不将手中的筷子送出来,直到将桌上所有的菜吃过一遍,她方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啥?还要给分?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吃过的美食,好像每一样的味道都还不错,又好像每一道的味道都差不多。想了想去,她随手将筷子送给了距离最近的一个红衣少女,

    回到之前的座位上,书华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表示非常的满足。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天边夕阳西下,鲜红的晚霞灿烂若斯,大朵大朵的红色云层一如盛放的大红杜鹃花。

    品食的获胜者是一个穿红衣的女孩子,书华只是瞥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便没有再注意了。赏花会进行到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结束了,她开始掰指头耗时间。

    等到书雪宣布赏花会结束,书华立刻站了起来,正准备离开,一个红色身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书华看向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一身火红的齐腰窄绣襦裙,头发漆黑,眉目如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她先将书华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然后就开始自我介绍:“我叫方莹锦,今年十六岁,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我平时喜欢下厨做饭,最爱的颜色是红色,最喜欢的花是杜鹃,最讨厌的事情是喝药,最……”

    “等等等等,”书华伸出右手,打断打断她这段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那啥,你到底是想要说什么?”

    方莹锦咧嘴一笑,眼眉弯弯:“我想认识你。”

    书华一愣,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嘿,还真没发现,自己居然男女通吃?!

    方莹锦从怀里抽出一直锦盒,递给她:“因为有你的最后一票,我才得到了第一名,这个是品食的奖品,我把它送给你,算作咱两的见面礼。”

    自己啥时候给她投过票了?书华茫然地在脑海中搜索记忆,半天也没找到个所以然来。

    见她不接,方莹锦干脆自己打开锦盒,取出里面那根雕玉兰花白玉簪,抬手插入书华的发髻之中,端详一番之后说道:“果真很适合你!我还是比较喜欢红色的东西,真是可惜了……”

    原来是因为她不喜欢,所以才送给了自己……书华忍不住囧了一下。

    但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书华笑着向她道谢:“我叫沈书华,你叫我书华便可。”

    “你是沈家的人?”方莹锦略感诧异,“我之前去过沈家几回,怎地都没见到你?”

    “我之前一直住在汴京,前几月才回到苏州,你不认得我也是自然的。”

    方莹锦挠了挠头,好似之前听到母亲提过这回事儿。她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两个浅浅的酒窝:“我晓得去沈家的路,过两天我就去找你玩!”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书华站在原地,对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方莹锦感到有些适应不良,旁边的书画推了她一下,示意她人都快走光了,她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跟着前面的人离开了桃花林。

    回到博园,颜氏告诉她,汴京那边又来信了……

    *******

    小粉红啊小粉红!为毛我还是光杆司令啊?!!呜呜呜,泪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