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那我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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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仲道方才气急败坏,现在静下心来,又开始观看蔡文姬的表情,但见到蔡文姬凝神细看的惊艳表情,心里更是难平,他当然不想再次在美女面前丢了风度,便撇开诗词,轻声指着那副《会稽铭文》道:“文姬妹妹。你看这副书法如何?”
“大气磅礴!令人赞为观止!”蔡文姬朱唇轻启,小声赞道。
荀攸也点头赞道:“李丞相笔法犀利,尤其是这:皇帝并列、兼听万事……哇!实在是书法中的精品!”
卫仲道却是没有理他,只是转头不屑地对刘辩道:“王爷,你以为如何?”
“嗯?”刘辩正在观看,却不想卫仲道已经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看到他那趾高气昂的样子,不由有点发怒,“哼!字是好字!可惜一夫诳惑!”
蔡文姬对这书法可谓是钟爱有加,爱屋及乌,闻听刘辩出言侮辱李斯,不由立即怒目朝着刘辩道:“王爷,你这是什么意思?”
“哼!”刘辩冷声道:“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后来,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而李斯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却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废适立庶。后被五刑而死,观察其本,实在是一夫诳惑,国丧身诛,本同末异之流矣,其字当然不以为楷!”
刘辩的话很明白,一个凡人,得到皇帝的重用,不思好好治理国家,反而实施严刑、重税,搞得民不聊生,而且废长立幼,最终五马分尸而死,实在是一个狂夫,字写得再好,也不能成为世人的楷模!
刘辩的话仿佛是在暗示自己,自己本应是皇室的“法定继承人”但是,现在就有些像李斯这样的人想要废长立幼,到时候,他们会死的很惨!
众人听罢,不由相继低头沉思,蔡邕当即收起字画,甩手放置于案几上,“荀侍郎,此字端的是其烂无比!本官不会带与刘焉,你且收回去吧!”
“这!……”荀攸也是懊恼万分,自己费尽心思搞到的一副绝世孤本,此时却成了烫手的山芋,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不由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处理。
“咳!”刘辩这个死不要脸的见到此幕,不由心中一喜,“呵呵!这字画倒是个好东西,如果本王时时能够看到,倒可以鞭策自己唯闲适用、唯才是举!”
“这!……”荀攸听到这里哪能不知道刘辩的意思,于是赶紧上前捧起《会稽铭文》,“王爷不弃,就请收下……”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了!拜拜!……叭(飞吻)……”
“我靠!”刘辩一面往回飞跑一面捂着怀里的宝贝书法,“娘滴,这要是穿越回去,这幅字最起码可以卖个几千万的天价!”
“这王爷……!”蔡邕心中已经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小王爷充满了好奇,这家伙说:“拜拜是什么意思?”
“完了!我们上当了!”荀攸不愧是有名的军师,见到刘辩拿了东西咧着嘴撒腿就跑,不由哭笑不得,“这幅宝贝字画彻底完了!没想到自己一个30多岁的人倒被这个10岁不到的小王爷给耍了!”
而此时蔡文姬却有点茫然,“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为什么有时候他就像一个野兽、有时候还像一个智者,尤其是那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老师!明日您就要去蜀国,学生就回河东了!”卫仲道此时也已经心灰意冷,不由告辞了蔡邕,第二天一早,带领家丁离开车队,径直走了,就连蔡文姬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三国时期,军队经常打仗,所有的军用器械几乎都是木制的,有许多物资不能随身携带,大多数都是就地取材。所以,军队中有大量的能工巧匠,不一会,陈宫就召集了一百多名巧匠在院子里集合待命,而另外的士兵都被派去砍伐树木。
刘辩回到院落,一看蒲元正在埋头锯木头,于是愣了一下,“你这是干什么?”
“王爷,你不是命令我研制独轮车吗?”蒲元惊讶道。
“你这在制造什么?”刘辩指着地上的东西问道。
“车轮啊!”
“我靠!你这样哪时候能研制出来?”刘辩气得差点骂娘,“来人!把那辆马车卸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蒲元眼睛一亮,“王爷就是王爷,的确比我聪明!”
