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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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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温热的呼吸吹在眉间,像风拂过夏天,阳光从树梢轻轻流泻,明亮灿烂直至心底最深处。眉间心头,缠绕成隐形的红线,从此沦陷。

    我跟几个同学从西直门的“同一首歌”ktv出来,又是通宵狂欢。临近毕业,大家都玩得很疯,彻夜又唱又跳,竟然还有人精神奕奕,商量着直接进实验室,埋头苦干,实在是佩服。

    脚步虚浮走出金光闪闪的大厅,两旁是一字摆开的酒柜,灯光打在长长的瓶颈上,泛出粼粼的亮点。黑白色的方格大理石光可鉴人,朦胧的图案像云雾缭绕的山顶,若隐若现,宛若一幅山水画,里面另有乾坤,烟波浩渺的洞庭湖,不得志的文人墨客,飘逸出群的隐士仙人四方柱上镶嵌的玻璃镜倒映出我此刻惨白的脸颊,萎靡困顿,实在撑不住了。原本不属于夜晚的精灵,何必逞强。

    随众人好不容易挤上387路公车,正是上班时间,人流如潮,摩肩接踵,无立足之地。人似乎被压成一张薄薄的纸片,恨不得能飞上车顶。我抱紧杨雨葭的胳膊,在颠簸的人海里努力挣扎。公车吱悠吱悠左拐右拐,我在怒涛里浮浮沉沉,随时没顶。纵然人满为患,上车的人依然不少,勇气可嘉。

    我苦中作乐,对雨葭笑说:“我希望能变成拇指姑娘,装在你上衣口袋里,或者蹲在你耳朵后面。”说话时,气息奄奄。她讽刺我异想天开,以不屑的口吻说:“你直接从窗口跳下去还比较现实。”其时公车“啪”地一声关门,正要开动,我面对窗口沉思跳车的可行性

    离学校只有两站,我们被挤到后面,总算快熬到头了。有人从下车门上车,对售票员解释:“马上就下。”是年轻男孩充满朝气的声音。听语气,因为违反规定有点不好意思,可是上车口堵的根本上不了人。

    我转头看他,眼睛猛地一亮,连忙捅雨葭。她上下扫了一眼,微微点头,附耳过来,低声说:“极品。”我肆无忌惮打量,萍水相逢,不看就错过了,悔之晚矣。

    此人身材高挑,骨架纤细,可是并不显得瘦弱,相反,给人健康阳光的感觉。上身穿一件暗红色的无袖t恤,青灰色的长裤下面是一双红色镶边的运动鞋,鞋带雪白,肩上背着个大大的书包。头发有一点长,垂下来覆住额角,露出白皙的鹅蛋脸,单眼皮,眉毛很秀气,鼻梁,下巴微尖,上唇很薄,唇色红润,泛出健康的光泽。我心中暗暗称呼他为“美人”长得真是俊俏。

    他似乎注意到我的窥视,转头看我。我心里有些不好意思,却挑眉对他大方一笑。别看装的挺像,其实紧张的很,手心直冒汗,一直在考虑要不要上前搭讪。他看了我一眼,没什么表情,若无其事刷卡下车。

    我紧随其后,越走越吃惊,瞪着眼见他走进学校的大门,对雨葭说:“是咱们学校的?怎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翩翩美少年,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她向来以挖苦我为乐,说:“就你这个极度宅女,四年了,班上的人认全了没?”

    我汗颜,大学四年,连半个男朋友还没交,说出去实在丢人。大学生中间,男生有女朋友了叫“脱光”大概是脱离光棍的简称,实在不雅;女生有男朋友了叫“失明”这个称呼蛮奇怪。我私下里解释是,对于女人,爱情是盲目的,所以相对应就是“失明”

    相较于她的轻蔑,我很不服,挥了挥拳头,郑重发表声明:“我要去勾搭此人。”她瞟了我一眼,双手抱胸,冷笑:“这句话我已经听了四年。”

    一句话堵的我上气不接下气,这个女人,一张乌鸦嘴,真是毒啊。我恨恨地说:“你等着吧!”无论如何,我要勾搭上此人。还有一个半月就毕业,人心涣散,心理有些疯狂,正是妖孽横行的时候。就算分手,也有正当理由,因此无所顾忌。

    还未开始,已做好分手的心理准备。我承认我不安好心,可是现在的感情大多如此。殉情早已成为古老的传言。

    仿佛你注意到一个人,他便时刻出现在你眼前。我好几次在食堂的小餐厅看见他一个人坐在一隅静静吃饭,既不呼朋喝友,也没有美女相伴。很安静的一个人,吃饭时,目不斜视,从来不知道我心怀不轨。

    经过一个来星期的观察,我发觉他很喜欢运动,放学后,篮球场上总是有他的身影。校际篮球联谊赛决赛,平时我从来不关心,这次下定决心搭讪,因为心虚的很,还是死活把雨葭拉去了。

    果然,他坐在看台上眺望比赛,全神贯注,脚下是一瓶已开封的“农夫山泉”书包随便搁在旁边。

    雨葭料不到我来真的了,远远地站住了,斜眼看我,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小白脸,早被女人宠坏了。”

