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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大山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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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一)

    晶晶和青岚一直在调查金家贪污的事件。对于深夜潜入金家搜集贪污罪证的事,在晶晶的心里一直很不安。

    可爱把行动吩附下来,青岚兴高采烈的着手,晶晶却更在她后面,仿佛很是摇摆不定的样子。

    青岚,这算不算偷东西,偷证据也算是偷吧。

    她小心的问她。头发两股麻花辫,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衣,她的话语就像她的装扮一样纯真。

    青岚看她一眼,知道她一向最讨厌偷东西,便笑道,偷这个不算偷。偷是做坏事,我们收集他们金家贪污的证据,对付猖狂的小三和阴险的负心汉,我们这不是偷。

    晶晶才释然。

    青岚想了想道,真是怪事,你们老鼠天性不是爱偷吗?可你怎么这么讨厌偷东西呢。

    晶晶尴尬的笑了笑,没有言语。偷,是她多年不敢触及的字眼,虽然这个字从小就与她相关,生下来她就与它分不开了。

    青岚见她没有解释,也估摸着她是有隐情,便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接着这个话题问下去。每个人都有故事,大概小三敢死队就她青岚简单了,她是很简单,简单的生活,简单的害怕寂寞,简单的只想要个男人对她好,哪怕没有爱情也成。爱情太复杂,她不想费脑筋去想。

    两个人商定好一切,便分头行动,青岚去了山西金家,晶晶便在银器家调查。

    她平素向来小心,一般是白天在饭店里打工,晚上才开始活动。

    只是将近半个多月来,对银器家的调查依然没有进展。

    她是一间房一间房地毯式的搜查的。翻箱倒柜,每个角落都不放过。然而,至今没有任何收获。

    今天晚上,她又像平常一样,到了深夜,这个城市大部分人都入睡了,她才走出来,穿过这个城市的街道,走到银器家去。

    上次搜索了客厅,这次的任务是书房。

    想着是银器的书房,如果有什么重要文件或者明显的证据应该在这间房里。

    她小心翼翼的隐藏在夜的黑暗里,鼓起勇气走到银器的书房去。

    一遍一遍在心里告诉自已,这不算偷东西。这不算偷东西。

    因为她虽然是老鼠,平生却最讨厌偷东西。

    之所以讨厌,因为偷窃曾经给她带来了很大的耻辱麻烦和伤害。

    这是发生在大山里的故事。

    晶晶和妈妈从大山里走下来,变作人的样子,住在大山脚下的一个村落里,对于好奇的村民,她们只说是从外地搬迁过来的普通人。

    她们原本是两只老鼠,住在大山深处的一个山洞里。晶晶知道自已和妈妈与别的同类不一样,那就是她妈妈是一只老鼠精,妈妈道行高深,会各种法术,然而她最喜欢的,却是将她和晶晶变作人形。

    喜欢小老鼠装扮,既使变作人,也喜欢四脚着地趴在地上的晶晶不解的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四只脚趴在地上多舒服,跑起来也飞快的,可是现在这个样子,难受死我了。

    可是已经学着人的样子站起来的妈妈,却对着她道,不要这样,像我一样,用两只后脚着地,把你的两只前爪,两只手提起来,站直了。

    她在妈妈命令的口吻下只得站起来,可是站立没多久,又趴了下去,那时候她才五岁。

    妈妈走过来,把她扶起,有时候为了让她像个人的样子,她就把她绑在一棵树干上,就是不让她四肢着地。

    等到她能够完成像一个人一样用两只脚走路了,妈妈就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带她下山了。

    妈妈,我们这是到哪去?

    到人类的大村子里去,我们搬家,我们从此和他们住在一起。

    啊?

    晶晶害怕起来,站在那里不肯走动,她看到过上山打猎的猎人,那些人类好残虐,把枪把动物一只只打死,现在妈妈竟然说要跟她们住在一起。

    她害怕的看着妈妈,妈妈变作一个中年妇女的样子,穿着蓝布褂子,包着碎花头巾,挎着个大竹篮和一个碎布包袱。很像一个人类。

    妈妈,为什么要和他们住,我们住在大山里不是很好吗?

