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逃亡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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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冲刚刚记住那个鬼炼印和鬼炼咒,留在岩石上的印象就完全消失了。他跟着用摄魂眼和千耳术查看、辩听整个山腹洞窟,但却再也没有那个狐妖残魂所留下的半点东西,就连一丝能量残留都没有留下。
百鸟冲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巨大岩石,苦笑地道:“这是怎么回事呢?元霸天没有发现我的行踪,反倒是一只狐妖的残魂发现我的行踪。或许不是发现,而是料到了我始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所以一早就留下了这些东西。”
这事情实在是太蹊跷了,怎么也想不明白。如果是一个道家的天仙,又或者是佛家的正神神秘的叫他去天界,他还能勉强接受,但是,让他却天界,却偏偏是一只狐妖的残魂,这叫人怎么接受呢?
妖者,无论是什么妖类,那都是无法在天界留存的。妖类和鬼炼者一样,一旦出现在天界,那就像是一缕黑暗突然出现在了金光笼罩的世界之最,那种醒目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随后而来,也必定是来自天界的各种打击,不死简直就是奇迹了。
残魂,也可以说是一个念头,一个意念的停留。百鸟冲很清楚他见到的狐妖的残魂的性质,而从他所看到的东西来看,那残魂的主人还活着,并不是一个死狐妖所留下的残魂。这个残魂见到了他,达成了目的,也就飞回到它主人身上了。
静静地琢磨着心头的事情,百鸟冲手上也尝试着拿捏刚刚记住的鬼炼印,这印,是登天界的升天印。不过,他只是熟悉动作,没有注入鬼炼力,也没有诵念鬼炼咒,也就是配套的升天咒。他可不想一下尝试,忽然飞升天界,然后被一大群神仙发现,死得稀里糊涂。
半响之后,百鸟冲退出了山腹洞窟,向山外的世界走去。
他不知道那个狐妖为什么会给他留下一个三个月之后让他去天界的信息,这事蹊跷,这事神秘,但无论是多么蹊跷和神秘的事情在现阶段都要靠边,不能拦在他向元霸天复仇的道路上。
所以,这种事情,就算兴趣再大,再好奇,他也要放下,留待杀了元霸天之后再去想办法弄明白。
小半天的光景,百鸟冲便走出了山林,来到了山水镇镇前。这个地方依然勾起了他的一些回忆,小时候他时常跟着他爷爷来这小镇上贩卖猎货,而他爷爷换了钱,也总是要给他买一些解馋的糖果。后来,他自己能打猎的时候,也来这小镇,换了钱,但却不是买糖果,而是买书看。
那些过往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但百鸟冲却觉得,那些事情仿佛就在昨天,以至于他还记得如此清晰。
镇子就在眼前,百鸟冲却没有着急着进去,而是退回刚刚走出的山林,将一只包裹打开。包裹里面装着一套衣服,一双布鞋,还有一张画像。
这张画像,是通缉的画像。画中的男子二十出头,身材瘦高,皮肤白皙,那模样还颇有几分风流倜傥的感觉。却就是这样一个青年,居然挖了惊雷军一个统领的墙角,勾引了人家的小老婆,把人家玩了之后弃之如破鞋。在这片地界上,抓他的人,可比抓那些杀人凶徒的人还多。
