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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三世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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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我失去了知觉;这一天,我16岁。

    我是个无趣的人,也是一个柔弱的人——众所周知。我相信天命,相信来世。不是因为电视剧看多了,更不是个动画狂,只是单纯的相信。现在这样的单纯已经不多了,所以我保留着。

    我自认为是个很自信的人。事实上,没有人会注意。面对一个成天请病假,一个月都见不着几回的人,没人会感兴趣。我几乎是靠药罐子长大的“病猫”的外号亦由此而来。

    这应该是我有生以来做的第一次激烈性运动吧。很刺激,但难受得想吐。感觉自己只有这一个空壳,连内脏也被挖得一干二净。

    之后的事我又记不清了。

    脑子清醒的时候,自己躺在一块硬硬的,平平的东西上面,熟悉得很。头照样晕眩着,体内还有那如火烧的温度,眼皮沉重。我懒得强硬地睁开眼睛:听天由命吧,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朦胧中,感觉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额头上。爸?妈?不是,是一只陌生的大约二十岁的男性的手。十几年来,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唯一鬼使神差的是,即使我闭着眼睛,凡是搭在我额头的手,我也都能知道是谁。陌生人的话,我可以很轻易地知道他(她)的性别,或者更多。

    “男女授受不清哦。”脑子再度清醒,然后唇间顽皮地蹦出这句话。“呵呵,看来果真好多了,温度也降低了不少。刚才可烫手了。”这声音挺好听,有阳刚之气。“可怜的人。”“为什么?”“那么年轻。”“你比我还小呢。”“也是。”

    听着脚步声,他是走开了。我想着这个“比我好些”但同样不幸的家伙长个什么样子,是不是一个稚气未改的小鬼。哈,也许叫“大鬼”更合适吧。嘴巴上翘着,自得其乐是我拿手的。

    眼皮的负担渐渐消失了,才发现先前的灼热的体温也已烟消云散,难得的轻松感。我伸了个懒腰,揉着眼睛,坐起,打量着周围。

    “起来了?怎么样?不错吧?这和我原先房间的装饰差不多哦!”还是刚才那个男性?男人?男生?算了,叫家伙吧,一副风尘仆仆的架子,以半跑跳的方式走了进来。我最不擅长形容人的相貌了,对于他,我只能说他五官端正。至于其他的,就说不出了,就是属于不讨厌型的吧。

    “这和我原先的一样啊。”我无动于衷地说“很奇怪吗?”

    “不是。只是亲切。”

    “哦。”我应了医生,盘坐起来,拍了拍床上的被子“上来,互相介绍一下。”

    “好啊。不过,我知道你。刘萧,16岁,因为发烧到了46度,所以”

    “恩,知道挺多。你自己呢?说一下吧。”

    “刘骏诚,20,得血癌,和你同一天来的。”说到“血癌”他特意做了个鬼脸,颇为可爱。

    “绰号?”

    “‘帅哥’,如果这算的话。你‘病猫’吧?”

    “这叫绰号?算了吧。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

    “‘小狗子’那儿打听来的。”

    “‘小狗子’?”

    “平时咱们都叫他阎王。我来的时候正好遇见他,就交谈起来了。他谈笑风生得厉害,以后就这样叫他吧。”

    “蛮有趣的,什么时候会会他。”

    “见他是早晚的事。另外‘小狗子’说,我们60天以后转世。”

    “这里一天,一年?”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担心地猜测。

    “对,规矩。”

    “哦。”

    “不开心?”

    “没。”

    “这就好,我出去一下啊。”

    “哦。”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不满。我出生的时候,正好是哈雷慧星出现的那一年。一般来说,哈雷慧星大约76年出现一次,这样算,也许我还是会遇到?不知是不是迷信,但我总觉得我的身体那么差劲就是因为它。

    “吃饭了。你现在的肚子一定很饿。”他笑着走了进来,手上还端着些饭菜。我习惯地抬起左手,又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你是在担心彗星吧?”

