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飞头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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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父亲和外公,心就像有针在刺一般疼,她知道自己今生今世怕是再也见不到外公了,那么,父亲呢?父亲到底是谁?他在为谁工作?他的目的是什么?
心中焦躁,口内干渴,她失魂落魄地爬起来找水喝,刚从饮水器里接了一杯,要往嘴里送,握杯的右手忽然跳了一下,她愣愣地看自己的手,并无任何不同。
错觉吗?
等等!她悚然一惊,将那杯水拿到窗边,水面清澈,却照不见人影。
降头!
她吓得一松手,杯子跌落在地,清澈的液体洒了一地。
“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多管闲事吗?”
白小舟大惊,抬起头,看见那个乞丐的脸在窗前一闪而过:“是你!站住!”她打开窗,外面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乞丐。这里是二楼,难不成是飞头降?
所谓的飞头降,是修为高的降头师将头颅与身体分离,以提升自己功力的降头术。降头师刚开始练飞头降的时候,必须先找好一个隐秘的地方,确定不会突遭骚扰,才会在半夜十二点整,开始下飞头降。飞头降总共分七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持续七七四十九天,才算功德圆满。但飞头降不能见阳光,否则将魂飞魄散。
现在还是白天,不可能是飞头降,来去无踪,看来这个降头师果然不容小觑,她必须时刻提防。
桌上的手机惊天动地地响起来,震得白小舟头疼,她暗下决心再也不用山寨机,接通了电话。是小林打来的,他在那头激动地说,找到出事那晚孟瑜蔻和室友们的去向了。
白小舟提起背包就钻进了公交车,大巴在偏僻的小路里七拐八拐,终于停在一座还未完工的毛坯房前,小林已经等待多时。
“这栋烂尾楼的老板卷款逃了,这几个月一直空着。”小林推开工地的铁门,里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瓦砾“不少流浪者在这里过夜,昨天下午有个拾荒的流浪老人在外面跟人兜售手机,被片儿警抓住了,以为是偷的,他辩解说是捡的。那天晚上一群女学生嘻嘻哈哈地跑到楼里胡闹,又生火又喝酒,闹得他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他捡啤酒瓶子的时候,还捡到了一部手机。本来这边派出所的人没当回事,就把人放了,后来一查,才发现那手机是彭琳的,而彭琳是孟瑜蔻死了的室友之一。”
“那个流浪老人呢?”白小舟问。
“我让片儿警去找了,很快就能带过来。”
那是一个空荡荡的楼层,地上依稀留有篝火烧过的痕迹,二人绕着那团火痕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就在二人心中略有些失望的时候,一个穿制服的片儿警将一个身形佝偻的老人带了进来。
其实那不能算是老人,他不过四十多岁,只是因为长时间的操劳和困苦而显得特别老,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笑容有些猥琐,一双眼睛一直在白小舟的胸部和臀部打转。
“你那天晚上都看见什么了?”小林挡在白小舟面前,脸色有些黑,拾荒者说:“俺、俺其实也没看见什么,就是那几个女学生在这里围成一堆,喝了个烂醉,俺心里想,这些啤酒瓶能卖不少钱,怕别人捡了,就一直在那边等着。”
“她们就没看见你?”
“嘿嘿,俺躲在那边的缝隙了,她们看不到。”
三人一起皱眉,你是在偷窥吧?
“她们除了喝酒,还干什么没有?”
“她们闹得很疯,唱啊跳啊的,还放音响。”拾荒者挠了挠脑袋“对了,俺想起来了,有个女学生给她们拿酒的时候,往酒里加了东西。”
众人一惊,小林按住他的肩膀,急切地问:“加了什么东西?”
“那俺哪能知道啊,是用小玻璃瓶装的,她在那边偷偷摸摸地放,还以为没人看见呢,哪知道全被俺看见了。”拾荒者颇为得意。白小舟和小林喜不自胜,这个线索极为重要,说不定就是破案的关键。
“我问你,是谁下的药?”小林说“长什么样儿?”
拾荒者想了半晌:“天太黑,没看清,只记得个子有些高,头发卷卷的,胸脯很高,身材很好。”
卷发?这么说来不是孟瑜蔻?
小林对片儿警说:“带他回去,给他照片让他指认,看到底是谁。”
片儿警刚把拾荒者带走,白小舟的山寨手机又响了,这次是秦哲铭打来的。此刻这个法医学教授站在研究所里,穿着一袭染血白大褂,将脸上的口罩取下来,眼中满是激动和惊诧。
“小舟,快回来一趟,我这里有重大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解剖台上的女尸苍白得令人心惊。白小舟仔细打量这个女孩,她长得很漂亮,一头卷发染得微微发黄,身材匀称高挑,是个十足的美女,她不由得有些怜香惜玉起来,暗叹红颜薄命。
“秦教授,有什么发现?”
秦哲铭端着烧杯咖啡,神秘地挑了挑眉:“这是我解剖的第六具尸体,解剖了她,我才知道前面那五具和后面那一具,或许都不必解剖了。”
白小舟性急:“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儿吗?”
“这个叫徐莎莎的女孩有先天性心脏病。”秦教授将盘子里的心脏递给她看“我查过她的档案,入学体检单说她的心脏很健康。”
“你的意思是?”白小舟心中激动“她不是徐莎莎?那她为什么和徐莎莎长得一模一样?”
秦哲铭来到尸体头部边:“我本来想检查她有没有做过整容手术,没想到让我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说罢,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拨尸体耳朵边的皮肤。他动作极轻极柔,仔细得就像在剥青蛙卵,不到一盏茶的工夫,皮肤竟然被他挑起来很大一块,就像尸体的脸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塑料薄膜。
白小舟张大了嘴,半天合不拢:“她、她戴了人皮面具?不可能啊,这只是武侠小说里的桥段,现实生活中哪有这种东西?”
“本来我也不信,但事实让我不得不信。”秦哲铭说“你睁大眼好好看着。”说罢,更加仔细地撕面皮,随着他的动作,白小舟的心也悬了起来,脑中电光急转,仿佛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脑中回放,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她忽视了,到底是什么呢?
