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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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话:我有个没血缘的哥,叫“玄哥”
晚上,我的时差作祟了。我翻来覆去把每一寸床都压遍了,还是精神得不得了。我索性下床,开了灯。我给茉莉打了个电话,跟她报了个平安。茉莉说:“你和肖言一走,我们这里好冷清。”我说:“这样你们才能安心学习,安心工作。”挂了电话,我打开电脑上网。邮箱中有几封从学校,从银行发来的无关紧要的邮件,msn上有几个无关紧要的泛泛之交。肖言还是没有联系我。我赌气地哼了一声,心想:你不找我,也休想我找你。
第二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把头发烫了个大波浪。烫的时候,我又败给了时差,睡了个天昏地暗。等我被叫醒时,我已经由清汤挂面进化成了风情万种。这“风情万种”是我自己的感觉,至于我爸妈,则说我像是一个小孩儿戴了个大人的假发。
中午,我风情万种地戴着这“假发”去吃了餐烤鸭,而和我吃烤鸭的人,叫程玄。
我给程玄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在全聚德了。我说:“玄哥,我回来了。”程玄在电话那边激动了:“温妮?你回国了?回北京了?”我说:“是啊,我一个人在全聚德呢。你过不过来?”程玄说了句“等我啊”就挂了电话。
程玄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从我上幼儿园小班到初中毕业,他们家一直住在我们家隔壁。我初中毕业那年,程玄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大学,而我,也瞎猫碰上死耗子地进了清华附中,所以虽然我们两家不住隔壁了,我和程玄还是一个星期能碰上个三五次。后来,我考大学考出了北京,再后来,我考研究生又考出了中国,彼此的联系自然而然也就少了。不过,我想找他的时候总能找到。他每逢搬家,换工作,换手机号码,都会千方百计地告知我。不像肖言,杳无音讯。
烤鸭还没给我端上来,程玄就到了。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他穿着白衬衫和咖啡色竖条纹的西装裤,意气风发。我向他挥手,他就笑开了花了。他走过来,我抢先开口:“玄哥,出人头地了啊?”程玄冲着我的头发就伸手,一边伸一边说:“你怎么留学留得这么风尘啊?”我挥开他的手:“去你的,我这叫妩媚。”
我非常不妩媚地吃着烤鸭,沾了一手一口的酱。程玄的问题一个接一个:你怎么不说一声就回来了?你怎么半年多没消息啊?你毕没毕业啊?还回不回美国啊?我没时间理他,自顾自地对付厨师的劳动果实。程玄认命了,也动手吃上了。程玄小时候是不喜欢烤鸭的,不过因为陪我吃的多了,也就锻炼出来了。
吃饱了我又萌生了睡意,所以程玄只得送我回家。
在他蓝色的帕萨特上,我又抢先开口:“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可以啊,都有车了。”程玄倒谦虚:“不值钱的,代步工具而已。”我又睡着了,没来得及回答程玄任何一个问题。到了我家门口,我打着哈欠问他:“要不要上来坐坐?”程玄说:“不了,我还有工作呢,等下次吧。帮我跟叔叔阿姨问好。”他所说的“工作”一定很多,因为他已经有了一家自己开创的软件公司了,而且,应该正做得有声有色,至于他所说的“叔叔阿姨”自然是指我爸妈。
我回到家,把肖言的枕头被子从箱子里弄出来,放在床上。我搂着它们,我想:我一定能在恍惚中感受到肖言,感受到他在我身边,抱着我,很幸福。不过,我失策了。我搂着它们,胸口闷得要窒息了。我不知道肖言现在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是不是开始工作了,有没有找个人一见钟情,我通通不知道。我心慌意乱,像蒙着眼睛走钢索一般。
第十八话:我送上门去了
