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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大家族,冤家路窄

作者:走过青春岁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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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是长生天的儿子,骏马是草原的儿子。蒙古人是长生天的子民,敬畏狼群,但更爱骏马。

    李乐要买的是好马,但好马却并不常见。拉古娜酒店老板的哥哥倒是有一匹神骏异常的好马,可惜却不肯卖,而且李乐需要的不只一匹。所以李乐连喝了五杯烈酒。打赌赢得了一句话:那日格马场。

    接下来老板介绍的很具体,马场的经营者叫卓力格图,是一位六十二岁的老人,还是他和苏勒德的父亲。

    燕小五开玩笑的说:“是不是这温都尔汗城里所有的头面人物都是你家亲戚?”

    酒店老板居然点头,道:“就是这样的。接着介绍:我大哥是温都尔汗的市长和最大草原的领主,我二哥那日松是温都尔汗矿场的拥有者,三哥乌恩其经营着城里唯一的商店,而我叫阿古拉,这家温都尔汗唯一的酒店旅馆就是我的买卖,最后我的弟弟巴特尔,是草原上最出色的猎手和驯马人,我阿爸的马场就是他在管理。”

    “老兄原来出身不凡。”李乐含笑道:“失敬了。”

    酒店老板阿古拉摇头自谦,道:“最优秀的海东青永远是飞的最高的那一头,但它却未必有所谓的最高贵的血脉,我们家族拥有黄金家族的血脉,我弟弟巴特尔才是那头海东青,但我却没什么值得客人敬佩的地方。”

    石头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听过宝日龙这个名字?”

    阿古拉微怔了一下,像是在思索,然后摇头道:“没有,这个名字在蒙古人中并不常见,我要是听过一定会记得。”

    石头有一些不甘心,还想再问什么,李乐却道:“没有听过就算了,还是跟我们说说那日格马场在哪里吧。”

    阿古拉没能赢得吉普车,却并没有多少遗憾,反而因为目睹李乐连干了五杯烈酒而感到很兴奋,高兴的回答李乐的问题,“从温都尔汗城出去往东南三十里就是艾克拉玛尼山,我阿爸的马场就在山脚下的牧场里,那里三面环山,是长生天留给牧人活命的地方,白毛风吹不进去的咧。”

    吃饱喝足,每个人身上都暖和了,李乐说:“海兰珠还在草原上等着,咱们不能失信于人,要做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微微顿了顿,又道:“经过这两天,相信你们也都见识到了草原的力量,比咱们更先进准备更充分的车队几乎全军覆没,看来机械化设备是靠不住的,所以我打算买马再进草原,事不宜迟,在座各位愿意继续跟进的,现在就可以动身了。”

    七个人同时起身,梵青慧昨晚受了寒,有点轻微的感冒,一直没怎么说话。李乐本有心把她留下,再留燕小五负责照顾她。但话到嘴边,正看见她坚定不移的眼神,想到这是她人生当中第一次背离二丫奶奶的安排,做她想做的事情,她肯定不希望半途而废。便硬是把想说的话又吞了回去。

    ??????

    大雪纷飞,雪意正酣。车在路上,山在前方。在冬雪中它呈着一种平地突兀而起、但不辨高低轮廓的雄浑淡影。李乐等人默默无语的看着窗外的景致。远方的荒原,脚下的路,竟是如此的神奇又不可理喻。这就是蒙古高原,拥有着一切可能的苦难与烈性,这里有着天赐的迷茫。大雪掩盖伤疤、清洁自己、抹去锋芒、一派朴素寂然。

    沿着阿古拉指引的路线,一路开到隐藏在山间深处的那日格马场。李乐等人见到了这里的主人,卓力格图老人。身材高大壮硕,精神矍铄,面目慈祥。互致问候之后说道:“你就是连喝五杯烈酒的好汉,你们的来意我儿子已经跟我说了,来看看马吧。”

    燕小五有些意外于老人的直接,拉着李乐问:“不是说马是牧民的朋友加兄弟吗?怎么卖的这么痛快?”