“成了!”秦哲铭志得意满地用镊子将一张比劣质塑料袋还要薄的面皮夹起来“武侠小说的桥段,果然来源于生活。”
白小舟的目光落在那张更加苍白的脸上,这具女尸终于恢复了她本来的面目,那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也不漂亮,眉梢眼角依稀有浓妆艳抹过的痕迹。
竟然真的不是徐莎莎。
等等!她忽然倒抽了口冷气:“我想起来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孟瑜蔻就跟我说过,她半夜醒来,曾经模模糊糊看见对面床的徐莎莎出门去了,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原来真相从一开始就摆在我的面前。”
“这并不奇怪。”秦哲铭将面皮小心翼翼地放在盘子里,爱不释手“很多东西太过明显,反而容易忽略。”顿了顿,他又回过头来说“我听不二说,那个死了的缅甸女人也姓徐?”
白小舟心中一片冰凉,她一直以为这个案子十分复杂,原来竟是这么简单吗?
瞿思齐的肚子越来越大,仿若十月怀胎,马上就要分娩,剧烈的疼痛令他醒来又晕厥,只能靠打止痛针度日。叶不二焦急得手足无措,将那本降头大全翻得稀烂,依然毫无办法。
再这样下去,思齐怕是撑不了几天了。一想到平时乐观得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的好朋友在鬼门关里徘徊,他的心就像是被一只大手揪紧,又放开,如此循环往复,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吸了吸鼻子,仰起头,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
叶不二,你真没用,连最好朋友的命都救不了。
还没等他把眼泪咽下去,瞿思齐忽然睁开眼睛,疯了一样在床上打滚,口中直叫:“痛啊!痛啊!”又发作了!叶不二急得夺门而出去叫医生,刚转过走廊转角,晃眼便看见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在楼道间一闪而过。
是那个乞丐!
心中天人交战:是去找医生,还是跟踪过去?只犹豫了一瞬,他便打定了主意。如果抓住了这个缅甸降头师,还怕解不开降头吗?
叶不二放轻脚步跟了上去。他原本就是山魈,生于深山野林,先人们为了捕猎,练就了追捕猎物的本事,叶不二虽然从未打过猎,但从祖先遗传而来的天性却绝不含糊。
天色已晚,住院部也安静下来,那乞丐步伐稳健,速度极快,小心避开医护人员,转眼便到了重症区。叶不二心中暗惊,孟家母女不是就住在这里吗?他还真要赶尽杀绝啊。
那乞丐看了看四周,叶不二连忙钻进一间病房躲起来。确定四下无人,乞丐推开了病房的门,叶不二蹑手蹑脚跟过去,趴在门缝上往里看。李澜正趴在床边打盹儿,病床上的孟瑜蔻瞪大了眼睛,一双漂亮的眸子里满是惊恐,她似乎想要提醒自己的母亲,无奈一动也不能动,眼珠子乱转,噙满了泪水。
乞丐低低地叹了口气,用生硬的普通话说:“你还嫌自己造的孽不够多吗?”
李澜猛然间惊醒,惊恐地跳起来,撞翻了木椅:“你、你要干什么?”乞丐盯着她,眼神阴冷,叶不二觉得他不像是在看李澜,而像是在盯着她的身后。李澜也发现了,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缓缓转过身去,身后窗户大开,一张狰狞的脸赫然就在她眼前。
李澜张大了嘴,似乎想要惨叫,但还没等她的叫声从喉咙里迸出来,那张脸已经凑到了她的脖子上,对着她的咽喉一口咬下去。
叶不二胸口冰冷,那是一颗人头,没错,只有一颗人头,从脖子处齐齐斩断,没有流血,但断口猩红,一头微黄的卷发散落下来,像一蓬乱草。
飞头降!
也顾不得许多了,叶不二推开门冲了进去,速度极快,屋中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已到李澜面前,一拳打在飞头的太阳穴上。飞头痛得低呼,放开李澜,他乘机揽住她的腰,几个起落退到门边。
李澜的脖子被撕开了,血流如注,叶不二按住她的脖子,抬起头怒瞪那颗飞头,双目浮现出淡淡的绿光,宛如草原上猎食的孤狼。那缅甸乞丐只觉得面前的叶不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溢出冰冷、森寒的气息,心中大惊,对那飞头说:“快走,他不是人!”说罢,一把揽住飞头,从窗户跳了出去。
叶不二并没有追,已有医护人员听到声音赶过来,七手八脚地将李澜抬进手术室急救。叶不二浑身是血,回到瞿思齐的病房,或许是医生给打了止痛针的缘故,他已经安静下来,只是肚子比之前还要大。
“思齐,”叶不二抬起右手,手心里安安静静躺着一根微黄的卷发“我找到对你下降头的人了。”
“经过那位拾荒老人的指认,徐莎莎就是那晚在酒里下药的人。”小林说“她来自云南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子离中缅边境非常近。她父母早亡,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他顿了顿,说“叫徐芳。村子里的人说,徐莎莎之所以能读大学,正是因为国外的姐姐给她出了学费。”
白小舟像是想起了什么:“怪不得孟箫照说‘如果不是我,你还在云南种田’,他说的是徐莎莎,不是徐芳。”
“她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室友?如果要复仇,她恨的人只有孟家人。”
叶不二轻声说:“这么年轻的女生要练成飞头降,除非她天赋异禀,否则”白小舟接过话头:“你的意思是,她取活人尸油,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叶不二点头:“她本来可以直接杀死孟瑜蔻,但她不想她死,她要让她生不如死。杀死室友,除了取活人脂肪之外,还能从精神上将孟瑜蔻逼入绝境。”
白小舟和小林都打了个冷战,这个徐莎莎简直就是疯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快找到她。”白小舟说“思齐等不起了。”
叶不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灵符,折出一只千纸鹤的形状,再将那微黄的卷发缠绕其中:“我已经准备好了。”
火焰燃起,淡淡青烟中,纸灰化为一只黑色乌鸦,扑棱着翅膀冲出窗户,小林头上一排黑线。白小舟抱怨道:“你该变个速度慢点儿的动物,至少在夜里显眼点儿。”
叶不二有些不好意思:“能力有限。”
白小舟无奈地摇头:“行了,别抱怨了,你不是有车吗?”