上海那边的公司给我打来电话,负责人事的莉丽小姐用甜美的嗓音对我说:“我们希望您下周一就过来,可以吗?”我甜美地回答她:“没问题。”一切都没问题,我顺利地毕了业回了国,和爸妈团聚了一番,烫了大波浪,重逢了我那像亲哥哥一般的程玄,上海的公司也依旧对我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这一切,都没问题。我唯一没有把握的,就是区区肖言而已。
我给肖言发了封邮件,用最朴素的格式,最朴素的字体,和最朴素的语言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码。发了邮件的那一刹那,我又懊恼了。我恨铁不成钢地拍了拍自己的头,责备自己沉不住这口气。我走到镜子前,看着卷发的自己,自言自语:你不是小丫头了,从今以后,你就是大姑娘了。语罢,我就搔首弄姿了一番,幼稚极了。
我买了周日飞上海的机票,当然,就一张。我始终拒绝我妈与我同行,因为那里没有她朝思暮想的女婿。距离我给肖言发邮件已经三日了,他始终默不作声。
直到周六中午,在我和程玄吃午餐时,在我准备告诉他我又要飞离北京,飞去上海时,肖言给我打来电话了。他第一句话说得如过去一般平常,他说:“小熊。”我一听,哇的就哭了。我想:我终究还是个小丫头。程玄坐在我对面,看得呆若木鸡。
肖言沉默着,任我哭完了这嗓子。之后,我们又共同沉默了一会儿,再又同时开了口。我说的是:我明天去上海。而肖言说的是:我该死。面对肖言的“该死”我只是稍稍愣了一下,因为肖言迅速地继续了我的话题。他问:“哦?明天?”我说:“嗯,我要去上海工作了。”肖言绵长的哦了一声,说道:“那我明天也去上海,去机场接你吧。”我像是踩着一根弹簧,嗖的从地上蹿到了空中。几分钟前,肖言还杳无音讯,而几分钟后,我得知了二十四小时后,我和他就能面对面了。我佯作矜持地说了句:“嗯,好。”挂了电话,我乐不可支,连脸上还挂着的泪都无暇去顾及了。
程玄瞪着眼睛问我:“你要去上海工作?”我拿起筷子开始夹菜,说:“嗯,我正准备告诉你。”程玄又把眼睛眯上了。他眯着眼睛示意了一下我的手机,问:“为了那个人?”我点点头,承认了。如果说,我需要在全地球的人面前伪装,装得不在乎爱情,不在乎肖言,那么,程玄应该是不属于地球的。我总是轻而易举地对他实话实说,就像此时此刻,我轻而易举地承认,我几乎是完全为了一个男人,而决定了上海这个方向。
程玄问我:“他是什么人?”我想了想,轻描淡写地给了肖言一个定位:“一个留学期间认识的同学,我喜欢他。”程玄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我吃菜吃得酣畅,因为在我自己动筷子的同时,程玄的筷子也总是夹着菜往我碗里送。程玄质疑了我一句:“温妮,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你怎么什么事都是让我最后一个知道啊?”我反驳他:“你是最后一个,你也是第一个,因为往往只有你知道的是真相。”程玄听了这话,给了夹了好大一筷子菜,把我的碗里堆得像山一样。
送我去机场的还是程玄,车上除了我,还有我爸妈。我爸对程玄说:“幸亏有你啊,要不然我们还得坐机场巴士送她。”我抢话:“爸,妈,您们最好了,程玄他有车,送我是小菜一碟,您们没车,接我送我才显得难能可贵。”程玄瞟了我一眼,没跟我计较。程玄是大度的,也是细心的。逢年过节,他一向大包小包地拎到我爸妈门前。
我又飞走了。
在飞机上,我感触道:我为肖言这般那般,值得吗?我感触的时候,空姐正好送来饮料,后来等空姐再来收走空杯子时,我就得到了一目了然的答案:我想拥有肖言,我从未像想拥有肖言这般想拥有过任何东西。我要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变成一个世界,相亲相爱。
第十九话:重逢,却言不由衷
飞机是个伟大的发明创造,它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把我送到了肖言面前。见到肖言之前,我斟酌过,我究竟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不过见到肖言之后,那些都被我扔到九霄云外了。我看着他那我熟悉的脸,我熟悉的穿戴,熟悉而又朝思暮想,我就饿虎扑食一样扑了上去。这样说,根本不为过,我狠狠地抱了抱肖言,抱得他一边笑,一边哎哟哎哟地哼叫。
