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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义在我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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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义在我心(下)

    孟宵雨的厨艺让沈昆和叶翔大开了眼界,当然也让他俩享尽了口福。

    吃过晚饭后,孟宵雨与叶翔拉了一会家常后才离开,这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沈昆打开客厅里的灯,注视着沙发上的乞丐。

    乞丐现已换上了沈昆的干净衣服,一直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他就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一样。

    表情很机械、很麻木,仿佛人世间所有的事他都漠不关心全然无视。

    大概是洗了澡,沈昆与叶翔直到现在才看清楚乞丐的面目。

    他的头发很长,但却掩盖不了他那张英俊的面容,想必他曾经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虽然脸上有着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初一看非常吓人,但是看得久了,反而让人感觉这道刀疤给他平添了几分男子气概。

    如果说他以前的面容是完美无暇的话,那么这条刀疤就让人感觉到了一种真实而残酷的英俊。

    他的眼神很深沉、很平静,眸子就像是远山一样,是青灰色的,冷淡而遥远。

    只有一个有着无数人生阅历的人,眼神才会如此冷淡、如此遥远。

    沈昆与叶翔顿时都觉得他们从前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乞丐似的,可是一时又想不起具体是在哪里了。

    “你饿不饿?”沈昆坐在他身边关切的问道,刚才吃饭的时候,乞丐就一直没有反应,到现在也是。

    “伤还疼不疼?”沈昆又问道,他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受伤的人。

    乞丐忽然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就往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沈昆赶紧拉住他,“你的伤还没有好,你没地方可去!”

    乞丐固执的挣脱沈昆的手,坚定的向门口走去。

    沈昆急了,猛的拉住他:“别出去,我不准你走!”

    叶翔默不作声的看着乞丐,他忽然发现这乞丐比他想象中更值得人尊重,别人要打他要骂他他完全不在乎,但是要他没来由的接受别人的施舍,他说什么也要离开。

    尊严在这个世界上也许真的一文不值,但在铮铮男儿的心中,它永远重逾千金。

    尊严是什么?看这乞丐一脸决绝的神色,或许你就能明白。

    沈昆似也看出了这乞丐的倔强,他叹了口气,喃喃的说道:“你别走,真的,我并不是想帮你,也不是可怜你才带你回来,我觉得你是个人,不是乞丐,我常常听你拉二胡,我知道你是在卖艺,很难受,不过没关系,把我当作你的好朋友吧,在我这里住上一阵子,好不好?”

    说这话的时候,沈昆的眼睛里泛着光芒,没有人可以回避这种最诚实最善良的目光,就连这乞丐也不能。

    乞丐转过头,看着沈昆许久,他才开口吐出两个字:“我住!”

    沈昆忽然笑了。

    叶翔也跟着笑了。

    他们的笑容就像寒冰里的春风,吹散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和不幸。

    人间有情,所以人间才让人眷恋,没有人愿意活在那街头做一具永不见天日的行尸走肉。

    沈昆拉着乞丐的手,就像开心的拉着自己的老朋友一样:“我叫沈昆,沈阳的沈,昆明的昆,你呢,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乞丐冷漠的注视着沈昆,平静的说道:“我没有名字,我不知道我是谁!”

    沈昆与叶翔顿时心下凄然,虽然名字只是代表人的符号,可是一个人竟连自己都可以忘记,也许在他的生命中,经历太多太多的人间悲剧,才让他变得如此茫然。

    沈昆想了想,忽然道:“这样吧,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乞丐的声音很沙哑很干涩,他说话好象很困难似的:“好!”

    沈昆的眼睛骨碌碌直转:“就叫旺财吧,你看怎么样!”

    “我晕!”叶翔哭笑不得,“你小子是不是穷怕了,这么想钱,连名字都叫旺财!”

    沈昆瞪着叶翔:“旺财这名字怎么了?这么好听,这么艺术,以后旺财住我们这就会财源滚滚,招财进宝!”

    “呸,又不是开店做生意!”叶翔笑道。

    他们两人故意开着玩笑,目的是想让这乞丐不觉得难堪,谁知旺财却突然开口道:“好!”