于是破旧的金杯车驶入漆黑的夜色中,黑乌鸦被苍穹所淹没,只有叶不二能够看到它的行踪。它领着众人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来回穿梭,像只没头苍蝇。
“不二,你这只鸟靠谱吗?”小林怀疑地斜了他一眼,叶不二有些底气不足:“呃,我、我这也是第一次,应该不会错吧。”
小林觉得这人从头到脚都不靠谱,而自己居然跟着他一起胡闹,比他还要不靠谱。
乌鸦在空中盘旋一阵,忽然钻进了一栋高楼,叶不二激动地说:“就是那儿!”小林停下车,张大了嘴仰望面前这座烂尾楼:“不会吧,她居然藏身在这里?”
白小舟也暗暗心惊,这不就是昨天刚刚来过的那栋烂尾楼吗?原来徐莎莎一直藏在这里?可恶,昨日大意了,该将整栋楼都仔细搜查一遍。
小林掏出枪,朝二人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紧跟其后,叶不二按住他的肩膀,朝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身形一起,落在天花板上,以极快的速度朝楼内奔去。小林张大了嘴,低声问:“他是蜘蛛侠吗?”
白小舟干笑两声,随他上了楼。小林还以为寻找徐莎莎需要费些工夫,哪里知道她竟然生了火,就在女生们曾彻夜狂欢的那一层,火焰跳动,火舌不断舔舐着寂静的夜,将火堆后盘腿坐着的少女照得满脸通红。
她的脖子,比她的脸还要红。
那是飞头降留下的痕迹,仿佛被人斩断了头颅,又接回去了一样,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缅甸男人站在她身侧,冷冷地看着二人:“没想到这么快。”
“你们被捕了!”小林举枪喊道“不许动,手放头上!”
缅甸男人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们不是普通的警察,不如我们做个交易?”
“我们从不做交易。”
“你放我们走,”缅甸男人继续说“我替你解开你朋友身上的牛皮降,如何?”
小林握紧枪:“我说过,我们从不做交易。她残忍地杀了七个人,你以为你们能逃得了?”
徐莎莎嘿嘿笑道:“杀了七个算什么?那些贱人,一直看不起我是农村来的,从我入学那天起就欺负我,我早就想杀她们了。老实告诉你,我杀的还不只这几个贱人呢,有本事你来抓我啊,来杀了我啊。”
“住口!”缅甸男人怒喝,又对小林说“我这个徒弟的确做错了事,我自会惩戒她,希望你能放她一条生路。”
“自会惩戒?你以为是武侠小说啊?你把我们中国的法律当成什么了?我今天一定要抓你们归案。”
“你真的以为能抓得住我们?”
小林冷笑道:“你不是说过吗?我们不是普通的警察。”白小舟在心中暗叹,没想到小林平时看起来傻乎乎的,关键时刻还挺有气势。
忽然眼前一花,缅甸男人已经消失无踪,小林心下大骇,护住白小舟,举枪四顾,忽听白小舟大叫:“小林哥,小心!”他迅速转身,缅甸男人已在眼前。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人影忽然冲过来,将缅甸男人摁倒在地,缅甸男人抬头,看到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和一张美得令人窒息的脸。
现出山魈原形的叶不二一双手掐在缅甸男人的喉咙上,左脚踩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别动,我不想扭断你的脖子。”
骨头痛得像要断了,缅甸男人瞪大了眼睛,张开嘴,却一个音都吐不出来。他是降头师,不是降魔师,他有本事让人生不如死,但面对这种古老的非人生物,却无计可施。
“好小子,我欠你一次。”小林掏出手铐,上前将缅甸男人铐在铁栏杆上,转过身的刹那,年轻的警察脸色猛然一变,举枪喊道:“小舟,快躲开。”
白小舟后颈窝一凉,侧过头,看见一张狰狞的脸,是飞头!由不得她多想,身子一矮,小林已经开枪了,却不敢真正打在徐莎莎的脑袋上,如果她死了,瞿思齐就得给她陪葬。原本想用枪声逼她后退,谁知她浑不畏死,一口咬在白小舟的左胳膊上,雪白的肌肤瞬间染上黑色,如同墨汁滴入水中,氤氲开来。
叶不二急了,跳过来抱住飞头,脱下外套一裹,将飞头包了个严严实实,徐莎莎闷声闷气地笑:“哈哈哈哈,又多一个垫背的,我不亏了!有种杀了我啊!”这个时候,小林终于确定,这个女人是真的疯了。
白小舟按住伤口,这一口偏偏咬在左胳膊上,有治愈能力的左手根本够不着,她该怎么办,就这么被降头杀死吗?
整条胳膊发麻,从刺骨疼痛到毫无知觉,她觉得自己的手臂好像被砍了下来,眼前开始模糊,鼻孔里有温热的东西涌出来,钻进唇中,腥甜黏稠,有铁的味道。
不,她不能死。
眼前晃动着小林和叶不二焦急的脸,她抓住他们的胳膊,拼命挣扎,我不能死,我还要去救思齐。
就在这个时候,她放在怀里的手机响了,一声急过一声,叶不二本想掏出来挂掉,却看见屏幕上赫然两个字:爸爸。
小舟的爸爸?不就是那个死在远古遗迹中的人吗?一个死人怎么会打电话?
叶不二按下接听键,话筒里传来低沉的男音:“念珠。”说完便挂断了,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念珠?”叶不二自言自语道“什么念珠?”
白小舟还有些意识,依稀听到“念珠”二字,一把抓住他的手:“念珠在口袋”叶不二手忙脚乱地在她衣服口袋一阵乱翻,终于从角落中摸出一颗黑糊糊的珠子,像是檀香木的,有一股很浓的血臭味。
“这、这要怎么用?”