我的行李到了肖言手上,我笑吟吟地跟着他出了机场,像一场比翼双飞的出行。肖言说:“又变好看了啊。”我竟脸红了:“怎么会?我们才半个月没见,根本来不及变好看啊。”是啊,我和肖言才仅仅半个月没见而已,而我,却已经觉得像有三五个“三秋”之久了。
肖言是从他的城市开车来上海的,那白色的本田,是他回国后新买的。我坐在他身边,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纵然,我心中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问号。
这时,公司的莉丽小姐打来了电话。她问我到了吗,我说我已经出机场了。她说:“老板的房子里有几间空房间,可以给新来的员工暂住。”我婉拒:“我订了酒店了,就不打扰老板了。”莉丽小姐很直爽也很热情:“不必客气。现在那里也有其他员工在借住,你们正好也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我用余光瞟了瞟肖言,他目不斜视地开车。我应允了莉丽,她告诉了我地址。
挂了电话,我把地址告诉肖言,说:“我今晚住那里。”肖言问我:“什么地方?”“老板家。”“老板家?你为什么住老板家?”我说:“因为我好看啊。”听我这么说,肖言骂了一句:“妈的。”
老板姓魏,老板的房子,被我叫做魏宅。
肖言送我到魏宅时,老板并不在家。在家的是一个英国人,吐着一口典型的伦敦腔。他叫约翰。约翰就是莉丽小姐口中的“其他员工”只不过,员工和员工之间也多少有着区别,比如约翰的名片上印着“副总裁”而我,还不确定自己配不配印个名片。后来我得知,这个副总裁并不常驻上海,所以才屈就于他人的屋檐下。
其实说“屈就”太不实事求是了。其实,魏宅在这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得上豪宅了。约翰带我和肖言进了魏老板事先安排给我的房间后,又留了一大串各处的钥匙给我,就出门了。
我坐在诺大的双人床上,上下颠了两下试了试它恰到好处的软硬度,对肖言说:“我们把这房子偷空了,然后潜逃吧。”肖言夸了我一句:“你真有出息。”
我给老板打了通电话,以表敬意和谢意。老板说:“我现在在香港,晚上就回上海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拿着电话,脑子里的各个齿轮飞速地旋转,得出一个结论:这饭我不能不吃。这应该,是我的面试。
我心里着实惆怅了。我和肖言相聚的时间太短了,短得像是一炷香,我看着它一点点燃烧。
我和肖言也出门了,留下空荡荡的豪宅。肖言问我:“想去哪里?”我说:“哪里都好。”
我打电话给爸妈。我对他们说:“女儿只身来了上海,怎么做爹娘的也不打个电话关心?”我爸说:“因为你妈不相信你是只身。”
挂了电话,我和肖言才开始了真正的交谈。他问我:“怎么决定来上海工作了?”我自然隐瞒了我的居心叵测,我道:“四处找,恰恰上海这份最令我满意。”我问他:“你呢?开始上班了吗?”他点点头:“一个星期了。”我和肖言像两个久别的朋友,说着或真实或言不由衷的近况。我忽然觉得有点可悲,为着那日渐滋长的隔阂。我抖擞了一下精神,笑着对肖言说:“小公子,这才回国没几日,就有钱买车了?”肖言也笑了笑:“家里的钱,不光彩。”我的精神又萎靡了。我始终隐隐地觉得,肖言的家庭,像一堵墙,他不会翻出来,而我也爬不进去。不过事实上,我从未了解过那堵墙,一切,都是我的直觉罢了。
第二十话:他向我要了一个吻
肖言带我去了外滩。
那天,天很蓝,江水的气息也很旖旎,这一切让我忽略了拥挤的人潮,甚至忽略了那一只只让我防不胜防的,不把广告传单塞给我就誓不为手的手。
我和肖言站到栏杆处,江风拂在我的脸上,扬起我的头发。肖言忽然对我说:“我能吻你一下吗?”我的心跳变得不规律了,也许我的脸也红了。我看向肖言,他的眉心因为灿烂的阳光而微微皱着,眼睛还是如初的深邃。我终究还是看不懂他的。不知为何,这个早已与我有过肌肤相亲的男人,这个也已暗示过会与我分道扬镳的男人,为何会这般唯喏地向我寻要一个吻。