有了现成的车轮,剩下的就简单多了,在刘辩的指挥下,不到半个时辰,一辆简易的独轮车就彻底可以行使了,只见上面绑上了十几袋子粮食,蒲元的徒弟黑子,双手一使劲,“走!……”
小推车吱吱呀呀地开始往前跑去,“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终于成功了!……”士兵们一齐高兴地叫了起来。
蒲元见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终于可以上路了,高兴得咧着嘴直乐呵。
“好了!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刘辩丝毫没有什么感觉似地,毕竟这种东西在后世太多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真实的,少见多怪!”
回到屋内,刘辩却怎么也睡不着,只好命令士兵掌起油灯,从包裹里取出那份大汉全景图,他看着地图,眼光落在了幽州上。刘辩为什么不选地理位置更好,而且比较富裕的荆州、江南一带呢?其实哪些地方刘辩都考虑过,但知道历史的他绝对不会去选择那些军家必争之地,毕竟自己太过年轻,出在这些位置,自己早早地就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就是当地的那些寒门士子自己也无法应对!虽然对比别的地方幽州比较穷,而且地处鲜卑一带,不过,刘辩倒不在乎,而且还看好了这一点,因为粮食、军用物资自己有大将军这个坚实的后盾,而面前的鲜卑一族,用来锻炼自己的军队是再好不过了,那个谁不是说过: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并不是合格的士兵!(管他谁说的!),而且在未来这几年的时间里,只有边境一带有仗可打,其实刘辩也不是想仅仅只盯着幽州,他的目标是在整个北方,但现在不是时候,如果有了能力,刘辩不仅只想困守幽州,而是还将手臂伸到并州、冀州、青州、兖州等。
刘辩一面看着地图,一面仔细思考几个问题,刘虞的手下没有什么大将,也就是他女婿公孙瓒算个人才,其余的儿子刘和、邹靖、程绪、田畴、鲜于银等人不提也罢!但是,公孙瓒这个“反骨仔”连自己的老丈人都杀,他能真心辅佐自己吗?
第二日,刘辩留下五百士兵随着蒲元在当地继续驻扎,并且命他们四处招揽木匠,批量制造独轮车,而自己带着大部队则开拔继续朝着幽州而去。
此时蔡邕已经在几名家将的陪同下持着刘辩的文书打马朝着蜀国而去,那卫仲道也失魂落魄地走了。所以,蔡家的队伍相对来说就显得冷清了一点。
一路上,刘辩闲着没事,不时跑到文姬妹妹的车上与她闲聊、套近乎。原本就渴望骑马的他,此时只有舍弃了那匹听话的老马,(我靠!谁敢给他一匹暴躁的千里马?摔着他那还不是杀头之罪?)来到了蔡文姬的马车上。
蔡文姬的马车是那种宽大样式的,里面各种摆设都有,就像是一个“现代的房车”蔡文姬与母亲就呆在里面,由于闲着无事,她们只能整天对着车厢发愣。
而刘辩的好处就是小孩!否则,一个大男人跑到人家小姐的车上,那人家不把他赶下去才怪,照着蔡文姬的火爆脾气,不羞辱他一顿就怪了!
但是,此时的蔡文姬也只不过是孩子,而且比刘辩还小了一岁,所以,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文姬妹妹!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刘辩朝着文姬的母亲一笑,立即说道。
“王爷来了!”文姬的母亲也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知道君臣之分,所以非常拘谨,一般只是打个招呼,就不再言语,只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在一旁傻坐着。
而蔡文姬本身就是个外向的性格,有火气发完了就完了,昨天还有点瞧不起这个纨绔王爷,今天就变样了!
“王爷哥哥,你又带什么好东西来了?”蔡文姬俏声道。
“我靠!什么称呼?王爷……哥哥?娘滴!浑身鸡皮疙瘩!”刘辩咬着牙没有笑出声来,但憋得脸色有点发涨,“这是一个风筝!”
“风筝?这就是风筝啊?”蔡文姬惊讶道。
“嗯!当然了!这可是我亲自做的!”刘辩自豪道。
蔡文姬向往道:“妾身只知道据古书记载:楚汉相争时,韩侯曾令人制作大型风筝,并装置竹哨弓弦,于夜间漂浮楚营,使其发出奇怪声音,以瓦解楚军士气。但是自己却从未见过,难道这个东西真的能飞起来吗?”
