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一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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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线之中,是一位少女。

    不远处去,一位明眸皓齿身材窈窕的少女,在秋风中走来,落落大方。

    微风吹动,她长长的发丝遮盖住半边脸颊,走路时随手用手捋开,露出一张鹅蛋形的饱满,微微椭圆的脸。

    她大概十六七岁的年纪,脸颊上有些肉肉的,虽然没笑,可是嘴角的酒窝却浅浅在动。她低着头,注意脚下的泥水,不时抬头的时候,明亮的眼睛上,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

    而她的眼神也是如水一般清澈,又是那么的平静。她外面穿着青色的比甲,里面是素华的衣裙。她似乎极为爱惜自己的衣服,走路时裙摆上沾染了一些泥水,让她的眉头和嘴角都皱了起来。

    对了,这少女是一双大脚,走起路来不是那种风水杨柳的步伐。而是自然的婀娜,还带着三分矫捷。

    朱允熥身后的解缙,看少女款款走来,小声说道,“清水出芙蓉,与众大不.....哎!”

    话还没说完,却是腰上挨了一肘。

    只见铁铉板着脸看他,嘴唇里无声的吐出两个字,“闭嘴!”

    这时,少女走到众人身边,忽然发现自家父亲的身边,有几个青年男子正在好奇的打量着她。

    顿时一抹红霞爬上脸颊,贝齿轻咬嘴唇,手指紧紧的扣住衣服的裙带,显得有些羞涩。

    “殿下,这是小女,蓉儿!”张善笑着介绍,“蓉儿,还不拜见吴王殿下!”

    叫蓉儿的少女听到吴王两个字,微微有些错愕之后,轻轻的小声道,“民女见过吴王千岁!”

    “这是一个耐看型的姑娘,越看越好看,可比后世那些千篇一律的锥子脸耐看多了!”

    朱允熥心里嘀咕一句,却不知说什么好。前世他就是一个单身狗,不大善于和女性打交道。这一世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有陌生女子和自己说话。

    “蓉儿姑娘无须多礼。”说着,朱允熥平日能说会道的小嘴有些卡壳了,“嗯....你好!”

    蓉儿又是一愣,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了朱允熥两眼,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这是什么话?你好?从来没听人说过!

    蓉儿心里想着,放下手里的食盒,“爹,您吃饭吧!”

    食盒打开之后,一股诱人的香味从里面散发出来。

    “殿下也还没用,若是不嫌弃,尝尝微臣家里的手艺!”张善笑道。

    朱允熥正有此意,干了一上午的活,正是肚饿的时候。再见到食盒里的食物,眼睛都挪不开了。

    切成三角形,油汪汪外酥里嫩的金黄色油饼,青花盖碗里是红白相间浓稠的汤羹,还有一碟散发着香醋味道的小菜。

    “这怎么好意思呢?”朱允熥笑着接过张善递过来的筷子,夹了一块饼送进嘴里。

    “香!”

    这饼一咬满是咸香,表皮酥脆里面柔软,入口即化。而且面饼中似乎还夹杂了别的东西,吃起来有些颗粒感,有些肉香,满口留香。

    “这油饼里是加了油渣了吗?”一块饼下肚,朱允熥问道。

    张善小口的吃着,笑道,“臣也不知,臣从成亲后就是饭来张口,反正都是臣家里的手艺。”说着,继续劝道,“殿下若是不弃,多用一些!”

    朱允熥又夹了一块,一口咬去半边,笑道,“这饼,可比宫里烙的好吃多了!”这倒不是说假话,朱元璋身边的厨子,是伺候他二十多年的军中伙夫出身,做不出什么精细的好吃食。

    “好吃,好吃!”朱允熥大口吃着,继续说道,“尊夫人真是好手艺!”