    “你怎么知道。”

    “什么事情‘小狗子’不知道?”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穿着宽大的衣服。连着衣服的帽子戴在头上,几乎遮住了他所有的脸。他的衣服的材料很不错,但图案却不然,一块红一块黑。

    “‘小狗子’,怎么有兴趣到这里来啊?”

    “没事情干啊。你看,我平时又没有什么朋友,你算是最投缘的一个了。许多人看见我,就好像看到仇人一样,我也就不得不严肃起来。没办法啊。”

    “听说,我60天后,转世?”

    “是的。”

    “我还会遇到?”

    “是的。你不用担心,事实上在那年出生的人常有两个极端。一是极好,极聪明的那种,是当伟人的料”

    “另一种就像我这样,或者是很愚蠢的那种。”

    “说得没错。我想你这次应该不会像上次那样吧。”

    “但愿如此。”

    “好啦,我得走了。很晚了,快睡吧。”

    “好。”

    “知道。再见了。”

    我睡了,入睡得很快——刘骏诚就睡在旁边那个床上,我感觉很安心,就像是哥哥一样,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我从小就没有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而我又一直希望有个哥哥或姐姐来陪伴。也许是我太孤独的缘故吧。刘骏诚,如果,他是我哥哥,多好啊。

    想着,就睡了,直到第二天早晨。

    在那里的生活可以说是无趣的,但能到花园走走。

    这个花园是“小狗子”负责的。很大又很美的一个地方,足以和城市中最大的公园媲美。我一直都喜欢到公园里逛,那里清新的空气很是宜人,而且风景也让人心旷神怡——只是我原先脆弱的身体并不允许我走很长的路,常常会在半路支撑不住,弄得一旁的父母手足无措。

    “小狗子”的花园总是很安静。许多人都会常去那里走走,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太敢在这块地盘上讲话。他们认为这应该是一块清净之地,如果发出声音,会得罪了“小狗子”他们怕得罪“小狗子”“小狗子”说,到这里来一句话都不说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其实表面孤傲的人,内心并不一定同样孤傲。就好像我一样。在和同学难得的见面中,友人总会开玩笑地说我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是个“高人”我的朋友不多,友人说他们都认为我太不同,神秘得让人感到恐惧,所以不敢接近我。我也没办法,只好以笑作罢。当然,这都是从前的事了。

    “小狗子”的花园给我最大惊讶的是还有一个大湖。它在园子的中央地带。湖总是很平静,没有人划船,粼粼的样子也永远不会改变。湖里没有鱼,水草都乖乖地待在湖底,湖面的明净让人感到惬意。

    这一带的人已经很少了,人们几乎都在靠屋子的这块地带闲逛。

    诚哥也是这个花园的常客。有时我们会一起来,有时则是在花园中不期而遇。诚哥告诉过我他也希望有一个妹妹,我这样叫他,他自然不会介意。

    湖的周围种了些柳树,嫩绿得有些刺眼。此外,还有菊花,也零散地在柳树的周围。时不时的,也会有淡淡的花香拂鼻而过。这种感觉,总让我忘却了我所待的地方,以为是回到了“故土”

    诚哥喜欢湖,而我喜欢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听诚哥讲他从前的故事的那次。

    诚哥算得上是个遇到过风浪的人——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过心动。谈过恋爱,一个人的恋爱。我是一个和情爱无关的人,自己也不可能有经历,但是我喜欢听他关于这个的故事。“单恋”是一种单纯的情感。

    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潇晓,是诚哥曾经的同桌。诚哥用了一个词总结了这个他心仪的女孩——随意。

    “随意地用橡筋绑着的‘马尾’随意地甩到腰即,随意地穿上庞大的服装在街上随意地行走,随意地做着可以称之为‘破相’的表情,随意地仰天大笑,随意地总之,她所有的事情都做得无比随意,即使是面对很重要的事情也很轻松。”

    “那叫开朗、阳光,还有自信!”

