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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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郎中,王廷如今除了依附上国以外,别无选择。而我滇国,如果再不拔除巫教,只恐后世子孙都将成为毒蟒口中之食。”
跟刀那明相识这么久,从他嘴里听到的最真诚的话就是这两句。
然而,我却不能不重新思索自己答应他的事——像白象王这种极富侵略性的人,对汉庭来说无疑是种威胁。他的王后恐怕也不是什么易与之主,若是她好起来后强力整顿南滇的局面,是利是弊难说得很。
严极说过,今年秋冬北疆将有战事,避免两线作战的压力是朝廷与南滇议和的原因。这也代表着最近一年里,朝廷对南滇只能虚势恫吓,实际上并没有深入滇境,拔教灭国的能力。
一年时间,放在真正有能力的人手里,是可以做很多事的。万一南滇的局势能在白象王后的统领下脱出徐恪的钳制,我将她治好,岂不是相当于给齐略在西南树了一个强敌?西南线如果不稳,日后朝廷对楚国的战争,就要腹背受敌。
白象王后,治,还是不治?
“这有什么好为难的?你不想治她,那就趁给她治病的时候结果她好了。反正医术高超的人想悄没声息地杀个人,易如反掌。”荆佩的话干脆利落,却让我吃了一惊,心里蓦地一动,这样的话,实在不该是医生说的。
我看了她一眼,淡淡地一笑:“我没有精神洁癖,也不反对杀人。但我不会在给病患治病时下暗手,那是对自己的亵渎。我只做治或不治的决定,但不会装成治病去行谋杀之实。”
荆佩讪讪一笑,不再说话了。我抚着给白象王后整理出来的医案,正迟疑不定,室外突然有人唤我:“云郎中,外堂来了客,周节使请您过去一趟。”
荆佩见我不想出去,便替我应答:“云郎中倦着呢,那是什么客?叫节使拦了算了。”
门外那声音却透出一丝苦意来,回应道:“那客人周节使也不好拦,她原是先帝的嫔妃,仅是要求见云郎中一面,没有拦她的理由啊!”羌良人,她终于出现了!我来了这么久,都没见到她的踪影,还以为她隐居了呢。
“请她在外堂稍候。”
两个月不见,羌良人原本形诸于外的憔悴已然消逝,打扮得光鲜亮丽。但在一转眼,一扬眉的时候,却缺少了一种活力——就像被剪下来供在瓶中的花朵,鲜艳美丽,可却失了长久存活的根本,透出一股必将萎落无存的颓然。她以前憔悴的只是外表,而此时憔悴的却是内心。
只是我一出现,她看着我,眼里光芒闪动,却又升起了一股斗志,笑盈盈地问:“云郎中远来南滇,竟不曾出驿馆赏玩南国与中原不同的风光,难道怕我——南滇风俗不成?”
她将那个我字拖长了音,却是有意激我了。我袖中指尖微颤,脸上却笑道:“南滇风俗奇异,我早便想寻故人带我一览殊胜,只是未能得便。来此月余,未见故人芳踪,我本以为是故人愧不敢见我,原来不是啊?”
羌良人脸色微动,我不等她回应,便举手一引,笑道:“你既有盛情,何不带我四处随意走走?”
“云郎中有兴趣,阿依瓦当然奉陪。”
滇国的王城人口才十来万,论到繁华根本无法与长安相提并论,但这是整个滇国相对富裕人家聚集的地方,所以街道上的行人衣着打扮都不错。
我走得很慢,神态十分适意悠闲;羌良人开始走得快,但她很快意识到我的拖拉,脚步也放慢了,渐渐地合上了我走路的节奏,缓慢而懒散地悠然漫步。
我们两个人,并肩走在南国的街衢上,彼此都笑容满面,似乎言谈甚欢,似是早把曾经发生过的仇隙忘记,视对方为挚友。
我们都知道对方绝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但不知为什么,明明是结下了深深仇怨的仇人,在这远离长安的地方,竟于彼此的敌视之外,还有一份默契——我们在面对彼此的时候,都撇开致使我们结怨的那个人。是谁引发我们之间的仇怨不重要,我们只是结下了无法化解但又算不上要分生死的仇而已。
街道上的行人不知是对我这身汉家衣裳感兴趣,还是尊重她的身份,我俩慢悠悠地行来,指点风物,竟纷纷退避,可他们退在一边,却又不离开,看着我们在街上闲晃。
我在这异地国度里没有丝毫负担,大大方方地任人注视打量,只管顺性赏玩街市上的风物人情。走了一阵,不知从哪里飘来一阵三胡和彝箫相和的乐声,乐声缠绵婉转。我驻足细听,突闻那曲中有人反复吟唱“阿依瓦”三字,不禁看了羌良人一眼,笑问:“这是唱你的歌?”
