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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章 凤凰业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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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城之后,为免伤到治下百姓,寇仲下了马,将那匹赤红的骏马交给了一名飞云卫,命他牵去马厩洗刷,再好生照料。

    飞云卫冷声的应了一句“是”,牵过马儿退下了,对于寇仲身旁的红衣美人,他竟然一眼都不多看,也一个字都不多问。

    “既到了城中,也就不必骑马了。”

    朱雀见他下了马,浓丽如翠羽似的眉一扬,亦打算起身下马步行,谁知寇仲一跨步迈了过来,主动接过了马儿的缰绳。

    “梁都不比太原,城中道路不平,走上去硌人的很,朱雀姑娘还是骑马吧。”

    寇仲牵着“塔克拉玛干”的缰绳,安抚的摸了下它的皮毛,抬头看向马背上赤色衣裳的美人,笑道:“我来牵马,不必担心马儿失控伤了百姓,你坐稳了就行。”

    朱雀怔了一下,寇仲怎么说也是一方豪雄,如此放下身份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她不知道,寇仲笑的光风霁月,余光却掠过她轻薄的衣裙,定格在赤色飞纱下所现出的一截玉色,那是一只纤秀的足。

    他现在总算懂得,为何有无数男子痴迷于婠绾的赤足,女子莹润的肌肤、晶莹的玉脉,足弓的弧度都挑不出一丝瑕疵。

    这样一只可做“掌中舞”的足,有谁忍心让它踩在凹凸不平的地上,让它的主人皱起秀眉,露出令人心碎的忍痛神色呢?

    朱雀不曾多想,她看向牵着赤色马儿的侍卫,了然的询问道:“那是飞云卫?”

    飞云卫,算是寇仲的“御林军”,是他参考李世民的玄甲卫队之后所建立,人数上远不及玄甲卫队,但每个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战斗力绝对不在玄甲卫队之下。

    寇仲的心中涌起万丈豪情,无人可改移的坚强斗志,他看着城中的卫队,双目中神光剧盛,道:“不错,正是飞云卫。”

    他牵着“塔克拉玛干”的缰绳,漆黑如墨的烈马温驯的迈步,马背上赤色衣裳的美人环顾四周,向他投来了意外的目光。

    “有些意外,这里比我想象中更好。”

    朱雀坐在马上,一路看到城中的各色景象,确实有些惊讶,她从不怀疑寇仲的军事才能,却没有想到他还会治理城池。

    寇仲走的并不快,甚至每一步都迈的有些懒洋洋,他取出几枚铜板,买了一包糖糕,分给路边的几个小姑娘,对朱雀笑道:“在朱雀姑娘眼中,寇仲或许算得上是一方豪雄,却不是天下之主,对吗?”

    朱雀并不否认,回答道:“不错。”

    “妇人之仁”是寇仲最大的弱点,如李世民,可以前一秒与你称兄道弟,后一秒就能将你置之死地,可寇仲绝下不去手。

    这便是枭雄和豪雄最大的不同,而历史之中逐鹿天下的赢家,一向都是枭雄。

    谁知,寇仲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十分洒脱的道:“我确实不适合,不过有什么关系?我做不做天下之主,都是寇仲。”

    他不是天下之主,却是气运之子。

    朱雀的壳子下,十九扪心自问,如果她和寇仲一样,因为几句话就放弃了当局长的机会,她会不会也像寇仲一样洒脱?

    在想到局长的工资数目之后,她真诚的道:“少帅心性豁达,远非常人能比。”

    寇仲扬了扬眉,事实上他对帝座毫无兴趣,只当争霸天下是一个刺激有趣的游戏,若是胜券在握,立刻就会索然无味。

    ·

    不过小半个时辰,寇仲停下脚步,这是到了少帅府,朱雀四下环顾,发觉并不如何奢华,简洁而大气,别有一番景致。

    “你们几个,去收拾一间客房,再命厨房准备一桌晚膳,口味要清淡一些。”

    寇仲吩咐了侍女几句,伸手去接朱雀下马,他从前的几个红颜知己之中,秀宁是大家闺秀,玉致有些功夫,却也是个娇蛮的小姑娘,总是需要他细心一些照顾。

    朱雀看了一眼对方手臂上的铠甲,没有伸手去扶,自己跃下马来,身姿轻盈的不可思议,像是一只赤色的蝶落在地上。

    寇仲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从容的收回了手掌,和李世民对于“天下权”的掌控欲不同,他看朱雀,完全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欣赏和倾慕,不掺杂其他考量。

    李世民已有正妻长孙氏,妾室也有几个,仍旧想为了利益与宋阀联姻,而寇仲可以为宋玉致放弃江山,可见二人区别。

    “多谢,这几日就叨扰仲少了。”