    “我这就比你的词语朴素多了,不是么?”

    “好,说不过你。然后呢?”

    “从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和别的同学不同”

    “是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她却几乎没有,所以才不同。”

    “别捣乱!我只是觉得她的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和亲切感,从体内的深处散发出来。就好像花香一样。”诚哥一边说,一边深吸了溢满菊花、柳树掺着湖水的清香的空气“这是我所遇到的女孩中唯一的一个。所以,自从我知道我和她正好顺路的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以后,我每天都会走在她的身后约10米的地方。”

    “她有没有发现你?你有没有闪闪躲躲的?旁人都不议论么?”

    “看你这急样!我先回答你的问题好了。她没有发现我,自始至终;我也没有闪闪躲躲,因为我希望她能看到我,注意我;旁人并不议论,从外表上我胜似‘闲庭信步’”

    “但其实你内心紧张得不得了。”

    “是的。”

    “你这样跟了多长时间?”

    “一年多一些。”

    “她都没有发现你?!”

    “是的。一年多的时间,我就这样天天跟着她,不改变的距离,不改变的心情。”

    “那以后,你被检查出来生病,所以就没有跟着她了。”

    “你很聪明。那时我浑身不舒服,不清楚怎么回事,就去医院检查,我发现我得了这鬼毛病,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住院。”诚哥顿了顿,没等我说话,作了个补充“当然不是自愿的,父母的焦急迫使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在住院的期间,她来看过我一回,在我病情很不好的那段时间。她离我很近,只有几厘米而已。那种香气,那种亲切,使我感受得更加清晰。”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的感受?”

    “她那次来,带着她的男友。一个是身患重病,死期就在眼前的人;一个是有着男友,清醇、善良的人。我们之间的距离,永远的10米。事实上已经没有必要去告诉她了,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也很不错。至少,让我知道,我心中还有这样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

    “这么说,喜欢你的人还挺多的?”

    “可不是,喜欢我的女孩真不少。你不喜欢我?”

    “喜欢,当然喜欢咯。那么为你心动的人多么?”

    “也不少啊,可惜,让我心动的,就”

    “帅哥总是很酷的啊!像我这样的人,是没人会注意的。”

    “哈哈,那我就说声‘谢谢’。别那么悲哀啊,你和同学之间的接触的确少了,但并不表示同学不注意你,也许你不知道呢?”

    “谁知道呢!反正,现在是在这里,没可能再去问了啊。”

    无语,但清香仍不住地在飘散。

    我和诚哥的心,没有距离。

    对于一般人来说,60天的日子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但对于这里的人来说,60天真的相当于60年。

    在这里,没有所谓的工作,有的只是吃、喝、拉、撒睡——纯粹的比猪还要舒服的生活。每天,都能看见人们像幽灵一样边谈笑风生,边在房屋周围游荡,把这幢房子装饰成了一个鬼物。

    我相信许多人对彼此都很了解。也常有人和我打招呼,并且提醒我不要去更远的地方。我总是停下脚步笑笑,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

    “也许我真的不擅长言辞吧。”

    “不,你只是习惯了用沉默来对待一些不想解释的事情。”

    既然习惯了,也就没有必要把它改过来了。所以,在众多的日子里,我会一个人坐在柳树下,平静地想着过去。

    我有个恶习,就是喜欢喝酒。

    这得从我很小的时候说起了。在我儿时,我的爷爷、父亲、伯伯们都经常聚在一起喝酒。我作为“陪客”也就和他们坐在了一起。

    那时的我手中捧的还是汽水。我总是慢慢地喝着它。我喜欢看杯子里面的泡泡慢慢膨胀的样子,就好像杯子正在出汗。等我把杯子摇一摇,靠近杯口的泡泡就马上消失了。一次次地看,一次次地摇,直到一旁的母亲不耐烦地说:“你给我定下来,好好地喝!”

