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一章不要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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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只这一个颜君,能否引他过来?吴京那边的人,都说寻不到烈少爷的人。就不知留在剑衣堂的那封信,是否能落到他的手中?”
沈林的神情,是愈发的不虞阴冷。即便是被司空宏从吴京道馆逐出,他也未太过慌张。
只因知晓,自己还有足够的底牌可使。然而事到此刻,才发现有无数的纰漏。
秦锋一群人不见了踪影,而在吴京,也找不到庄无道的人。除了知晓庄无道,在夏侯家出现过一次,又挥金如土,买下十只一阶妖兽之外,就再不曾有消息。据说是在吴京城外租下了一间洞府,然而外有阵旗遮护,想要传个信都难。
“颜君失踪之事,离尘宗最多半日就可查知。至于那封信,也迟早落到烈少爷手中。吴京道馆的‘道试’在即,烈少爷总不可能一直都不现身。也没必要让他到溪灵谷来,只要他知道颜君在我们手中就可。”
邹德磨着牙,口里咯咯作响,显是已恨恼到极致了:“不过只凭这颜君一人,要想让他自己放弃节法真人真传弟子的身份,甘愿退出离尘宗,怕是份量有些不够!其实要我说,根本就无需管他!五品灵根,比之你我都不如。即便是元神真人弟子,那又如何?此子一生,顶多到筑基境界,在离尘宗难道还能翻天?那个贱人,也真可恼!主人哪点对不起她?吃穿不愁,坐享尊荣,在大周享福岂不是极好?偏要跑到越城来,自甘下贱。母子两人,都是贱骨头!或者是直接擒下带走,哪里需要费这么多功夫?吃力不讨好。”
“你这句话,可莫让主人听见。他们母子,是主人的心劫,也是唯一心魔所在。岂能容他落入离尘宗之手?主人已凝丹在即,丹劫就在近日。让沈烈心甘情愿,回到北方,是主母她的亲**代!沈林他也是想让烈少爷彻底绝望,才花这么些心思。此子性烈,就这么擒他回去,怕是有机会就要自我了断,愈发使主人难受。烈少爷的性命,绝不能毁在你我手中。之前那费修神与古月家,本是最好的机会,可惜这二人太也无——”
似乎自知失言,虚极语音微顿,摇着头感叹:“此子已把主人恨入骨髓,怕不会是个老实的。即便主人不惧心魔丹劫,沈烈灵根暗弱。然而待得他日,主人执掌太平,威临天下时。难到要让那天下诸宗,看主人他们父子相残的笑话?”
“此言倒是不错!然而你我几人,如今只有五日时间。五日之后,吴京道馆的道试开始,那时烈少爷的姓名,便要正式录入离尘名册。有离尘宗庇护,我等就再无奈其何。”
姜颖神色无奈:“我更担心,擒了这颜君之后,会激怒了离尘宗。”
“离尘宗与移山宗对峙,此时哪有余力他顾?不过是一外门弟子而已,那些金丹谁会在意?金丹之外,无论是那李崇贞,还是风玄,只怕都乐见沈烈出事,退出离尘。”
“然而若有万一呢?那些金丹修士,即便随手一击,你我都受不了。而此时越城附近,除了那些金丹。筑基修士,同样不少!”
“这颜君怕是没用,反而招灾惹祸,终究还是需寻秦锋等人的下落。”
“都给我住嘴!”
沈林再一声呵斥,打断了诸人言语。沉吟迟疑了足足半刻,而后果决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再等一日,若还是没有消息,那就一起撤走。至于这颜君的性命,也不用留了。”
功败垂成,即便是最后只能从越城灰溜溜的退走,他也不愿让那庄无道好过!
却忽的心有感应,察觉到远处一道灼热视线正往这边。沈林讶然回望,而后就见不远的小山岭上,一个少年正卓立在山顶处,居高临下往这边俯视。
那身形容貌,皆是熟悉之至。沈林怔了怔,而后唇角就不可自抑的挑起,满脸轻松笑意。
那是沈烈,也是庄无道——
他不知此子,到底是如何从两千里外赶来。剑衣堂那封信,预计最短也要一两日,才可能落入到他的手中。
然而此子既然来了,那就逃不出他的掌心!
此时另一只信鸽,也从谷外飞空而落,到了虚极的手中,后者亦是面现轻松之色:“城内的消息,说是发现了烈少爷的踪迹。冲入剑衣堂之后不久,便恨极而笑——”
沈林眯起了眼,山巅上的庄无道,可不就是在笑么?