她一路解说南滇风光,都十分仔细,但我问到这支曲子,却神色古怪,眉目间尽是怅惘之色,竟没回答。
我心里一动,数着那乐声的节拍,顺着那调子击节唱道:“一去家国二十年,神魂常游到苍山。而今真个回故地,不如酒醉梦一场。”
羌良人怔了怔,面色大变,狠狠地瞪着我,厉声道:“你是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轻轻一笑,含诮反问“阿依瓦,是不是回到故乡,却突然觉得日日夜夜想念的故乡,突然就变了样子,陌生得让你心里不安?”
她的脸色顿时从白里透出一股青气,身体晃了一晃,似乎有些站立不稳。我刚才那句话,显然正击中了她的脆弱之处。
我加快了脚步,突见前面一处巷口景色有些熟悉,不禁注目细看。待见那巷内有幢倾倒的楼房,这才想起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我们进城那日,看到毒蟒叨食婴儿的人家!
我走过去细看,那残损楼房的废墟里,却不见丝毫人气,当日护主的那头大象,还有应该来收拾残局的屋主人似乎都没有出现过,左邻右舍都关门闭户,不见踪影。
那天那蟒蛇吞食了婴儿后,还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下悲凉,双手合十,躬身拜了两拜,祝祷那葬身蟒口的无辜婴儿早入轮回,重新为人,只是来生他不要再出生于这种巫教为主,人命轻贱的地方才好。
羌良人听到我的祝祷,不禁大怒:“你胡说什么?”
“这孩子是被你教中的”神蛇“生生吞了的,你不知道吗?”我看着那废墟,叹道“如果人真的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我想他来生必定不会愿意再做贵教治下之民。”
“我教也是造福于民的”
“造福于民?流毒南滇,将黎民剥皮吸髓还差不多。”
“没那回事!”
我在南滇的时间久了,便知道巫教实为南国不折不扣的一大毒瘤,其教下信民供养教坛,竟比王廷正常收取的赋税还高两倍。据说王城外的各个部落,许多人连葛衣都穿不起,只能用芭蕉叶制成围腰。而且教坛的各种祭祀名目繁多,需要教民到处收罗奇珍异宝,一年又有四个月要拿活人做祭品屠杀。
我哈哈一笑,扬眉问道:“难道南滇黎民不用冒着性命危险给教坛收罗奇珍异宝?不用把族中的子女奉上做活祭?”
“我”她脸上的神情因我的反问而瞬息变幻,伤心、失望、悲哀等诸多情绪从她眼中流露出来。这个已经回到了生她养她育她的故乡的女子,却露出一种对生育她的文化不认同的痛苦。
这样的痛苦我没经历,却能想象:汉家文化是世上最具包容力,也最具吸引力的文化,但凡与之接触过的人,即使文化根源不同,也不能不受它吸引。滇国由巫教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出来的文化,其实相当的血腥蛮昧。她曾经在世界文化中心之一的长安,接触着汉家最先进的文明,不管她有没有抗拒,她身上都已经有了汉家文明留下的烙印。这样的烙印,使得她回来后再也无法融回故乡这落后愚昧的巫教文化里。
毕竟把活人绑上祭坛,或是生挖心脏、或是剥皮、或是放血等种种活祭手段,即使在滇国巫教大盛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人都认同,何况她还受过汉家文化的影响?
我离开废墟,悠然地问道:“阿依瓦,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她连呼吸了好几口气,才抬头看我:“我受阿乌之命,代表教坛四大祭司,请你去神庙作客。”
“什么时候?”