    我振振有词:“到底还是学生,坏也坏不到哪里去,顶多过去多一点,反正我不介意。”我不否认我是外贸(外貌)协会的。

    她哼道:“你要老牛吃嫩草?”我脸一红,急了,忙说:“现在流行姐弟恋好不好!而且他不一定比我小。”他每天背着个大书包来学校,应该是大二的学生。大一的学生在郊区的分校,部分大二学生学校安排住在外面,来回奔波。

    雨葭事不关己地耸肩,说:“那你拉我来干什么?又是光说不练假把式?言语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我气,指着她鼻尖说:“你看着——”顺着台阶,大步走上看台,气血翻涌,头有点晕。越靠近他越是怯怯地,毕竟生平第一次做这样的事,脸皮还是很薄的,虽然素来被雨葭讥讽整张脸“刀枪不入”说起黄段子面不改色。

    整个人感觉轻飘飘的,像没有踩到实处,虽没有喝酒,酩酊地似有醉意。我一横心,豁出去了,径直走到他身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同学,不好意思,问一下几点了?”真是温柔无害的表情语气。

    他没有手表,掏出手机,回答:“五点一刻。”

    我记住了,相遇的时间,五点一刻。

    然后对他嫣然一笑,说:“借你手机用一下。”也不管他答不答应,直接抽走,按下一组数字,感觉到口袋里手机的震动,然后挂了。耸肩挑眉,还给他,本来还想做个的眼神的,可是感觉心砰砰乱跳,犹如万马奔腾,五官完全失去知觉,什么都看不见,听不到,惟有立即掉头离开,免得丢脸。

    一直忐忑不安,不知道他有没有领会我的举动。

    回来后得意洋洋炫耀得到他的电话号码。雨葭“切”一声“从头到尾低着头,人家知道你长什么样吗?”

    只知道打击我的自信心。

    过了几天,雨葭问我们俩还有没有联系,我说没有。她戳了一下我额头,骂:“那你要人家电话号码干什么?”

    我反驳:“女孩子要矜持好不好!”其实是鼓不起勇气。她嗤笑:“好吧,等你矜持,我们也该走了。”即将毕业。我不说话,其实是希望他能打电话给我,可是看样子,希望是落空了。

    五点就去食堂吃晚饭,人声嘈杂如澎湃激昂的海浪,一波接一波,座无虚席。我占了张过道上的台子,眼睛一抬,见他往这边走来,目光正好在空中接触,我愣了下,没有避开,随即笑了笑,回头看着他进餐厅。慢慢拨着碗里的米饭,等着他出来。天赐良机,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一切将会不同。

    他端着餐盘,四处张望,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见我一人占了四人的位置,脚步一顿,犹豫了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赶紧说:“坐这吧,没关系。”殷勤的几近谄媚,心花朵朵开。他感激一笑,在我对面坐下。我握紧右手,悄悄做了个不败的手势。

    我试着打破僵局,想了许久,抱怨说:“这个肉沫豆角很咸耶。”说着挑出来,倒在餐盘里。他还没有安静到一言不发的地步,尝了尝,点头敷衍:“确实有点。”话题就这样打开了。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我又说:“总觉得认识你,很眼熟呢。”他说:“学校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声音轻柔,像清澈的泉水,在山间欢快的流淌,阳光照耀下,鱼儿悠然自得,透明如镜。我心想,听他这个意思,也是见过我的。

    很自然问到院系班级,知道他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大二的学生。我拨弄筷子,对他似笑非笑说:“上次在篮球场,我是故意借你手机的。”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再不明白我想搭讪他,我将对他失去兴趣。榆木疙瘩一块,谁喜欢?可不要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

    他竟然红了脸,很不好意思的转过头,一直没说话。我大感有趣,没想到还会害羞,直接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咳了声,尽量维持风度,说:“辛如切,‘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那个如切。”声音分外低沉感性。

    我念:“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时候适当显摆两句,让人家觉得你腹有诗书气自华,气质斐然,还是会增加印象分的。调侃他:“你父母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似文质彬彬的君子,研究学问如加工骨器,不断切磋;修身养性如打磨美玉,反复琢磨?”他听我侃侃而谈,对他的名字大发议论,笑而不答。

    进一步了解,他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孩子,当真如一块美玉,光华含而不露,却不容忽视。我喜欢。

    一顿饭吃了有半个小时之久,对我来说,从未有过,我通常三下五除二,一扫而光,顶多十分钟,这次耐心尤其好。末了,一起下楼,我站在那里,穿着半跟高的鞋子,才到他肩膀。看着他的侧脸,轮廓分明,真是越看越英俊,当下怦然心动,分手前说:“辛如切,我叫王今夕,今夕是何夕的今夕,记住了啊,千万别忘了。”加重语气,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问:“你没有女朋友吧?”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他猛地转头看我,一开始还有些尴尬,无所适从的样子。过了会,反倒镇定下来,手插在口袋里,似笑非笑看我,挑眉反问:“你说呢?”说罢离去。一举扳回被动,将我晾在那里,动弹不得。

    心中警铃大作,这个好像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主。

    后来他告诉我,他当时其实蛮不好意思的,被我问的差点招架不住,一个大男人也忒窝囊了,觉得很懊恼,所以临阵给我来了个回马枪,赢回一局。真是大男子。

    其实我们两个人,都是故作成熟——装蒜!