小林急道:“给她含嘴里试试。”
叶不二也顾不得干不干净了,直接塞进白小舟嘴中,她脖子一伸,珠子哧溜一声顺着食道滚了进去,吓得两人脸色都变了。叶不二带着哭腔说:“小舟,快吐出来,那不能吃!”
“等等。”小林拦住他“你看伤口。”
原本像墨汁一样的黑色已经蔓延到肩膀,如今却在渐渐退去,白小舟也不再挣扎了,呼吸慢慢变得均匀,两人目瞪口呆:“这东西还真是吃的啊?”
“先别管内服外用了,带小舟去医院要紧。”小林让叶不二将白小舟抱起,自己转身去背徐莎莎的身体,却看见铐在铁栏杆上的缅甸男人不见了,手铐还挂在那儿,吊着一只断掉的手腕。
竟然断腕逃生,这人太狠了。
“小林哥,怎么办?”叶不二有些为难“追不追?”
小林看了一眼徐莎莎的身体,要是天亮前飞头接不回去,她就真的死了,两害相权取其轻,他按住生疼的太阳穴:“先把她们带回去再说。发文件全国通缉,我就不信他能飞上天去。”
白小舟睡了一整天,醒来的时候看到瞿思齐正坐在旁边的病床上吃香蕉,见她醒了,瞿思齐嘿嘿傻笑:“小舟,要不要来一根?”
白痴。白小舟脑子里蹦出这两个字。“你没事了?”
“我会有什么事?”瞿思齐拍着胸脯说“你忘了,我有不死鸟一样的生命力。”
什么不死鸟,是蟑螂吧。白小舟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正好病房的门开了,叶不二提着两只饭盒走进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小舟,我猜你也该醒了,所以做了点儿吃的,做得不好,别嫌弃啊。”
白小舟打开饭盒,顿时惊得口水都垂下来了,米饭颗颗饱满晶莹;蒜泥、黄瓜、盐分刚刚好,咸中带了一丝清甜;可乐鸡翅烧得鲜嫩酱红;连最家常的番茄炒蛋都鲜香扑鼻,吃进嘴里能把舌头给化掉。
“不二,这都是你做的?”
叶不二点头,瞿思齐捧着自己那碗吃得茄汁横流,口齿不清地说:“不二啊,你要是个女生,我一定娶你,光这做菜的手艺,就秒杀天下所有美女啊。”
这个吃货。白小舟白了他一眼,看着满脸通红的叶不二问:“徐莎莎呢?”
“她已经承认那七个女孩都是她杀的了,也不知小林哥跟他说了什么,她答应给思齐解降,但她死活不肯给孟瑜蔻解降,小林哥还在做思想工作。”
徐莎莎对孟家人恨之入骨,要说服那个疯子,恐怕不容易。
“那个缅甸降头师呢?”
“已经发文通缉了。”
通缉?中国这么大,每年通缉的人无数,真正能抓到的又有多少呢?何况是一个神出鬼没的降头师,如果让他回了缅甸,要抓就更难了。看来真是隐患啊。
“小舟,”见她低着头不说话,叶不二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把手机递给她“你爸爸还活着。”
白小舟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一把抢过手机,看着那条通话记录,半晌都说不出话来。爸爸,真的是爸爸?这个电话号码还是爸爸出国前留给她的,早就打不通了。她想按重播键,手举到半空又缩了回来,她不敢打这个电话,她害怕回应她的不是父亲,而是冰冷而机械的女音。
她一把抓住叶不二的衣襟,激动地说:“不二,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叶不二将来龙去脉细细说了一遍,她惊得瞪圆了眼睛,那颗檀木珠子不是孟瑜蔻给她的吗,爸爸怎么会知道?
难道
她疯了一样跳下床,光着脚跑上楼,冲进孟瑜蔻的病房。那个美丽的女孩此时面如死灰,虽然睁着眼睛,但那双眸子里仿佛蒙着一层塑料薄膜,将她所有的感情都封存了起来,形如槁木。
身体的石化会变成绝望,将她的灵魂也变成朽石。
“我问你,你认不认识白修谨?”
听到“白修谨”三字,孟瑜蔻眼中忽然迸出一道锐利的光,刺破了蒙在她瞳孔上的那层灰,仿佛顷刻之间便由一个将死之人起死回生,焕发了生命的光彩。
“你认识?”白小舟抓着她的衣服,将她拉起来“告诉我,他在哪儿?是不是他教了你降头术?”
孟瑜蔻闭上眼睛,任她如何疯狂摇晃,都不再有任何反应。
“小舟,你冷静点儿。”叶不二和瞿思齐将她拉开“她现在这个样子,你叫她怎么说?”白小舟被他们连拖带拉地带出病房,她愤怒地推开二人,无力地靠着墙坐下来,哇的一声大哭出来,压抑了许久的情感爆发比起泄洪的洪流亦不遑多让,吓得叶不二和瞿思齐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触怒了红颜。
她哭得那么用力,仿佛要将这一年多的所有悲伤、痛苦、不安、凄惶都发泄出来。在瞿思齐的心中,小舟一直是个坚强到接近怪物的女孩,但此时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那些坚强都不过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壳,在坚硬的保护壳下面,是一颗脆弱得如同琉璃的心,哪怕轻轻一碰都有崩塌碎裂的危险。
他伸出手,想要抚摸她的头发,说些什么话安慰她,但手生生停在半空,怎么都鼓不起勇气触碰她,亦想不起该说些什么话,他平时那么能言善辩,到了这个时候,却变得笨嘴拙舌起来。
他心中焦急,又牵动心事,想起自己的父母,觉得一股腥甜从喉头往上涌,鼻子一酸,索性一屁股坐在她身边,也放声大哭。吓得叶不二呆若木鸡,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两个小孩似的好友。周围病房的医生和病人都走出来围观,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脸颊赤红,恨不得把脸都埋进衣领里去。
至少,哭也得换个地方吧?