    不知是哪一天,我只记得是爷爷和父亲在边喝酒边闲聊的一天中午,爷爷很难得地看到了我那张傻乎乎的脸——两眼直直地盯着他们剔透的杯子,一眨不眨的,头还微微地向他的方向靠了靠。母亲也发觉了,把我向后拉了一下,在我耳边“喝”了一声:“吃饭,安分点,难看么?”与此同时,爷爷笑着说:“没关系,来一点好了,这对身体有好处的。”“爸不要了,小孩子喝什么酒。”母亲露出难堪的神色,见爷爷已经拿起酒瓶要给我倒了,只好把杯子端过去——老爷子的话家里没人敢不听“少一点。好,好,这点就够了。好啦,好啦,再多要醉的。”

    我从母亲手里笑咯咯地接过杯子,紧张又兴奋地举起它,把嘴贴在杯沿上,轻轻地倾斜着杯子,那黄色的液体就缓缓地向杯口流动。等到我的舌头刚触及这新奇的东西时,我又一下子把杯子倾回了原来的角度。

    这只是啤酒而已,仅仅有些苦涩。旁人见我这样的举动,不禁笑了出来。我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什么也没说。突然,我一提杯子,黄色的液体咕噜地就进入了我的肚子。他们的笑僵在了脸上,成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啤酒的味道也僵在了我的口中,说不出味儿,但身体感到了舒爽。

    这就是我第一次喝酒的经历。有人说这充满了戏剧性,我认为这无聊至极。但也是从那时开始,只要身体没什么问题,我就会喝酒,那能让我感到清爽,少有的清爽

    肩上突然凉了一下。我忧郁的神情开始舒展,笑了笑,接过了那冰凉的东西。“啪”的一声——也许应该说两声吧——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幽静。

    “谢谢你啊。坐下来吧。”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来人带着微笑,边说边坐在了我一旁的草地上。他在这遇见我的第一句话总这样说。我喜欢。我没有告诉他,但他似乎知道这点,所以还没有破例过。

    “想你都知道了还问我?恩?”我也回了他一个笑脸,把手上的罐子晃了晃。

    “是么?我以为你会还给我,然后说:‘我不喝酒’呢!”

    “那你干吗还要带来?”

    “顺手嘛,想想拿都拿了,放回去多浪费时间。而且,或许有个万一。”

    “我看你是不假思索地就拿来了。”

    “你怎么知道?!”

    “和你一样,感觉。cheers。”

    “干吗呢,又不是开宴席。”他嘴上这样说,但还是和我碰了杯。

    无语。我闭上了双眼,感受着啤酒、植物和另外一样东西混起的清香。这是什么味道呢?像青草但却不是那个味。想了想,把眼睛睁开了

    “要下雨了。”

    “啊?”

    “要下雨了。”

    “你说什么呢,天气那么好。”

    “要下雨了。小雨,春天的小雨。”

    “那要不要回去?”

    “你喜欢淋雨的,不是吗?在树下待到雨停吧。”

    “萧妹子,看不出你挺聪明的嘛。”

    “好久没有淋雨了。”诚哥第一次这样叫我,我愣了一下。原想说:可不是嘛,我可是诚哥的妹妹。但不知怎么的,从嘴里吐出来的竟然是这个。诚哥没有说话,一滴雨水不偏不倚地落在了他的唇上,堵住了他的声音。水其实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别看它的威力只是那么的一点,真的发挥力量时,谁都挡不住。

    雨真的如我所说的那样从天空中飘然而落,不大,但仍然能在几分钟内把我的衣服淋透。我再次闭上双眼,抬起头,让这细细的雨丝布满了我的脸颊,惬意的感觉便散布到了全身。

    “你怎么知道?”

    “恩?”“你怎么知道要下雨了?”

    “我说给你听,你不信。”

    “说真的,我是不太相信。所以想知道你为什么会知道。”

    “因为气味啊。下雨天有种特殊的清新的味道,所以我知道了。”

    “狗。你应该去当天气预报员。”

    “来这里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下雨了。下雨前,我使劲地说着‘要下雨了’”

    “没人听见?”