    暧昧就这样开始了。

    当他知道我已经大四,快要毕业时,吃惊地说:“我一直以为你跟我一样都是大二。”我说为什么,他形容我“很小一只”说看起来完全不像快毕业的人。

    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开始装作对运动很感兴趣,有事没事去操场转悠。其实我很讨厌流汗,浑身黏腻腻的,有什么意思。不过为了这个极品男,此刻倒是无怨无悔,甘之如饴。

    我守着他的东西,大汗淋漓坐在树下,热气一阵阵冒上来,空气中有股汗液挥发的味道,地上的余热让人心情烦躁。头发黏在后颈,大热天跟戴了条围巾一样,包的严严实实。我用手当扇子,拨开长发,说:“我晚上去剪头发,你要不要一起去?”他的头发也长了,该修一修。

    他不剪,坐在一边陪我。以为我只是修剪刘海,待听到我跟师傅说要剪短,很短很短的那种,立即跳起来,问:“怎么突然要剪短发?”我说:“夏天到了,挺热的,短发清爽精神。”到时候穿小马裤,还帅气。

    他说:“扎起来就不热了,还是不要剪了。”我摇头“我这种脸型,剪短头发也很好看的,像奥黛丽赫本那样,也很可爱嘛。”我还满自信,那会儿一心想剪短,热情高涨。心想堆在脑后,大热天容易长痱子,多难受。

    他见我不听,拉起我就走,还对师傅道歉:“对不起,我们下次再来。”我站在那不走,脸绷得紧紧地,没好气地说:“我要剪头发,碍你什么事啊,哪边凉快待哪去。”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管东管西的。他却理所当然接道:“当然碍我事了。”

    我哭笑不得,反问:“凭什么呀?”

    他悠然道:“就凭我是你男朋友。”

    我当时怔了下,反应过来,他这算是告白了。很有点羞怯,盯着脚尖,手背在身后,似乎有半世纪之久,调整呼吸,抬头说:“好吧。”微微仰起下巴,带着女孩子的某种矜持和骄傲,一本正经的样子。

    然后俩人一块出了美发店。厚厚的云层露出一点昏黄的月晕,微弱的月光照在方块砖面上,朦朦胧胧,影子淡而长。脚步似轻似重,老是抓不住拍子,迷迷糊糊的,整个人醺醺然。心情像凉凉的夜,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我很自然挽他的胳膊,他却将我往怀里拥。多少有点害臊,最大的感觉却是热,鼻尖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汗味,竟然不觉得讨厌。难道是爱屋及乌了么?他说我头发很香,问刚才用什么洗发水,我随口乱说大概是伊卡璐。

    就这样,算是互相承认交往了。

    当我发觉他喜欢吃棒棒糖时,大吃一惊,连声说:“你为什么吃棒棒糖?”仿佛他此刻嘴里含的是砒霜。我不能理解男孩子为什么爱吃糖。

    他斜看我一眼,毫无愧色,说:“我不能吃糖吗?”我说男孩子都应该不喜欢这些才对。他说:“那是别人,不是我。”

    我对他这个嗜好一直嗤之以鼻,颇为轻视。他诱哄我:“这种柠檬夹心棒棒糖味道很不错,吃下去心里都是甜甜的。”我摇头,说我喜欢吃辣,不吃糖。

    看着他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替我抱着一大摞的仪器用品的时候,觉得他那个样子有点可笑,真像小男孩。招手笑眯眯说:“,来帮姐姐把桌子挪一挪。”他不乐意了,将东西往实验台上一放,上身歪在通风橱边,斜眼说:“叫谁呢?”

    我抬眼挑衅看他,双手叉腰,抬头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他跟我同年,比我小四个月,叫他一声弟弟也没错。他拉着我压在通风橱的玻璃上,扣住我下巴,来回摩挲,我被他摸的很舒服,没有反抗,只是笑嘻嘻地看着他。

    他很知道,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一开始摸摸算了,然后食指在唇边一点一点移动,有意无意乱点,我紧张地舔了舔下唇,碰到他指腹,干干的,有点粗糙的感觉。我握住他的手,不让乱动,有点意乱情迷。

    他大概察觉出我的态度不是很坚决,笑一笑,低头吻下来,先轻轻吹了吹气,我哆嗦了下,一阵酥麻,仿佛有一股甜蜜的味道。他先舔吮下唇,一点一点滋润,将我的不适慢慢融化,耐心很好。然后舌尖尝试性的探了探,我觉得软软的,没有反对。他于是伸进来,慢慢旋转,感觉很温和,也很体贴。

    我虽然红了脸,但是还是试着碰了碰他的舌尖。他于是长驱直入,深深吻进来,几乎到喉咙深处。我被迫仰头,有点难受,于是偏过头去。他一手放在我脑后,一手压在我背后,不让我乱动,俩人贴的很近,紧紧靠在一起。我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嘴里甜丝丝的,是草莓棒棒糖的味道。

    他稍微松手,我赶紧呼吸,然后他又吻下来,舌尖在牙龈周围来回打转,不断舔吮游移。纵然是外行,我也能感觉到他技巧之高超。很甜蜜的吻,无论是味觉还是感觉。也许这是他吃棒棒糖的目的也说不定。