一想到父亲和外公,心就像有针在刺一般疼,她知道自己今生今世怕是再也见不到外公了,那么,父亲呢?父亲到底是谁?他在为谁工作?他的目的是什么?
心中焦躁,口内干渴,她失魂落魄地爬起来找水喝,刚从饮水器里接了一杯,要往嘴里送,握杯的右手忽然跳了一下,她愣愣地看自己的手,并无任何不同。
错觉吗?
等等!她悚然一惊,将那杯水拿到窗边,水面清澈,却照不见人影。
降头!
她吓得一松手,杯子跌落在地,清澈的液体洒了一地。
“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多管闲事吗?”
白小舟大惊,抬起头,看见那个乞丐的脸在窗前一闪而过:“是你!站住!”她打开窗,外面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乞丐。这里是二楼,难不成是飞头降?
所谓的飞头降,是修为高的降头师将头颅与身体分离,以提升自己功力的降头术。降头师刚开始练飞头降的时候,必须先找好一个隐秘的地方,确定不会突遭骚扰,才会在半夜十二点整,开始下飞头降。飞头降总共分七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持续七七四十九天,才算功德圆满。但飞头降不能见阳光,否则将魂飞魄散。
现在还是白天,不可能是飞头降,来去无踪,看来这个降头师果然不容小觑,她必须时刻提防。
桌上的手机惊天动地地响起来,震得白小舟头疼,她暗下决心再也不用山寨机,接通了电话。是小林打来的,他在那头激动地说,找到出事那晚孟瑜蔻和室友们的去向了。
白小舟提起背包就钻进了公交车,大巴在偏僻的小路里七拐八拐,终于停在一座还未完工的毛坯房前,小林已经等待多时。
“这栋烂尾楼的老板卷款逃了,这几个月一直空着。”小林推开工地的铁门,里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瓦砾“不少流浪者在这里过夜,昨天下午有个拾荒的流浪老人在外面跟人兜售手机,被片儿警抓住了,以为是偷的,他辩解说是捡的。那天晚上一群女学生嘻嘻哈哈地跑到楼里胡闹,又生火又喝酒,闹得他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他捡啤酒瓶子的时候,还捡到了一部手机。本来这边派出所的人没当回事,就把人放了,后来一查,才发现那手机是彭琳的,而彭琳是孟瑜蔻死了的室友之一。”
“那个流浪老人呢?”白小舟问。
“我让片儿警去找了,很快就能带过来。”
那是一个空荡荡的楼层,地上依稀留有篝火烧过的痕迹,二人绕着那团火痕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就在二人心中略有些失望的时候,一个穿制服的片儿警将一个身形佝偻的老人带了进来。
其实那不能算是老人,他不过四十多岁,只是因为长时间的操劳和困苦而显得特别老,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笑容有些猥琐,一双眼睛一直在白小舟的胸部和臀部打转。
“你那天晚上都看见什么了?”小林挡在白小舟面前,脸色有些黑,拾荒者说:“俺、俺其实也没看见什么,就是那几个女学生在这里围成一堆,喝了个烂醉,俺心里想,这些啤酒瓶能卖不少钱,怕别人捡了,就一直在那边等着。”
“她们就没看见你?”
“嘿嘿,俺躲在那边的缝隙了,她们看不到。”
三人一起皱眉,你是在偷窥吧?
“她们除了喝酒,还干什么没有?”
“她们闹得很疯,唱啊跳啊的,还放音响。”拾荒者挠了挠脑袋“对了,俺想起来了,有个女学生给她们拿酒的时候,往酒里加了东西。”
众人一惊,小林按住他的肩膀,急切地问:“加了什么东西?”
“那俺哪能知道啊,是用小玻璃瓶装的,她在那边偷偷摸摸地放,还以为没人看见呢,哪知道全被俺看见了。”拾荒者颇为得意。白小舟和小林喜不自胜,这个线索极为重要,说不定就是破案的关键。
“我问你,是谁下的药?”小林说“长什么样儿?”
拾荒者想了半晌:“天太黑,没看清,只记得个子有些高,头发卷卷的,胸脯很高,身材很好。”
卷发?这么说来不是孟瑜蔻?
小林对片儿警说:“带他回去,给他照片让他指认,看到底是谁。”
片儿警刚把拾荒者带走,白小舟的山寨手机又响了,这次是秦哲铭打来的。此刻这个法医学教授站在研究所里,穿着一袭染血白大褂,将脸上的口罩取下来,眼中满是激动和惊诧。
“小舟,快回来一趟,我这里有重大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解剖台上的女尸苍白得令人心惊。白小舟仔细打量这个女孩,她长得很漂亮,一头卷发染得微微发黄,身材匀称高挑,是个十足的美女,她不由得有些怜香惜玉起来,暗叹红颜薄命。
“秦教授,有什么发现?”
秦哲铭端着烧杯咖啡,神秘地挑了挑眉:“这是我解剖的第六具尸体,解剖了她,我才知道前面那五具和后面那一具,或许都不必解剖了。”
白小舟性急:“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儿吗?”
“这个叫徐莎莎的女孩有先天性心脏病。”秦教授将盘子里的心脏递给她看“我查过她的档案,入学体检单说她的心脏很健康。”
“你的意思是?”白小舟心中激动“她不是徐莎莎?那她为什么和徐莎莎长得一模一样?”
秦哲铭来到尸体头部边:“我本来想检查她有没有做过整容手术,没想到让我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说罢,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拨尸体耳朵边的皮肤。他动作极轻极柔,仔细得就像在剥青蛙卵,不到一盏茶的工夫,皮肤竟然被他挑起来很大一块,就像尸体的脸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塑料薄膜。
白小舟张大了嘴,半天合不拢:“她、她戴了人皮面具?不可能啊,这只是武侠小说里的桥段,现实生活中哪有这种东西?”
“本来我也不信,但事实让我不得不信。”秦哲铭说“你睁大眼好好看着。”说罢,更加仔细地撕面皮,随着他的动作,白小舟的心也悬了起来,脑中电光急转,仿佛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脑中回放,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她忽视了,到底是什么呢?