我不懂,却允了他。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能。”肖言给我的吻,仅仅落在了我的左颊上,温柔,而又坚定。我的心像要粉碎了一般。
我们肩并肩面对着江水,肖言的手松松地环着我的腰。我们谁也没说什么,像是怕打扰了这份平和。
肖言叮嘱我:“一个人在上海,要小心。小心身体,更要小心小人。”这是离别的套路。我点点头,说:“你放心吧。”
肖言走了。在他把我送回魏宅后,我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他的车驶离我的视线。我大口地吸气,呼气。这样的离别,比起美国的那一场,该是小巫见大巫的。至少,我与他只相隔一百六十公里而已,至少,他还留给我那样一个矛盾的吻。
我疾步走回魏宅,走回我的房间。我对自己说:温妮,现在起,你要只身一人了。
房间里的枕头被子都是备妥的,所以我并没有把我从北京带来的那一套拎出箱子,不,确切地说,是从美国带来的,是肖言的那一套。刚刚肖言在时,我还萌生过一个念头,想把我的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一直担心的他那套会沦为美国难民救济品的枕头被子,其实竟安放在我的箱子里。不过,我还是打消了这念头,因为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因为我终究是不愿让肖言得知,我这般该死的在乎他。
我才换妥了身正式些的衣服,魏老板就回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我知道他仅仅三十余岁,不过看上去,他甚至更青春一些。他自小随家人移民美国,中文并不灵光。平心而论,对这种中文说不灵光的某籍华人,我并不欣赏。魏老板自年纪轻轻,事业平步青云,如今已是独当一面。早在我尚未回国,他通过电话面试我之前,我就已经做足了有关于他的功课。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魏老板自香港至上海,并不显得风尘仆仆,毕竟这种有钱人,是吃不到车马的苦头的。他倒了两杯洋酒,加了冰块,给了我一杯。我小口地抿咽,觉得浓烈极了。我对洋酒并不热爱,而且连一知半解都不具备,所以我忘记了魏老板告诉我的它的名字。
还没开始谈话,我的手机响了。是肖言打来的。老板让我随意,我走回房间接听。肖言说:“小熊,再嘱咐你一句,跟男人在一起时,千万别喝酒。”我忍俊不禁,说:“遵命。”我真的遵命了,那杯洋酒,我再也没碰。
魏老板是个并不让我感到拘谨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也年轻,眼神中甚至还时不时闪出一种童趣的光芒,不过,他的年轻有为也赋予了他张扬的资本,一种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张扬。我和他的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一半专业,一半非专业。我看得出,我是令他满意的。招聘应聘无非是买卖东西一般,首当其冲的叫做“性价比”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也不是要钱要的最少的,但我想,我的“性价比”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了。
魏老板还问了一个让我如坐针毡的问题:“你为什么不选择在美国工作?”我慌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说了真相:“因为一点私人原因。”还没等我说罢,魏老板笑着抢了我的话:“哦,那你可以不作答了。”我又莫名其妙了。我忙说:“不,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是为男朋友而回国的。”老板竟像朋友般笑了笑,说:“你男朋友真有福气。”