    法式热吻下来,俩人都有点不好意思,红着脸甚是尴尬。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热情,后来他说第一次吻我,想让我记忆深刻。不可否认,他做的很成功。我问原因,他说上次我突然偷袭他,让他觉得很挫败。

    我抚掌大笑,真是小心眼,连这个都念念不忘。有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宿舍,我走上台阶,见他还站在树下,没有走,似是依依不舍。于是招手让他过来,因为站在台阶上,俩人平视,很自然吻了他,蜻蜓点水,点到即止。他却一直很介意,说应该是他主动才对,没想到记恨到现在。

    吃饭的时候,他帮我要了份辣子鸡丁盖饭。我照样把胡萝卜,黄瓜,豆瓣仔细挑出来。他说:“你这样吃饭,不嫌累么?”我知道他怪我挑食,却大喇喇说:“不累。”我又没让你挑,臭着张脸给我看干什么。

    他被气到了,用筷子敲我手说:“不准挑食。”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说:“我没有挑食,只是今天不想吃嘛。鸡肉很好吃,你也尝尝。”赶紧转移他注意力。他气我强词夺理,插科打诨,哼道:“怪不得长不高。”

    我瞪他,长得高了不起啊,不再理会他,照旧不吃,故意挑的更厉害。他夹菠菜给我,我递回去,笑说:“我才不要你暗送秋波呢。”

    他正色说:“王今夕,挑食对身体不好,你看你,都快营养不良了,还挑三拣四。”我暗想,哪有,我身材很好好不好,虽然娇小,可是玲珑有致。自知理亏,说不过他,于是摇着他手臂撒娇说:“我没有挑食,只是不喜欢吃嘛,谁都有一两样忌口的。”

    他说跟我讲道理完全说不通,拿出威严,命令式说:“把黄瓜,胡萝卜吃完。”我见他一脸严肃,赶紧顾左右而言他“你们下午做什么实验,老师有布置任务吗?是不是做乙醚,我以前做的时候,回来晕沉沉,倒头就睡”

    他教训我:“吃饭的时候别说话。”把黄瓜,胡萝卜倒在我饭上。我彻底没辙,撒赖看来是无望了,于是委委屈屈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没有干涉你吃糖啊。”他愣了下,问:“我吃糖怎么了?”我说吃太多糖对牙齿不好,你不是有四颗蛀牙嘛,还吃糖,我可是一颗蛀牙都没有。

    他发窘,气呼呼瞪我,勺子叉子叮当作响。沉吟半天,似下定决心说:“好,我以后不吃糖,你也不能挑食。”

    我惊呆了,做不得声,惟有乖乖把黄瓜,胡萝卜吃了。我本意只不过想继续不吃不喜欢吃的东西,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虽然不满,但是想到他,觉得似乎更可怜一点。

    论文答辩过后,要举行毕业生晚会,我从小好歹也是一文艺分子,要上台一展歌喉。我拉着他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同一首歌’吧。”他说为什么想去。我说我要去练歌,为毕业晚会做准备。

    他有点为难,看着手里的有机化学课本,他们快期末考试了。我强行合上书本,说:“一个晚上而已,有什么要紧。”他也不是什么头悬梁锥刺股的刻苦学生,不知道为什么,近来复习很用功。我自己是个“低空掠过”就满足的学生,所以对他要求也不高。

    我说:“又不是要拿诺贝尔化学奖,出去玩一玩也是应该的嘛,学习之道,一松一弛。”他叹息:“但是我想拿奖学金啊。”我奇怪“怎么突然就想上进了?”又不缺那一点奖学金。再说临时抱佛脚,来得及么!他笑骂我,没有说其他话,还是跟我走了。

    很久很久以后,他说,自从遇见我,突然有了责任感,想要成为很优秀很优秀的人,所以非常努力地念书,做事十分认真。但是那时候我一点都不明白。

    下午就预约了,晚上去的时候,时间还早,我拉着他压马路。天幕低垂,星月无光,有一点微风,白天的热气已经散尽,路边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路灯昏暗,站在树的暗影里,仿佛与无尽的黑暗融为一体,有种奇异的远离感。

    另一边有各式各样的小吃,灯火迟迟照在远处,仿佛看见的是另外一个世界,而我站在云端里,俯视一切。人间烟火袅袅升起,热气腾腾,充满生气与快乐。附近的民工或是学生,围坐在露天桌边,大快朵颐,说说笑笑,真是热闹。风中送来阵阵香气,令人垂涎欲滴。

    突然就想靠着身边的这个人,直到地老天荒,世界的尽头,无怨无悔。这种强烈的感情一闪而过,甚至心悸,突然就疼痛起来。我暗暗叹了口气,没有忘记,离别的盛宴即将来临。

    服务员给我们开了房间号码,501,极小的一个包间,可是容纳我们俩人绰绰有余。我和他先去楼上端了一大堆吃的喝的下来,我拿着话筒就兴奋,边往嘴里塞东西边说:“哎哎哎——,我要唱‘神奇’——”

    “好像每个人都有特别气味,闻了才发现那是咖喱作祟,恒河水,菩提树叶,古老的情节时空换换换,分割的画面,轮回转转转,有一样的信念,我的爱,从古代和你回来,时空换换换,你回到过去,轮回转转转,我经历了悲喜,好神奇”

    我兴致很高,拉着他说:“你也唱啊,我要听‘一首简单的歌’,会不会唱?”他果然如我所愿,声音醇厚,底气很足,唱起歌来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像水流从石涧里落下,顺理成章。我惊讶他竟唱的这么好,他有点得意地说,曾经参加过歌唱比赛。我笑着打趣:“是加油好男儿还是快乐男生?”