    因为我要做人,晶晶,人类很伟大,你也要学会做人。

    妈妈对她的心愿就是平平安安的,像一个人类一样,在这个村子里长久生活下去。

    她们在大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了下来,晶晶妈妈只说老公死了,带着晶晶,孤儿寡母的到这里讨生活。朴实的村里人对于新来的邻居总是欢迎和喜欢的,刚开始对晶晶妈妈和晶晶都特别好,她们两个人就在大山里住了下来。

    可是老鼠的天性是偷。

    她小时候,因为不懂事,抑制不了天性,会偷邻居的南瓜,花生,板栗,有几次被抓了现场。从小就落下一个老鼠精的名声。

    村里人不知道她确实就是老鼠精,只是因为她曾偷过,才这样叫她。

    他们对她和她妈妈满怀戒备的说道,你们是老鼠精,因为你们爱偷!他们不再欢迎她们,开始集体冷漠和远离她们。

    在一次又被邻居抓了现场后,邻人请晶晶的妈妈过去管教,一心想做人的妈妈把晶晶抓回来,让她跪在地上,用牙刷使劲刷自已两只小手,直到刷到两只手红肿出血,她大声哭喊着求饶,妈妈才板着脸,对她说道,说,你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东西!

    晶晶含泪发誓,再也不偷东西!

    两只小手红肿着淌着血,在空气中瑟瑟发抖。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经历。

    妈妈听她发完誓,突然就心疼的哭了,抱着她,给她细心的包扎,一边包扎一边对她说,孩子,不是妈妈无理取闹,实在是,如果你想做人,你必须改变我们老鼠的恶习,从此不要偷东西。

    老人自已当然也知道,偷东西是老鼠的天性,要一个小孩子改变,是多么的艰难和不可能。偷对她们老鼠来说,与生俱来,就像渴了想喝水,饿了想吃饭一样。而且对于一个没有自控力的小孩,要想她改变,又是何其艰难。可是为了她有更好的前途,为了她能够活得比自已更好,更像一个人,她只能硬着心肠一次次打骂她让她发誓了。事后却又抱着她,哭着告诉她,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有不偷了,才能做一个人。

    晶晶看到妈妈的眼泪,心里忘了疼,不解的问着同一个问题,妈妈,我们是老鼠,为什么要做人?

    因为人是最高贵的生灵,我们老鼠人人喊打,只能活在黑暗里,所以我想做人,我这辈子算是没有完成心愿,但是你还小,我从小就培养你,你一定能够实现愿望,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的。

    妈妈的眼神里尽是坚定。

    虽然自此后,晶晶一直努力压抑着自已的天性,每次看到花生,瓜子,板栗,这些让她口水流个不止的坚果,一想到妈妈的告戒她总是思量再三,然而到了最后,还是抵抗不了诱惑,偷偷的装进自已口袋里了。

    天性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她年纪虽小,却打心底对妈妈的理由并不理解和认同。

    妈妈想做人,并不代表她晶晶也想做人。做老鼠有什么不好,天生具有偷的本事和技巧,偷得神不知鬼不觉。在偷的过程中不知有多少刺激和乐趣。最重要还很快乐,可以偷来许多好吃的东西,把肚子吃得饱饱的,嘴里香香的,这不是很幸福的事情吗,为什么不偷呢?

    因此,她虽然害怕妈妈知道伤心,但是因为心里不认可,所以她依然照偷不误。

    让她真正改变偷窃毛病的,是平贵。

    到了后来,因为晶晶偷东西,村子里的每一家人都看不起晶晶和她妈妈,晶晶的确一直在偷东西,村里人抓到她许多次,他们愤怒的指责她们,认定她们是爱偷的老鼠精,没有人理她们家,小孩子受了大人的教育,也是不肯理晶晶,晶晶过得很孤单。

    没有人陪她玩,她只能跑到大山里,自已跟自已玩。跟树跟花说话,跟天上的鸟说话,跟地上的动物说话。很孤独很寂寞。

    直到有一次,她翻过山头,认识了大山那边的平贵。平贵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愿意跟她玩的人。

    第一次见到平贵的时候,他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呆呆的望着远方,四周一片安寂,晶晶翻过山头,看到一个小男孩像她一样一个人时,便笑着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喂?!