“正是下午。”
一探巫教教坛的虚实,是整个使队共同担负之责,周平想了许多办法都不得机会,想不到她却会来邀请我。
我看了一眼远远地跟在后面的虎贲卫,道:“我现在身在使队,做事不得任性,去不去要听从指示,我现在去问问他们,看看能不能去。”
“那是自然。”
周平不放心我跟羌良人一起出来,居然派了二十五名虎贲卫跟在我身后,荆佩和林环两个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也跟在了虎贲卫的队伍里。我转回来跟虎贲卫的小队长谭吉说话时,她们提着几大串系满了水果、当地吃食等物的藤条,正兴致勃勃地说话,见我回转,便兴奋地冲我展示一大块水种极佳的满绿翡翠:“这是我用耳铛换的,你看它用来镶首饰好不好?”
我敷衍地点头称好,问道:“巫教教坛的祭司请我去神庙作客,你们觉得如何?”
谭吉大喜过望,一迭声地道:“有这样的机会,正应该去刺探一下巫教教坛的虚实。云郎中,你和两位女医不必去冒险,让我们代去吧。”
荆佩刺了他一眼,哼道:“人家请的是云郎中,又不是请你。云郎中不去,谁敢请你们?”
虎贲卫来南滇都存着开疆立功之心,自然赞同冒险;荆佩和林环却万事求稳,反对我去冒险;两方各持己见,不肯退让,去不去的决策又推到我这里来了。
“去!”
我一个去字出口,才发现自己骨子里其实也是个喜欢冒险的人。老是做一些明知有危险却又忍不住想去做的事。
巫教的神庙居于城西,坐落于与王廷遥遥相对的山顶。据说那神庙的大体框架并不是人为支起的木柱,而是一棵独林成林的大榕树枯死后略做整理改成的。支撑神庙的框架是一体出来的榕树树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在巫教已经延续了两百多年,跟那条也已经活了两百多年的食人青蟒一样,都成为巫教教民信仰崇拜的象征之一。
我无暇赞叹这座神庙的神奇之处,目光就已经被设在天井处的巨大水晶祭坛吸引住了。那水晶祭坛造成山形,显然经过了极细致的打磨处理,晶莹剔透,如果不是其中心处有团雾气,它几乎完全是透明的。
山形的最顶端,透明度最高,往下白雾愈浓,到它只有一人高的地方,几乎已经成了纯白,白色越深,转为银灰,银灰再下就是青灰,青灰再下便是深绿,绿到浓处,就化成了黑色,黑色的底座雕了两个环绕祭坛的半圆沟漕。
这座祭坛,美丽至极,光耀至极,只是即使它被洗刷得再干净,依旧掩不住其血腥气。
“这是活祭用的祭坛?”
“嗯。”羌良人似乎也不愿意在这祭坛下久呆,领着我们穿过神堂,向神庙深处走去。这神庙里重门迭户,大间套着小间,前进挨着后进,门贴金箔,柱镶碧玉,壁悬珠络,梁垂宝串,竟比王廷还富丽堂皇。
羌良人给我介绍三位驾临的祭司,七十多岁的第一祭司,名叫阿乌,是一位教坛里断舌侍神的老前辈;第二祭司却是羌良人自己的教养恩师,名叫彝彝,专修蛊道;第三祭司名叫阿曼,目光灼灼,满面精干之色,整个宴会都是他在主导;本来这次夜宴应该有四位祭司主持,但第四祭司却没有出现。
教坛祭司倒也爽快,酒过三巡,就直接表达了请我不要给白象王后治病的意愿。
他们并不知道白象王后的病另有蹊跷,只是被我用两天工夫就令白象王后清醒的表面现象吓了一跳,所以才派羌良人请我来。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你为难的。”
阿曼劝说一阵,拍了拍手,几十名侍女捧着一只只袋口宝光闪闪的袋子走了进来——不止我面前有,跟着我来的荆佩、林环和众虎贲卫每人都有只或大或小的宝袋。
众人都是长安出来的,自然识得其中之物的价值,不禁咋舌:好大方的手笔!