其实说莫名其妙,不如说先见之明。后来,我认识的一个丁姓女人曾对我说:“你傻不傻啊?为什么一开始就让老板知道你有个爱得死心塌地的男朋友?”我对丁姓女人敷衍地干笑了几下,让这谈话不了了之。这是后话了。
第十七话:我有个没血缘的哥,叫“玄哥”
晚上,我的时差作祟了。我翻来覆去把每一寸床都压遍了,还是精神得不得了。我索性下床,开了灯。我给茉莉打了个电话,跟她报了个平安。茉莉说:“你和肖言一走,我们这里好冷清。”我说:“这样你们才能安心学习,安心工作。”挂了电话,我打开电脑上网。邮箱中有几封从学校,从银行发来的无关紧要的邮件,msn上有几个无关紧要的泛泛之交。肖言还是没有联系我。我赌气地哼了一声,心想:你不找我,也休想我找你。
第二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把头发烫了个大波浪。烫的时候,我又败给了时差,睡了个天昏地暗。等我被叫醒时,我已经由清汤挂面进化成了风情万种。这“风情万种”是我自己的感觉,至于我爸妈,则说我像是一个小孩儿戴了个大人的假发。
中午,我风情万种地戴着这“假发”去吃了餐烤鸭,而和我吃烤鸭的人,叫程玄。
我给程玄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在全聚德了。我说:“玄哥,我回来了。”程玄在电话那边激动了:“温妮?你回国了?回北京了?”我说:“是啊,我一个人在全聚德呢。你过不过来?”程玄说了句“等我啊”就挂了电话。
程玄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从我上幼儿园小班到初中毕业,他们家一直住在我们家隔壁。我初中毕业那年,程玄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大学,而我,也瞎猫碰上死耗子地进了清华附中,所以虽然我们两家不住隔壁了,我和程玄还是一个星期能碰上个三五次。后来,我考大学考出了北京,再后来,我考研究生又考出了中国,彼此的联系自然而然也就少了。不过,我想找他的时候总能找到。他每逢搬家,换工作,换手机号码,都会千方百计地告知我。不像肖言,杳无音讯。
烤鸭还没给我端上来,程玄就到了。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他穿着白衬衫和咖啡色竖条纹的西装裤,意气风发。我向他挥手,他就笑开了花了。他走过来,我抢先开口:“玄哥,出人头地了啊?”程玄冲着我的头发就伸手,一边伸一边说:“你怎么留学留得这么风尘啊?”我挥开他的手:“去你的,我这叫妩媚。”
我非常不妩媚地吃着烤鸭,沾了一手一口的酱。程玄的问题一个接一个:你怎么不说一声就回来了?你怎么半年多没消息啊?你毕没毕业啊?还回不回美国啊?我没时间理他,自顾自地对付厨师的劳动果实。程玄认命了,也动手吃上了。程玄小时候是不喜欢烤鸭的,不过因为陪我吃的多了,也就锻炼出来了。
吃饱了我又萌生了睡意,所以程玄只得送我回家。
在他蓝色的帕萨特上,我又抢先开口:“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可以啊,都有车了。”程玄倒谦虚:“不值钱的,代步工具而已。”我又睡着了,没来得及回答程玄任何一个问题。到了我家门口,我打着哈欠问他:“要不要上来坐坐?”程玄说:“不了,我还有工作呢,等下次吧。帮我跟叔叔阿姨问好。”他所说的“工作”一定很多,因为他已经有了一家自己开创的软件公司了,而且,应该正做得有声有色,至于他所说的“叔叔阿姨”自然是指我爸妈。
我回到家,把肖言的枕头被子从箱子里弄出来,放在床上。我搂着它们,我想:我一定能在恍惚中感受到肖言,感受到他在我身边,抱着我,很幸福。不过,我失策了。我搂着它们,胸口闷得要窒息了。我不知道肖言现在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是不是开始工作了,有没有找个人一见钟情,我通通不知道。我心慌意乱,像蒙着眼睛走钢索一般。
第十八话:我送上门去了
上海那边的公司给我打来电话,负责人事的莉丽小姐用甜美的嗓音对我说:“我们希望您下周一就过来,可以吗?”我甜美地回答她:“没问题。”一切都没问题,我顺利地毕了业回了国,和爸妈团聚了一番,烫了大波浪,重逢了我那像亲哥哥一般的程玄,上海的公司也依旧对我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这一切,都没问题。我唯一没有把握的,就是区区肖言而已。
