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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自甘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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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底下还有这种奖励,君子们赶快过来排队 !云霄心里苦笑一声。

    芳华不待云霄有所动作,又讲云霄按到,自己不顾云霄已经起了反应的坚硬,又缠绕上了云霄的身躯。

    “你蛮厉害哩”芳华大腿在云霄下面蹭了蹭,眼角含春道。

    云霄那个羞啊,感觉自己的脸都能烧开水了。“小兄弟脸红了,”芳华继续旁若无人道“原本我就是你师傅替你预备的”

    云霄倒是傻了,怎么做落叶谷弟子福利这么好?连老婆都包分配?

    “你可别想岔了!”芳华正色道“我四岁那年寡居的母亲被地痞祸害了,一个人在家悬了梁,我一个人守着母亲的尸首七八天,遇到恩公的时候,尸首都有味儿了。恩公帮我葬了母亲,带我去了落叶谷,嘻嘻,恩公说,我可是第一个进落叶谷的女人哩!因为年纪小,恩公出来办事都带着我,直到有一天,血狼会的人将我买走。”

    “啊!师傅把你卖了?还卖给血狼会?就算让你查探底细,师傅也不会送你入火坑的!决不可能!”云霄好容易摆脱了香艳的诱惑,惊奇道。

    “当然不可能!恩公当时要寻一个传人,他自己又是个男子,我年纪小还行,我年纪大了就不再方便抚养我了,便寻个老实厚道人家让我做个养女。后来终于找到一家大都城外的鞑子夫妇,无儿无女,恩公就将我卖给他们,不过恩公却将钱给了我,又给我不少银钱,嘱咐我肚子饿了自己买东西吃,若是鞑子夫妇待我刻薄,就逃出来,凭这些银子到落叶谷找他。临走前,才给我留下这个日后相认的刺青,还教了我一些保命的法门,再有就是媚骨功了。我舍不得他走,恩公说他每年都会来看我,还开玩笑说,他要去找个俊俏的徒弟,若是我嫁不出去,就让他徒弟娶了当媳妇儿”芳华把头枕在云霄胸口,仿佛有些气恼“你个家伙当徒弟的时候我当歌妓,当将军的时候我当乞丐,结果我入了飞字营才知道你有了柳将军,还跟其他的丫头不清不楚,反正我已是残花败柳之身,也就没打算和你相认,只能自己寻人嫁了算了!”

    “额师傅他还真热心”云霄实在找不到话说。

    “开玩笑啦,当初这话骗小孩儿哩,若不是后来有变故,我早嫁出去了。”芳华看出云霄的不自在,也不再和云霄搞怪。

    开玩笑?怕是师傅还真有这打算吧?大都附近将你交给汉民百姓抚养,你早晚被祸害,上上之选就是给鞑子抚养;估计师傅也是对鞑子夫妇不放心,怕他们把你随便嫁给哪个鞑子牧民或者给色目商人当小妾,才会留下后招儿吧?否则相认的刺青也不会在那种地方,还要本门心诀来引出,明显就是预备日后你万一被欺负了,让我这个当弟子的去“验明正身”呗!看来你现在跟了陈友谅,也算为我省了麻烦,不过几年之后我还得为你再寻归宿。

    “恩公走了之后没几个月,血狼会就将我强行买走了。将我和几个鞑子家的女孩儿一起练了几年,分别送给鞑子的大臣、将军,每月要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回报给来接头的人。男孩儿们则被分派到各地去了,做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最近才隐约有些知道。我十二岁上,就被送给了一个鞑子将军,后面的事情,刚刚你也知道了。”

    云霄仔细斟酌着芳华的每一个字,半晌开口问道:“被买走是怎么回事?血狼会搞什么目的?”

    芳华稍稍停顿,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思路,款款道:“血狼会每隔一段世间就会带进来来一些男孩女孩,男孩不买,都是从鞑子贫民那里当童子兵招来的,汉民的男孩儿也有一些,女孩儿都是买来的,多数是贫民的孩子,贫家女孩儿不值钱,人数多一些,还有就是从鞑子贵族、汗王的手里讨来的几个不受宠的小妾生的女儿,不过她们是单独练的,而且数量少极,我也不是很清楚,之听说嫁给鞑子皇帝的都有。不过地位越低,身上的刺青就越大,地位越高,刺青就越小,直到小到极处极难分辨,而且,地位高的,刺青不一定在胸口。我们这些女孩儿们,地位不高,和那些地位不高的男孩儿们在一块儿练,他们习武,我们则是练歌舞曲艺,地位高的男孩儿反而都是汉民的儿子,他们读书什么的,都做;听一起的女孩儿们讲,说鞑子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学弓马,不愿自家儿子读书,所以没办法才招来一些汉民儿子的。”

    “我本来长可没这么好看,我一直都修炼恩公教我的媚骨功,总不见有什么变化。十二岁上去了鞑子府的当天晚上就被破了身子痛得我几天没下得了床嘻嘻,你比鞑子还厉害,我知道的”说正事不忘取笑云霄,大腿又在云霄下面蹭了蹭,云霄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欲火又被勾了起来,登时有了反应,芳华吃了一惊,不怀好意地笑笑,也不再挑逗,继续往下说道:“过了几个月我第一次月事就来了,那以后,我就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了,当真越来越漂亮,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来了,我想这可能就是媚骨功的作用了吧?”