    沈昆笑着拍了拍旺财的肩膀,道:“好了,旺财,来,咱们吃东西,你不能老是饿着!”

    旺财终于点点头,跟着沈昆走进厨房。

    孟宵雨做了一桌子饭菜,沈昆他们并没有吃完,事实上今天几个人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心情吃东西。

    看着旺财在餐桌边狼吞虎咽的模样,沈昆笑得合不拢嘴。

    叶翔悄悄拉了拉沈昆,示意他去外面的阳台上说话。

    今夜的阳台,月色依旧朦胧。

    天地静寂,风吹过木叶,月光自树梢间漏下,静静地洒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也变得洁白起来。

    “你真打算留他在这里?”叶翔问道。

    沈昆道:“不行啊?”

    叶翔没有说话,但表情却显得很沉郁,毕竟随便留下一个陌生人在家里,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沈昆看着叶翔:“翔哥,相信我,我有种感觉,他不是坏人,我只是想帮他!”

    叶翔注视着沈昆没有说话,他的表情很复杂,许久,他才开口道:“兄弟,你为什么这么好心,你听说过这句话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沈昆沉默着,扭过头静静的看着半空中的明月,他的脸不再漆黑,而是在发光,也不知是他内心的光芒还是月光:“我不知道什么是好心,我只觉得有些事只要是一个人就应该去做,这是人的起码标志!”

    叶翔喃喃道:“我并不是反对你这次做错了,如果是往常,我一定不会收留别人的!”

    沈昆不解的看着他:“那今天你好象并不太反对?”

    叶翔苦笑道:“我每一次看着你帮助别人,我也觉得很开心,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也不想去找原因,我只记得,昨天我已经说过,以后无论你做什么事,我都会支持你的!”

    沈昆看着叶翔那张树皮似的脸,他忽然发现,有些人的外表虽然粗俗丑陋,可是他的内心却是美丽纯洁的,虽然上天给了他和叶翔一幅粗旷的外表,可同时也给予了他们一颗正直朴实的心,这也许是种幸运,抑或是不幸。

    可是世上却没有什么真正幸运的事情,也绝没有真正的不幸。

    幸运与不幸之间的距离,本就很微妙。

    命在上天,义在我心。

    沈昆只觉得身体里的血液又开始奔腾了,他静静的凝视着夜色下的叶翔,他觉得叶翔仿佛就似自己的亲大哥,又像自己的好朋友,可是两者又不像,至于究竟是他的什么人,他说不出来,形容不出来,那种感觉就好像荒凉的草原上,一个流浪的人看见了一座伟大的丰碑。

    沈昆缓缓道:“翔哥,假如有一天你变成乞丐了,而我又帮不了你,你放心,我一定陪你一起去做乞丐,我们一起去要饭好不好?”

    叶翔点点头:“不好!”

    沈昆诧异道:“为什么?”

    叶翔看着远处,一字字道:“因为,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一定不会让你去做乞丐!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让你好好的活着,活下去!”

    活着,活下去!

    这是多么直白却又多么深刻的话语,只有真正经历爱恨、彻底看透生死的人才能体会它的伟大、它的真谛,它所包含的一个人在风风雨雨来时路上的所有顿悟,而现在它从叶翔的口中说出,沈昆虽无法完全理解,可是他却看到了叶翔那坚定不移的表情,就像一个明知道即将战死沙场而偏偏又要冲上前线的钢铁战士。

    沈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力的牵过叶翔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到现在他已经确信不疑,叶翔的确是他沈昆这一生中最好的一个朋友。

    最好的朋友不是友情有多深,而是你对他的好是你从未付出过的、不求回报的、忘了自己的好。

    友情能忘了自己,所以义气才能长存于天地间……

    旺财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他们的身后,静静的听着他们两人的每一句话,他还是那么一脸平静的神色,平静得甚至有些冷漠,只不过当他们看着两人一脸坚决的表情时,他脸上的肌肉也跟着颤了颤。

    也许,他终究是个人,只要是人,就不能完全彻底的做到无情。

    “咦,旺财,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吃饱没有?”沈昆忽然转身说道。

    叶翔也转过身,关切道:“够不够,不够我再去炒点菜!”