我给肖言发了封邮件,用最朴素的格式,最朴素的字体,和最朴素的语言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码。发了邮件的那一刹那,我又懊恼了。我恨铁不成钢地拍了拍自己的头,责备自己沉不住这口气。我走到镜子前,看着卷发的自己,自言自语:你不是小丫头了,从今以后,你就是大姑娘了。语罢,我就搔首弄姿了一番,幼稚极了。
我买了周日飞上海的机票,当然,就一张。我始终拒绝我妈与我同行,因为那里没有她朝思暮想的女婿。距离我给肖言发邮件已经三日了,他始终默不作声。
直到周六中午,在我和程玄吃午餐时,在我准备告诉他我又要飞离北京,飞去上海时,肖言给我打来电话了。他第一句话说得如过去一般平常,他说:“小熊。”我一听,哇的就哭了。我想:我终究还是个小丫头。程玄坐在我对面,看得呆若木鸡。
肖言沉默着,任我哭完了这嗓子。之后,我们又共同沉默了一会儿,再又同时开了口。我说的是:我明天去上海。而肖言说的是:我该死。面对肖言的“该死”我只是稍稍愣了一下,因为肖言迅速地继续了我的话题。他问:“哦?明天?”我说:“嗯,我要去上海工作了。”肖言绵长的哦了一声,说道:“那我明天也去上海,去机场接你吧。”我像是踩着一根弹簧,嗖的从地上蹿到了空中。几分钟前,肖言还杳无音讯,而几分钟后,我得知了二十四小时后,我和他就能面对面了。我佯作矜持地说了句:“嗯,好。”挂了电话,我乐不可支,连脸上还挂着的泪都无暇去顾及了。
程玄瞪着眼睛问我:“你要去上海工作?”我拿起筷子开始夹菜,说:“嗯,我正准备告诉你。”程玄又把眼睛眯上了。他眯着眼睛示意了一下我的手机,问:“为了那个人?”我点点头,承认了。如果说,我需要在全地球的人面前伪装,装得不在乎爱情,不在乎肖言,那么,程玄应该是不属于地球的。我总是轻而易举地对他实话实说,就像此时此刻,我轻而易举地承认,我几乎是完全为了一个男人,而决定了上海这个方向。
程玄问我:“他是什么人?”我想了想,轻描淡写地给了肖言一个定位:“一个留学期间认识的同学,我喜欢他。”程玄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我吃菜吃得酣畅,因为在我自己动筷子的同时,程玄的筷子也总是夹着菜往我碗里送。程玄质疑了我一句:“温妮,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你怎么什么事都是让我最后一个知道啊?”我反驳他:“你是最后一个,你也是第一个,因为往往只有你知道的是真相。”程玄听了这话,给了夹了好大一筷子菜,把我的碗里堆得像山一样。
送我去机场的还是程玄,车上除了我,还有我爸妈。我爸对程玄说:“幸亏有你啊,要不然我们还得坐机场巴士送她。”我抢话:“爸,妈,您们最好了,程玄他有车,送我是小菜一碟,您们没车,接我送我才显得难能可贵。”程玄瞟了我一眼,没跟我计较。程玄是大度的,也是细心的。逢年过节,他一向大包小包地拎到我爸妈门前。
我又飞走了。
在飞机上,我感触道:我为肖言这般那般,值得吗?我感触的时候,空姐正好送来饮料,后来等空姐再来收走空杯子时,我就得到了一目了然的答案:我想拥有肖言,我从未像想拥有肖言这般想拥有过任何东西。我要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变成一个世界,相亲相爱。
第十九话:重逢,却言不由衷
飞机是个伟大的发明创造,它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把我送到了肖言面前。见到肖言之前,我斟酌过,我究竟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不过见到肖言之后,那些都被我扔到九霄云外了。我看着他那我熟悉的脸,我熟悉的穿戴,熟悉而又朝思暮想,我就饿虎扑食一样扑了上去。这样说,根本不为过,我狠狠地抱了抱肖言,抱得他一边笑,一边哎哟哎哟地哼叫。