这个孩子,果然是重情重义。真是个蠢货!
※※※※
沈林、虚极、姜颖、邹德——
庄无道居高临下,俯视着谷内,眼中蕴藏的冷意,比之万古不化的寒冰,还要更胜几分。
“这几人,云儿你可有把握?”
“云儿看不到,距离千丈之外,非我灵识能及。”
云儿的语声,又转为劝诫:“只感觉到剑主,杀意极盛!剑主才经血祭,最好是能平复心境,静心为上,以免入魔。”
庄无道不禁摇头,倒是忘了。他的轻云剑灵,只能以灵识来感应外界。
而此处距离谷内,已超出千丈之距。
至于他为何杀意极盛,沈林就在眼前,他又岂能不动杀念?又岂能静心?
甚至可清晰感觉,植入自己元神中的那枚魔种,正在发芽,黑色的枝桠,在意念内四处蔓延。
然而只需今日斩了此人,自然能念头通达,平心静气,不愁《魔念炼神**》的反噬。
而此时轻云虽是‘看’不到,然而也不是没有解决之法。
“这样你可能看到?”
说话之时,几枚星火神蝶,陆续从他衣袖内翩然飞出,其中一只依附于轻云剑的剑柄之上。而其余八只火蝶,则呈扇形张开,到了几百丈外。
云儿也‘唔’了一声,欣喜道:“此法不错,能够借这些火蝶中介,延展灵识。就是这四人么?我之前听那沈林,称您数次少主,为何态度却如此不恭?屡次逼迫,剑主也视此人为仇?”
“恶奴欺主而已,他也不算我家奴仆。其中缘由,日后再与你说。”
庄无道轻吐了口气,强压制住胸中的怨恨,眼神渐复清明,踱步往山下行去。
这沈林,确实不是沈家之人。当年母亲离开北方,到越城落足之后。沈家的家业,就已被沈珏再次接手。
那位重阳子一意修行,无心俗事。只好将一应家事,都委托于家中的奴仆。
沈家并无什么杰出人物,不过重阳现在的道侣,那位灵淑仙子的母族,却是北方首屈一指的修行世家。仅仅借给丈夫几个家奴供奉,就使沈家家业,在短短十年间翻了数倍。
而沈林正是其中最出挑的一位,更被委以重任。从几年前他母亲还在世时开始,几乎每年沈林都会到越城一趟。身边随从,偶尔是是虚极,偶尔是姜颖,偶尔是邹德。
名义上是为看望,顺便向‘主母’禀告家中收入,然而私底下的何目的,却是不可告人。
这些年使尽了各种手段,也让他们母子吃尽了苦头。然而在今日之前,却从不敢如此过份,肆无忌惮!
而沈林这次带来的几个练气境后期修士,也果然就是这几人!
自然除这四人之外,还有五、六个练气境中期的修者,庄无道却并不放在心上。
云儿声音窒了窒,果然就再不问缘由。
“练气境后期,所修功法,都不超四品极绝。即便身怀异宝,掩藏了实力,云儿也可轻松斩杀。剑主的‘拔剑术’,是二品圣灵级的神通。在练气境界,绝无仅有,也无人能敌。这些人,都并无抗衡的资格。斩之不难,甚至无需半刻。”
“如此甚好!”
