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霸清 > 第二十八章 满清十大酷刑

第二十八章 满清十大酷刑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二刑: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我们的刘姐姐就曾受过此种酷刑,不过此刑法虽然残忍,却并没有让我们华夏儿女倒下。那才是条真正的女汉子。曾哥、春哥之流,明显不够看了。

    第三邢:车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我的研究,五马分尸时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的多。

    砍头都要花费不少力气,更何况是拉扯,受刑人身受的苦处可想而知。真正等到撕开的时候,恐怕犯人早就感觉不到任何痛苦了。真正的痛苦出现在拉扯的时候,血液喷溅出来的瞬间才是其真正的恐怖之处。

    ‘噗’,血流如柱。

    记得当年商鞅就是这么被分尸的。没事儿找事儿的一个人。

    第四刑:抽肠

    看起来很容易,实施起来却是相当有难度。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干这件事情的人是我们的八爷,朱元璋。朱八爷是个猛人,他首创的这套刑罚又会有什么特别之处呢?!不用说,与他的性格一定类似:猛!

    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啊啊啊啊’,就此气绝身亡。

    第五刑: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当然,这里的琵琶指的不是乐器中琵琶,而是琵琶骨,俗称肋骨。那要怎么弹呢?!很简单,用刀将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就行了,最早出现在史书上的时间也是明朝。

    第六刑:断椎。

    这个不多说,打断脊椎,活着也落下个终身残疾,植物人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第七刑:宫刑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起点多得是,哥们也干过好几回了。

    第八刑:灌铅

    想要了解灌铅,首先要先提一下佛教中关于阎罗的故事。阎罗自古有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第九刑:棍刑

    如果你从字面上理解,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所谓棍刑,并不是将人乱棍打死,那样太暴力了,太没有技术含量了,那种做法还说不上是酷刑。所谓酷刑,讲究就讲究在这一个‘酷’字上,残酷、残忍以及惨无人道。

    棍刑,现代有一个极为贴切的说法与他不谋而合,这个说法你一定极为感兴趣-爆菊。就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这个霸道!

    第十刑:活埋

    这个根本就不算刑。

    第十一刑:俱五刑

    别看他表面上深奥无比,其实就是四个字:大卸八块。简单吧!这就跟某些人一样,名字起得人五人六的,但其本质就是个渣。

    第十二刑:锯割

    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不解释。

    第十三刑:凌迟

    我们听得最多,但却见得不多。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老夫子的得意弟子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这项技术后来发展成了‘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非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莫属了,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勉强凑齐了十族。)

    很惨!

    第十四刑:烹煮

    这里有个典故:请君入瓮。

    第十五刑:骑木驴

    女性专用刑法,你懂的。

    第十六刑:梳洗

    梳洗指的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还是我们的朱八爷-朱元璋。大家注意到没有,咱们朱八爷不但打天下有一手,就连琢磨怎么整人都站在了历史的前沿。不得不说,朱八爷不愧为一代君王啊!太猛了!

    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异曲同工。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第十七刑:缢首

    岳飞大哥就是这样死的,和大人也是这样的死的。不过用的工具不一样,大哥用的是弓弦,和大人用的是白绫。两者没有任何可比性,但有一样却是相同的,他们在国外有一个相同的名字:绞刑。

    第十八刑:刖刑

    关于刖刑,有很多种说法。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据《周礼·司刑》注,周改膑作刖,从而可以认为是第三者。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孙子膑脚。――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第十九刑:斩腰

    其内涵和字面一样简单,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第二十刑: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这时候有人会问了,不是说满清十大酷刑吗?!怎么你说了二十个?!这个问题度娘也无法回答你,你最好去咨询一下专家。我不是专家,所以我保持沉默。我所能查到的就是二十个,二十就是二十,但他为什么叫十大酷刑呢?!我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

    赵一恒没有见到满清十大酷刑,刘全只是随便说了说,这丫全招了。

    李侍尧不干了。不是说好了谈谈就放回了吗?!这一去都快一天了怎么还不见半个人影?!难道……..不好……..

    李侍尧急了,他要去抢人。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