可也正是因为他们对白象王后的病情的看重,让我意识到她绝对有能力将巫教打压到残废。相对于国家的侵略力来说,文化的腐蚀更可怕。这个人,不能不治。
主意既定,这事自然不能顺他们的意。三位祭司里,不能说话的阿乌急得比手画脚,彝彝不动声色,阿曼眼里却是狠意一闪。
宴会还在继续,与宴的人却都已经失了兴致,我正措词告别,堂外突然走进一个人来,那人一面走一面带笑赔礼:“抱歉抱歉,被琐事耽搁了一下,我来迟了。”
这人说的却是汉话,定睛一看,却是在王廷宴会上有过照面的熟人,教坛的第四祭司阿诗玛。阿诗玛显然对汉家的礼节比较熟悉,一进来就先见了礼,然后再酹酒劝饮。
“云郎中,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芝衣酒,长安可喝不到,你觉得味道怎么样?”
“很好。”我抿了口酒,觉得阿诗玛的声音兼有男子的醇厚和女子的和悦,听在耳里十分受用,听了还想再听,告辞的念头竟是不知不觉地消失了,而且觉得与他交谈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我心里一动,转头看了荆佩等人一眼,他们却对我和阿诗玛的谈话并不在意,注意力都在堂下异国风情的歌舞中。
阿诗玛见我转头去看别人,便呵呵一笑,颇有自豪之意:“云郎中,我南滇国小民穷,什么都不如上国,只这歌舞曲艺,却有与上国不同的风韵。”
“南滇人人能歌,人人能舞,孔雀舞艳绝天下,这盛名我是知道的。”我晃晃酒杯,对羌良人一笑:“据说贵教喝酒是不用酒杯的,都是众人围着酒坛用芦苇秆从缸里吸酒。办这个完全汉式的宴会,你可辛苦了吧?”
羌良人微有讶色地看着我,阿诗玛笑道:“想不到云郎中对我教风俗也有了解。不错,这芝衣酒我教中人是不用酒杯喝的,只有用芦苇秆就着封酒坛才能喝出真正的美味来,云郎中要不要试试?”
“这世上新奇的世事大多危险,云迟胆子小,不敢乱试,这便告辞了。”
“且慢!”
“云郎中,王廷如今除了依附上国以外,别无选择。而我滇国,如果再不拔除巫教,只恐后世子孙都将成为毒蟒口中之食。”
跟刀那明相识这么久,从他嘴里听到的最真诚的话就是这两句。
然而,我却不能不重新思索自己答应他的事——像白象王这种极富侵略性的人,对汉庭来说无疑是种威胁。他的王后恐怕也不是什么易与之主,若是她好起来后强力整顿南滇的局面,是利是弊难说得很。
严极说过,今年秋冬北疆将有战事,避免两线作战的压力是朝廷与南滇议和的原因。这也代表着最近一年里,朝廷对南滇只能虚势恫吓,实际上并没有深入滇境,拔教灭国的能力。
一年时间,放在真正有能力的人手里,是可以做很多事的。万一南滇的局势能在白象王后的统领下脱出徐恪的钳制,我将她治好,岂不是相当于给齐略在西南树了一个强敌?西南线如果不稳,日后朝廷对楚国的战争,就要腹背受敌。
白象王后,治,还是不治?
“这有什么好为难的?你不想治她,那就趁给她治病的时候结果她好了。反正医术高超的人想悄没声息地杀个人,易如反掌。”荆佩的话干脆利落,却让我吃了一惊,心里蓦地一动,这样的话,实在不该是医生说的。
我看了她一眼,淡淡地一笑:“我没有精神洁癖,也不反对杀人。但我不会在给病患治病时下暗手,那是对自己的亵渎。我只做治或不治的决定,但不会装成治病去行谋杀之实。”
荆佩讪讪一笑,不再说话了。我抚着给白象王后整理出来的医案,正迟疑不定,室外突然有人唤我:“云郎中,外堂来了客,周节使请您过去一趟。”
荆佩见我不想出去,便替我应答:“云郎中倦着呢,那是什么客?叫节使拦了算了。”
门外那声音却透出一丝苦意来,回应道:“那客人周节使也不好拦,她原是先帝的嫔妃,仅是要求见云郎中一面,没有拦她的理由啊!”羌良人,她终于出现了!我来了这么久,都没见到她的踪影,还以为她隐居了呢。
“请她在外堂稍候。”
两个月不见,羌良人原本形诸于外的憔悴已然消逝,打扮得光鲜亮丽。但在一转眼,一扬眉的时候,却缺少了一种活力——就像被剪下来供在瓶中的花朵,鲜艳美丽,可却失了长久存活的根本,透出一股必将萎落无存的颓然。她以前憔悴的只是外表,而此时憔悴的却是内心。
只是我一出现,她看着我,眼里光芒闪动,却又升起了一股斗志,笑盈盈地问:“云郎中远来南滇,竟不曾出驿馆赏玩南国与中原不同的风光,难道怕我——南滇风俗不成?”