庄无道已走下了山峰,到了山谷之中。以他的修为,也不可能毫无声息的靠近几个练气境修士,又被沈林早早察觉。所以干脆是慢条斯理,一路步行,直到湖畔之旁,才略略加快了速度。
此时不止是沈林四人,其余聚在此间的修士,也都纷纷察觉,也不用沈林吩咐,就四下散开。有意无意,绕往谷口处。仿似一张网,堵住了庄无道的退路。
那沈林则似笑非笑,待得庄无道走近之后,才慢条斯理道:“烈少爷赶至此间,莫非是已改了心意,随老奴返回北地?主人主母,对你可都想念得很。”
庄无道默然不言,依然是闲庭信步一般。到五十步时,就任由身后轻云剑传来的热流,流涌全身。
虚极皱了皱眉,而后就哑然失笑。随手一剑,插在了颜君的腿上。
沈林也对庄无道‘呵呵’的笑着:“你那兄弟秦锋,倒是个聪明人,知晓从越城一走了之。然而也蠢不可及,真以为他能安然脱身不成?最多十天半月,还是要落入我沈林掌心。少主你不知道,这些天我一想及主人他若知晓你拜入离尘门下,不知会有多伤心,老奴就是心痛不安,日日辗转难眠。真要到那时,老奴只怕也就顾不得情面了,多半要不择手段。还望少主,不要任性,免得连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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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林的神情,是愈发的不虞阴冷。即便是被司空宏从吴京道馆逐出,他也未太过慌张。
只因知晓,自己还有足够的底牌可使。然而事到此刻,才发现有无数的纰漏。
秦锋一群人不见了踪影,而在吴京,也找不到庄无道的人。除了知晓庄无道,在夏侯家出现过一次,又挥金如土,买下十只一阶妖兽之外,就再不曾有消息。据说是在吴京城外租下了一间洞府,然而外有阵旗遮护,想要传个信都难。
“颜君失踪之事,离尘宗最多半日就可查知。至于那封信,也迟早落到烈少爷手中。吴京道馆的‘道试’在即,烈少爷总不可能一直都不现身。也没必要让他到溪灵谷来,只要他知道颜君在我们手中就可。”
邹德磨着牙,口里咯咯作响,显是已恨恼到极致了:“不过只凭这颜君一人,要想让他自己放弃节法真人真传弟子的身份,甘愿退出离尘宗,怕是份量有些不够!其实要我说,根本就无需管他!五品灵根,比之你我都不如。即便是元神真人弟子,那又如何?此子一生,顶多到筑基境界,在离尘宗难道还能翻天?那个贱人,也真可恼!主人哪点对不起她?吃穿不愁,坐享尊荣,在大周享福岂不是极好?偏要跑到越城来,自甘下贱。母子两人,都是贱骨头!或者是直接擒下带走,哪里需要费这么多功夫?吃力不讨好。”
“你这句话,可莫让主人听见。他们母子,是主人的心劫,也是唯一心魔所在。岂能容他落入离尘宗之手?主人已凝丹在即,丹劫就在近日。让沈烈心甘情愿,回到北方,是主母她的亲**代!沈林他也是想让烈少爷彻底绝望,才花这么些心思。此子性烈,就这么擒他回去,怕是有机会就要自我了断,愈发使主人难受。烈少爷的性命,绝不能毁在你我手中。之前那费修神与古月家,本是最好的机会,可惜这二人太也无——”
似乎自知失言,虚极语音微顿,摇着头感叹:“此子已把主人恨入骨髓,怕不会是个老实的。即便主人不惧心魔丹劫,沈烈灵根暗弱。然而待得他日,主人执掌太平,威临天下时。难到要让那天下诸宗,看主人他们父子相残的笑话?”
“此言倒是不错!然而你我几人,如今只有五日时间。五日之后,吴京道馆的道试开始,那时烈少爷的姓名,便要正式录入离尘名册。有离尘宗庇护,我等就再无奈其何。”
姜颖神色无奈:“我更担心,擒了这颜君之后,会激怒了离尘宗。”
“离尘宗与移山宗对峙,此时哪有余力他顾?不过是一外门弟子而已,那些金丹谁会在意?金丹之外,无论是那李崇贞,还是风玄,只怕都乐见沈烈出事,退出离尘。”
“然而若有万一呢?那些金丹修士,即便随手一击,你我都受不了。而此时越城附近,除了那些金丹。筑基修士,同样不少!”
“这颜君怕是没用,反而招灾惹祸,终究还是需寻秦锋等人的下落。”
“都给我住嘴!”
沈林再一声呵斥,打断了诸人言语。沉吟迟疑了足足半刻,而后果决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再等一日,若还是没有消息,那就一起撤走。至于这颜君的性命,也不用留了。”
功败垂成,即便是最后只能从越城灰溜溜的退走,他也不愿让那庄无道好过!
却忽的心有感应,察觉到远处一道灼热视线正往这边。沈林讶然回望,而后就见不远的小山岭上,一个少年正卓立在山顶处,居高临下往这边俯视。
那身形容貌,皆是熟悉之至。沈林怔了怔,而后唇角就不可自抑的挑起,满脸轻松笑意。
那是沈烈,也是庄无道——
他不知此子,到底是如何从两千里外赶来。剑衣堂那封信,预计最短也要一两日,才可能落入到他的手中。
然而此子既然来了,那就逃不出他的掌心!
此时另一只信鸽,也从谷外飞空而落,到了虚极的手中,后者亦是面现轻松之色:“城内的消息,说是发现了烈少爷的踪迹。冲入剑衣堂之后不久,便恨极而笑——”
沈林眯起了眼,山巅上的庄无道,可不就是在笑么?
这个孩子,果然是重情重义。真是个蠢货!