    “恩!”云霄闷哼一声道“媚骨功不是什么上乘武功心法,只是一门让女人脱胎换骨的法门,不过你练得太久了所以效果太明显,后果也很严重,师傅怎么就不跟你说清楚呢!”

    “谁都没想到我不到几个月就失踪啊!现在知道了,也晚了!”芳华叹了一口气“算了,不提这个,不过我倒是有个发现,你知道么,我在陈友谅头顶的发根处,发现了血狼会的刺青!”

    “什么!”云霄大吃一惊,顾不得芳华绕在自己身上,直接坐了起来。

    “所以我推测,血狼会必定已经将这些读过书的汉人子弟,安插进了各路义军,说不定,应天也有!”被云霄大意间推开的芳华两眼放光道。

    “不是说不定,是肯定!”云霄大叹一声,以后的麻烦怕是多了,自己这趟去了大都,就算把血狼会全剿了,恐怕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整天披着红斗篷的打手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读过书,已经混进各路义军有了文武各职的血狼会成员,而且他们还是汉民!云霄心里沉甸甸的。

    “呵呵,这不该我去头疼了!”芳华格格一笑,又扳过云霄,绕着他,道“我身上也有血狼刺青,所以陈友谅能认出我,还以为我认不出他,我说我要走,他肯定认为我有别的任务,不会拦我。他虽然是个好男人,可我不能因为他来和你为敌哩!”

    说罢,整个人都凑了过来,粘着云霄道:“我听你的,我自己回应天去,不过我不再是飞字营的人。”

    “你不打算见见师傅?”云霄眉头一皱,问道。

    “怎么见,我还有脸见他老人家么?”芳华一脸凄然“如何向他老人家说起?若是起初被迫也就罢了,可后来,明明就是我自甘堕落。遇上男人,就把持不住自己,人尽可夫,一副荡妇模样!”

    云霄心里一阵难受:怪不得你,是那媚骨功实在太

    云霄只能无奈安慰道:“这是师傅犯下的错,我也有错,希望你不要恨我”

    芳华摇摇头:“恨你有用么?没有恩公,我早就死了,没有恩公,我也过不上那点快乐的日子,恩公留下媚骨功,本来就告诫我等出嫁之后再修炼的,是我自己抢着练才会变成这样。就算没有媚骨功,我在鞑子手上做歌妓,也被鞑子赏给手下将军过夜了,呵呵,起码四五十个男人了吧!”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云霄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这么惶恐不安,按道理说,这个女人最应该是自己唾弃的那种女人,被迫做了鞑子歌妓,前后有过几十个男人,这或许不怪她,可又自己送上门去找陈友谅!遇到男人就酥软如这般!

    云霄有些醋意,因为芳华的美,他也知道自己这醋意完全没道理,或许将这种醋意解释为嫉妒更合适一些,可云霄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嫉妒。他不知道该将眼前这个女子怎么办,走还是留,一筹莫展,帮她找个归宿?她的身份怎么办?

    “瞧不起我这个贱女人吧?”芳华惨笑一声“我让你难堪了?和我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怕是你也要丢脸吧!”

    云霄挠挠头:“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师姐,我至于么”

    “师姐?”芳华摇摇头“你敢认,我还没脸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我只想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子,我只想有个家而已”说罢,头缓缓地靠在云霄肩膀上。

    云霄没有闪开,他明白芳华心中的那一丝孤独,被男人世界彻底包围的孤独,就算受尽男人的污辱,她依然对未来充满渴望,期盼有一个温暖儿充实的家,她既对男人充满了不信任,又对男人充满了期望。所以她把别人对她的哪怕一丝半点的柔情都当作一种上天的恩赐;她疯狂地将鞑子将军、色目将领对她的一点点赏赐当作是一种爱意,将他们的日日欢好当作是一种对爱的狂热;她将陈友谅对她的痴迷当作是自己的幸福,却拼命去回避自己连一个小妾都不如的现实,她天真地觉得,这就是爱,但云霄也清醒地感觉到,这种天真背后的自我麻醉和欺骗,还有那种在绝望之中无奈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