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与火神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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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响起一片惊呼声,就连丽姬等人都十分惊讶,至于火神菲斯勒,惊讶中更带着惊喜,瞬发魔法,双系体质,这是千年不遇的好苗子。
“老头,准备好没有?接小爷一招火舞耀阳。”楚云将龙卷风与火球合在一起,旋转着向火神撞去。
好一个年少轻狂,就让老夫试下你有多少本事好了。火神微微一笑,左手依然背负在身后,右手向前一伸,硬是挡住了火球的前进。
妈的,这老头在吸我的功力。楚云明显感觉到火球的能量正急剧下降,双手向上一扬,大喝一声:“起。”整个火球不再前冲,高高飞起,停在火神头顶。
“降”楚云紧接着双手下压,大火球便向太阳般向着下面的火神撞下。
不错,竟然能半途改变魔法的轨迹。火神向他投向赞赏目光,将右手举过头顶,再次挡住火球的路线。
开心得太早了吧。楚云嘴角闪过一丝奸笑,待火球快将与火神右手接触的一刹哪,双手猛地用力一握,喝道:“给我爆!”
轰!!!
如此大体积的火球,爆炸的威力绝对会波及旁观的其他人,楚云也不是没想过,因此正努力的控制着爆炸余波,全数轰向火神。
该死的,功力消耗太多,没办法完全控制。楚云心中焦急,火球与龙卷风几乎抽光了火丹与风丹的力量,此刻光靠金丹,实在很难控制这种程度的爆炸。
唰唰唰,三道人形飞快闪过他身边,将落向人群的火球截下,是丽姬,洛天与托蒂,紧接着,云傲也不甘落后,半月形的风刃将剩余的火球击散。
好小子,真有一手。火神收回右手,张开一个火红色的魔法盾,楚云所创造的大爆炸,根本对他构不成任何伤害。
“我擦,死老头,你分明是耍赖。”楚云不满的嚷嚷。
“哈哈,好好,就当老夫输了,这件盔甲你拿去。”火神大笑一声,从戒指里拿出一件火红色的盔甲递过去。
“有没有好点的?又不是女人,穿这么红会被笑话的。”楚云嘟哝着接过,这件盔甲与丽姬所穿的那件似乎是一个款式。
天哪,这可是传奇级盔甲,他竟然还挑三拣四。丽姬等人郁闷的翻翻白眼。
“传奇级盔甲啊,你不要的话,我跟你换好了。”洛天羡慕的走过来。
“休想,你那身黑不溜秋的多难看。”楚云将目光投向托蒂,对他道:“小白脸,小爷做做好人,跟你换那套银甲怎样?这可是传奇级盔甲啊,便宜你了。”
“去死,就你的是传奇级,我的就不是了?本公子又不是火系,要来做什么?”托蒂几乎被他气死。
“不换拉倒,改天拿去卖了,也好换点酒钱。”楚云嘀咕着将盔甲收回戒指。
砰砰砰!场中一片倒地声响起。
拿传奇级装备去换酒钱,这话也说得出口,天哪,降下道雷电劈死这败家的小子吧。一群贵族狼狈的从地上爬起,瞪向楚云的目光明显带着妒忌。
“呵呵,小伙子,拿着这个,入学的时候,直接到院长室来找老夫。”火神笑着拿出一根项链递给他。
“知道了。”楚云接过,看都不看就丢进戒指,转头对云傲等人道:“我饿了,去吃饭吧,今天我请。”
“可我还要帮他们考核呀,算了,我找人代替。”丽姬说完,便跑了出去。
“喂,那个卡什么的,愿赌服输,快拿钱来。”楚云走到卡菲尔面前,将手一伸,讨债来了。
“哼,将你的紫晶卡拿出来。”卡菲尔恨恨的瞪他一眼,拿出一张紫金色的卡片。
楚云一愣:“什么紫晶卡?不是金币吗?”