我的行李到了肖言手上,我笑吟吟地跟着他出了机场,像一场比翼双飞的出行。肖言说:“又变好看了啊。”我竟脸红了:“怎么会?我们才半个月没见,根本来不及变好看啊。”是啊,我和肖言才仅仅半个月没见而已,而我,却已经觉得像有三五个“三秋”之久了。
肖言是从他的城市开车来上海的,那白色的本田,是他回国后新买的。我坐在他身边,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纵然,我心中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问号。
这时,公司的莉丽小姐打来了电话。她问我到了吗,我说我已经出机场了。她说:“老板的房子里有几间空房间,可以给新来的员工暂住。”我婉拒:“我订了酒店了,就不打扰老板了。”莉丽小姐很直爽也很热情:“不必客气。现在那里也有其他员工在借住,你们正好也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我用余光瞟了瞟肖言,他目不斜视地开车。我应允了莉丽,她告诉了我地址。
挂了电话,我把地址告诉肖言,说:“我今晚住那里。”肖言问我:“什么地方?”“老板家。”“老板家?你为什么住老板家?”我说:“因为我好看啊。”听我这么说,肖言骂了一句:“妈的。”
老板姓魏,老板的房子,被我叫做魏宅。
肖言送我到魏宅时,老板并不在家。在家的是一个英国人,吐着一口典型的伦敦腔。他叫约翰。约翰就是莉丽小姐口中的“其他员工”只不过,员工和员工之间也多少有着区别,比如约翰的名片上印着“副总裁”而我,还不确定自己配不配印个名片。后来我得知,这个副总裁并不常驻上海,所以才屈就于他人的屋檐下。
其实说“屈就”太不实事求是了。其实,魏宅在这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得上豪宅了。约翰带我和肖言进了魏老板事先安排给我的房间后,又留了一大串各处的钥匙给我,就出门了。
我坐在诺大的双人床上,上下颠了两下试了试它恰到好处的软硬度,对肖言说:“我们把这房子偷空了,然后潜逃吧。”肖言夸了我一句:“你真有出息。”
我给老板打了通电话,以表敬意和谢意。老板说:“我现在在香港,晚上就回上海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拿着电话,脑子里的各个齿轮飞速地旋转,得出一个结论:这饭我不能不吃。这应该,是我的面试。
我心里着实惆怅了。我和肖言相聚的时间太短了,短得像是一炷香,我看着它一点点燃烧。
我和肖言也出门了,留下空荡荡的豪宅。肖言问我:“想去哪里?”我说:“哪里都好。”
我打电话给爸妈。我对他们说:“女儿只身来了上海,怎么做爹娘的也不打个电话关心?”我爸说:“因为你妈不相信你是只身。”
挂了电话,我和肖言才开始了真正的交谈。他问我:“怎么决定来上海工作了?”我自然隐瞒了我的居心叵测,我道:“四处找,恰恰上海这份最令我满意。”我问他:“你呢?开始上班了吗?”他点点头:“一个星期了。”我和肖言像两个久别的朋友,说着或真实或言不由衷的近况。我忽然觉得有点可悲,为着那日渐滋长的隔阂。我抖擞了一下精神,笑着对肖言说:“小公子,这才回国没几日,就有钱买车了?”肖言也笑了笑:“家里的钱,不光彩。”我的精神又萎靡了。我始终隐隐地觉得,肖言的家庭,像一堵墙,他不会翻出来,而我也爬不进去。不过事实上,我从未了解过那堵墙,一切,都是我的直觉罢了。
第二十话:他向我要了一个吻
肖言带我去了外滩。
那天,天很蓝,江水的气息也很旖旎,这一切让我忽略了拥挤的人潮,甚至忽略了那一只只让我防不胜防的,不把广告传单塞给我就誓不为手的手。
我和肖言站到栏杆处,江风拂在我的脸上,扬起我的头发。肖言忽然对我说:“我能吻你一下吗?”我的心跳变得不规律了,也许我的脸也红了。我看向肖言,他的眉心因为灿烂的阳光而微微皱着,眼睛还是如初的深邃。我终究还是看不懂他的。不知为何,这个早已与我有过肌肤相亲的男人,这个也已暗示过会与我分道扬镳的男人,为何会这般唯喏地向我寻要一个吻。
我不懂,却允了他。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能。”肖言给我的吻,仅仅落在了我的左颊上,温柔,而又坚定。我的心像要粉碎了一般。
