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皆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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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是那句俗语‘小姨子的屁股有姐夫的一半’的由来。意思是说:在古代婚娶礼数上来说,如果女方家是姐妹俩的话,那么男方在娶了姐姐后有娶妹妹的优先权;一妻一妾是除却一夫一妻外最好的家庭组合,如果妻妾又是亲姊妹俩的话妻妾之间的战争就会少很多,毕竟是血缘至亲都会互相包容的。几千年都这样下来了,结果猛地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骨子里的沉淀还是难以改变,然后姐夫和小姨子之间总会出现点那啥事。”郑远清给许书成解释道,突然他又意识到一个问题,比许书成这事更棘手,同样是千年的沉淀,同样难以改变,同样又是人的本性。
“明白了,正妻明媒正娶,侧室三书六礼——唉,真麻烦。”许书成搓了搓脸,他明白是明白了可是这个典故于事无补。
“你自己努力吧,记住你有优先权。但是作为队伍的老二,你可别搞抢男霸女那套。”郑远清翻了个身盖上被子要睡了。
“你才老二呢!”许书成骂了一句盖上被子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
...
天亮以后,郑远清来到那一排安顿幸存者的宿舍,他要问一些关于那个“天水王”的事情,能把手下人洗脑洗成傻子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尸乱前那个年代的人都精明得跟猴儿似的,不是那么好忽悠。
昨晚留下来的幸存者在宿舍里的就剩五个了,一个高大的汉子,三十来岁;一个中年妇女、三个年轻女孩,这些人虽然很瘦、脸色蜡黄,但是和代安澜一样不是骨瘦如柴,这说明他们不缺吃,只是吃的好不好、营养够不够的问题——又是女人比男人多,郑远清突然觉得这种情况并非偶然,为什么弱小的女性生存几率要比强壮的男性更大呢?
“说说吧,你们是怎么回事?这大半夜的怎么会跑到这荒山野地的?”郑远清问道,“丑话说在前面,认清自己的地位,你们没有资格和我谈条件。”
“大兄弟——啊不!同志——啊不!军爷!”高大汉子连换了几种称呼,最后才喊道“军爷”。这男人看模样是普通村民,一身脏兮兮的破旧棉袄,高高的、削瘦的脸,模样很实诚,有着黄土高原汉子们那种特有的粗犷和实在。
“军爷,俺挺谢您救了俺们的,昨晚那些人书念多了脑子有毛病,俺知道啥叫知恩图报——”高大汉子还是有些害怕,眼前这个“军爷”雨衣里露出的健壮肌肉在告诉他这些“军爷”不是好惹的;再说了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住了人家的听使唤也是应该的,哪能让你白吃白喝?昨晚那些人真可笑,嘴皮子上下一磕巴,白吃白喝成应该的了不说还成了人家爷了?
“嗯嗯嗯,我们/俺们懂得啥叫/什么是知恩图报!”旁边四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人拼命点头齐声表示她们不是忘恩负义的家伙。口音有普通话有陕北口音还有甘南口音,这些女人都来自不同的地方。
“嗯,不错,聪明人才能活得久。”郑远清也不脸红地认下了“军爷”这个称呼,甭管对方是给电视剧上还是小说中学的这个称呼,但是此时郑远清深刻理解了“军爷”这个称呼在乱世代表的意义——兵即是匪、匪即是兵,治世是兵乱世是匪,讲理就是兵,不讲理就是匪。一声“军爷”道尽了乱世军民之间的无奈和辛酸,乱世残兵未必都是混球,有的也是被逼出来的;乱世哀民也未必都是善民,有些人就是贱种,谁善谁恶从来没有标准。
从五个人七嘴八舌的叙述中郑远清明白了事情的经过由来。高大汉子是附近一个村的村民,那个村是个幸存者聚集点。村子是建立在黄土丘陵上的,因为地势复杂,尸乱前是十里八乡的穷山沟沟之一,男人娶不到媳妇,女人嫁出去了不愿意回来。
但是尸乱爆发后,这个地势险要的村子却成了最安全的地方,丧尸想进攻这个小聚集地,必须顺着仅有的一条陡峭的山路往上爬,而上面的人只需要几个青壮汉子用几把铁锹、耙子什么的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要把派头的几头丧尸砸翻,后面的丧尸就跟多米诺骨牌样的从山上摔下去,光棍多一时间竟然成了这个小聚集地生存的充要条件。
慢慢的周围的幸存者就向这里聚集,而那些幸存者同样是男的少,女人多,这和郑远清意识到的情况一模一样。于是那里就从一个三百多人的小村落变成了一个一千多人的小型聚集地,反正黄土地上哪都可以挖个睡觉的小窑洞。至于吃的,村里面的青壮年在一些老猎户的带领下去附近各村各乡打粮食,倒也能顾得住这些孤儿寡母的。