    李乐笑道:“也许是因为我是连喝了五杯烈酒的好汉吧。”

    七个人随着老人往马场深处走去,路上,李乐随口跟老人攀谈:“您和您的儿子都会说汉语,而且还说的这么好。”

    卓力格图说:“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们一家都是生意人,一直在跟中国那边的兄弟和朋友做贸易,不会说中国话可不成咧。”又道:“这几年老了,往外跑的时候越来越少,终于有时间实现年少时候的梦想,在这里搞一个马场,养几匹自己喜欢的马儿。”

    说话间,来到一座中国北方最常见的多间白砖房前。卓力格图引着七人走进其中一间屋子。只见屋子里盘了一铺大炕,烧的热腾腾。卓力格图坚持让李乐等人坐到炕上说话,任凭李乐如何谦让,他自己却坐在椅子上。客人上炕,主人在炕下作陪,是中国北方人的老礼儿,中国人都不怎么讲究了,想不到在这大草原深处的蒙古老人身上还能见到。

    李乐环顾屋内,炕上摆着柜子,铺着席子,中庭房梁上吊了个篮子,无不透着北方旧日农村的朴素气息,说:“还以为在您这里能见识到最道地的毡包呢,想不到您住的倒跟我小时候生活的环境差不多。”

    卓力格图笑道:“人老了,身体大不如前,睡不得毡房和地铺,小的时候在中国生活了几年,按照记忆里的样子搞的,人一上了年纪就喜欢怀念小时候的光景。”又道:“你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刚听说你们要来的事情,马儿都在后面山谷里野放着,我儿子已经去往回赶了,还要等一等。”

    李乐道:“您是老当益壮,一点也看不出老来。”

    门一开,一名年轻的蒙族妇女走进来,热情的送上干果和奶茶。卓力格图介绍说:“这是我最小的儿媳妇,叫乌日娜。”又笑着自嘲道:“五个儿子都娶媳妇了,怎么会不老呢?”

    李乐随口道:“听阿古拉老板说您家里是黄金家族后裔?”

    卓力格图道:“是这样的,可是如今社会变了,很少讲究什么血脉传承了,黄金家族的后代也要靠做生意过日子。”

    李乐忽然问道:“您有五个儿子,算得上大家庭了,冒昧问一句,您有没有兄弟姐妹呢?”

    卓力格图毫不迟疑的摇头道:“没有。”

    后面响起隆隆的马蹄声,卓力图格起身道:“我小儿子把马赶回来啦,几位客人去看看马吧。”

    没见过这个情景的人一定会为眼前的一切感到震撼。卓力格图自谦说养了几匹马,然而,李乐七人站在山谷口看到的却是一副万马奔腾相互竞逐的景象。那些黑的,白的,枣红色,各种颜色的骏马自远山的方向扬蹄而来,奔入宽阔的山谷中。

    李乐眸中放光,目不转睛看着。各种马都有,蒙古马,布琼尼马,腓特烈斯堡马,塞拉?法兰西马等等,简直就是个马种博物馆。就李乐所见,这些马当中虽然没有一匹能比得上之前遇到的叫做逆龙的腓特烈斯堡马,但这里的每一匹马都称得上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不只是李乐看的如痴如醉,敖柏吉和恰克图也都看直了眼,敖柏吉作为当地人,却也是头一次见识到这个地方,看见这些骏健的马儿。听着隆隆的马蹄声,口中竟不自觉的跟着大声叫起来:嘟!嘟!嗬嘞!正是牧民们常呼叫的赶马号子。恰克图跟他的反应差不多。

    石头沉默的看着,眼睛里却已充满了狂热的火焰,似乎灵魂深处的一堆干柴被点燃了。

    梵桃花大声赞叹道:“太壮观了!”