    我跟他合唱“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mv的画面很喜欢,甜美可人的selina,英俊帅气的王力宏,复古式的布置,令我想起四十年代的旧上海,美丽繁华,隔着幽幽的尘埃,有种厚重的神往。

    他手搭在我腰间,我攀住他肩膀,随着音乐在狭小的空间轻轻踩着欢快的节拍,翩跹旋转,忽然想起梁山伯与祝英台墓前翩然飞舞的蝴蝶。我的心绽放出绚烂的花朵,似乎触摸到爱情女神的手。

    他轻柔地吻我,从耳垂到锁骨,像风吹过夏天,柔和舒适。我手伸进他t恤下摆,如果要进一步,我想我没有办法抗拒。可是仅此而已,他的自制力是这样的好。

    此刻是动了真感情,眼角竟有泪,欲语还休,如此不舍,像天边最后一道夕阳,美丽无方,却终将消逝,唯留下一抹芳香的记忆。再怎么洒脱不羁的人,也会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我打开厚重的木门,看见东方鱼肚白的天空隐隐透出红光,树梢偶尔有鸟儿飞过,巴掌大的树叶翠绿的可爱。又是新的一天。他跟出来,并肩站在折叠型的铁架楼梯前,看着远方,默然不语。许久叹口气,说:“你就要毕业了”

    不是不伤感。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我低着头说:“本来我是打算留在北京的,至少也要等八月过后,可是马上就要走了”我要去杭州面试,大概会留在那里。

    他脸色瞬间惨白,喃喃道:“这么快?”我想他纵然有心理准备,还是料不到我这就要走了。我默默点头,心中哽着什么东西,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不上不下,难受非常。

    他好一会儿说:“北京很好,为什么非要去杭州?”看我的眸光,甚至有哀求的味道。

    我心一紧,攀着已然生锈的铁栏杆说:“世界这么大,南北的路总要去走一走”主意已定。

    他凄然道:“那么我们,这就要分开了么?”我艰难地点头。原本只是一时意气用事,想找个人走过最后一段校园岁月,得到的比想象中多得多,没有什么不满足的。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我会记得曾经有个男孩子,用心爱过我,吾愿足矣,不敢再有所奢求。

    街道清冷,绝大部分市民尚在甜美的睡梦中,可是此刻心事却如潮水般拥挤。他忽然仰天长啸一声,浑厚的声音如北地号角般高亢嘹亮,所有的心绪在这一声长啸中,如风云般宣泄开来,回音远远传来,隐隐然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之势。我怔怔地看着他,突然发觉,他已是一个独当一面的男子汉。

    他垂首说:“四十四天而已,却仿佛一生一世”

    我噤若寒蝉,有一丝后悔,当初或许不应该那么轻率。感情如水,易放不易收。如果没有当初的轻率,便不会有此刻的魂断神伤。可是依然不后悔。

    他轻轻告诉我:“你说你第一次看见我是在387路公车上,我第一次见你却是在食堂,很早很早以前。你右手挎着包,左手腕挂着手提电脑,左胸前抱着厚厚一叠书,右手艰难的买饭买菜,刷卡我那时候站在你身后,很想帮你,可是素不相识,毕竟是太冒失了。后来又碰见多次,还是拿着这么多东西,左支右绌,捉襟见肘的样子十分狼狈。左手总是提着笔记本,我在想,你到底在忙什么,一天到晚提着个笔记本,不嫌累么?总想伸手帮你拿点东西。”

    我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经过,朝他一笑。怪不得他喜欢帮我拿书,拿包,搬纸箱子是这样体恤我,实在是感激。笑说:“原来你早就心怀不轨,为什么不向我搭讪?”

    他笑了笑,耸肩说不敢啊,手指无意识敲打栏杆,发出脆响,似乎在酝酿什么,然后极力游说我:“今夕,留下来,你会有更好的发展。天子脚下,到处是机遇”

    我居高临下,看着广阔的天地,一只云雀从眼前飞过,冲向空中,与阳光一起飞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不由得轻轻嘘了一口气,淡淡说:“我总想趁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到处走一走,到处看一看。”

    他抱住我,下巴来回磨蹭我的头发,黯然说:“今夕,我喜欢你,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我转头看他,相信他此刻说的话真心诚意,发自肺腑。我仰头说:“我很喜欢你,不只是一点点。可是总有要做的事情”

    他默然无语。空气凝结,像冰封的泉水,冷而透明。我用力挥拳,故意以嘻嘻哈哈的口气说:“我们再去唱歌,躲在外面发什么呆!”