“唉,活死人刚出来的时候,俺村的汉子都以为自己能冲出去,一个个的都向外冲,结果呢?外面是一眼望不到边活尸体,再能冲还能冲到哪?能杀得了一个杀得了一百个?结果反而是俺这不敢跑的和婆娘们活下来了,唉,真是世道变了。”高大汉子抹了把辛酸泪,原来他不是那个村子的常住民,也是逃难逃过去的。
郑远清这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多年来的电影小说都告诉了民众打丧尸要爆头,于是很多青壮年男人很自然地想到用尖锐的长物体扎丧尸的眼窝、捅下颌骨、钻耳朵等等方法,而且只要有把子力气、胆儿够大确实能杀死丧尸,于是他们就认为丧尸并不多可怕,结果就向外冲,要么是逃命的,要么是想冲出去寻找救援的,然后一头扎进茫茫尸海从此杳无音信。
但是体质娇弱、胆小怕事的女人却因为没法跑、不敢跑,只能躲,然后就躲过了尸乱刚爆发时的群尸扫荡,当丧尸集群散去之后,她们就成了幸存者,于是造成了女人比男人多的现状。
......
群尸扫荡后的小山村生活倒也安全,但是这样的生活在半个月以前被打破了,一群拿着步枪的男人在深夜攻占了这个小山村,枪杀了好几个带头反抗的汉子,还搜罗了一批外来户中的败类入伙,然后他们的头就号称“天水王”,分封手下什么“大元帅、大将军”的,并且给每个人封地,男人当奴隶、女人当丫鬟,漂亮的当他们老婆,开始了占山为王的生活。
昨晚那批人是昨天刚从天水市、甘南市逃到村子里的,来的时候穿金戴银的衣服料子都很好,虽然破破烂烂的饿得发虚但明显不是穷人。结果见那些人的样子,手里还有枪,这些人也没进村撒腿就跑。于是“天水王”派人追,趁此机会村子里的几个附近村子逃来的外来户也偷偷跑了,结果被发现被追杀。
“俺们就是饿死了也不在那地儿待了,那畜生们都不把人当人,他们每天吃饭干啥的那饭桌上剩的饭菜让俺都心疼。可俺们只能一天一个窝头一碗粥。尤其是婆娘们可遭殃了,天天晚上开什么‘帕替’,胡吃海喝的,多好的大闺女啊,衣服都不让穿,光着腚得给他们当丫鬟,好几个大闺女都让他们搞死了,还不让埋,就那么光着腚的绑电线杆子上挂着。”那个中年妇女一边哭着一边说道。
从他们的叙述中郑远清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会用56式,说明这些人受过民兵训练,起码见过如何装弹开枪;能说得出“问鼎中原”这话不是因为他们被洗脑,而是他们已经和外面的社会严重脱节,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一些评书外再也不知道其他的了,而“天水王”就来自当年风靡一时的、单田芳老先生的评书《童林传》,包括什么病太岁、什么三等轻车都尉,应该都和这有关,郑远清的大伯就特喜欢听这个。
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些人至少被关押了20年,和可能就是上世纪八几年严打时被抓进去的重刑犯,普遍会玩枪的也就那一代男人了,当过兵的、受过民兵训练的、什么小口径、双管猎枪,那一代男人有没有是一码事,但都玩过起码见人家玩过;也只有那一代男人无人不知“天水王”的威武霸气。只是这些被关押了这么久的人心理已经不正常了。
对于“天水王”这种小蚂蚁,郑远清根本不放在心上,他关心的是里面的女人,女孩究竟有多少,需要从那里面带多少个出来,带什么样的出来。
“村子里的女人有多少?”郑远清问道。
“军爷,您也要婆娘么?俺们那多着呢,好些都是市里面跑过来的,昨晚您带走的那小闺女就是从西安跑来的。不知道咋地从城里面跑来的小闺女都挺瘦,那帮畜生看不上。”一个虽然脸色蜡黄却仍然能显示出丰润身材的女孩略带恨意地说道。
“嗯,我们就要那瘦瘦的。我们不喜欢胖胖的。”郑远清笑了笑,心道:都是饿瘦的,你一年半载的饥一顿饱一顿的你也得皮包骨头,皮包骨头谁喜欢?还不够硌得慌呢。
“村里的光棍娶了媳妇,还剩下五六百,都是知道念好、懂事的;像昨晚那些人还有好吃懒做的都撵走了。村里人虽然实诚,但不傻,虽然她们说的那些话一时半会俺们拐不过来弯,但村里的族长说了:甭管说什么,吃饭不干活的就是混蛋。就这样撵出去了好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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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老二呢!”许书成骂了一句盖上被子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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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以后,郑远清来到那一排安顿幸存者的宿舍,他要问一些关于那个“天水王”的事情,能把手下人洗脑洗成傻子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尸乱前那个年代的人都精明得跟猴儿似的,不是那么好忽悠。