“那是当然!”刘辩忽然愣住了:“风筝?打仗?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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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仲道方才气急败坏,现在静下心来,又开始观看蔡文姬的表情,但见到蔡文姬凝神细看的惊艳表情,心里更是难平,他当然不想再次在美女面前丢了风度,便撇开诗词,轻声指着那副《会稽铭文》道:“文姬妹妹。你看这副书法如何?”
“大气磅礴!令人赞为观止!”蔡文姬朱唇轻启,小声赞道。
荀攸也点头赞道:“李丞相笔法犀利,尤其是这:皇帝并列、兼听万事……哇!实在是书法中的精品!”
卫仲道却是没有理他,只是转头不屑地对刘辩道:“王爷,你以为如何?”
“嗯?”刘辩正在观看,却不想卫仲道已经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看到他那趾高气昂的样子,不由有点发怒,“哼!字是好字!可惜一夫诳惑!”
蔡文姬对这书法可谓是钟爱有加,爱屋及乌,闻听刘辩出言侮辱李斯,不由立即怒目朝着刘辩道:“王爷,你这是什么意思?”
“哼!”刘辩冷声道:“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后来,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而李斯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却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废适立庶。后被五刑而死,观察其本,实在是一夫诳惑,国丧身诛,本同末异之流矣,其字当然不以为楷!”
刘辩的话很明白,一个凡人,得到皇帝的重用,不思好好治理国家,反而实施严刑、重税,搞得民不聊生,而且废长立幼,最终五马分尸而死,实在是一个狂夫,字写得再好,也不能成为世人的楷模!
刘辩的话仿佛是在暗示自己,自己本应是皇室的“法定继承人”但是,现在就有些像李斯这样的人想要废长立幼,到时候,他们会死的很惨!
众人听罢,不由相继低头沉思,蔡邕当即收起字画,甩手放置于案几上,“荀侍郎,此字端的是其烂无比!本官不会带与刘焉,你且收回去吧!”
“这!……”荀攸也是懊恼万分,自己费尽心思搞到的一副绝世孤本,此时却成了烫手的山芋,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不由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处理。
“咳!”刘辩这个死不要脸的见到此幕,不由心中一喜,“呵呵!这字画倒是个好东西,如果本王时时能够看到,倒可以鞭策自己唯闲适用、唯才是举!”
“这!……”荀攸听到这里哪能不知道刘辩的意思,于是赶紧上前捧起《会稽铭文》,“王爷不弃,就请收下……”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了!拜拜!……叭(飞吻)……”
“我靠!”刘辩一面往回飞跑一面捂着怀里的宝贝书法,“娘滴,这要是穿越回去,这幅字最起码可以卖个几千万的天价!”
“这王爷……!”蔡邕心中已经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小王爷充满了好奇,这家伙说:“拜拜是什么意思?”
“完了!我们上当了!”荀攸不愧是有名的军师,见到刘辩拿了东西咧着嘴撒腿就跑,不由哭笑不得,“这幅宝贝字画彻底完了!没想到自己一个30多岁的人倒被这个10岁不到的小王爷给耍了!”
而此时蔡文姬却有点茫然,“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为什么有时候他就像一个野兽、有时候还像一个智者,尤其是那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老师!明日您就要去蜀国,学生就回河东了!”卫仲道此时也已经心灰意冷,不由告辞了蔡邕,第二天一早,带领家丁离开车队,径直走了,就连蔡文姬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三国时期,军队经常打仗,所有的军用器械几乎都是木制的,有许多物资不能随身携带,大多数都是就地取材。所以,军队中有大量的能工巧匠,不一会,陈宫就召集了一百多名巧匠在院子里集合待命,而另外的士兵都被派去砍伐树木。
刘辩回到院落,一看蒲元正在埋头锯木头,于是愣了一下,“你这是干什么?”
“王爷,你不是命令我研制独轮车吗?”蒲元惊讶道。
“你这在制造什么?”刘辩指着地上的东西问道。
“车轮啊!”
“我靠!你这样哪时候能研制出来?”刘辩气得差点骂娘,“来人!把那辆马车卸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蒲元眼睛一亮,“王爷就是王爷,的确比我聪明!”