    选了一首热闹诙谐的“姐姐妹妹站起来”我握着话筒,摇头摆首,扮鬼脸“那就等着沦陷吧,如果爱情真伟大,我有什么好挣扎,难道我比别人差;是谁要周末待在家,对着电视爆米花,想起你说的情话,哭得眼泪哗啦啦;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还有一个人人爱,姐妹们跳出来,就算甜言蜜语把他骗过来,好好爱,不再让他离开”

    这样一个男孩子,我也应该好好爱他。

    他听了,忍不住拍手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单眼皮眯成一条线,眉头舒展,下巴尖尖的,既可爱又。我抱着他的脖子,跪坐在他身前,伸出舌头,咬了咬他下巴,他的唇在颈边流连徘徊。

    我直起身子“天亮了,我们回去吧。”

    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个关于他的极其甜美的梦,梦醒了,惆怅万分。一切已然结束。

    雨葭帮我将行李寄出去,炽热的阳光下,汗如雨下,她抱怨说:“你至少应该请我喝一杯冰镇柳橙汁。”我笑“我请你吃圣代。”

    俩人推门而入,冷气迎面吹来,立刻神清气爽。白色的细瓷勺盛满鲜红的半透明状果酱,入口即溶,甜而不腻。我突然想到,他之所以喜欢吃糖,大概是喜欢甜蜜的味道。

    她挖了一大勺圣代,吃的样子真是享受,然后问:“对了,你和辛如切怎么办?”我搔搔头“还能怎么办,就这样了。”

    她怔了怔“分手了么?”

    我耸肩“应该是吧。”窗外的阳光真是明亮,心情却有点低沉“不知道是不是爱情,但是想到要离开,很伤心。有些后悔,当初不该勾搭他的,让离别变得这么痛苦可是有总比没有好。”

    雨葭没有讽刺我文艺腔,只说:“事情总是出乎意料之外,不然人生也太无趣了。”

    我点头,总有些事情,不在你的掌控之中。

    六月底,我去了杭州,一个人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在异乡奔波、挣扎、煎熬

    在一家公司实习,下放基层锻炼,早出晚归,日日被人吆来喝去,疲惫不堪,累得拼了老命,却惟有忍住。天气热得跟火炉一样,整个人脱了一层皮。房间没有空调,老式电风扇,吱悠悠地转,发出规律的声响,不紧不慢,像老年人的步伐。

    在公司被人排挤,销售员知道我将来是要调回总公司的,对我冷眉冷眼,不咸不淡。部门主任嫌我没有经验,碍手碍脚,打电话说:“孙经理,这次的实习人员,还是调到别处吧”

    我站在门外,举起的手只好放下,黯然离开,很受打击。一句话是一个耳光,打的人头晕眼花,信心尽失。孙经理大概说了什么,我还是继续留下来,如在地狱里,心惊肉跳,步步为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

    因为在销售部来回搬运东西,十个手指全是细细的刮痕,洗衣服的时候,疼得噼里啪啦掉眼泪。不是真有那么痛,只是莫名想哭。

    欢快的音乐响起,分开后,他首次打电话给我,问我过的好不好,声音淡而柔和,此刻听来分外亲切。我说不好,声音哽咽。

    他问怎么了,语气很烦躁,不知道是焦急还是担心。我本来想告诉他所受的难堪委屈,欲语还休,最后却说:“想你了。”不是假话。

    他沉默良久,然后说,好,我去看你。

    他当真来看我,带着一纸袋衣服。我烦恼,没有地方住,我也是和另外的人合租一套房子,因为交不起昂贵的房租。

    他说没关系,反正是夏天,在我的房间打地铺。我知道他经济一向宽裕,竟然肯受这样的委屈。

    见到他很高兴,请他去“楼外楼”吃饭。运气极好,坐在临窗的位置,抬眼便是西湖,人间胜景。白堤如美人腰间飘逸的缎带,束出西湖窈窕的身姿,秀色可餐。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夜色正好。

    他还是喜欢吃甜食,一听西湖醋鱼就皱眉。我说:“西湖醋鱼何处美,独数杭州楼外楼,不吃白来了。”看在我的面子上,他勉为其难尝了点。我嫌甜,他嫌酸,一只鲑鱼只象征性动了几筷子,实在是浪费。

    东坡肉盛在小红泥瓦罐里,上面压着色泽鲜艳,精致小巧的花卷,香味扑鼻。但是我拒绝吃,肉实在太肥了。倒是他称赞说好,连我的份也吃了,还说味甜,油而不腻。叫化童鸡外面包着一层翠绿的荷叶,看着就喜欢,颇有诗意,未尝其味,先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引人食指大动。西湖莼菜汤倒是相当不错,清淡鲜美,我一连喝了两小碗。

    我叹气“不能说‘楼外楼’名不副实,只能说不是我的那杯茶。”我还是比较喜欢吃川菜、湘菜。他见我没吃什么,又添了个响油鳝丝,很下饭的一个菜,吃得叹息一扫而光,兴致慢慢上来。

    月亮露出脸,高悬半空,如一轮白玉盘,半点阴云也无,照得满地莹白,眼前的西湖更是美不胜收。高阁倚窗,平湖赏月,自是人生一大赏心乐事。垂岸杨柳风姿绰约,频频招手。我坐不住,拉着他在白堤上漫步。

    铺满碎青石的河岸,趣味盎然,岸边倒影如画,波光柔和。河面上有人泛舟,船橹在镜面一般的湖面划过,如一道剪影,泛起粼粼细浪。令我想起小时候,曾经在九曲十八弯的河道采莲摘菱角“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船身一歪“扑通“一声落水,笑嘻嘻露出头,手忙脚乱爬上来。因为菜莲蓬,摘菱角,指甲沾上青黑色的汁液后来我再去,已经成了珍珠养殖场,这样的乐趣不再重来。

    我忽然想起家来,心中有种感慨,说:“现在荷花开的正是时候,可以去看看。”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荷塘月色,也是一样的心醉神往。

    他悠悠问:“你打算一直待在杭州?”我拣起一块碎石,斜侧着身体朝湖面扔去,接连跳了三四下,惊起一连串水花,许久才沉下去。远处有小孩拍手,我对他们挥了挥手“不待在杭州,那去哪里呢?”