“成了!”秦哲铭志得意满地用镊子将一张比劣质塑料袋还要薄的面皮夹起来“武侠小说的桥段,果然来源于生活。”
白小舟的目光落在那张更加苍白的脸上,这具女尸终于恢复了她本来的面目,那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也不漂亮,眉梢眼角依稀有浓妆艳抹过的痕迹。
竟然真的不是徐莎莎。
等等!她忽然倒抽了口冷气:“我想起来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孟瑜蔻就跟我说过,她半夜醒来,曾经模模糊糊看见对面床的徐莎莎出门去了,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原来真相从一开始就摆在我的面前。”
“这并不奇怪。”秦哲铭将面皮小心翼翼地放在盘子里,爱不释手“很多东西太过明显,反而容易忽略。”顿了顿,他又回过头来说“我听不二说,那个死了的缅甸女人也姓徐?”
白小舟心中一片冰凉,她一直以为这个案子十分复杂,原来竟是这么简单吗?
瞿思齐的肚子越来越大,仿若十月怀胎,马上就要分娩,剧烈的疼痛令他醒来又晕厥,只能靠打止痛针度日。叶不二焦急得手足无措,将那本降头大全翻得稀烂,依然毫无办法。
再这样下去,思齐怕是撑不了几天了。一想到平时乐观得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的好朋友在鬼门关里徘徊,他的心就像是被一只大手揪紧,又放开,如此循环往复,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吸了吸鼻子,仰起头,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
叶不二,你真没用,连最好朋友的命都救不了。
还没等他把眼泪咽下去,瞿思齐忽然睁开眼睛,疯了一样在床上打滚,口中直叫:“痛啊!痛啊!”又发作了!叶不二急得夺门而出去叫医生,刚转过走廊转角,晃眼便看见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在楼道间一闪而过。
是那个乞丐!
心中天人交战:是去找医生,还是跟踪过去?只犹豫了一瞬,他便打定了主意。如果抓住了这个缅甸降头师,还怕解不开降头吗?
叶不二放轻脚步跟了上去。他原本就是山魈,生于深山野林,先人们为了捕猎,练就了追捕猎物的本事,叶不二虽然从未打过猎,但从祖先遗传而来的天性却绝不含糊。
天色已晚,住院部也安静下来,那乞丐步伐稳健,速度极快,小心避开医护人员,转眼便到了重症区。叶不二心中暗惊,孟家母女不是就住在这里吗?他还真要赶尽杀绝啊。
那乞丐看了看四周,叶不二连忙钻进一间病房躲起来。确定四下无人,乞丐推开了病房的门,叶不二蹑手蹑脚跟过去,趴在门缝上往里看。李澜正趴在床边打盹儿,病床上的孟瑜蔻瞪大了眼睛,一双漂亮的眸子里满是惊恐,她似乎想要提醒自己的母亲,无奈一动也不能动,眼珠子乱转,噙满了泪水。
乞丐低低地叹了口气,用生硬的普通话说:“你还嫌自己造的孽不够多吗?”
李澜猛然间惊醒,惊恐地跳起来,撞翻了木椅:“你、你要干什么?”乞丐盯着她,眼神阴冷,叶不二觉得他不像是在看李澜,而像是在盯着她的身后。李澜也发现了,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缓缓转过身去,身后窗户大开,一张狰狞的脸赫然就在她眼前。
李澜张大了嘴,似乎想要惨叫,但还没等她的叫声从喉咙里迸出来,那张脸已经凑到了她的脖子上,对着她的咽喉一口咬下去。
叶不二胸口冰冷,那是一颗人头,没错,只有一颗人头,从脖子处齐齐斩断,没有流血,但断口猩红,一头微黄的卷发散落下来,像一蓬乱草。
飞头降!
也顾不得许多了,叶不二推开门冲了进去,速度极快,屋中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已到李澜面前,一拳打在飞头的太阳穴上。飞头痛得低呼,放开李澜,他乘机揽住她的腰,几个起落退到门边。
李澜的脖子被撕开了,血流如注,叶不二按住她的脖子,抬起头怒瞪那颗飞头,双目浮现出淡淡的绿光,宛如草原上猎食的孤狼。那缅甸乞丐只觉得面前的叶不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溢出冰冷、森寒的气息,心中大惊,对那飞头说:“快走,他不是人!”说罢,一把揽住飞头,从窗户跳了出去。
叶不二并没有追,已有医护人员听到声音赶过来,七手八脚地将李澜抬进手术室急救。叶不二浑身是血,回到瞿思齐的病房,或许是医生给打了止痛针的缘故,他已经安静下来,只是肚子比之前还要大。
“思齐,”叶不二抬起右手,手心里安安静静躺着一根微黄的卷发“我找到对你下降头的人了。”
“经过那位拾荒老人的指认,徐莎莎就是那晚在酒里下药的人。”小林说“她来自云南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子离中缅边境非常近。她父母早亡,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他顿了顿,说“叫徐芳。村子里的人说,徐莎莎之所以能读大学,正是因为国外的姐姐给她出了学费。”
白小舟像是想起了什么:“怪不得孟箫照说‘如果不是我,你还在云南种田’,他说的是徐莎莎,不是徐芳。”
“她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室友?如果要复仇,她恨的人只有孟家人。”
叶不二轻声说:“这么年轻的女生要练成飞头降,除非她天赋异禀,否则”白小舟接过话头:“你的意思是,她取活人尸油,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叶不二点头:“她本来可以直接杀死孟瑜蔻,但她不想她死,她要让她生不如死。杀死室友,除了取活人脂肪之外,还能从精神上将孟瑜蔻逼入绝境。”
白小舟和小林都打了个冷战,这个徐莎莎简直就是疯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快找到她。”白小舟说“思齐等不起了。”
叶不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灵符,折出一只千纸鹤的形状,再将那微黄的卷发缠绕其中:“我已经准备好了。”
火焰燃起,淡淡青烟中,纸灰化为一只黑色乌鸦,扑棱着翅膀冲出窗户,小林头上一排黑线。白小舟抱怨道:“你该变个速度慢点儿的动物,至少在夜里显眼点儿。”
叶不二有些不好意思:“能力有限。”
白小舟无奈地摇头:“行了,别抱怨了,你不是有车吗?”
