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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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茵田市
春末夏初,带着淡淡花香味的微风,从广大的花田吹向热闹的城市。
一名英挺迷人的男人走在茵田市的街道上,转头打量四周,墨镜下敏锐的眼,像在观察什么。
他是个英俊的东方男子,高大健硕、昂藏挺拔,那头充满浪荡气息的半长发,只用一条咖啡色的皮索扎在脑后,因为长期在户外奔走的缘故,原本乌黑的发丝被晒成铜金色,在茵田市暖暖的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他的肩上背着一架nikon长镜头相机,更增添几许流浪者的气息,不只认识他的东方女子为他着迷,就连擦肩而过的西方女子也纷纷向他投来爱慕的眼神。
随兴走进一间餐厅,打开菜单,他顺手往最上方的菜名一指,打发了刻意挺起大胸脯,不断对他你媚眼的女侍。
走遍世界各地,尝过多国美食,有人戏称他是半个美食专家,但其实食物对他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民生必需品,只要能下咽,他并不太挑剔。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摄影师,名叫江瀚海,从小就对照相机着迷,从艺术学院毕业后,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开始游走世界各地,拍下一张又一张动人的精采照片。
从业六年来,他得过无数次摄影大奖,到后来因为觉得每次都得奖太无趣,所以近年来几乎不再主动参加竞赛。
这些年来,造访过哪些国家,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他可以远离文明、深入常人难以到达的荒山野岭,过着原始人般的贫瘠生活,只为了拍摄一张令自己满意的好照片。
了解他的人说他是坚持理想,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疯了!
哥伦比亚冰原、撒哈拉沙漠、夏威夷几劳亚火山、网走流冰、南极巨鲸和北极光这些他都曾造访过,也留下无数精采的照片作为纪录。他甚至曾雇用雪巴人带领他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只为拍摄群峰险峻的雪地奇景。
像荷兰——他至少来过五次,若不是刚从极尽蛮荒的亚马逊丛林归来,想换换口味,他也不会接受聘请,来拍摄这些他早已拍过无数次的花田。
摄影不只是他的兴趣,更是他的生命,为了摄影,他可以你却一切——舒适的环境、稳定的生活、至亲的家人,甚至曾你弃过爱情。世间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他追寻梦想的脚步。
他知道自己错过太多,但截至目前为止,他不曾后悔过。
热腾腾的餐点送来,他低头大口进食,速度之快,让人以为他饿了好几餐。
说来这应算是他的职业病,为了不错失良机,每回用餐他总是囫囵吞枣、仓卒解决。
别以为摄影师非常轻松,只需按下快门,自然就能得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其实不然!很多人不知道,摄影是件非常费体力的工作,而且耗时颇长,若没有过人的体力,恐怕无法胜任户外摄影师的工作。
绝妙的镜头出现,往往只在一瞬间,谁也不知道那个画面何时、何地会出现,因此一张精采的照片,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的等候,才能捕捉到令人惊奇的画面。
他很快喂饱自己,然后取出信用卡付帐。付过帐后,他再度背起相机,打算趁着下午天色好,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多拍几卷底片。
走出餐馆,发现原本宁静的街道,因观光客的涌入而变得拥挤不堪,他立即烦躁地皱起眉头。
或许是在山林野地里孤寂惯了,他挺厌恶这种拥挤的感觉。忍耐地随着人潮往前走,他只想赶快到停车场把租来的车开走就行了。
忍着厌烦之气走了几分钟,一个熟悉的背影,蓦然映入他的眼帘。
那是一名东方女子——这点可以从她长长的黑发、比西方人稍矮的身高、和东方人特有的纤细骨架来判断。
那名女子随着大批人潮往前走,江瀚海愣了几秒,随即睁大眼,神情激动地由后方往前挤,想要喊住她。
“依侬!依侬!依侬——”他奋力嘶喊着,却因为人声吵杂,他的呼喊声很快就被其它的声浪掩盖了。
这时他不经意发现,有名年轻的男子始终跟随在她身旁,而且那名男子的手,还牢牢地护住她的肩。
他略怔了怔,不自觉停下脚步,人潮继续推挤着由他身旁通过,造成一阵小塞车,引来不少人抱怨。他再回过神,想找寻那名女子的踪影时,她已经不见了。
是她吗?是她吗?
五年来,他甚少让自己想起她,也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她,可是一见到这名东方女子“她”鲜活的影像,立即投映在他眼前。
原来——他从未忘记过她!