这个青年,叫张闲,是个读书人,家里家境殷实,也练过几年武,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不过从小娇生惯养的他始终都是文不成武不就,虽然读书修练先天之力,但文不成学士,武不成金刚境天武者,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
色胆包天的张闲犯事之后逃跑了,那个惊雷军的统领抓捕不着他,一怒之下带着手下的战士将张闲的家给一窝端了,给那小色狼一个家破人亡的教训。这事就发生在三个月之前,那张闲逃到了黑林州临黑城。可惜,那个惊雷军的统领没有运气抓到他,但他却死在了临黑城的一伙强盗的手下。
这似乎是一个教育子弟的反面故事,讲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但一个别有用心的人却有意要将这故事接着讲下去。这个人,就是百鸟冲。
收集各种有关惊雷军的情报,是百鸟冲一早就在做着的事情。他需要一个身份再进去狼石山监狱,而用圣女心经的幻术变成这个张闲的模样,再被抓进去,却是他整个计划之中的一部分。
百鸟冲的复仇之路的----,就是关押了他两年之久的狼石山监狱。
这个张闲不是山水镇的人,但却有一个相好在山水镇上。因为思念心爱的女人,然后被变了心的女人出卖,被抓住,这些故事百鸟冲也一早就计划好了。
又过了半响时间,百鸟冲从林子里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换上了一早就准备好了衣服,也通过圣女心经的幻术,将他的容貌彻头彻尾地改整了一遍,变成了张闲的样子。那张闲和他的身高差不多,身材也很相似,再加上百鸟冲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这一改变也不是巨大的改变,却依然能做到十分相似的程度。
现在只要百鸟冲装出一副轻佻浪子的样子,那就没人会认为他不是张闲了。
不仅是改变了模样,百鸟冲将身上的鬼炼者的东西都放进了鬼炼世界之中,只留了一些散碎钱财在身上,以及一把很普通的防身匕首。不留鬼炼者的东西在身上,那是因为囚犯在送进狼石山监狱之前,都要脱光了搜身。不留多余的钱财在身上,那却是为了符合一个逃亡者的身份。倘若有大笔钱财再身,那本身就是一个破绽。这些事情,方方面面,百鸟冲都巨细无遗地想过了,计划周全。
做好了所有的事情,检查一遍,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破绽之后,百鸟冲才慢吞吞的向山水镇走去。他从无路的山林之中走出来,没有别人,上了路之后便有了行人,他又将头低垂着,不鬼鬼祟祟,也要装出一副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样子。
山水镇没有多大的变化,当初他逃亡之前杀了零瑞杰全家,路过零家的时候,他发现那庄园依旧存在,还被翻修了一遍。门口也站着两个惊雷军的战士,路过的人,连向大门里多张望两眼的勇气都没有。都是匆匆走过,生怕招惹到那两个守门的战士似的。
“我当初杀人之后还放了一把火,灭了零瑞杰全家,却没想到便宜了某个惊雷军的将领,直接就把这庄园给霸占了。”百鸟冲只是看到了守门的惊雷军战士,便猜到了一些事情。不过,他也只是路过,看了两眼便埋着头,匆匆走过。
在山水镇里转悠了大半天,百鸟冲才根据收集来的情报,找到了张闲生前的相好。那女子也是二十出头的年龄,容貌俏丽,身段也是胖瘦适中,该翘的地方翘,该挺的地方挺,别有一番成熟女人的味道。这也难怪,就连张闲这种纨绔子弟也会喜欢她。