    我知道,他还是希望我回北京。我为了安慰他,说:“本来我一直打算考研究生的。”

    “那为什么不考?”

    “可能因为是父亲要我考吧,有点抵触。便跟家里说,读了十多年的书,想出去闯一闯。我父亲很生气,说如果不继续深造,那么就要自己养活自己。我同意了。”但是外面的社会实在不是那么美好。

    他突然拥住我,说:“如果只是跟你父亲赌气,实在是没必要,你现在还可以考。你看雨葭的男朋友不也是毕业后才考上研究生的嘛。”他极力说服我重新回到学校。

    我坚决摇头“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嘛。”好不容易出来了,现在又钻回去,像什么话。脸面上也下不来。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赖住不走了。非但不走,反而找了个兼职,起早摸黑,日日奔波,倒比我还辛苦。

    见他累得倒在床上起不来,说:“你还是学生,这又是何必呢?若要体验生活,以后有的是机会。”他回答莫名其妙:“男人要承担责任。”后来明白,因为我,他过早承担身为男子汉的责任。

    杭州有一种著名的小吃“西湖雪媚娘”一听名字就诗意,外面一层糯米皮,雪白透亮,轻薄柔软,入口滑嫩,十分美味,我很喜欢吃。他下班后常常绕到“知味观”去给我买,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但他一点都不嫌麻烦。

    他生活规律,作息正常,无论做什么事,有始有终,吃东西也一样。我却有许多不好的习惯。匆匆吃了几口饭,埋头继续看武侠。他叹气,扳过我的脸说:“先吃饭先吃饭,待会儿看不行吗?”我眼睛盯着书本,只差没有钻进去,正是惊险刺激的时候,哪有心情吃饭,漫不经心说:“已经饱了,吃不下。”

    他叫起来:“老早就说饿了,现在连筷子都没动”我充耳不闻。他没有办法,唯有走开。过了会儿又过来,说:“张嘴——”我抬头问干嘛,他拿了个勺子喂我。我边吃边指手画脚,讲述书中的爱恨情仇。他连连敷衍,对着空碗看着我笑,问要不要再添,我点头说好。

    我吃东西老喜欢剩一点半点,不管是冰淇淋还是蛋糕,又或者是小吃。以前总是扔掉。他老是说我:“王今夕,蛋糕只剩半口,你就不能吃完吗?”我懒洋洋坐在阳台上,伸着懒腰说:“吃饱了——”总是拿这个当借口。

    他很无奈,只好自己吃了。发展到后来,我吃剩的东西全部由他负责,剩饭剩菜,半个小笼包,半串烧烤,半个苹果后来我知道他从小在家里如皇帝一般,别说是吃剩的东西,就是稍微次一点的,父母也舍不得给他吃。

    我想我被他宠坏了。

    八月底,快要开学,他就要走了,我很舍不得。不知不觉,日久生情,他已经在我心里由一颗种子长成参天大树,如果再这样下去,开花结果,亦为时不远。

    晚上红肿着眼睛回来。他问我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我闷闷地说公司的人太可恶,新手不懂,可以提点,何必冷嘲热讽,真不想做下去了。他抱住我,轻轻吻我,直到我情绪松缓下来。

    他起身离开,我却抓着他上衣下摆不放,手心直冒汗。他已经买好回北京的火车票,世事难料,他这一走,或许我们终将就此擦肩而过。我主动吻他,解开他衬衫扣子。他近来比较多穿衬衫了,看起来成熟许多,像个社会精英,是那样的英俊,浑身散发男性魅力。

    他按住我的手,有点懊恼说:“夕夕,别捣乱。”我知道我手伸向他胸口那刹那,他已经有反应了。年轻的身体经不起。我撩了撩额前垂下来的头发,嗔道:“我没有捣乱。”我是认真的。

    想必他忍了很久,很快房间里只有他粗重的喘息声,我闭紧双眼,愿意将自己交到他手中,任他调教。他手在我身上游移,每个部位都不放过,在大腿内侧轻轻。我努力配合,蜷缩起上身,虽然有点害怕,但是没有抗拒。

    他就一直这样,并没有做出进一步举动。直到他起身往浴室走去,我愕然,撑着爬起来,裙子都褪到腰上了,有点伤心,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够好却见他满脸通红,青筋突起,显然以最大的意志克制着。我来不及说话,只听到哗啦啦的水声。

    他擦着水进来,我问刚才为什么不要,还开玩笑说自己还是呢,我抛开矜持骄傲,下定决心,却半途而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敲了下我额头,没有回答,只让我赶快睡觉。

    他后来说他当时在欲望和理智中间拔河,差点就崩溃了,后来想来日方长,不必急在一时,终于还是忍住了。

    第二天我跟雨葭抱怨这事,嘀咕:“他是不是对我的身体不感兴趣?”不然美色当前,居然忍得住,有什么好说的,完全打击我。雨葭沉吟了一会儿,说:“要么他不是男人,要么就是一个极品男。”

    这话说的奇怪,我文绉绉说:“愿闻其详。”她分析:“第一种情况就不用分析了,这方面不行,当然不是男人;第二种情况就值得玩味了,箭在弦上,他还能忍住不发,除了太在乎你之外,没有第二种解释,这种男人,世间少有,不是极品男是什么?”