她将那个我字拖长了音,却是有意激我了。我袖中指尖微颤,脸上却笑道:“南滇风俗奇异,我早便想寻故人带我一览殊胜,只是未能得便。来此月余,未见故人芳踪,我本以为是故人愧不敢见我,原来不是啊?”
羌良人脸色微动,我不等她回应,便举手一引,笑道:“你既有盛情,何不带我四处随意走走?”
“云郎中有兴趣,阿依瓦当然奉陪。”
滇国的王城人口才十来万,论到繁华根本无法与长安相提并论,但这是整个滇国相对富裕人家聚集的地方,所以街道上的行人衣着打扮都不错。
我走得很慢,神态十分适意悠闲;羌良人开始走得快,但她很快意识到我的拖拉,脚步也放慢了,渐渐地合上了我走路的节奏,缓慢而懒散地悠然漫步。
我们两个人,并肩走在南国的街衢上,彼此都笑容满面,似乎言谈甚欢,似是早把曾经发生过的仇隙忘记,视对方为挚友。
我们都知道对方绝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但不知为什么,明明是结下了深深仇怨的仇人,在这远离长安的地方,竟于彼此的敌视之外,还有一份默契——我们在面对彼此的时候,都撇开致使我们结怨的那个人。是谁引发我们之间的仇怨不重要,我们只是结下了无法化解但又算不上要分生死的仇而已。
街道上的行人不知是对我这身汉家衣裳感兴趣,还是尊重她的身份,我俩慢悠悠地行来,指点风物,竟纷纷退避,可他们退在一边,却又不离开,看着我们在街上闲晃。
我在这异地国度里没有丝毫负担,大大方方地任人注视打量,只管顺性赏玩街市上的风物人情。走了一阵,不知从哪里飘来一阵三胡和彝箫相和的乐声,乐声缠绵婉转。我驻足细听,突闻那曲中有人反复吟唱“阿依瓦”三字,不禁看了羌良人一眼,笑问:“这是唱你的歌?”
她一路解说南滇风光,都十分仔细,但我问到这支曲子,却神色古怪,眉目间尽是怅惘之色,竟没回答。
我心里一动,数着那乐声的节拍,顺着那调子击节唱道:“一去家国二十年,神魂常游到苍山。而今真个回故地,不如酒醉梦一场。”
羌良人怔了怔,面色大变,狠狠地瞪着我,厉声道:“你是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轻轻一笑,含诮反问“阿依瓦,是不是回到故乡,却突然觉得日日夜夜想念的故乡,突然就变了样子,陌生得让你心里不安?”
她的脸色顿时从白里透出一股青气,身体晃了一晃,似乎有些站立不稳。我刚才那句话,显然正击中了她的脆弱之处。
我加快了脚步,突见前面一处巷口景色有些熟悉,不禁注目细看。待见那巷内有幢倾倒的楼房,这才想起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我们进城那日,看到毒蟒叨食婴儿的人家!
我走过去细看,那残损楼房的废墟里,却不见丝毫人气,当日护主的那头大象,还有应该来收拾残局的屋主人似乎都没有出现过,左邻右舍都关门闭户,不见踪影。
那天那蟒蛇吞食了婴儿后,还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下悲凉,双手合十,躬身拜了两拜,祝祷那葬身蟒口的无辜婴儿早入轮回,重新为人,只是来生他不要再出生于这种巫教为主,人命轻贱的地方才好。
羌良人听到我的祝祷,不禁大怒:“你胡说什么?”