    “不,母亲听清了。她说了声‘知道了’以后,就使劲地帮我擦汗,接着和身旁的人用怜悯的口气说着‘这孩子,又做什么梦了’。”

    “‘怜悯’?是‘关怀’吧?”

    “关怀?我也希望是‘关怀’,可惜,从她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的确是怜悯。关怀还在她的心中,用铁链索着。”

    “不会吧?一个母亲对女儿都没有关怀?”

    “有,只是被她死命地绑着,没有释放。所以它变质了,成了怜悯。”我看到了诚哥那不寻常的面容,又加了一句“这是我的‘命令’。”

    很明显地听见雨丝落到地上的淅沥声、湖中的“丁冬”声。空气不断地被穿透,又不断地愈合。我似乎能尝到这样的味道,新奇的味道。

    我和诚哥一直坐在树下,因为雨没有停。树叶是不足以挡风遮雨的,更不用说是柳树叶。但是生机在这几乎没有人烟的地方很重要,就像诚哥的呼吸一样,有搏动的节奏。

    雨下了好一阵子。有时已经下得很小了,但始终不停。春天的雨很柔和,却总消除不了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我则是因为这样的精神而更喜欢它了。

    我和诚哥几乎什么都没有,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时间。我和诚哥已经好几天没有讲话了,但是我们却达成了一个共同的协议:除非到了最后一天,不然一定要等雨停下来才回去。我想整宅楼应该只有我们没有在屋里欣赏雨景了。在那里不会被淋湿,在那里有干燥的衣服,在那里有好吃的食物的确,在那个大房子里有许多的好处。但他们却自以为在外面都是坏处。我敢打赌这几天他们一个人也没出来过:我感觉得到。我可怜他们。

    我把这告诉了诚哥,诚哥露出半心半疑的表情。我说不然回去以后问“小狗子”他比谁都清楚。接着,我们又不出声了。

    我们的不出声并不代表我们不讲话。我们即使不出声也同样可以讲话,心灵的沟通比语言更加快,更加清晰。有时,我们都在想各自的事情,所以才不“讲话”

    就好像现在,我想着“小狗子”

    好久没有听见这个名字了,一下子提起固然陌生。我坐了坐,又倚在树干上,想着些复杂的问题:“小狗子”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谁开始和他讲话了?我们不在他无聊么?他这些问题在平日里问出一定会被人笑话,也会有人说我是傻子。但是在此时,却是一个犹如无底洞的谜。我不擅长猜谜,从小到大,没有一次我猜谜能正确。但是我喜欢神秘的感觉。

    60天的时光已经所剩无几了。这并不意味着我应该悲伤或是什么,而是意味着将有一个新的生活等待着我——这是刺激的,让人兴奋的。唯一让我有些牵挂的,就是诚哥。

    “不是秦筝合众听,高山流水少知音。”当年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还有残渣留在我的脑中。这是在一节几乎没有收获的语文课上飘入我的耳朵的,无意间便记了下来。原本以为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我和诚哥之间的许多事情,都不禁把这从垃圾堆的底层拉到了顶层。

    知音的确难寻,尤其是我这个原先根本没几个朋友的人,更能感受到知音的难得和珍贵。我很少有这样,但此时,我可以大言不惭地问“像我和诚哥这样的知音,世界上能有几个?”没有人可以确切地说出这个数字,每一刻都会有人离开这里,每一刻都会有人来到这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多。这是需要时机的。

    自从那场持续几天的春雨过后,诚哥几乎每天都会在屋顶吹口琴,看着远方。他一般不会离开这幢房子超过10米。不是那次雨的缘故。他对别人的解释是“是”但我知道“不是”因为,我和诚哥一样,我一般也不会离开它超过10米。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场雨洗刷了整个花园,也同时洗刷了我和诚哥的记忆。我们坚持要待在那里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和它告别。离开湖,离开柳树,离开菊花,我们就没有再回头的打算。我们不能回头,那会让我们割舍不下的。