    我傻笑,才明白过来,许久说不出话来。能得到他这样的感情,便是粉身碎骨亦在乎不惜。“十个男人七个呆,八个傻,九个坏,还有一个人人爱,姐妹们跳出来,就算甜言蜜语把他骗过来,好好爱不再让他离开。”这样的男人,万里挑一,我决定好好爱他,不再让他离开。

    我跟他一起回北京。

    工作又茫然无绪,我十分烦恼。他说:“你可以再考研究生。”我说:“其实我不是念书的料。”他笑:“你就是在找借口,你若真想做一件事,有什么做不到的?”他倒了解我。我很散漫,许多事情不在乎,但是一旦认定了,便不再更改,也不退缩。他就是一个活色生香的例子。

    但是我还是不想回学校,总想要去流浪,跋山涉水,留下自己的脚印。或许我体内有不羁的灵魂也说不定,或许我太年轻。

    他看着我,认真说:“夕夕,再给我两年时间,以后我带你一起旅行。两年,两年就够了。”他在害怕,所以恳求我留下来。

    我为难,但是至少分得清轻重。有些梦想可以推迟,但是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回来。我打电话回家,决定再考一年研究生。父亲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听得出来很高兴,问我有没有把握。我说考本校的研究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母亲也很高兴,让我赶紧回家。我说留在学校复习。他们上北京来看我,带了整整一箱子我爱吃的特产。

    我突然觉得这个决定实在是不错,既讨父母欢心,又赢得他的心,自己也就高兴起来。书到用时方恨少,念书似乎没什么不好。

    他问我准备考谁的研究生。我想了想说:“廖教授很好。”跟在她身边,可以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她是一个如此有风度、有智慧、有涵养的教授。这是我愿意继续念书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我不会当真因为谁而完全忽略自己的意见。

    我对雨葭抱怨:“平白无故比你低了一届,真是气愤。”雨葭笑“或许这是辛如切的计谋也说不定,这样他就只比你低一届。”她一直说辛如切是一个“腹黑型”的人。

    我认真想了想,很有可能,他曾经埋怨:“你跟我同年,为什么比我高两届?不顾男朋友,一个劲地念书,有你这样的女朋友吗?”虽是玩笑话,却可以看出他不是不介意的。他一直有大男子倾向,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个小正太。

    他一边念书,一边和一些同学在外面奔走,商量创业的事。我说:“你才大三,着急什么!念书是正经。”他上个学期果然拿到企业赞助的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平时只敢远观不敢问津的裙子。

    他也不解释,只说早不如晚,反正迟早都是要做的。他跟家里商量银行贷款的事,父母出面,签的却是他的名字。其实何必呢,家里只他一个孩子,房子、车子、地产、店面哪一样不是他的?但是他不想依靠别人,纵然是自己父母。

    他有次提起,说希望我研究生毕业,能有自己的房子。我耸肩说没有关系,可以慢慢来啊。他因为比我低两届,总是很焦急,想要努力赶上我。他不能忍受我在外面工作,而他还在学校念书。他说这样的话,变数太大,把握不住我。

    我开玩笑说:“以前不觉得,最近怎么觉得你钻到钱眼里去了?真是俗气。”他没好气说:“你不是说过,非有钱人不嫁吗?”

    我歪着头说:“是说过这样的话。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不是了。”

    他说:“不管怎样,赚钱总是男人的事。”

    我很感慨,靠在他胸前说:“放心,跟着你粗茶淡饭,我也是心甘情愿的。”我以前确实还蛮拜金的,但是那是别人,不是他。我只希望他不要因为我而那么辛苦。我会心疼。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世俗的你不顾一切,那是无比的幸运。

    但是他说:“有钱才能让你更舒服,我不想你过粗茶淡饭的日子。”我信誓旦旦申明我绝不是物质女郎,可以共甘苦,共患难。

    他摸着我头发,吻落在唇角,如微风中蝴蝶扇动的翅膀,说:“这是长远打算。”我闻到一股甜蜜的味道,嘴里心里都是。他还是喜欢吃糖。

    他温热的呼吸吹在眉间,像风拂过夏天,阳光从树梢轻轻流泻,明亮灿烂直至心底最深处。眉间心头,缠绕成隐形的红线,从此沦陷。

    我想我愿意一直这样下去,选择留恋不放手。虽然一直想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云看海看滚滚红尘。

    他吻着我额头,轻声说:“一个人多么孤独,我会陪你一起看细水长流。”

    束缚自由的是爱情——

    风过眉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