我们肩并肩面对着江水,肖言的手松松地环着我的腰。我们谁也没说什么,像是怕打扰了这份平和。
肖言叮嘱我:“一个人在上海,要小心。小心身体,更要小心小人。”这是离别的套路。我点点头,说:“你放心吧。”
肖言走了。在他把我送回魏宅后,我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他的车驶离我的视线。我大口地吸气,呼气。这样的离别,比起美国的那一场,该是小巫见大巫的。至少,我与他只相隔一百六十公里而已,至少,他还留给我那样一个矛盾的吻。
我疾步走回魏宅,走回我的房间。我对自己说:温妮,现在起,你要只身一人了。
房间里的枕头被子都是备妥的,所以我并没有把我从北京带来的那一套拎出箱子,不,确切地说,是从美国带来的,是肖言的那一套。刚刚肖言在时,我还萌生过一个念头,想把我的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一直担心的他那套会沦为美国难民救济品的枕头被子,其实竟安放在我的箱子里。不过,我还是打消了这念头,因为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因为我终究是不愿让肖言得知,我这般该死的在乎他。
我才换妥了身正式些的衣服,魏老板就回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我知道他仅仅三十余岁,不过看上去,他甚至更青春一些。他自小随家人移民美国,中文并不灵光。平心而论,对这种中文说不灵光的某籍华人,我并不欣赏。魏老板自年纪轻轻,事业平步青云,如今已是独当一面。早在我尚未回国,他通过电话面试我之前,我就已经做足了有关于他的功课。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魏老板自香港至上海,并不显得风尘仆仆,毕竟这种有钱人,是吃不到车马的苦头的。他倒了两杯洋酒,加了冰块,给了我一杯。我小口地抿咽,觉得浓烈极了。我对洋酒并不热爱,而且连一知半解都不具备,所以我忘记了魏老板告诉我的它的名字。
还没开始谈话,我的手机响了。是肖言打来的。老板让我随意,我走回房间接听。肖言说:“小熊,再嘱咐你一句,跟男人在一起时,千万别喝酒。”我忍俊不禁,说:“遵命。”我真的遵命了,那杯洋酒,我再也没碰。
魏老板是个并不让我感到拘谨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也年轻,眼神中甚至还时不时闪出一种童趣的光芒,不过,他的年轻有为也赋予了他张扬的资本,一种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张扬。我和他的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一半专业,一半非专业。我看得出,我是令他满意的。招聘应聘无非是买卖东西一般,首当其冲的叫做“性价比”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也不是要钱要的最少的,但我想,我的“性价比”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了。
魏老板还问了一个让我如坐针毡的问题:“你为什么不选择在美国工作?”我慌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说了真相:“因为一点私人原因。”还没等我说罢,魏老板笑着抢了我的话:“哦,那你可以不作答了。”我又莫名其妙了。我忙说:“不,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是为男朋友而回国的。”老板竟像朋友般笑了笑,说:“你男朋友真有福气。”
其实说莫名其妙,不如说先见之明。后来,我认识的一个丁姓女人曾对我说:“你傻不傻啊?为什么一开始就让老板知道你有个爱得死心塌地的男朋友?”我对丁姓女人敷衍地干笑了几下,让这谈话不了了之。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