而在几百公尺外,向依侬停下脚步,疑惑地转头朝后看。
人潮似乎愈来愈拥挤了,她才一停下脚步,就快被人群推倒似的,许书哲连忙按住她的肩头询问:“依侬,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向依侬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却依然微蹙秀眉,怔愣地往后看。
她似乎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那声音非常熟悉,好象是
不!说好了不再想起他的,她这是在做什么?
像赌气似的,她转回头,在人群中奋力往前挤,不再回头往后看一眼。
“依侬——”
许书哲追上来,体贴地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潮,也乐得亲近她柔软玲珑的娇躯。
“难得来到欧洲,我们明天先别跟大家回去,自己到意大利去玩好吗?”许书哲兴致勃勃地邀约。“意大利是香草和美食的天堂,你一定会喜欢的。”
另一个人,也曾说过同样的话向依侬紧闭着眼,命令自己忘记那段令她痛苦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想回家了。”她对许书哲歉然一笑。“我想念桐桐,光是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我都想掉眼泪。”
桐桐是向依侬的宝贝女儿,今年才四岁,却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出国以来,每回向依侬打电话回家,她总是要妈咪多玩几天,不用担心她,她会乖乖听外婆的话。
女儿贴心的话,每每听得向依侬更加思念她,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回家。
这回若不是和观光协会的人一起到荷兰考察,她也舍不得离开女儿呀!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她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再也无法忍受与女儿分离的日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没考虑到你思念桐桐的心情。”许书哲有些愧疚地向她道歉。
“不!你好心陪我出国考察,却让你扫兴,我觉得很抱歉。”
“别这么说,我也想念桐桐呀,她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了!我们去买礼物给桐桐吧?”
许书哲的提议,立刻获得向依侬的同意。
“好啊!”他们走进路旁一间商店,许书哲讨好地挑了一大堆洋娃娃要送给桐桐,而向依侬绕了一圈,只看中一双极富荷兰风味的木鞋。
上了白漆的木鞋上,用蓝色颜料绘着精致的图样,向依侬挑了一双适合女儿尺寸的小木鞋,想象桐桐穿上这双木鞋的可爱模样。
想到桐桐,她就好想赶快回家,亲手抱抱她。
她最最疼爱的女儿呀!
荷兰 茵田市
春末夏初,带着淡淡花香味的微风,从广大的花田吹向热闹的城市。
一名英挺迷人的男人走在茵田市的街道上,转头打量四周,墨镜下敏锐的眼,像在观察什么。
他是个英俊的东方男子,高大健硕、昂藏挺拔,那头充满浪荡气息的半长发,只用一条咖啡色的皮索扎在脑后,因为长期在户外奔走的缘故,原本乌黑的发丝被晒成铜金色,在茵田市暖暖的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他的肩上背着一架nikon长镜头相机,更增添几许流浪者的气息,不只认识他的东方女子为他着迷,就连擦肩而过的西方女子也纷纷向他投来爱慕的眼神。
随兴走进一间餐厅,打开菜单,他顺手往最上方的菜名一指,打发了刻意挺起大胸脯,不断对他你媚眼的女侍。
走遍世界各地,尝过多国美食,有人戏称他是半个美食专家,但其实食物对他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民生必需品,只要能下咽,他并不太挑剔。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摄影师,名叫江瀚海,从小就对照相机着迷,从艺术学院毕业后,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开始游走世界各地,拍下一张又一张动人的精采照片。
从业六年来,他得过无数次摄影大奖,到后来因为觉得每次都得奖太无趣,所以近年来几乎不再主动参加竞赛。
这些年来,造访过哪些国家,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他可以远离文明、深入常人难以到达的荒山野岭,过着原始人般的贫瘠生活,只为了拍摄一张令自己满意的好照片。
了解他的人说他是坚持理想,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疯了!