“哪有人带着几万金币到处逛的。”卡菲尔一窒,几乎跌倒,这该死的乡巴佬,竟然连紫晶卡都不知道。
这时,云傲走过来,道:“先用我的吧,等下去办一张,再把钱转过去。”
“哼,钱给你了,一万金币。”卡菲尔划了一万金币给云傲,悻悻的转身离去。
“谢了,下次还想输钱的话,随时找我。”楚云的声音远远的从后面传来,卡菲尔听到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这次算是栽到家了,不但输了钱,还丢了面子,最可恶的是,成全了这家伙的天才之名,如今得到了火神的青睐,想不被人注意都难。
火神不知何时已离开,这老头回到院长室之后,就开始叫人打听楚云的底细,还派人暗中保护。今天的一幕,很难逃过有心人的眼线,对一些敌对势力,比如光明教庭,洛克那头老狐狸恐怕会非常乐意扼杀一个成长中的天才。
不管他有没有师傅,以老夫身为火神的名头,要收他为弟子,应该不难吧。火神显得十分愉快,多少年来,他见过不少天才,但想成为他的弟子,还远远不够。近年来,也只有丽姬与云傲能入他的法眼,只不过,云傲是风系的,而丽姬是战士,对魔法并不热衷,这让他深感可惜。
好慢啊。楚云与云傲他们等了大半天,才见丽姬慢悠悠的走出来。
“小姐,叫你去吃饭呢,又不是去相亲,再说了,那个姓卡的小白脸早走啦,你这是穿给谁看啊?”楚云上下的打量了几眼丽姬,只见她已换上一身红色衣裳,一头及腰的红发斜斜的披落背上,本身又是个绝世美女,举手投足之前,说不出的迷人。
“你管我穿给谁看。”丽姬原本还等着他赞扬几句,闻言顿时气呼呼的白他一眼,心里暗骂一声,这个榆木脑袋。
“走吧,上九重天去。”楚云潇洒的挥挥手,哥今天也能摆阔了。
路上,云傲带他去办了张紫晶卡,有钱人都会将钱存进卡里,随身带着太麻烦。而一张紫晶卡的存款上限是五千万,这对于个人来说,根本是个天文数字。卡片会与主人身份绑定,因此,即使别人拿到,也无法使用。
“东西是好,不过也太贵了吧,办张空卡就要一百金币,吃人呢。”楚云不满的甩着手中卡片。
云傲笑道:“对贵族来说,一百金币还不够吃顿饭的,你习惯就好。”
“可我不是贵族啊,还是省点好。”楚云他们又回到当初的地字阁,很豪气的对侍女挥挥手,道:“先上十瓶将军血,然后问下他们要吃什么的,尽管上。”
话音一落,突然发觉几人正以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疑惑的周身检查一下,也没什么不对呀,于是奇怪的道:“你们怎么了?我身上有什么吗?”
云傲悄悄拉过他,低声的道:“楚云,你知道将军血多少钱一瓶吗?”
“咦?很贵的吗?”
托蒂道:“也不是很贵,你那一万金币刚好够买五瓶的样子。”
二千金币一瓶?我擦,当初小爷的英雄泪才卖二百。楚云一惊,尴尬咳嗽两声,道:“其实,再好的酒,喝多了也没味道,这将军血喝来喝去,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咳咳,我是说,今天不喝将军血,喝点别的,其实别的酒也不会比将军血差。”
“噗嗤”丽姬掩嘴轻笑,云傲与洛天也在拼命强忍笑意,伏在桌上,微微抽蓄着。
“明明是没钱,还说得这么好听,还有什么酒不比将军血差的。”托蒂毫不留情的打击他。
“切,那是你没见识,别以为我吹牛,今天便宜你们了。”楚云从戒指里拿出五瓶英雄泪,递过去分给他们。
“咦,这酒瓶好漂亮啊。”丽姬两眼一亮,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小妞,叫你喝酒呢,谁让你看瓶子啊。”楚云没好气的白她一眼,这些瓶子都是他炼来放丹药的,晶莹剔透,虽然没有刻上花纹,但也不是这个世界的玻璃能比的。
“好酒啊,有种苍桑的味道。”云傲尝了一口,问道:“你这酒哪来的?好像没见到有卖啊。”
“怎么样?不比将军血差吧?这是我自己酿的,叫英雄泪。”楚云得意的咪着双眼。
丽姬与洛天不信的浅尝一口,确实比得上将军血,那清醇的酒香,甚至比将军血更胜一筹。
“哪弄来的?我才不信你是自己酿的。”托蒂挑不出酒的毛病,但说什么也不信是楚云自己酿的。
楚云道:“不信算了,这是小爷在魔兽森林修炼时,用野果酿的,只在维纳城卖了几瓶换路费。”
野果?听他这么一说,几人也注意到,酒香中有淡淡的果子香味。
云傲苦笑道:“你还整天哭穷,这酒拿出去卖,想不发财都难了。”
“不能卖。”楚云摇摇头,道:“这酒只是酿来自己喝的,本来就不多,想再酿的话,还得回森林采集材料,太麻烦了。”
丽姬点点头:“说得也是,反正以你的本事,也不会缺钱。”
“对了,一会带我去把那蛮牛皮卖了,放着占地方。”楚云打发侍女出去上酒菜。
洛天道:“这种贵重的东西,最好是拿去拍卖场,比卖商店的价钱高多了。”(未完待续)
场中响起一片惊呼声,就连丽姬等人都十分惊讶,至于火神菲斯勒,惊讶中更带着惊喜,瞬发魔法,双系体质,这是千年不遇的好苗子。
“老头,准备好没有?接小爷一招火舞耀阳。”楚云将龙卷风与火球合在一起,旋转着向火神撞去。
好一个年少轻狂,就让老夫试下你有多少本事好了。火神微微一笑,左手依然背负在身后,右手向前一伸,硬是挡住了火球的前进。
妈的,这老头在吸我的功力。楚云明显感觉到火球的能量正急剧下降,双手向上一扬,大喝一声:“起。”整个火球不再前冲,高高飞起,停在火神头顶。
“降”楚云紧接着双手下压,大火球便向太阳般向着下面的火神撞下。
不错,竟然能半途改变魔法的轨迹。火神向他投向赞赏目光,将右手举过头顶,再次挡住火球的路线。
开心得太早了吧。楚云嘴角闪过一丝奸笑,待火球快将与火神右手接触的一刹哪,双手猛地用力一握,喝道:“给我爆!”