于是破旧的金杯车驶入漆黑的夜色中,黑乌鸦被苍穹所淹没,只有叶不二能够看到它的行踪。它领着众人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来回穿梭,像只没头苍蝇。
“不二,你这只鸟靠谱吗?”小林怀疑地斜了他一眼,叶不二有些底气不足:“呃,我、我这也是第一次,应该不会错吧。”
小林觉得这人从头到脚都不靠谱,而自己居然跟着他一起胡闹,比他还要不靠谱。
乌鸦在空中盘旋一阵,忽然钻进了一栋高楼,叶不二激动地说:“就是那儿!”小林停下车,张大了嘴仰望面前这座烂尾楼:“不会吧,她居然藏身在这里?”
白小舟也暗暗心惊,这不就是昨天刚刚来过的那栋烂尾楼吗?原来徐莎莎一直藏在这里?可恶,昨日大意了,该将整栋楼都仔细搜查一遍。
小林掏出枪,朝二人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紧跟其后,叶不二按住他的肩膀,朝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身形一起,落在天花板上,以极快的速度朝楼内奔去。小林张大了嘴,低声问:“他是蜘蛛侠吗?”
白小舟干笑两声,随他上了楼。小林还以为寻找徐莎莎需要费些工夫,哪里知道她竟然生了火,就在女生们曾彻夜狂欢的那一层,火焰跳动,火舌不断舔舐着寂静的夜,将火堆后盘腿坐着的少女照得满脸通红。
她的脖子,比她的脸还要红。
那是飞头降留下的痕迹,仿佛被人斩断了头颅,又接回去了一样,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缅甸男人站在她身侧,冷冷地看着二人:“没想到这么快。”
“你们被捕了!”小林举枪喊道“不许动,手放头上!”
缅甸男人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们不是普通的警察,不如我们做个交易?”
“我们从不做交易。”
“你放我们走,”缅甸男人继续说“我替你解开你朋友身上的牛皮降,如何?”
小林握紧枪:“我说过,我们从不做交易。她残忍地杀了七个人,你以为你们能逃得了?”
徐莎莎嘿嘿笑道:“杀了七个算什么?那些贱人,一直看不起我是农村来的,从我入学那天起就欺负我,我早就想杀她们了。老实告诉你,我杀的还不只这几个贱人呢,有本事你来抓我啊,来杀了我啊。”
“住口!”缅甸男人怒喝,又对小林说“我这个徒弟的确做错了事,我自会惩戒她,希望你能放她一条生路。”
“自会惩戒?你以为是武侠小说啊?你把我们中国的法律当成什么了?我今天一定要抓你们归案。”
“你真的以为能抓得住我们?”
小林冷笑道:“你不是说过吗?我们不是普通的警察。”白小舟在心中暗叹,没想到小林平时看起来傻乎乎的,关键时刻还挺有气势。
忽然眼前一花,缅甸男人已经消失无踪,小林心下大骇,护住白小舟,举枪四顾,忽听白小舟大叫:“小林哥,小心!”他迅速转身,缅甸男人已在眼前。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人影忽然冲过来,将缅甸男人摁倒在地,缅甸男人抬头,看到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和一张美得令人窒息的脸。
现出山魈原形的叶不二一双手掐在缅甸男人的喉咙上,左脚踩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别动,我不想扭断你的脖子。”
骨头痛得像要断了,缅甸男人瞪大了眼睛,张开嘴,却一个音都吐不出来。他是降头师,不是降魔师,他有本事让人生不如死,但面对这种古老的非人生物,却无计可施。
“好小子,我欠你一次。”小林掏出手铐,上前将缅甸男人铐在铁栏杆上,转过身的刹那,年轻的警察脸色猛然一变,举枪喊道:“小舟,快躲开。”
白小舟后颈窝一凉,侧过头,看见一张狰狞的脸,是飞头!由不得她多想,身子一矮,小林已经开枪了,却不敢真正打在徐莎莎的脑袋上,如果她死了,瞿思齐就得给她陪葬。原本想用枪声逼她后退,谁知她浑不畏死,一口咬在白小舟的左胳膊上,雪白的肌肤瞬间染上黑色,如同墨汁滴入水中,氤氲开来。
叶不二急了,跳过来抱住飞头,脱下外套一裹,将飞头包了个严严实实,徐莎莎闷声闷气地笑:“哈哈哈哈,又多一个垫背的,我不亏了!有种杀了我啊!”这个时候,小林终于确定,这个女人是真的疯了。
白小舟按住伤口,这一口偏偏咬在左胳膊上,有治愈能力的左手根本够不着,她该怎么办,就这么被降头杀死吗?
整条胳膊发麻,从刺骨疼痛到毫无知觉,她觉得自己的手臂好像被砍了下来,眼前开始模糊,鼻孔里有温热的东西涌出来,钻进唇中,腥甜黏稠,有铁的味道。
不,她不能死。
眼前晃动着小林和叶不二焦急的脸,她抓住他们的胳膊,拼命挣扎,我不能死,我还要去救思齐。
就在这个时候,她放在怀里的手机响了,一声急过一声,叶不二本想掏出来挂掉,却看见屏幕上赫然两个字:爸爸。
小舟的爸爸?不就是那个死在远古遗迹中的人吗?一个死人怎么会打电话?
叶不二按下接听键,话筒里传来低沉的男音:“念珠。”说完便挂断了,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念珠?”叶不二自言自语道“什么念珠?”
白小舟还有些意识,依稀听到“念珠”二字,一把抓住他的手:“念珠在口袋”叶不二手忙脚乱地在她衣服口袋一阵乱翻,终于从角落中摸出一颗黑糊糊的珠子,像是檀香木的,有一股很浓的血臭味。
“这、这要怎么用?”