    她叉着腰站在他面前,大声的招呼他。他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留着可爱的小平头,憨憨的极可爱的样子。

    他抬头望着她,眼睛亮亮的,冲她微笑着,却不说话。

    喂!只有你一个人吗?

    。。。。。。

    喂!你为什么不说话,没有人陪你玩,我陪你玩好不好,我也没人陪我玩的。

    。。。。。。

    平贵一直不说话,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絮絮叨叨,叽叽喳喳的话语声仿佛把周边的空气都搅动起来,一下子寂静不在。周边热闹非凡。

    原来枯坐发呆的男孩,眼里慢慢就有了亮光。

    他原本远远的坐着,像往常一样,外公到很远的地方放牛去了,要几天后才能回来,只有他一个人,守着一个家,这边的大山脚下只有他们这一户人家,没有邻居,没有朋友,外公为了让他呆在家里,不到处乱窜,就骗他说,平贵,你不要乱跑,大山里有很多吃人的妖怪,会把你抓去吃掉的,所以你要乖乖的呆在家里,知道吗?

    小小的平贵当然相信外公的话,等外公翻山越岭的出去放牛了,他就坐在门槛上,望着门前的大山,想着山里面到底有没有妖怪呢,山的那一边是什么样子。

    虽然很好奇,可是却想起外公说的话,不敢翻过去。

    他常年一个人在家,自已跟自已玩,许多天可以不用说话,他害怕自已变成哑巴,为了证明自已还能说话,他便过一段时间,就对着空气咕噜几句。

    这一天,他像往前一样坐在门槛上,望着大山时,却看到一个小小的女孩,细细瘦瘦的,扎着麻花辫,在山头出现,然后出现在山脚,然后在夏天的金色阳光里,顶着太阳迷糊的金色光晕向他走过来。

    大大的眼睛,小巧的翘鼻子,穿着件红底白花的小褂子,细瘦的手脚,黑,却是黑里俏的那种,雪白的牙齿,嘴里仿佛在嚼着什么。

    她站在他面前,好奇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坐在他旁边,一起坐在门槛上,因为疯头疯脑玩耍被弄得毛糙糙的麻花辫拂到平贵黑黑的脸上。

    我叫晶晶,你叫什么名字?

    她也坐在门槛上,挨着他坐着,身子却极低的拗下来,整个小脑袋往平贵那边伸过去,一直伸到平贵低着的脸庞下面,然后突然翻过脑袋,从下面仰着脸看着平贵。

    乌溜溜的黑眼珠,含着笑调皮的看着他,他们四目相对。

    原本有点木呆呆笑着的平贵突然就说话了,我叫平贵。

    他冲她笑着,虽然话说得不多,但是对她的热忱和欢迎是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得出来的。

    哦。平贵啊。

    晶晶坐直了,看看他,笑道,你终于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哈哈,真好,你会说话。

    她哈哈的大笑起来,欢快的笑声像玻璃弹珠,在金色阳光照耀的院子里弹跳着,仿佛闪着五光十色的光辉。

    平贵站起来,小小的身板,五六岁的光景,看着跟他同样大小的女孩子,笑着说道,我只有外公一个亲人,他常年在外给别人放牛,我没有人陪我说话,其实我会说话的。

    晶晶愣了一下,想这个人原来跟她一样,没有朋友啊。

    当下就站起来,拉着他的手,很义气的说道,你放心,从此后,我就是你的朋友,我天天来陪你说话。

    真的吗?

    平贵歪着留着平头的小脑袋,眼睛困惑的笑着看着她,表示不相信。

    真的,我晶晶也没有朋友,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

    两个人就是这样认识的。(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