※※※※
沈林、虚极、姜颖、邹德——
庄无道居高临下,俯视着谷内,眼中蕴藏的冷意,比之万古不化的寒冰,还要更胜几分。
“这几人,云儿你可有把握?”
“云儿看不到,距离千丈之外,非我灵识能及。”
云儿的语声,又转为劝诫:“只感觉到剑主,杀意极盛!剑主才经血祭,最好是能平复心境,静心为上,以免入魔。”
庄无道不禁摇头,倒是忘了。他的轻云剑灵,只能以灵识来感应外界。
而此处距离谷内,已超出千丈之距。
至于他为何杀意极盛,沈林就在眼前,他又岂能不动杀念?又岂能静心?
甚至可清晰感觉,植入自己元神中的那枚魔种,正在发芽,黑色的枝桠,在意念内四处蔓延。
然而只需今日斩了此人,自然能念头通达,平心静气,不愁《魔念炼神**》的反噬。
而此时轻云虽是‘看’不到,然而也不是没有解决之法。
“这样你可能看到?”
说话之时,几枚星火神蝶,陆续从他衣袖内翩然飞出,其中一只依附于轻云剑的剑柄之上。而其余八只火蝶,则呈扇形张开,到了几百丈外。
云儿也‘唔’了一声,欣喜道:“此法不错,能够借这些火蝶中介,延展灵识。就是这四人么?我之前听那沈林,称您数次少主,为何态度却如此不恭?屡次逼迫,剑主也视此人为仇?”
“恶奴欺主而已,他也不算我家奴仆。其中缘由,日后再与你说。”
庄无道轻吐了口气,强压制住胸中的怨恨,眼神渐复清明,踱步往山下行去。
这沈林,确实不是沈家之人。当年母亲离开北方,到越城落足之后。沈家的家业,就已被沈珏再次接手。
那位重阳子一意修行,无心俗事。只好将一应家事,都委托于家中的奴仆。
沈家并无什么杰出人物,不过重阳现在的道侣,那位灵淑仙子的母族,却是北方首屈一指的修行世家。仅仅借给丈夫几个家奴供奉,就使沈家家业,在短短十年间翻了数倍。
而沈林正是其中最出挑的一位,更被委以重任。从几年前他母亲还在世时开始,几乎每年沈林都会到越城一趟。身边随从,偶尔是是虚极,偶尔是姜颖,偶尔是邹德。
名义上是为看望,顺便向‘主母’禀告家中收入,然而私底下的何目的,却是不可告人。
这些年使尽了各种手段,也让他们母子吃尽了苦头。然而在今日之前,却从不敢如此过份,肆无忌惮!
而沈林这次带来的几个练气境后期修士,也果然就是这几人!
自然除这四人之外,还有五、六个练气境中期的修者,庄无道却并不放在心上。
云儿声音窒了窒,果然就再不问缘由。
“练气境后期,所修功法,都不超四品极绝。即便身怀异宝,掩藏了实力,云儿也可轻松斩杀。剑主的‘拔剑术’,是二品圣灵级的神通。在练气境界,绝无仅有,也无人能敌。这些人,都并无抗衡的资格。斩之不难,甚至无需半刻。”
“如此甚好!”
庄无道已走下了山峰,到了山谷之中。以他的修为,也不可能毫无声息的靠近几个练气境修士,又被沈林早早察觉。所以干脆是慢条斯理,一路步行,直到湖畔之旁,才略略加快了速度。
此时不止是沈林四人,其余聚在此间的修士,也都纷纷察觉,也不用沈林吩咐,就四下散开。有意无意,绕往谷口处。仿似一张网,堵住了庄无道的退路。
那沈林则似笑非笑,待得庄无道走近之后,才慢条斯理道:“烈少爷赶至此间,莫非是已改了心意,随老奴返回北地?主人主母,对你可都想念得很。”
庄无道默然不言,依然是闲庭信步一般。到五十步时,就任由身后轻云剑传来的热流,流涌全身。
虚极皱了皱眉,而后就哑然失笑。随手一剑,插在了颜君的腿上。
沈林也对庄无道‘呵呵’的笑着:“你那兄弟秦锋,倒是个聪明人,知晓从越城一走了之。然而也蠢不可及,真以为他能安然脱身不成?最多十天半月,还是要落入我沈林掌心。少主你不知道,这些天我一想及主人他若知晓你拜入离尘门下,不知会有多伤心,老奴就是心痛不安,日日辗转难眠。真要到那时,老奴只怕也就顾不得情面了,多半要不择手段。还望少主,不要任性,免得连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