轰!!!
如此大体积的火球,爆炸的威力绝对会波及旁观的其他人,楚云也不是没想过,因此正努力的控制着爆炸余波,全数轰向火神。
该死的,功力消耗太多,没办法完全控制。楚云心中焦急,火球与龙卷风几乎抽光了火丹与风丹的力量,此刻光靠金丹,实在很难控制这种程度的爆炸。
唰唰唰,三道人形飞快闪过他身边,将落向人群的火球截下,是丽姬,洛天与托蒂,紧接着,云傲也不甘落后,半月形的风刃将剩余的火球击散。
好小子,真有一手。火神收回右手,张开一个火红色的魔法盾,楚云所创造的大爆炸,根本对他构不成任何伤害。
“我擦,死老头,你分明是耍赖。”楚云不满的嚷嚷。
“哈哈,好好,就当老夫输了,这件盔甲你拿去。”火神大笑一声,从戒指里拿出一件火红色的盔甲递过去。
“有没有好点的?又不是女人,穿这么红会被笑话的。”楚云嘟哝着接过,这件盔甲与丽姬所穿的那件似乎是一个款式。
天哪,这可是传奇级盔甲,他竟然还挑三拣四。丽姬等人郁闷的翻翻白眼。
“传奇级盔甲啊,你不要的话,我跟你换好了。”洛天羡慕的走过来。
“休想,你那身黑不溜秋的多难看。”楚云将目光投向托蒂,对他道:“小白脸,小爷做做好人,跟你换那套银甲怎样?这可是传奇级盔甲啊,便宜你了。”
“去死,就你的是传奇级,我的就不是了?本公子又不是火系,要来做什么?”托蒂几乎被他气死。
“不换拉倒,改天拿去卖了,也好换点酒钱。”楚云嘀咕着将盔甲收回戒指。
砰砰砰!场中一片倒地声响起。
拿传奇级装备去换酒钱,这话也说得出口,天哪,降下道雷电劈死这败家的小子吧。一群贵族狼狈的从地上爬起,瞪向楚云的目光明显带着妒忌。
“呵呵,小伙子,拿着这个,入学的时候,直接到院长室来找老夫。”火神笑着拿出一根项链递给他。
“知道了。”楚云接过,看都不看就丢进戒指,转头对云傲等人道:“我饿了,去吃饭吧,今天我请。”
“可我还要帮他们考核呀,算了,我找人代替。”丽姬说完,便跑了出去。
“喂,那个卡什么的,愿赌服输,快拿钱来。”楚云走到卡菲尔面前,将手一伸,讨债来了。
“哼,将你的紫晶卡拿出来。”卡菲尔恨恨的瞪他一眼,拿出一张紫金色的卡片。
楚云一愣:“什么紫晶卡?不是金币吗?”
