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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打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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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9章 打藤

    典狱长训完话之后,就径自趾高气昂地离开了。

    那个一脸阴鸷的狱警开始自我介绍:“我是赤柱监狱四大监区的北区监护科长,我叫陈国雄。你们这些混蛋很走运,被分到我的环头。跟我来。”

    红孩儿小声对靓坤说道:“坤哥,这个混蛋在外面被人砍过,所以对我们这些落难中人特别狠,我们都叫他‘乌鸦’——听到他叫唤,准没好事。”

    ……

    跟在乌鸦身后来到北区,按照各监仓的空床位数量,乌鸦随便把这一批“新生”分派到各个“班级”,命令道:“三分钟把你们的东西放好,然后回到操场上集合。”

    靓坤拿着草席、枕头、被子、脸盆、毛巾、杯子、牙刷,走进分配给自己的监仓。

    几个熟人都和靓坤被分配到同一个监仓。

    一进监仓,傻强就自告奋勇地拜码头、报字号——当然,他报的是靓坤的字号。

    于是,作为香港有数的大社团洪兴有数的高层,靓坤得到了“头板”的优待——监仓门口上下铺的上铺。这可是块风水宝地,要知道监仓的厕所就在最里面,又没有抽水马桶。

    靓坤的下铺就是傻强。

    至于红孩儿、陈律师等人就没这么好命,直接被分派到了离厕所最近的上下铺。

    ……

    放好东西,回到操场,蹲下来听乌鸦训话。

    乌鸦训完话之后就是点名,点的都是刚才叫了饮料的囚犯,“被点到的人,到打藤房打藤。”

    “打藤”是指笞刑。笞刑在中国古已有之。而香港所施行的笞刑,则源于英国的习惯法。早年间,英国殖民者以笞刑来对付印度等殖民地的罪犯,其后以“中国犯人虽不怕死,但最怕肉体上痛苦”的借口引入香港。1865年,香港正式立法规定:对监管的犯人和使用暴力侵犯他人者,除一般判刑外,更可判处公开笞刑。

    ——与之相对的,早在1721年,普鲁士选帝侯腓特烈一世颁布法令,规定酷刑只能在他本人亲自审查案件后才能决定是否采用。1754年,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完全废除了酷刑。

    1734年,瑞典成为第一个废除任何形式任何目的酷刑的国家。

    1738年,两西西里王国(后并入意大利)废除酷刑。

    1769~1776年,澳大利亚废除酷刑。

    1786年,意大利全境废除酷刑。

    1794年,荷兰废除酷刑。

    1801年,一向被视为“欧洲土包子”的俄国废除酷刑。

    在香港,“打藤”主要是针对中国人,英国人因此而经常滥用,犯人受罚的过程通常吸引大批人围观,有人因为受笞刑所引致的伤而死。1877年,港英当局废除公开笞刑,只在监狱内仍继续执行。

    在1950年代,港英当局才在世界反殖民浪潮的压力下,加强监管,以防“打藤”被滥用,规定未满14岁的犯人不得鞭打超过6下,未满16岁不得鞭打超过12下,未满21岁不得鞭打超过18下。同时,赋予监狱惩教人员决定是否施行“打藤”的自由裁量权。

    被点到的囚犯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特别是其中还有靓坤认识的囚犯,此人是个记者,名叫程安。

    记者这个职业,特别容易让人自命不凡,什么无冕之王啊、“第四权力”啊。

    程安就是那个站在马路对面拍下靓坤挥刀瞬间的记者,还给靓坤安排了一个头版头条,铁证如山,让靓坤连找人顶包都没办法下手。

    程安害得靓坤坐牢,倪坤反手就给程安家里塞了一包白小姐,又向毒品调查科(Narcotics bureau,缩写:Nb)举报了程安。

    牛13哄哄的程安本来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顶多就是一场误会,却偏偏要跟毒品调查科的人动武。

    毒品调查科的人也不惯着程安,虽然不够证据起诉程安藏毒,还是以“袭警罪”送程安进来跟靓坤作伴。

    程安所在的杂志社,也是一间小杂志社,开始也想发动舆论保下程安,但是被倪坤派人往杂志社里面扔了几条菜花蛇,也偃旗息鼓了。

    也是赶巧了,程安被送进来的时间和靓坤是一样的。

    所以,看到程安叫饮料,靓坤也没有提醒他。

    ……

    走进打藤房。

    狱警命令道:“,法官判你打六藤。你体重一百三十磅(英制重量单位,约合一百二十斤),打四分二厘藤。”

    打藤房会根据人的体重选藤,“四分二厘”指的是藤条的直径为市尺四分二厘,合1.4厘米。

    看着狱警从药水桶里面抽出一根粗细合适的藤条,并用卡尺测量藤条的直径是否符合标准,程安心里一阵发毛。

    执行“打藤”前,医官上下打量了程安一眼,就算是体检了——体检的目的是察看犯人的身体一次所能承受的藤笞数。

    行刑开始,狱警命令道:“脱衣服脱裤子,过去。”

    程安按照命令,脱去囚服,光着屁股,双足立地,趴在一个长方形木架上,任由狱警用皮带把自己的双手绑在木架上。

    藤条在狱警手中,先是发出一阵破空之声,然后啪的一声打在程安的屁股上。

    程安立即发出惨叫声,比“通柜”时发出的声音要大得多,哭爹喊娘,提泪横流,凄惨至极。

    打一鞭后,狱警休息了三分钟,也是怕犯人吃不消。

    医官立即上来给程安把脉。把完脉,医官对狱警点了点头,示意程安可以继续受刑。

    中场休息三分钟之后,程安又吃了一藤条,疼得他奋力挣扎,但是绑得死死的皮带又让他无处可逃。

    直到打完六藤,狱警解开捆绑程安双手的皮带,程安已经疼到脱力,根本没办法自己从行刑架上爬下来。

    医官一边给程安的屁股上敷药粉,一边说道:“现在我给你敷上药粉,给你止血。你自己注意,别让裤子粘在伤口上了。你放心好了,所有的藤条事先全部用药水浸泡过了,不会让你伤口感染的,但是会在你身上留下痕迹,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会慢慢褪色。从今天起,至少十天,你别想坐着或者躺着,必须得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