哥伦比亚冰原、撒哈拉沙漠、夏威夷几劳亚火山、网走流冰、南极巨鲸和北极光这些他都曾造访过,也留下无数精采的照片作为纪录。他甚至曾雇用雪巴人带领他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只为拍摄群峰险峻的雪地奇景。
像荷兰——他至少来过五次,若不是刚从极尽蛮荒的亚马逊丛林归来,想换换口味,他也不会接受聘请,来拍摄这些他早已拍过无数次的花田。
摄影不只是他的兴趣,更是他的生命,为了摄影,他可以你却一切——舒适的环境、稳定的生活、至亲的家人,甚至曾你弃过爱情。世间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他追寻梦想的脚步。
他知道自己错过太多,但截至目前为止,他不曾后悔过。
热腾腾的餐点送来,他低头大口进食,速度之快,让人以为他饿了好几餐。
说来这应算是他的职业病,为了不错失良机,每回用餐他总是囫囵吞枣、仓卒解决。
别以为摄影师非常轻松,只需按下快门,自然就能得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其实不然!很多人不知道,摄影是件非常费体力的工作,而且耗时颇长,若没有过人的体力,恐怕无法胜任户外摄影师的工作。
绝妙的镜头出现,往往只在一瞬间,谁也不知道那个画面何时、何地会出现,因此一张精采的照片,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的等候,才能捕捉到令人惊奇的画面。
他很快喂饱自己,然后取出信用卡付帐。付过帐后,他再度背起相机,打算趁着下午天色好,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多拍几卷底片。
走出餐馆,发现原本宁静的街道,因观光客的涌入而变得拥挤不堪,他立即烦躁地皱起眉头。
或许是在山林野地里孤寂惯了,他挺厌恶这种拥挤的感觉。忍耐地随着人潮往前走,他只想赶快到停车场把租来的车开走就行了。
忍着厌烦之气走了几分钟,一个熟悉的背影,蓦然映入他的眼帘。
那是一名东方女子——这点可以从她长长的黑发、比西方人稍矮的身高、和东方人特有的纤细骨架来判断。
那名女子随着大批人潮往前走,江瀚海愣了几秒,随即睁大眼,神情激动地由后方往前挤,想要喊住她。
“依侬!依侬!依侬——”他奋力嘶喊着,却因为人声吵杂,他的呼喊声很快就被其它的声浪掩盖了。
这时他不经意发现,有名年轻的男子始终跟随在她身旁,而且那名男子的手,还牢牢地护住她的肩。
他略怔了怔,不自觉停下脚步,人潮继续推挤着由他身旁通过,造成一阵小塞车,引来不少人抱怨。他再回过神,想找寻那名女子的踪影时,她已经不见了。
是她吗?是她吗?
五年来,他甚少让自己想起她,也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她,可是一见到这名东方女子“她”鲜活的影像,立即投映在他眼前。
原来——他从未忘记过她!
而在几百公尺外,向依侬停下脚步,疑惑地转头朝后看。
人潮似乎愈来愈拥挤了,她才一停下脚步,就快被人群推倒似的,许书哲连忙按住她的肩头询问:“依侬,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向依侬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却依然微蹙秀眉,怔愣地往后看。
她似乎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那声音非常熟悉,好象是
不!说好了不再想起他的,她这是在做什么?
像赌气似的,她转回头,在人群中奋力往前挤,不再回头往后看一眼。
“依侬——”
许书哲追上来,体贴地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潮,也乐得亲近她柔软玲珑的娇躯。
“难得来到欧洲,我们明天先别跟大家回去,自己到意大利去玩好吗?”许书哲兴致勃勃地邀约。“意大利是香草和美食的天堂,你一定会喜欢的。”
另一个人,也曾说过同样的话向依侬紧闭着眼,命令自己忘记那段令她痛苦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想回家了。”她对许书哲歉然一笑。“我想念桐桐,光是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我都想掉眼泪。”
桐桐是向依侬的宝贝女儿,今年才四岁,却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出国以来,每回向依侬打电话回家,她总是要妈咪多玩几天,不用担心她,她会乖乖听外婆的话。
女儿贴心的话,每每听得向依侬更加思念她,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回家。
这回若不是和观光协会的人一起到荷兰考察,她也舍不得离开女儿呀!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她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再也无法忍受与女儿分离的日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没考虑到你思念桐桐的心情。”许书哲有些愧疚地向她道歉。
“不!你好心陪我出国考察,却让你扫兴,我觉得很抱歉。”
“别这么说,我也想念桐桐呀,她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了!我们去买礼物给桐桐吧?”
许书哲的提议,立刻获得向依侬的同意。
“好啊!”他们走进路旁一间商店,许书哲讨好地挑了一大堆洋娃娃要送给桐桐,而向依侬绕了一圈,只看中一双极富荷兰风味的木鞋。
上了白漆的木鞋上,用蓝色颜料绘着精致的图样,向依侬挑了一双适合女儿尺寸的小木鞋,想象桐桐穿上这双木鞋的可爱模样。
想到桐桐,她就好想赶快回家,亲手抱抱她。
她最最疼爱的女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