    谁知旺财面无表情的吐出两个字:“睡觉!”说完就回头走了进去。

    沈昆与叶翔面面相觑,这人也太机械些了吧。

    不过两人也没有在意,只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今天的仗义相助,改变了他们未来一生的命运。

    ***

    不得不说,银子骄也算是个有毅力的人。

    他跑到火炬大厦找到王二呆,从王二呆那里找到叶翔,再从叶翔那里打听到沈昆的消息,然后火速冲向百合小区。

    沈昆打开房间门的时候顿时瞪大了眼睛:“你这是干什么?”

    银子骄立即制止沈昆:“老大,你别动,你腿伤没好,我来搬,你坐着就行了!”说完,银子骄就把键盘主机箱一大堆玩意扛进屋里。

    沈昆瞪着银子骄:“你究竟在干什么?”

    银子骄一脸严肃,认真的说道:“老大,我知道你不方便走动,所以就不约你去网吧了,我把东西都带来了,你坐着我放给你看!”

    沈昆简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银子骄把七七八八的电脑部件全部搬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意思?

    看着银子骄蹲在地上专注的组装着电脑,沈昆实在是忍不住了:“妈呀,你在搞啥呀,把我家当网吧了是不?”

    银子骄也不搭理他,许久,他组装完电脑然后又恭恭敬敬的拖来一把椅子让沈昆坐下。

    沈昆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显示器上很快出现CS里的对战场景,这是以银子骄为第一视角的比赛Demo,看双方的ID,一方是二流子,对手竟是英雄俱乐部一线主力。

    银子骄带领的二流子战队被冯天华的英雄战队血洗得惨不忍睹,一幅沙漠二,一幅Inferno,二流子不但一分未得,而且Farg最好的银子骄的战绩居然是5:16,其他二流子的人基本上能挂掉对方一次都不错了。

    看着看着,沈昆完全惊呆了:“难道,那天在英雄网城的那个冯什么华就是这个队的队长?奶奶的,**都没他猛!”

    银子骄面色阴沉的点点头,他没敢告诉沈昆自从二流子上次在英雄网城踢馆后,冯天华就约到银子骄,说是找个时间打一场比赛。

    他冯天华输了,愿意拿两万块钱给二流子战队,但二流子如果输了的话,银子骄就得脱了裤子在网城里爬上两圈,显然冯天华一直记着上次二流子踢馆的事,他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就善罢甘休的。

    “你这猪脑壳,看那个冯什么华的也不是什么好鸟,你还答应他?”沈昆责怪道。

    银子骄的胸口顿时激起一片暖流。

    他是个二流子,说直白点,他是个混混,是个地痞,是个大流氓,人们从来都看不起他,讨厌他,他也认命了,可是自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地痞流氓后,唯一愿意和他长聊而没有看不起他的人就只有沈昆。

    沈昆虽然现在在骂他,可在他听来,沈昆的话更像是一个朋友在安慰他,所以,他用着一种暗自感激的目光注视着沈昆,那实在不是一个流氓应该出现的目光。

    但是,流氓也是人,流氓也有他的情,也有他感动的时候。

    银子骄道:“妈的,输人输枪不输气质,老子不怕冯天华!”

    事实上银子骄确实没输掉气质,这场比赛二流子输了之后银子骄二话不说就把裤子脱了在英雄网城了爬了两圈。

    他敢赌,自己也输得起,只不过这口气他是咽不下去的,无论如何他也要争回来。

    不过,银子骄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水平与冯天华相差十万八千里,不提高自己的CS水平那是没办法打人家主意的。

    想来想去,银子骄认识的Cser中能称得上高手的就是沈昆了,所以他不顾一切的把电脑搬到沈昆寝室里来了。

    “我的妈呀,你这是不摆明了把我往火坑推吗?”沈昆哭丧着脸看着银子骄,“虽然我是魔鬼撒旦的儿子,我曾经影响了一代人对CS的认识,我的恐怖令每一个曾与我交战过的人都深有体会,我那狂野的风格成为了每个玩家心目中的代言人,但是,唉,老大我确实是有心无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