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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碧瑶是生是死辩论会

作者:一蓑烟鱼2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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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他认识,和他一样,是支持碧瑶还活着的狂热粉丝,经常发帖反驳那些说碧瑶死了的人,以前还写了好多关于《诛仙》里人物的诗句,比如小环、金瓶儿、陆雪琪等等。

    一些连他都赞不绝口,跟帖发言,一来二去,两人倒是成了网友了。

    “枫公子,现在在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十天后,将在南泽州天岚城举行一场有关碧瑶以及其他人物的辩论会,就是靠近大荒林的天岚城,现在报名人数已经超过七万了,我已经准备动身了,你来不来?”

    枫公子是他的网名,因为他很喜欢枫叶,但这不重要,在看到辩论会三个字时,他的眼睛顿时一亮,这么好的机会怎能不来,很明显,去的都是《诛仙》迷,正好了却一下自己的心愿。

    “去,怎么能不去呢,放心吧,十天后保证到达天岚城,那个地方我知道,”墨承兴高采烈的发过去消息,心情顿时都好了许多。

    “那就好,你可是我们支持碧瑶还活着的有利人选,帖子数量和支持者最高的人,缺了你我们可就败下阵来,只可惜作者不能来,否则一切早就有了定论了。”南街浊酒颇为的遗憾。

    墨承原本高兴的心在这一句话时顿时不爽起来:“该死的作者藏的是真好,到现在没有一丁点线索,我给他留言,花巨资让他续写《诛仙》或者告诉我结局真相,他理都不理,最好他别来参加,否则,莫说妖族,我都让他有来无回。”

    墨承一脸的愤慨,又聊了两句,便长吐一口气,看向苍三奴:“苍叔告诉我爹,我出去到外转一转,几天就回来了,你也别担心,也别跟着,就这样了,我先走了。”

    墨承说完后,便蹦蹦跳跳的出门了,瞎了一只眼的苍三奴一阵苦笑,去吧去吧,转转也挺好,总比一直窝在家里,钻牛角尖强。

    …………

    宋仁这几天过的很是惬意,上学学习知识,修炼雨符,到酒老那里转悠擦擦桌子,说说话,更新《诛仙》有声小说,更新《神墓》,完了抽空练习新的钢琴曲。

    看起来有些忙,但却是很舒心的,尤其是钢琴曲《秋天的思念》如今大火,更是让他信心十足,不知道多少人留言要他的钢琴,只可惜系统只是让他推广熟知,再没其他的,你说这不是眼馋人,拉仇恨吗。

    不过我喜欢。

    宋仁贱贱的一笑,看了看《诛仙》有声即将达到尾声,放下变声器,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打开天地网,慵懒的看向八卦头条。

    随着他嬉嬉笑笑的看着别人的故事,翻到下面几页时,一个帖子很快引起了他的注意。

    【《诛仙》辩论会将在天岚城召开,附近的书迷有时间可来此一辩!】

    这《诛仙》都完结这么久了,怎么还有热度啊,他刚准备点进去看看具体情况,系统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叮咚:支线任务开启,系统检测到天岚城如今有很大一部分愿力凝聚,请宿主两天内抵达,为粉丝解惑,避免信仰之力转化成怨念。

    检测到距离比较远,宿主修为弱,系统可提供免费的虚拟投影,请宿主尽快做好准备。”

    随着系统的声音落下,宋仁手一颤,不是吧,我只是逛个头条,闲看而已,怎么就开启支线任务了。

    粉丝?解惑?信仰变怨念?

    宋仁挠挠头,是真的疑惑了,随之点开帖子。

    看完后,总算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原来是围绕碧瑶是生是死的讨论会呀,这群书友们真是可爱。

    哎,连他都不知道萧鼎大大大结局处碧瑶的结局,但在《诛仙二》中张小凡一定是和陆雪琪在一起了,还生了一个儿子,叫张小鼎呢。

    当初看到这儿的时候,他那个心痛啊,最后直接弃书,果不其然,萧老大也写着写着太监了,毕竟在绝大多数心目中,包括宋仁自己,一声水绿衣的碧瑶才是真正的女主。

    但他敢保证,如果将实情告诉众人,估计这个辩论会自己是回不来了,倒真是有意思啊,报名参与的人数快十万了?

    天啊。

    宋仁不由一阵自豪,这样的盛会怎么可能少了自己呢,一定是要去的,十万诛仙迷汇聚,想想都让人激动,正好这段时间每天忙碌的事有些多,去逛逛权当散心。

    看了看时间,是在明天中午正式开始,刚好给他准备的时间。

    等等,十万诛仙迷汇聚,这些算起来都是我的的粉丝啊,既然系统让我以虚拟投影的方式前去参加,单纯的为大家解释一下碧瑶的存活话题,是不是太浪费了。

    这可是绝佳的赚钱机会啊。

    宋仁眼珠子一转,立马向着东市跑去,一直到了王家书铺前。

    王家书铺的老板,在看到自家印制的玉碟大卖之后,也是来了心思,但是玉碟方面想要赚钱已经不可能了,毕竟他们老宋家已经有了好些合作伙伴,牌子都打出去了。

    所以他们便印制盗版书籍,为了更快的抢占市场,他们就从质量上把关,《诛仙》书的封面不光和网络上做的一模一样,充满了霸气外,书的厚度和字体也是非常不错的。

    不过就是量有些大,一册十万字,一套有十五册。

    “老板,《诛仙》小说给我一百本,都是第一册的,”宋仁一进店门,啪的一声,将一块碎银拍在柜台上。

    老板忙着招呼其他客人,满身墨香的小二连忙过来,欢喜的接过银子:“大主顾啊,客人稍等,我这就起后仓帮你拿。”

    买了一百本都是第一册的书后,宋仁吭哧吭哧的抗回家,到了房子关好门,拿出一张纸和笔墨,就开始构思自己的艺术签名。

    当初起这个叫:有本事来打我啊的笔名时,有些太长了,还真不好创造个性签名。

    一直在纸上修修改改很多次后,一串一气呵成的签名就搞好了,除了‘打我啊’这三个字依稀可见外,其他都有点医生的处方味道。

    又有什么关系呢,艺术签字就这样。

    宋仁美滋滋的欣赏了一番后,确定了字体,便拿起一本《诛仙》书籍,翻开第一页,以笔走龙蛇的潇洒姿态完成了他的亲笔签。

    越看越喜欢,然后抓紧时间第二本,第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