昨晚留下来的幸存者在宿舍里的就剩五个了,一个高大的汉子,三十来岁;一个中年妇女、三个年轻女孩,这些人虽然很瘦、脸色蜡黄,但是和代安澜一样不是骨瘦如柴,这说明他们不缺吃,只是吃的好不好、营养够不够的问题——又是女人比男人多,郑远清突然觉得这种情况并非偶然,为什么弱小的女性生存几率要比强壮的男性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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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爷,俺挺谢您救了俺们的,昨晚那些人书念多了脑子有毛病,俺知道啥叫知恩图报——”高大汉子还是有些害怕,眼前这个“军爷”雨衣里露出的健壮肌肉在告诉他这些“军爷”不是好惹的;再说了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住了人家的听使唤也是应该的,哪能让你白吃白喝?昨晚那些人真可笑,嘴皮子上下一磕巴,白吃白喝成应该的了不说还成了人家爷了?
“嗯嗯嗯,我们/俺们懂得啥叫/什么是知恩图报!”旁边四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人拼命点头齐声表示她们不是忘恩负义的家伙。口音有普通话有陕北口音还有甘南口音,这些女人都来自不同的地方。
“嗯,不错,聪明人才能活得久。”郑远清也不脸红地认下了“军爷”这个称呼,甭管对方是给电视剧上还是小说中学的这个称呼,但是此时郑远清深刻理解了“军爷”这个称呼在乱世代表的意义——兵即是匪、匪即是兵,治世是兵乱世是匪,讲理就是兵,不讲理就是匪。一声“军爷”道尽了乱世军民之间的无奈和辛酸,乱世残兵未必都是混球,有的也是被逼出来的;乱世哀民也未必都是善民,有些人就是贱种,谁善谁恶从来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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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尸乱爆发后,这个地势险要的村子却成了最安全的地方,丧尸想进攻这个小聚集地,必须顺着仅有的一条陡峭的山路往上爬,而上面的人只需要几个青壮汉子用几把铁锹、耙子什么的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要把派头的几头丧尸砸翻,后面的丧尸就跟多米诺骨牌样的从山上摔下去,光棍多一时间竟然成了这个小聚集地生存的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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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就是饿死了也不在那地儿待了,那畜生们都不把人当人,他们每天吃饭干啥的那饭桌上剩的饭菜让俺都心疼。可俺们只能一天一个窝头一碗粥。尤其是婆娘们可遭殃了,天天晚上开什么‘帕替’,胡吃海喝的,多好的大闺女啊,衣服都不让穿,光着腚得给他们当丫鬟,好几个大闺女都让他们搞死了,还不让埋,就那么光着腚的绑电线杆子上挂着。”那个中年妇女一边哭着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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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天水王”这种小蚂蚁,郑远清根本不放在心上,他关心的是里面的女人,女孩究竟有多少,需要从那里面带多少个出来,带什么样的出来。
“村子里的女人有多少?”郑远清问道。
“军爷,您也要婆娘么?俺们那多着呢,好些都是市里面跑过来的,昨晚您带走的那小闺女就是从西安跑来的。不知道咋地从城里面跑来的小闺女都挺瘦,那帮畜生看不上。”一个虽然脸色蜡黄却仍然能显示出丰润身材的女孩略带恨意地说道。
“嗯,我们就要那瘦瘦的。我们不喜欢胖胖的。”郑远清笑了笑,心道:都是饿瘦的,你一年半载的饥一顿饱一顿的你也得皮包骨头,皮包骨头谁喜欢?还不够硌得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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