    梵青慧和燕小五兴奋的雀跃起来,连呼不虚此行。

    卓力格图说:“我的马很少出售,但这么大规模的马场想要经营下去,不卖马是不可能的,所以,遇到懂马爱马的客人时,也会卖上几匹,保证马场的正常运转。”他指着山谷、四周摞着的码放整齐的方形草料,说:“这些草料都是从中国和远东运来的,光运费就要几百万中国钱。”

    李乐笑道:“马是好马,品种好喂的也好,所以贵一点也没关系。”说着,向卓力格图伸出了手。

    卓力格图道:“这些马儿的价钱是不同的,你还是先选好了咱们再谈价钱吧。”

    李乐走下去,在卓力格图的小儿子巴特尔的陪同下选马。巴特尔是个雄武矫健的蒙古汉子,骑着一匹白色纯血马,挂着套马杆,腰里别了把弯刀。相貌英武,双眼炯炯有神。确有不凡气质。但李乐并未对他过多关注,只是一心一意挑马。

    马都是好马,但未必都适合在这种天气里骑着上草原。李乐胸有成竹的选了十四匹布琼尼马。

    这种马身高腿长,骨骼粗壮有力,产自俄罗斯,对寒带气候十分适应。曾经是威震战场的苏联军马。在战争期间,苏联骑兵部队在缺乏营养和几乎没有休息的情况下,在4—5天内行进了600公里。骑兵军官的马匹还要驮载较重的负荷。在几天休息之后,布琼尼马很快就能恢复体力。在李乐看来,这种马符合最严格的要求,是俄国最高水平的军马。

    卓力格图连夸李乐眼力好,是个大行家。还说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好马就该卖给好伯乐。最后二人把手放在袖子里,勾拉扯拽,讨价还价的半天,终于商定价钱。

    燕小五好奇的问李乐:“你把手放到他袖子里鼓捣了半天,是在谈价钱吗?”

    李乐点头确定道:“是,这是古城老马市里的规矩,在中国北方的牲畜交易行为中很常见,买活物凭的是眼力,看高和看低价钱浮动会很大,所以不适合在公开场合谈论,就用这种方式谈价钱,不让其他人听到交易内幕。”

    梵青慧道:“你懂的可真多,那你们谈妥价钱了吗?”

    李乐笑道:“谈妥了,一共要了十四匹,每一匹都比咱们开来的那辆吉普车贵一点点”。

    马场的大门口,卓力格图正送李乐七人,从老远的地方就看到两辆车向着马场的方向飞驰而来。李乐眼力最好,一眼便认出坐在第一辆车副驾驶位置上的包得金。不由道:“还真是冤家路窄,这老小子居然也找来了。”

    卓力格图奇道:“你好像认识这车上的人?”

    李乐正色点头,沉声道:“不只是认识,还是对头呢。”说着,回头看了石头和梵桃花一眼。一行七人,个个紧张,敖柏吉和恰克图的脸上也都流露出复杂之色。

    “你们不必担心,没人敢在我这里闹事。”卓力格图腰杆笔直,姿态傲然。又笑道:“他们一定也是来买马的,既然你们是对头,我可以不把马儿卖给他们。”

    李乐摇头道:“您没有必要这么做,这伙人很不一般,我就怕这么做了会给您带来麻烦。”

    卓力格图却是一笑,自信的说道:“在这块土地上,只有我们找别人的麻烦,没有人可以找我们的麻烦。”

    二人说话之间,两辆车已经到了近前,唰的一下停住。

    两辆车上一共下来八个人,包得金和丹羽一阳主仆是认识的,米国人唐纳德也是老熟人了,还有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西方人,深眼窝,高鼻梁,脸颊瘦削严肃冷酷的样子。其余三人,两个是司机,没什么特别之处。唯独第二辆车上最后下车的那人却是个生面孔。

    这人一下车,李乐一行所有人的目光便都集中到他身上了。原因无他,又高又壮。石头身高两米,体魄雄健,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壮汉。跟这人一比却根本没有可比性。李乐目测此人身高至少超过两米三,留着莫干西的发型,脸颊如刀削斧剁一般棱角分明,长长的黑胡子梳理的很有型,浓眉大眼,狮鼻阔口,长相极其凶悍。尤其难得是此人的体魄,虽然身材巨大,却是宽肩细腰,体态匀称。举手投足毫无蠢笨之感。一身蒙族勇士皮甲穿在他身上,正是珠联璧合。

    李乐打量多时,心中暗惊,这人天赋异禀,神魔转世一般,又是他们从哪里找来的鸟人?

    PS:感谢漂漂走走和秋露两位兄弟的打赏,足感盛情,自当努力更新。白天还要上班,估计没什么时间更新了,半夜一点钟爬起来码完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