    朱雀移开视线,她对如何应付这个得心应手,只是寇仲和李世民有所不同,在李世民看来,她并非是纯粹的“女子”,亦是“天下权”的象征,和真龙天子的伴生。

    尽管这其中有她立下人设的原因,可政治家的目光还是让她觉得有一点不适。

    “太客气了,谈不上叨扰,这样的叨扰,不知道有多少人做梦也求不来呢。”

    寇仲道:“我还有一些事,离开驻地几日想来积累下了不少事务,等下要去批阅,朱雀姑娘可以先去客房看一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命侍女通知我。”

    一个粉衣裳的侍女走上前,行了一个礼,偷偷的看了一眼她,柔声道:“朱雀姑娘,请跟我来吧,您的房间在这边。”

    说罢,忍不住又痴痴的望着朱雀明媚的面庞,她暗中恋慕寇仲,也是第一次见他带旁的女子回少帅府,还是这样一个绝色的美人儿,想到这又忍不住心中低落。

    朱雀看了她一眼,道:“带路吧。”

    待朱雀去了客房,寇仲把塔克拉玛干带去马厩,随即跑到自己的库房,东翻西找了半天,丢了一地各色珍宝与战利品。

    任媚媚在一旁捂着心口,看着他不加小心的动作,随手把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丢到一旁,额角的青筋都跟着跳了一下。

    她忍不住道:“少帅,你在找什么?”

    寇仲这才从一地战利品里直起身,看向神色都狰狞了一点的任媚媚,她主管少帅军的内政及财务,或许知道东西在哪。

    “前些日子,在河东剿灭水匪时不是得了一对南珠吗?被我放在哪里来着。”

    他比划了一下,道:“大概男子拇指那么大,我记得放在一只木盒里,盒里还垫了红色的丝绸,应该没充做军费吧?”

    任媚媚白了他一眼,取出一只黄铜钥匙,在库房深处的小密室里取出了这只木盒,道:“这上好的黑檀木,工匠用了半年才雕成的机关盒,怎么就成了木盒?”

    她道:“还有那对南珠,这么大、成色这么好的南珠,就是海中也少见,这么一对珠子,抵的上少帅军三年军费了。”

    寇仲接过木盒,不放心的打开看了一眼,盒中放着一对莹润而浑圆的南珠,触之温润,显然价值连城,被女子所钟爱。

    他满意一笑,道:“就是这个,她肯定喜欢,对了,我记得柴绍先前还送来过一匹朱砂色的软烟罗,也放在库房吗?”

    “这倒不是,软烟罗是布料,比丝绸更加柔软轻薄和珍贵,不能压在库房。”

    任媚媚笑吟吟的道:“应该是送到织造处了,您这后宫空无一人,软烟罗的料子用不到,就送到那边了,听说他们的匠人有特殊的法子,可以令软烟罗上那层朦胧的光辉不会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消失。”

    寇仲一听,立刻道:“那正好,也别送回来了,那匹软烟罗我有用,让他们缝制一双朱色的绣鞋,要柔软轻薄一些,鞋尖上的位置空出来,我把南珠缀上去。”

    “少帅,你说什么,一双绣、绣鞋?

    任媚媚脸都绿了,少帅军的战利品十分丰厚,可也不是这么挥霍的,她忍不住道:“您……是不是不知道软烟罗的价格?”

    一尺千金的软烟罗,京中的贵女们用它做手帕都舍不得,这位主竟然要做一双绣鞋,还要在鞋尖上缀价值连城的南珠?

    寇仲比量了一个尺寸,耳尖可疑的红了一瞬,不过很快,他轻咳一声,不容置疑的对任媚媚道:“照我说的做就是了。”

    任媚媚:“…………”败家子!败家子!

    她咬牙切齿的记下了尺寸,见寇仲这个表现,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显然是对某个女子有意,竟然连尺寸都知晓了。

    不过一想也是,少帅如今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初恋的李秀宁嫁了柴绍,有几分暧昧的宋玉致回了宋阀,听闻有意与李阀联姻,他这样的豪雄多是妻妾成群,唯独寇仲一人,竟然连一个通房都没有过。

    想到这里,任媚媚的脸色一变,心中道:少帅不会至今仍是处子吧?与他交集密切者似乎只有徐子陵、跋锋寒二人,如今少帅要有了夫人,应该也是一件好事。

    寇仲奇怪的道:“想什么这么入神?”

    任媚媚连忙抚了下发丝,应付的笑了一下,道:“没什么,只是在考虑绣鞋的花样儿,属下没有见过那位姑娘,也不知她喜欢什么图案,是芙蓉还是牡丹呢?”

    寇仲思忖片刻,想到朱雀一身赤色衣裳皆是羽毛所化,没有什么繁复的花式纹样,只是一片热烈的大红,遂道:“不用花样,以金丝线绣一对卷云纹就是了。”

    他将机关盒收在袖中,这才道:“你忙于账务,还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吧?那位姑娘名为朱雀,如今也在少帅府,你抽空去见她一面,不要多言,想来就知道她喜欢什么式样了。”

    任媚媚向他行了个礼,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