“这孩子是被你教中的”神蛇“生生吞了的,你不知道吗?”我看着那废墟,叹道“如果人真的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我想他来生必定不会愿意再做贵教治下之民。”
“我教也是造福于民的”
“造福于民?流毒南滇,将黎民剥皮吸髓还差不多。”
“没那回事!”
我在南滇的时间久了,便知道巫教实为南国不折不扣的一大毒瘤,其教下信民供养教坛,竟比王廷正常收取的赋税还高两倍。据说王城外的各个部落,许多人连葛衣都穿不起,只能用芭蕉叶制成围腰。而且教坛的各种祭祀名目繁多,需要教民到处收罗奇珍异宝,一年又有四个月要拿活人做祭品屠杀。
我哈哈一笑,扬眉问道:“难道南滇黎民不用冒着性命危险给教坛收罗奇珍异宝?不用把族中的子女奉上做活祭?”
“我”她脸上的神情因我的反问而瞬息变幻,伤心、失望、悲哀等诸多情绪从她眼中流露出来。这个已经回到了生她养她育她的故乡的女子,却露出一种对生育她的文化不认同的痛苦。
这样的痛苦我没经历,却能想象:汉家文化是世上最具包容力,也最具吸引力的文化,但凡与之接触过的人,即使文化根源不同,也不能不受它吸引。滇国由巫教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出来的文化,其实相当的血腥蛮昧。她曾经在世界文化中心之一的长安,接触着汉家最先进的文明,不管她有没有抗拒,她身上都已经有了汉家文明留下的烙印。这样的烙印,使得她回来后再也无法融回故乡这落后愚昧的巫教文化里。
毕竟把活人绑上祭坛,或是生挖心脏、或是剥皮、或是放血等种种活祭手段,即使在滇国巫教大盛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人都认同,何况她还受过汉家文化的影响?
我离开废墟,悠然地问道:“阿依瓦,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她连呼吸了好几口气,才抬头看我:“我受阿乌之命,代表教坛四大祭司,请你去神庙作客。”
“什么时候?”
“正是下午。”
一探巫教教坛的虚实,是整个使队共同担负之责,周平想了许多办法都不得机会,想不到她却会来邀请我。
我看了一眼远远地跟在后面的虎贲卫,道:“我现在身在使队,做事不得任性,去不去要听从指示,我现在去问问他们,看看能不能去。”
“那是自然。”
周平不放心我跟羌良人一起出来,居然派了二十五名虎贲卫跟在我身后,荆佩和林环两个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也跟在了虎贲卫的队伍里。我转回来跟虎贲卫的小队长谭吉说话时,她们提着几大串系满了水果、当地吃食等物的藤条,正兴致勃勃地说话,见我回转,便兴奋地冲我展示一大块水种极佳的满绿翡翠:“这是我用耳铛换的,你看它用来镶首饰好不好?”
我敷衍地点头称好,问道:“巫教教坛的祭司请我去神庙作客,你们觉得如何?”
谭吉大喜过望,一迭声地道:“有这样的机会,正应该去刺探一下巫教教坛的虚实。云郎中,你和两位女医不必去冒险,让我们代去吧。”
荆佩刺了他一眼,哼道:“人家请的是云郎中,又不是请你。云郎中不去,谁敢请你们?”
虎贲卫来南滇都存着开疆立功之心,自然赞同冒险;荆佩和林环却万事求稳,反对我去冒险;两方各持己见,不肯退让,去不去的决策又推到我这里来了。
“去!”
我一个去字出口,才发现自己骨子里其实也是个喜欢冒险的人。老是做一些明知有危险却又忍不住想去做的事。
巫教的神庙居于城西,坐落于与王廷遥遥相对的山顶。据说那神庙的大体框架并不是人为支起的木柱,而是一棵独林成林的大榕树枯死后略做整理改成的。支撑神庙的框架是一体出来的榕树树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在巫教已经延续了两百多年,跟那条也已经活了两百多年的食人青蟒一样,都成为巫教教民信仰崇拜的象征之一。
我无暇赞叹这座神庙的神奇之处,目光就已经被设在天井处的巨大水晶祭坛吸引住了。那水晶祭坛造成山形,显然经过了极细致的打磨处理,晶莹剔透,如果不是其中心处有团雾气,它几乎完全是透明的。
山形的最顶端,透明度最高,往下白雾愈浓,到它只有一人高的地方,几乎已经成了纯白,白色越深,转为银灰,银灰再下就是青灰,青灰再下便是深绿,绿到浓处,就化成了黑色,黑色的底座雕了两个环绕祭坛的半圆沟漕。
这座祭坛,美丽至极,光耀至极,只是即使它被洗刷得再干净,依旧掩不住其血腥气。
“这是活祭用的祭坛?”