    诚哥吹口琴的水平绝不是盖的,遗憾的是他吹的歌都很慢,浓郁的忧伤的味道弥散开来,在下面的我都能闻得一清二楚。

    离别的悲伤往往是掩饰不住的,尽管诚哥不是一个喜欢悲伤的人。听得出,前几天的琴声是因为诚哥吹的水平而显得忧郁。但是,今天的他,是真的感到歌中的那份忧伤了。时不时的,就会有人经过我的身边。他们都在说没想到诚哥吹口琴的水平已经达到了那种程度还能进步。我笑笑,本想对他们说原因,但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声响。

    我也到了屋顶上。诚哥顿了顿,说“是来吹吹风的吧?”又继续吹着他的口琴。我笑着用双手抱住了双腿。

    曾经有一段日子,口琴和我一刻不分离。口琴主要是重量不重,占地空间也不大,音色又很不错,因此我喜欢它。那时的我偶尔还会去学校上几天课,在下课的时候,我就会在班级里吹口琴。

    我吹口琴也不赖,至少在同学的心目中。我吹出的旋律都是跟着感觉走,同学们差不多都没听过,但又不至于是噪音,据他们说这声音很好听。

    我习惯了吹快歌,有时候会吹不过来,但还是没有改变这个风格。我的心是空洞的,我这样做为的就是填补这个空缺,我不希望在学校还表现出一种懦弱者的样子。

    音乐老师很欣赏我——我们音乐课必须要学口琴,并且这是考试的重头戏。托口琴的服,我摆脱了因自己出名的公鸭嗓子而会被老师“遗弃”的顾虑,和她关系良好。真不知道我到这里来,她的感受是什么

    “拿去。”

    “给我干什么?”

    “一起吹。”

    “我吹不好,而且好久没有吹了。”

    “你会吹,而且一定吹得很好。”

    “可是跟不上你啊。”

    “你不是总是很有自信的么?”

    “遇到你我就自卑了啊。”

    “好了,吹吧。”

    “好吧。那么吹什么?”

    “跟着感觉走。”

    断了一会儿的琴声再次响起,不同的是这回是双重奏。两个人都没有商量,都是按着自己的感觉吹着,但声音比刚才很多人以为是“完美”的声音还要好上几倍。我想他们也许惊呆了吧。

    当两颗不同的心溶到了一起,将会发出人们无法想象的神奇的声音。

    快到该走的时候了。我还是有些依恋。如果有可能,我会在梦里回忆着我的“过去”美好的事情容不得人们忘却。

    还有一分钟,一分钟之后,我将郑重和这里说声再见。门口“小狗子”站在那里。我和诚哥都有些诧异:平日里送人这样的事根本用不着他亲自出马。

    “‘小狗子’,今天怎么那么空闲来送我们啊?”

    “平时你不是不来的么?”

    “为了你们嘛。你们是我少有的‘朋友’。送朋友是义不容辞的。”

    “谢谢你啊。”

    “只怕,还有别的什么吧?”诚哥还没说完,我就撞了一下他,对他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先不要说破。诚哥笑了笑,中断了他要说的话。

    “看来我似乎真的瞒不过你们。没错,我除了来送你们,再送你们每人一个愿望。这个愿望会保持三世,无论什么愿望。但你们要想好了,因为这三世是不允许超过也不允许缺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快点说吧。”

    我和诚哥互相看着对方,笑了:“我希望他(她)是我的三世哥哥(妹妹)!”

    “小狗子”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还摇着头说:“真拿你们兄妹没办法。好吧,我就让你们做三世的兄妹。好了,说再见了。”

    “谢谢,再见!”

    空白的一秒。世界上在这一秒没有婴儿出生。下一秒,两个孩子从一位母亲的肚子中出生:一男一女。男孩的名字叫刘骏诚,女孩的名字叫刘萧。当他们会说话时,第一个喊出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哥哥(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