有了现成的车轮,剩下的就简单多了,在刘辩的指挥下,不到半个时辰,一辆简易的独轮车就彻底可以行使了,只见上面绑上了十几袋子粮食,蒲元的徒弟黑子,双手一使劲,“走!……”
小推车吱吱呀呀地开始往前跑去,“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终于成功了!……”士兵们一齐高兴地叫了起来。
蒲元见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终于可以上路了,高兴得咧着嘴直乐呵。
“好了!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刘辩丝毫没有什么感觉似地,毕竟这种东西在后世太多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真实的,少见多怪!”
回到屋内,刘辩却怎么也睡不着,只好命令士兵掌起油灯,从包裹里取出那份大汉全景图,他看着地图,眼光落在了幽州上。刘辩为什么不选地理位置更好,而且比较富裕的荆州、江南一带呢?其实哪些地方刘辩都考虑过,但知道历史的他绝对不会去选择那些军家必争之地,毕竟自己太过年轻,出在这些位置,自己早早地就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就是当地的那些寒门士子自己也无法应对!虽然对比别的地方幽州比较穷,而且地处鲜卑一带,不过,刘辩倒不在乎,而且还看好了这一点,因为粮食、军用物资自己有大将军这个坚实的后盾,而面前的鲜卑一族,用来锻炼自己的军队是再好不过了,那个谁不是说过: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并不是合格的士兵!(管他谁说的!),而且在未来这几年的时间里,只有边境一带有仗可打,其实刘辩也不是想仅仅只盯着幽州,他的目标是在整个北方,但现在不是时候,如果有了能力,刘辩不仅只想困守幽州,而是还将手臂伸到并州、冀州、青州、兖州等。
刘辩一面看着地图,一面仔细思考几个问题,刘虞的手下没有什么大将,也就是他女婿公孙瓒算个人才,其余的儿子刘和、邹靖、程绪、田畴、鲜于银等人不提也罢!但是,公孙瓒这个“反骨仔”连自己的老丈人都杀,他能真心辅佐自己吗?
第二日,刘辩留下五百士兵随着蒲元在当地继续驻扎,并且命他们四处招揽木匠,批量制造独轮车,而自己带着大部队则开拔继续朝着幽州而去。
此时蔡邕已经在几名家将的陪同下持着刘辩的文书打马朝着蜀国而去,那卫仲道也失魂落魄地走了。所以,蔡家的队伍相对来说就显得冷清了一点。
一路上,刘辩闲着没事,不时跑到文姬妹妹的车上与她闲聊、套近乎。原本就渴望骑马的他,此时只有舍弃了那匹听话的老马,(我靠!谁敢给他一匹暴躁的千里马?摔着他那还不是杀头之罪?)来到了蔡文姬的马车上。
蔡文姬的马车是那种宽大样式的,里面各种摆设都有,就像是一个“现代的房车”蔡文姬与母亲就呆在里面,由于闲着无事,她们只能整天对着车厢发愣。
而刘辩的好处就是小孩!否则,一个大男人跑到人家小姐的车上,那人家不把他赶下去才怪,照着蔡文姬的火爆脾气,不羞辱他一顿就怪了!
但是,此时的蔡文姬也只不过是孩子,而且比刘辩还小了一岁,所以,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文姬妹妹!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刘辩朝着文姬的母亲一笑,立即说道。
“王爷来了!”文姬的母亲也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知道君臣之分,所以非常拘谨,一般只是打个招呼,就不再言语,只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在一旁傻坐着。
而蔡文姬本身就是个外向的性格,有火气发完了就完了,昨天还有点瞧不起这个纨绔王爷,今天就变样了!
“王爷哥哥,你又带什么好东西来了?”蔡文姬俏声道。
“我靠!什么称呼?王爷……哥哥?娘滴!浑身鸡皮疙瘩!”刘辩咬着牙没有笑出声来,但憋得脸色有点发涨,“这是一个风筝!”
“风筝?这就是风筝啊?”蔡文姬惊讶道。
“嗯!当然了!这可是我亲自做的!”刘辩自豪道。
蔡文姬向往道:“妾身只知道据古书记载:楚汉相争时,韩侯曾令人制作大型风筝,并装置竹哨弓弦,于夜间漂浮楚营,使其发出奇怪声音,以瓦解楚军士气。但是自己却从未见过,难道这个东西真的能飞起来吗?”
“那是当然!”刘辩忽然愣住了:“风筝?打仗?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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