这女子姓腾,单字一个娇。人如其名,娇娇滴滴。
这腾娇没有嫁人,开了一家混沌店营生。平日里,她无论天热天冷,都将领口大开,露出一片细嫩的白肌,给人勺混沌的时候也总是很夸张地把上身低下去,让客人欣赏一下子她的胸间风景。这样一来,她的混沌生意比谁家的都好。她由此也得了一个外号,混沌美女。
老远看着混沌美女站在一口大锅前卖混沌,有客人去买,她就弯腰勺混沌,一边说两句玩笑的话,故意让客人看她的胸。站了一些时候,百鸟冲发现来买混沌吃的都是一些男人,年轻的有,年老的也有。那些男人,吃混沌是次要的,看人家的胸才是真的。
观察了一些时候,百鸟冲才走了过去,站到混沌美人腾娇的大锅前,压低声音说道:“老板娘,来一碗混沌。”
百鸟冲能变出张闲的样子,但却从来没有听过张闲的声音,所以无法模仿。如果整个计划之中有破绽存在的话,也就仅此一个破绽而已。不过,这点他也造就想好了对策。时隔数月,如果不是特别亲近和熟悉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一个纨绔子弟的声音有些变化了呢?更何况,他之所以站到这个腾娇的面前,为的就是让她出卖的。
也确实,百鸟冲站到面前,那腾娇没听出声音,弯腰去勺混沌,却就在将碗端起来,看见百鸟冲的脸时,她手中的碗突然掉落地上,啪地一声摔了个粉碎。
“嘘”百鸟冲假装竖指在唇,示意她不要惊慌,随后,他又说道:“给我弄一碗混沌我三天都没吃饭了。”
腾娇的眼神之中顿时闪过一抹不快的神光,但却没有发作,依旧给百鸟冲勺了满满一碗混沌。
百鸟冲心中一片好笑,端着混沌就进了她的小店,在墙角下的一张油黑发亮的桌子前坐着,狼吞虎咽地吃起了混沌。他的肚子并不饿,对腾娇的混沌的味道也不怎么待见,但却必须要装出一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只有这样,才更像是一个逃犯。
一边装作饥渴的样子吃着混沌,百鸟冲一边拿眼角的余光观察着混沌美人的神色变化。不出他所料,对于这个处在逃亡状态的纨绔子弟,混沌美人腾娇先是惊慌,然后又是不高兴,最后,她的眼眸之中便浮现出了厌恶的神光。这些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没有遗漏。
吃完了混沌,百鸟冲打了一个饱嗝,又对走来收拾碗筷的腾娇说道:“你先忙着,我进你屋睡一觉,两天两夜没睡觉了,我的声音都有些变沙哑了。”
“去吧,你进去睡吧,晚上我再给你弄好吃的。”腾娇笑着,说了一句很暧昧的话。
百鸟冲也假装轻佻,伸手在她的翘臀上拍了一下,然后起身进了里屋。
如果不出百鸟冲的所料,他在里面睡觉,最后进来的不会是给她弄好吃的腾娇,而是一大群如狼似虎的惊雷军战士。而这,正是他想要的。
百鸟冲刚刚记住那个鬼炼印和鬼炼咒,留在岩石上的印象就完全消失了。他跟着用摄魂眼和千耳术查看、辩听整个山腹洞窟,但却再也没有那个狐妖残魂所留下的半点东西,就连一丝能量残留都没有留下。
百鸟冲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巨大岩石,苦笑地道:“这是怎么回事呢?元霸天没有发现我的行踪,反倒是一只狐妖的残魂发现我的行踪。或许不是发现,而是料到了我始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所以一早就留下了这些东西。”
这事情实在是太蹊跷了,怎么也想不明白。如果是一个道家的天仙,又或者是佛家的正神神秘的叫他去天界,他还能勉强接受,但是,让他却天界,却偏偏是一只狐妖的残魂,这叫人怎么接受呢?
