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Chapter.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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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明很忙, 源博雅很棒, 神乐很忙。

    每一个人都非常忙碌,而作为外来者的我,已经沦落到在庭院中与小妖怪们闲聊了。

    如果是好的天气,捧着热茶在庭院里听惠比寿老爷子讲故事也十分有趣, 只不过人清闲太久就非常惫懒了。萤草还问过,既然是晴明大人的新式神的话, 我为何从来不帮助晴明大人去战斗。

    而事实上,我并非他的式神,不过让老人家我跑去当个百人斩什么的, 也完全是可以的。

    当然, 以上只是玩笑话,我是一把热爱和平的太刀, 比起战斗,我现在更喜欢养老散步喝茶顺便看夕阳, 虽然这个目标现在无法实现,不过不管是人还是付丧神, 有梦想总比没梦想要强得多。

    我觉得我可以去选秀 了, 真的。

    晴明离开了几日, 询问之下才知晓是接受了茨木童子的委托, 调查跟鬼切有关的一切。鬼切原本就是大江山的妖怪, 那一战后他就消失了踪影,源赖光身受重伤,却并未逝去, 如今源氏虽然受损严重,但想要一个庞大家族消失也不是易事,更何况在普通平民眼里,源氏是保护他们的阴阳师大人。

    看来不管什么时候,人类与妖怪的矛盾都不可避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大部分人类的想法,如同晴明一样愿意倾听人类与妖怪心声、不分种族、性别与年龄的人,在这个年代非常少见,大部分人类对妖怪都有着天生的恐惧感,这也无可厚非,人类天生恐惧着比自己强大的物种,而一个凶恶的妖怪,就可以让他们为妖怪这一种族盖棺定论。

    当然,这世上从不缺少美好之物,有些人类与妖怪相恋,有些成为了妖怪的朋友,还有的人愿意在路过干涸的河床边时,把清水倒在河童的头上。

    我感慨了这么多,更多的是替晴明担忧。他的确很强大,但他同时也很弱小。有时善良与真诚并不会给人带来好运,反倒会让人深受其害。我不知晴明为什么有勇气独身一人冒着被源氏一整个家族对抗的风险去帮助茨木童子调查这些,大抵是他心中的正义感作祟?无论如何,我是非常钦佩的。

    当晴明回归时,我问起了关于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果不其然,鬼切未死。源赖光当初给他封印记忆,让他作为源氏的武器而生,但最后封印破除,他恢复身份向源氏复仇,只可惜最后面对源赖光时,他仍旧迟疑了一瞬间,而就这一瞬,让源赖光将他再度封印。

    很有趣的是,关于源赖光的所作所为,晴明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厌恶和不满。他更多的是不解——不解源赖光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不解他为什么敢触犯神之领域。将妖物与刀剑融合在一起做出独属于他的兵器,并且对外称之为付丧神,这是造物,而那是不被允许触及的。

    如果是这玩意儿是付丧神,我真不知道本丸那一群该如何称呼了。我无法评判源赖光的所作所为,也无法评判这件事的对错,从付丧神与非人类的角度来看,他的确是错的,但他的初衷却是为了守护平安京的和平与家族的安定,只不过方法太过极端而已。他算是个枭雄,但很显然,我不赞同这种做法。

    因为源赖光太过高傲,太过冷酷,他在守卫平安京的同时,也将人类放在凌驾于各个物种之上的高度,并且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这种人我是无法与其相交的。

    而我的诞生,最根本原因是源氏为了展现自己的威仪而邀请三条宗近将我锻造而出,在我的记忆中,源赖光并不是这个样子,当然他退治魔物的传说仍在。

    我的记忆与此刻的场景交织,一时间却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我不知如今的源赖光与源赖信是否手持三日月宗近,也不想知道。

    即使晴明仍旧是我认识的晴明,但这个世界已经不是我熟悉的世界了,我不想去思考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若让我用一个形容词的话,大抵是独善其身吧。

    太过自私了。

    事实正是如此,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我太过渺小。

    “我无法阻止源赖光。”晴明叹气,他的表情比之几天前沉郁了不少,但脸上仍旧带着能让人放松下来的温和笑意,他永远都是这么强大,即使有时会疲累,会脆弱,但在别人面前,他永远优雅强大,无需神乐,也无需旁人述说,我自己便能感受到这些。

    真不愧是缔造了传说的阴阳师大人啊。

    “所以?”

    “我会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当然要尽最大努力,即使我不能转变他的想法,就努力成为他的阻碍吧。”

    甚好甚好,我只递给他一盏酒,愿他武运昌隆。

    晴明轻叹一声,随即转移了话题。他提起被源博雅带走的三日月宗近本体,他研究数日,终于有了些头绪。如果能让平安京的灵力作为种子缓缓滋生,最终达成在结界中循环的目的,也许我就不会再为了灵力衰竭而担忧,事情已有了进展,但仍旧需要时间。

    我含笑表示感谢,如果这样,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这里终究不是我这个时空旅行者应该留下的地方,这里有它的历史,而我的存在只能破坏它,我应当尽早远离的。