    闻听朱允熥这么说,蓉儿脸颊越发滚烫,小心的给二人盛着汤羹,弱弱地说道,“殿下,这是民女烙的。”说完,一碗汤羹送到朱允熥面前。

    后者注意到,蓉儿的手,显然不是一双大家闺秀该有的柔嫩无骨的手。她的手指有些粗糙,显然是常年干活留下的痕迹。

    也对,张善这人虽然是官,可是清贫得很,家中自然要妻女卖力操持。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穷官的孩子也是如此。蓉儿虽是女儿之身,可是举手投足之间,也满是落落大方。尽管有些羞涩,但却不是那种深闺之中,不问世事少女的忸怩。

    汤羹有些烫,瓷碗里的是红白相间的粘稠之物,上面点缀着绿色的星星点点。

    一口下去,先是烫。然后是软滑,再往后是香甜。让人忍不住,一口又一口。

    “这是什么汤?”朱允熥忍不住问道。

    “汪豆腐!”蓉儿站在张善身边,低头看着她自己的绣花鞋,小声说道,“汤里白色的是豆腐,红色的是猪红,汤里也加了剁碎的油渣。”说着,手指缠绕发梢,“这是我们老家的特产。”

    咕噜,朱允熥一口把碗里的汤羹都喝下去,只觉得额头上冒出阵阵细汗水,全身都热乎。

    “你们老家是哪里的?”朱允熥又夹起一块饼,继续问道。

    “臣是高邮人!”张善笑道,“殿下,再喝些汤!”说完,装着汤羹的青花盖碗送到朱允熥面前,还有那半盘子饼。

    而他自己则是用饼,卷了一些带着香醋味的萝卜丝,美美的吃了起来。

    朱允熥也不客气,一口饼一口汤,大开大合。觉得有些不过瘾,干脆把饼泡在了汤羹中,搅和两下。毫无亲王身份的,捧着盖碗,喝了起来。

    蓉儿在一边想说话,又硬生生的忍住了。

    “这吴王殿下真是的,爹爹都没吃,全进了他的肚皮!”蓉儿心里想着,眉目就轻轻皱在了一起。

    “高邮可是好地方,鱼米之乡!”朱允熥吃饱喝醉一抹嘴,笑道,“宫里有高邮进贡的双黄鸭蛋,皇爷爷喝粥的时候,总爱切上一个。”

    “臣家乡的鸭子,叫麻鸭。都是在河里,吃着小鱼小虾长大。”提起家乡,张善一脸骄傲,“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他所说的,是这个时代农民最为向往的生活。有山有水有田,一年四季物产丰富。男人种田女人织布,好年景的时候,能省出几贯钱,送家里的孩子去私塾读书。

    可是这样的生活,却不是人人都能过上的。大明的国土太大,在边疆或者土地贫瘠的地区,人们的生活远没有描述的这么好。

    “今日叨扰了你一餐饭。”朱允熥笑着在身上摸摸,随手掏出一块玉佩,笑道,“算是给蓉儿姑娘的谢礼了!”

    “民女不敢要!”蓉儿万没想到朱允熥如此,连连摆手。

    张善也道,“殿下,这如何使得?”

    “上有赐,下不能辞。”朱允熥道,“拿着!”

    蓉儿窘迫的看看父亲,然后小心翼翼的接过,无意间和朱允熥的手指碰触,又是满脸通红。

    明初民风淳朴,还没有后世那么严重的男女大防。蓉儿既是大脚的女子,张善也自然不是愚蠢透顶的老学究。

    “民女谢殿下!”蓉儿咬着嘴唇,心跳的厉害。随即,忽然壮着胆子说道,“殿下,既然老皇爷爱吃我们高邮的麻鸭蛋。回头,民女给您送来一些。”

    说着,似乎是怕朱允熥看不上眼,继续说道,“是祖母托人从老家送来的,都是她老人家亲手挑出来的双黄蛋,腌得都冒油哩!”

    “胡闹!”张善皱眉,正色道,“宫里饮食最为严格......”

    “可以呀!”朱允熥打断张善,笑着说道,“皇爷爷最爱吃民间的东西,这种家常味道再好不过,有劳姑娘了!”

    蓉儿脸色通红,微微一福,嫣然一笑。

    而朱允熥心里则是想着,这些鸭蛋似乎可以作为,让皇爷爷饶过张善的礼物。

    张善为官清廉,虽然没有什么心机手腕,但是为人还算心有百姓。

    他初来乍到,被手下架空。抚州灾情如此,他似乎情有可原。可是上位者不是这么看,也不能这么看。

    尤其是老爷子那样对臣子要求严格的帝王,你既然是知府,被人架空了就是你的不对。你既然是一地父母官,灾情如此你也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就在这时,赣州卫指挥使气急败坏的走来,“殿下,五峰山上聚集的灾民大多都下来了,唯独那贼人王木生不知死活,仍旧带着几百人负隅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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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书友说,如果这不是女主,他要吃十斤翔。

    蓉儿真不是女主,就是个女配。

    下午还有。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