妖者,无论是什么妖类,那都是无法在天界留存的。妖类和鬼炼者一样,一旦出现在天界,那就像是一缕黑暗突然出现在了金光笼罩的世界之最,那种醒目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随后而来,也必定是来自天界的各种打击,不死简直就是奇迹了。
残魂,也可以说是一个念头,一个意念的停留。百鸟冲很清楚他见到的狐妖的残魂的性质,而从他所看到的东西来看,那残魂的主人还活着,并不是一个死狐妖所留下的残魂。这个残魂见到了他,达成了目的,也就飞回到它主人身上了。
静静地琢磨着心头的事情,百鸟冲手上也尝试着拿捏刚刚记住的鬼炼印,这印,是登天界的升天印。不过,他只是熟悉动作,没有注入鬼炼力,也没有诵念鬼炼咒,也就是配套的升天咒。他可不想一下尝试,忽然飞升天界,然后被一大群神仙发现,死得稀里糊涂。
半响之后,百鸟冲退出了山腹洞窟,向山外的世界走去。
他不知道那个狐妖为什么会给他留下一个三个月之后让他去天界的信息,这事蹊跷,这事神秘,但无论是多么蹊跷和神秘的事情在现阶段都要靠边,不能拦在他向元霸天复仇的道路上。
所以,这种事情,就算兴趣再大,再好奇,他也要放下,留待杀了元霸天之后再去想办法弄明白。
小半天的光景,百鸟冲便走出了山林,来到了山水镇镇前。这个地方依然勾起了他的一些回忆,小时候他时常跟着他爷爷来这小镇上贩卖猎货,而他爷爷换了钱,也总是要给他买一些解馋的糖果。后来,他自己能打猎的时候,也来这小镇,换了钱,但却不是买糖果,而是买书看。
那些过往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但百鸟冲却觉得,那些事情仿佛就在昨天,以至于他还记得如此清晰。
镇子就在眼前,百鸟冲却没有着急着进去,而是退回刚刚走出的山林,将一只包裹打开。包裹里面装着一套衣服,一双布鞋,还有一张画像。
这张画像,是通缉的画像。画中的男子二十出头,身材瘦高,皮肤白皙,那模样还颇有几分风流倜傥的感觉。却就是这样一个青年,居然挖了惊雷军一个统领的墙角,勾引了人家的小老婆,把人家玩了之后弃之如破鞋。在这片地界上,抓他的人,可比抓那些杀人凶徒的人还多。
这个青年,叫张闲,是个读书人,家里家境殷实,也练过几年武,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不过从小娇生惯养的他始终都是文不成武不就,虽然读书修练先天之力,但文不成学士,武不成金刚境天武者,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
色胆包天的张闲犯事之后逃跑了,那个惊雷军的统领抓捕不着他,一怒之下带着手下的战士将张闲的家给一窝端了,给那小色狼一个家破人亡的教训。这事就发生在三个月之前,那张闲逃到了黑林州临黑城。可惜,那个惊雷军的统领没有运气抓到他,但他却死在了临黑城的一伙强盗的手下。
这似乎是一个教育子弟的反面故事,讲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但一个别有用心的人却有意要将这故事接着讲下去。这个人,就是百鸟冲。
收集各种有关惊雷军的情报,是百鸟冲一早就在做着的事情。他需要一个身份再进去狼石山监狱,而用圣女心经的幻术变成这个张闲的模样,再被抓进去,却是他整个计划之中的一部分。
百鸟冲的复仇之路的----,就是关押了他两年之久的狼石山监狱。
这个张闲不是山水镇的人,但却有一个相好在山水镇上。因为思念心爱的女人,然后被变了心的女人出卖,被抓住,这些故事百鸟冲也一早就计划好了。
又过了半响时间,百鸟冲从林子里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换上了一早就准备好了衣服,也通过圣女心经的幻术,将他的容貌彻头彻尾地改整了一遍,变成了张闲的样子。那张闲和他的身高差不多,身材也很相似,再加上百鸟冲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这一改变也不是巨大的改变,却依然能做到十分相似的程度。
现在只要百鸟冲装出一副轻佻浪子的样子,那就没人会认为他不是张闲了。