“嗯。”羌良人似乎也不愿意在这祭坛下久呆,领着我们穿过神堂,向神庙深处走去。这神庙里重门迭户,大间套着小间,前进挨着后进,门贴金箔,柱镶碧玉,壁悬珠络,梁垂宝串,竟比王廷还富丽堂皇。
羌良人给我介绍三位驾临的祭司,七十多岁的第一祭司,名叫阿乌,是一位教坛里断舌侍神的老前辈;第二祭司却是羌良人自己的教养恩师,名叫彝彝,专修蛊道;第三祭司名叫阿曼,目光灼灼,满面精干之色,整个宴会都是他在主导;本来这次夜宴应该有四位祭司主持,但第四祭司却没有出现。
教坛祭司倒也爽快,酒过三巡,就直接表达了请我不要给白象王后治病的意愿。
他们并不知道白象王后的病另有蹊跷,只是被我用两天工夫就令白象王后清醒的表面现象吓了一跳,所以才派羌良人请我来。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你为难的。”
阿曼劝说一阵,拍了拍手,几十名侍女捧着一只只袋口宝光闪闪的袋子走了进来——不止我面前有,跟着我来的荆佩、林环和众虎贲卫每人都有只或大或小的宝袋。
众人都是长安出来的,自然识得其中之物的价值,不禁咋舌:好大方的手笔!
可也正是因为他们对白象王后的病情的看重,让我意识到她绝对有能力将巫教打压到残废。相对于国家的侵略力来说,文化的腐蚀更可怕。这个人,不能不治。
主意既定,这事自然不能顺他们的意。三位祭司里,不能说话的阿乌急得比手画脚,彝彝不动声色,阿曼眼里却是狠意一闪。
宴会还在继续,与宴的人却都已经失了兴致,我正措词告别,堂外突然走进一个人来,那人一面走一面带笑赔礼:“抱歉抱歉,被琐事耽搁了一下,我来迟了。”
这人说的却是汉话,定睛一看,却是在王廷宴会上有过照面的熟人,教坛的第四祭司阿诗玛。阿诗玛显然对汉家的礼节比较熟悉,一进来就先见了礼,然后再酹酒劝饮。
“云郎中,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芝衣酒,长安可喝不到,你觉得味道怎么样?”
“很好。”我抿了口酒,觉得阿诗玛的声音兼有男子的醇厚和女子的和悦,听在耳里十分受用,听了还想再听,告辞的念头竟是不知不觉地消失了,而且觉得与他交谈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我心里一动,转头看了荆佩等人一眼,他们却对我和阿诗玛的谈话并不在意,注意力都在堂下异国风情的歌舞中。
阿诗玛见我转头去看别人,便呵呵一笑,颇有自豪之意:“云郎中,我南滇国小民穷,什么都不如上国,只这歌舞曲艺,却有与上国不同的风韵。”
“南滇人人能歌,人人能舞,孔雀舞艳绝天下,这盛名我是知道的。”我晃晃酒杯,对羌良人一笑:“据说贵教喝酒是不用酒杯的,都是众人围着酒坛用芦苇秆从缸里吸酒。办这个完全汉式的宴会,你可辛苦了吧?”
羌良人微有讶色地看着我,阿诗玛笑道:“想不到云郎中对我教风俗也有了解。不错,这芝衣酒我教中人是不用酒杯喝的,只有用芦苇秆就着封酒坛才能喝出真正的美味来,云郎中要不要试试?”
“这世上新奇的世事大多危险,云迟胆子小,不敢乱试,这便告辞了。”
“且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