“哪有人带着几万金币到处逛的。”卡菲尔一窒,几乎跌倒,这该死的乡巴佬,竟然连紫晶卡都不知道。
这时,云傲走过来,道:“先用我的吧,等下去办一张,再把钱转过去。”
“哼,钱给你了,一万金币。”卡菲尔划了一万金币给云傲,悻悻的转身离去。
“谢了,下次还想输钱的话,随时找我。”楚云的声音远远的从后面传来,卡菲尔听到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这次算是栽到家了,不但输了钱,还丢了面子,最可恶的是,成全了这家伙的天才之名,如今得到了火神的青睐,想不被人注意都难。
火神不知何时已离开,这老头回到院长室之后,就开始叫人打听楚云的底细,还派人暗中保护。今天的一幕,很难逃过有心人的眼线,对一些敌对势力,比如光明教庭,洛克那头老狐狸恐怕会非常乐意扼杀一个成长中的天才。
不管他有没有师傅,以老夫身为火神的名头,要收他为弟子,应该不难吧。火神显得十分愉快,多少年来,他见过不少天才,但想成为他的弟子,还远远不够。近年来,也只有丽姬与云傲能入他的法眼,只不过,云傲是风系的,而丽姬是战士,对魔法并不热衷,这让他深感可惜。
好慢啊。楚云与云傲他们等了大半天,才见丽姬慢悠悠的走出来。
“小姐,叫你去吃饭呢,又不是去相亲,再说了,那个姓卡的小白脸早走啦,你这是穿给谁看啊?”楚云上下的打量了几眼丽姬,只见她已换上一身红色衣裳,一头及腰的红发斜斜的披落背上,本身又是个绝世美女,举手投足之前,说不出的迷人。
“你管我穿给谁看。”丽姬原本还等着他赞扬几句,闻言顿时气呼呼的白他一眼,心里暗骂一声,这个榆木脑袋。
“走吧,上九重天去。”楚云潇洒的挥挥手,哥今天也能摆阔了。
路上,云傲带他去办了张紫晶卡,有钱人都会将钱存进卡里,随身带着太麻烦。而一张紫晶卡的存款上限是五千万,这对于个人来说,根本是个天文数字。卡片会与主人身份绑定,因此,即使别人拿到,也无法使用。
“东西是好,不过也太贵了吧,办张空卡就要一百金币,吃人呢。”楚云不满的甩着手中卡片。
云傲笑道:“对贵族来说,一百金币还不够吃顿饭的,你习惯就好。”
“可我不是贵族啊,还是省点好。”楚云他们又回到当初的地字阁,很豪气的对侍女挥挥手,道:“先上十瓶将军血,然后问下他们要吃什么的,尽管上。”
话音一落,突然发觉几人正以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疑惑的周身检查一下,也没什么不对呀,于是奇怪的道:“你们怎么了?我身上有什么吗?”
云傲悄悄拉过他,低声的道:“楚云,你知道将军血多少钱一瓶吗?”
“咦?很贵的吗?”
托蒂道:“也不是很贵,你那一万金币刚好够买五瓶的样子。”
二千金币一瓶?我擦,当初小爷的英雄泪才卖二百。楚云一惊,尴尬咳嗽两声,道:“其实,再好的酒,喝多了也没味道,这将军血喝来喝去,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咳咳,我是说,今天不喝将军血,喝点别的,其实别的酒也不会比将军血差。”
“噗嗤”丽姬掩嘴轻笑,云傲与洛天也在拼命强忍笑意,伏在桌上,微微抽蓄着。
“明明是没钱,还说得这么好听,还有什么酒不比将军血差的。”托蒂毫不留情的打击他。
“切,那是你没见识,别以为我吹牛,今天便宜你们了。”楚云从戒指里拿出五瓶英雄泪,递过去分给他们。
“咦,这酒瓶好漂亮啊。”丽姬两眼一亮,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小妞,叫你喝酒呢,谁让你看瓶子啊。”楚云没好气的白她一眼,这些瓶子都是他炼来放丹药的,晶莹剔透,虽然没有刻上花纹,但也不是这个世界的玻璃能比的。
“好酒啊,有种苍桑的味道。”云傲尝了一口,问道:“你这酒哪来的?好像没见到有卖啊。”
“怎么样?不比将军血差吧?这是我自己酿的,叫英雄泪。”楚云得意的咪着双眼。
丽姬与洛天不信的浅尝一口,确实比得上将军血,那清醇的酒香,甚至比将军血更胜一筹。
“哪弄来的?我才不信你是自己酿的。”托蒂挑不出酒的毛病,但说什么也不信是楚云自己酿的。
楚云道:“不信算了,这是小爷在魔兽森林修炼时,用野果酿的,只在维纳城卖了几瓶换路费。”
野果?听他这么一说,几人也注意到,酒香中有淡淡的果子香味。
云傲苦笑道:“你还整天哭穷,这酒拿出去卖,想不发财都难了。”
“不能卖。”楚云摇摇头,道:“这酒只是酿来自己喝的,本来就不多,想再酿的话,还得回森林采集材料,太麻烦了。”
丽姬点点头:“说得也是,反正以你的本事,也不会缺钱。”
“对了,一会带我去把那蛮牛皮卖了,放着占地方。”楚云打发侍女出去上酒菜。
洛天道:“这种贵重的东西,最好是拿去拍卖场,比卖商店的价钱高多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