小林急道:“给她含嘴里试试。”
叶不二也顾不得干不干净了,直接塞进白小舟嘴中,她脖子一伸,珠子哧溜一声顺着食道滚了进去,吓得两人脸色都变了。叶不二带着哭腔说:“小舟,快吐出来,那不能吃!”
“等等。”小林拦住他“你看伤口。”
原本像墨汁一样的黑色已经蔓延到肩膀,如今却在渐渐退去,白小舟也不再挣扎了,呼吸慢慢变得均匀,两人目瞪口呆:“这东西还真是吃的啊?”
“先别管内服外用了,带小舟去医院要紧。”小林让叶不二将白小舟抱起,自己转身去背徐莎莎的身体,却看见铐在铁栏杆上的缅甸男人不见了,手铐还挂在那儿,吊着一只断掉的手腕。
竟然断腕逃生,这人太狠了。
“小林哥,怎么办?”叶不二有些为难“追不追?”
小林看了一眼徐莎莎的身体,要是天亮前飞头接不回去,她就真的死了,两害相权取其轻,他按住生疼的太阳穴:“先把她们带回去再说。发文件全国通缉,我就不信他能飞上天去。”
白小舟睡了一整天,醒来的时候看到瞿思齐正坐在旁边的病床上吃香蕉,见她醒了,瞿思齐嘿嘿傻笑:“小舟,要不要来一根?”
白痴。白小舟脑子里蹦出这两个字。“你没事了?”
“我会有什么事?”瞿思齐拍着胸脯说“你忘了,我有不死鸟一样的生命力。”
什么不死鸟,是蟑螂吧。白小舟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正好病房的门开了,叶不二提着两只饭盒走进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小舟,我猜你也该醒了,所以做了点儿吃的,做得不好,别嫌弃啊。”
白小舟打开饭盒,顿时惊得口水都垂下来了,米饭颗颗饱满晶莹;蒜泥、黄瓜、盐分刚刚好,咸中带了一丝清甜;可乐鸡翅烧得鲜嫩酱红;连最家常的番茄炒蛋都鲜香扑鼻,吃进嘴里能把舌头给化掉。
“不二,这都是你做的?”
叶不二点头,瞿思齐捧着自己那碗吃得茄汁横流,口齿不清地说:“不二啊,你要是个女生,我一定娶你,光这做菜的手艺,就秒杀天下所有美女啊。”
这个吃货。白小舟白了他一眼,看着满脸通红的叶不二问:“徐莎莎呢?”
“她已经承认那七个女孩都是她杀的了,也不知小林哥跟他说了什么,她答应给思齐解降,但她死活不肯给孟瑜蔻解降,小林哥还在做思想工作。”
徐莎莎对孟家人恨之入骨,要说服那个疯子,恐怕不容易。
“那个缅甸降头师呢?”
“已经发文通缉了。”
通缉?中国这么大,每年通缉的人无数,真正能抓到的又有多少呢?何况是一个神出鬼没的降头师,如果让他回了缅甸,要抓就更难了。看来真是隐患啊。
“小舟,”见她低着头不说话,叶不二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把手机递给她“你爸爸还活着。”
白小舟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一把抢过手机,看着那条通话记录,半晌都说不出话来。爸爸,真的是爸爸?这个电话号码还是爸爸出国前留给她的,早就打不通了。她想按重播键,手举到半空又缩了回来,她不敢打这个电话,她害怕回应她的不是父亲,而是冰冷而机械的女音。
她一把抓住叶不二的衣襟,激动地说:“不二,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叶不二将来龙去脉细细说了一遍,她惊得瞪圆了眼睛,那颗檀木珠子不是孟瑜蔻给她的吗,爸爸怎么会知道?
难道
她疯了一样跳下床,光着脚跑上楼,冲进孟瑜蔻的病房。那个美丽的女孩此时面如死灰,虽然睁着眼睛,但那双眸子里仿佛蒙着一层塑料薄膜,将她所有的感情都封存了起来,形如槁木。
身体的石化会变成绝望,将她的灵魂也变成朽石。
“我问你,你认不认识白修谨?”
听到“白修谨”三字,孟瑜蔻眼中忽然迸出一道锐利的光,刺破了蒙在她瞳孔上的那层灰,仿佛顷刻之间便由一个将死之人起死回生,焕发了生命的光彩。
“你认识?”白小舟抓着她的衣服,将她拉起来“告诉我,他在哪儿?是不是他教了你降头术?”
孟瑜蔻闭上眼睛,任她如何疯狂摇晃,都不再有任何反应。
“小舟,你冷静点儿。”叶不二和瞿思齐将她拉开“她现在这个样子,你叫她怎么说?”白小舟被他们连拖带拉地带出病房,她愤怒地推开二人,无力地靠着墙坐下来,哇的一声大哭出来,压抑了许久的情感爆发比起泄洪的洪流亦不遑多让,吓得叶不二和瞿思齐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触怒了红颜。
她哭得那么用力,仿佛要将这一年多的所有悲伤、痛苦、不安、凄惶都发泄出来。在瞿思齐的心中,小舟一直是个坚强到接近怪物的女孩,但此时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那些坚强都不过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壳,在坚硬的保护壳下面,是一颗脆弱得如同琉璃的心,哪怕轻轻一碰都有崩塌碎裂的危险。
他伸出手,想要抚摸她的头发,说些什么话安慰她,但手生生停在半空,怎么都鼓不起勇气触碰她,亦想不起该说些什么话,他平时那么能言善辩,到了这个时候,却变得笨嘴拙舌起来。
他心中焦急,又牵动心事,想起自己的父母,觉得一股腥甜从喉头往上涌,鼻子一酸,索性一屁股坐在她身边,也放声大哭。吓得叶不二呆若木鸡,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两个小孩似的好友。周围病房的医生和病人都走出来围观,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脸颊赤红,恨不得把脸都埋进衣领里去。
至少,哭也得换个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