不仅是改变了模样,百鸟冲将身上的鬼炼者的东西都放进了鬼炼世界之中,只留了一些散碎钱财在身上,以及一把很普通的防身匕首。不留鬼炼者的东西在身上,那是因为囚犯在送进狼石山监狱之前,都要脱光了搜身。不留多余的钱财在身上,那却是为了符合一个逃亡者的身份。倘若有大笔钱财再身,那本身就是一个破绽。这些事情,方方面面,百鸟冲都巨细无遗地想过了,计划周全。
做好了所有的事情,检查一遍,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破绽之后,百鸟冲才慢吞吞的向山水镇走去。他从无路的山林之中走出来,没有别人,上了路之后便有了行人,他又将头低垂着,不鬼鬼祟祟,也要装出一副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样子。
山水镇没有多大的变化,当初他逃亡之前杀了零瑞杰全家,路过零家的时候,他发现那庄园依旧存在,还被翻修了一遍。门口也站着两个惊雷军的战士,路过的人,连向大门里多张望两眼的勇气都没有。都是匆匆走过,生怕招惹到那两个守门的战士似的。
“我当初杀人之后还放了一把火,灭了零瑞杰全家,却没想到便宜了某个惊雷军的将领,直接就把这庄园给霸占了。”百鸟冲只是看到了守门的惊雷军战士,便猜到了一些事情。不过,他也只是路过,看了两眼便埋着头,匆匆走过。
在山水镇里转悠了大半天,百鸟冲才根据收集来的情报,找到了张闲生前的相好。那女子也是二十出头的年龄,容貌俏丽,身段也是胖瘦适中,该翘的地方翘,该挺的地方挺,别有一番成熟女人的味道。这也难怪,就连张闲这种纨绔子弟也会喜欢她。
这女子姓腾,单字一个娇。人如其名,娇娇滴滴。
这腾娇没有嫁人,开了一家混沌店营生。平日里,她无论天热天冷,都将领口大开,露出一片细嫩的白肌,给人勺混沌的时候也总是很夸张地把上身低下去,让客人欣赏一下子她的胸间风景。这样一来,她的混沌生意比谁家的都好。她由此也得了一个外号,混沌美女。
老远看着混沌美女站在一口大锅前卖混沌,有客人去买,她就弯腰勺混沌,一边说两句玩笑的话,故意让客人看她的胸。站了一些时候,百鸟冲发现来买混沌吃的都是一些男人,年轻的有,年老的也有。那些男人,吃混沌是次要的,看人家的胸才是真的。
观察了一些时候,百鸟冲才走了过去,站到混沌美人腾娇的大锅前,压低声音说道:“老板娘,来一碗混沌。”
百鸟冲能变出张闲的样子,但却从来没有听过张闲的声音,所以无法模仿。如果整个计划之中有破绽存在的话,也就仅此一个破绽而已。不过,这点他也造就想好了对策。时隔数月,如果不是特别亲近和熟悉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一个纨绔子弟的声音有些变化了呢?更何况,他之所以站到这个腾娇的面前,为的就是让她出卖的。
也确实,百鸟冲站到面前,那腾娇没听出声音,弯腰去勺混沌,却就在将碗端起来,看见百鸟冲的脸时,她手中的碗突然掉落地上,啪地一声摔了个粉碎。
“嘘”百鸟冲假装竖指在唇,示意她不要惊慌,随后,他又说道:“给我弄一碗混沌我三天都没吃饭了。”
腾娇的眼神之中顿时闪过一抹不快的神光,但却没有发作,依旧给百鸟冲勺了满满一碗混沌。
百鸟冲心中一片好笑,端着混沌就进了她的小店,在墙角下的一张油黑发亮的桌子前坐着,狼吞虎咽地吃起了混沌。他的肚子并不饿,对腾娇的混沌的味道也不怎么待见,但却必须要装出一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只有这样,才更像是一个逃犯。
一边装作饥渴的样子吃着混沌,百鸟冲一边拿眼角的余光观察着混沌美人的神色变化。不出他所料,对于这个处在逃亡状态的纨绔子弟,混沌美人腾娇先是惊慌,然后又是不高兴,最后,她的眼眸之中便浮现出了厌恶的神光。这些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没有遗漏。
吃完了混沌,百鸟冲打了一个饱嗝,又对走来收拾碗筷的腾娇说道:“你先忙着,我进你屋睡一觉,两天两夜没睡觉了,我的声音都有些变沙哑了。”
“去吧,你进去睡吧,晚上我再给你弄好吃的。”腾娇笑着,说了一句很暧昧的话。
百鸟冲也假装轻佻,伸手在她的翘臀上拍了一下,然后起身进了里屋。
如果不出百鸟冲的所料,他在里面睡觉,最后进来的不会是给她弄好吃的腾娇,而是一大群如狼似虎的惊雷军战士。而这,正是他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