    百鬼夜行,大江山,人与妖怪共存的世界,绚烂多彩的平安时代,我经历过这一切,如今却又与它格格不入,这就是时光的残酷性,即使是我,也无法避免。

    将这些与晴明倾诉的时候,他朗笑一声,道能以这种形式与我再次相见,真是再美好不过的缘分了。

    天边的明月已升至高空,衬得星子也不甚明亮了。我透过繁茂的枝叶去看它,眼底映入了真实的月光。

    “今天是三日月呢。”晴明道。

    他的神色似乎带着惊叹,我曾经无数次见到这样的目光,在贵族们眼中、在各位刀匠的眼中、甚至在博物馆的游人眼中,还有审神者、同僚。他们会说,这大抵就是最美之月了。

    “啊……是三日月。”

    弯成了完美弧度的新月悬挂在天际,我与晴明听着虫鸣,耳畔隐约可听闻意味不明的歌谣,似乎是哪位式神在低吟浅唱。

    即便离开了这里,与故人分别,我也会永远记得今晚的明月,也会记得与自己共饮的人。

    晴明再次外出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我也会自己找点事情来做,因为身份不便,我不会去往更多的地方,我开始热衷于去樱花林消磨时间,或者与幼年的鹤谈天说笑。我从未在他面前暴露身份,他也从未问过我的名字。

    我很久没有过与幼年时的鹤共处一室的感觉了,他太过跳脱,偶尔问话也会变得天马行空,让我着实有些无可奈何。樱花妖乐得有人与鹤丸聊天,她经常在樱花林中翩翩起舞,这时鹤就会安静地盘膝坐在我身边,小小的身子靠在我的身上,有的时候也会嚼着我带来的小零食,那时他的眼睛就会非常明亮,像是看到了最喜欢的东西。

    鹤丸喜欢听我讲故事,我不知该给他讲些什么,就胡乱来说。有时会讲百物语,有的时候也会把我经历过的那些事情换一种方式讲给他听,他偏爱精彩刺激的故事,或者是带着些许恐怖色彩的,我毫不意外,只是揉了一把小团子,然后再任劳任怨被他驱使。

    如果让未来的鹤看到这种场面,恐怕会大呼这是惊吓吧。

    “喂,你这家伙在笑些什么?看起来恶心透了。”他的语气嫌弃得要命,我花了5秒钟思考,如果我说自己是在想念未来的他,会不会挨打。

    还真是非常有趣。

    我不太喜欢告别,但有时的确不可避免,当晴明说源博雅找出了能够一劳永逸的方法时,我遵照他的吩咐,化作了本体刀剑的形态,随即陷入了沉睡。

    也许那种滋味并不好受,自己仿佛坠入深渊,如同在梦中,却又好似清醒万分,我无法醒来,也无法动弹,仿佛已经坠入泥潭。‘度日如年’,大抵就是我现在的感觉,晴明曾经告诉我,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想达到目的就会拥有一定的风险,源博雅的方法也并非万无一失,我可能会在施术的过程中迷失自我,或者干脆就失去了再次醒来的可能,所以我需要保持清醒,直至最后一刻。

    也许按照正常的套路来说,我会因为有鹤丸的存在才不至于迷失,这一定是爱情的力量。

    但实际上,我一直想着的,是如何保持自我,我要铭记自己的‘存在’,因为爱着鹤丸的我,并不是全部的我,这听起来可不怎么深情,但事实正是如此。

    我想即使是鹤丸也会如此吧,我们深爱彼此,却又不是彼此的全部。

    沉沉浮浮、迷茫失落下沉然后……恢复意识。

    我仍旧躺在那间静室内,本体被摆放在刀架上,似乎在供人欣赏。我仍旧是灵体形态,走到本体身旁伸手触摸,却无法与他相触。我想晴明与源博雅是成功了,我的本体似乎比从前强大得多,恐怕是二次极化(?)了。

    这大抵是代价吧,我的意识有些混沌,甚至有些无法判定今夕何年。我在哪里、我现在的状况是什么,这些明明是一瞬间就可以意识到的事情,我却似乎无法记起。我知晓那把刀就是我自己,但其他的却像是雾里看花,看不真切。

    “我想这是成功了。”

    银发的阴阳师拉开纸门,他看着我,脸上带着最真切的笑意。

    ——真是太好了。

    不知为何,我这样想着。

    记忆如同潮水般向我涌来,我开始记起了一切,记得在等待我的鹤丸,记得背负了期望来到平安京的自己。我也同样对晴明微笑,算是庆祝我们的胜利。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他给了我选择,而我也同样做出了选择。

    “那么请先说好消息吧。”

    “我们成功了,即使回到原来的世界,您也不必经历灵力枯竭的痛苦。而我们救出了鬼切,源赖光也暂时妥协,一切都很好,除了樱花妖很想念您。”

    “那么坏消息呢?”我如此询问。

    “您沉睡了五个月零七天。”他抬袖遮住唇角,眼角弯起的弧度像极了一只狡猾的狐狸:“那孩子差点拆掉我的庭院。”

    “那还真是悲惨。”

    我知晓晴明说的是谁,结界被打开后,我的身体逐渐凝实,最终变成了实体的模样。本体刀剑的触感仍旧跟从前没什么差别,只有将它握在手中我才会安心,我对晴明颔首,然后迈步走出了房间。

    出乎我意料的是,幼小的白团子在坐在晴明的庭院中,看到我出来后,不管不顾地起身冲到我的怀中,将我的腰箍得生疼。

    “我以为你不告而别了,三日月。”

    我难得有些呆愣。

    他叫我……三日月。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