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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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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g市,一间很干净的宽大房中。

    在一架钢板床上,横卧着一具干扁的尸体,尸体上面盖着白布。

    床旁边站着两名神情极其悲伤的男人。

    “经过验尸,他是被人吸完了全身的血液后,才"施利叹了口气,拳头紧紧的握着。

    金洋望着眼前已经干枯的尸体,不敢相信这就是曾经叱咤风云,傲气十足但又慈祥的老人平涣。

    平涣曾经的音容笑貌犹如幻影灯般,从金洋的脑海中不停的闪过。

    为什么与自己有关系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自己?而且全都是遭到极其残忍的毒手?

    有谁杀得了拥有一身出神入化降头本领的大降头师?

    谁这么变态,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杀了自己的师父?

    金洋的牙齿深深的险入了自己的下嘴唇中,悲痛欲绝的望着曾经救过自己的授业恩师。

    施利也是满脸的悲痛之色,其实,施利与平涣的感情比金洋与平涣的感情还要深厚。施利如今所获得的一切,都是平涣所赐予的。没有平涣,就没有今天可以在黑道上呼风唤雨的施利。

    “那具尸体与我们师父的死因一样,也是全身被吸干了血液。当时,他的尸体与我们的师父在同一间屋中。”

    施利抬起沉重的脚步,走到了旁边另一架钢架床边。床上也摆放着一具干尸,尸体上盖着白布。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来到了另一具尸体前。

    一看清另一具尸体的相貌,金洋全身猛的一震,露出满脸不可思议的古怪神情。

    虽然这具尸体由于被吸干了血,而导致脸皮干凹,与面部骨头紧贴在一起,看起来十分可怕。但是,金洋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具尸体的身份。

    他正是宋芝芝的亲哥哥―宋雨。

    金洋虽然对宋雨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突然看见曾经英俊帅气,意气风发的宋雨变成了一具干尸,金洋的心还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惊。

    人的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转眼间,两个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而且还是死的如此悲惨。

    金洋还记得宋雨有着极高的武术造诣,如果自己不凭借体内的圣光的话,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在这个世界上,究竟谁有能力同时将宋雨与自己的师父,亚洲降头造诣最为高深的师父平涣同时杀死呢?

    有能力杀死宋雨与平涣的人。在金洋的估量中,只有两个人自己与施利。

    即使是那些所谓的异能者,或许能够胜过宋雨,但绝对胜不了平涣。除非是好几个异能者同时袭击他们。

    但是。无论有再多的异能者,如果平涣想逃走的话,也没人能够拦住他。即使是金洋与施利,也无法拦的住他。

    而且,异能者也没有理由袭击自己的师父与宋雨。

    那凶手究竟是谁?

    金洋呆望着钢架床上的干尸,脸色变幻不定。

    “你是在什么地方发死他们的尸体的?"金洋沉声问道。

    “在一个很远的偏僻村子中。”

    施利发现金洋的脸色有些异样,心中奇怪。他对宋雨并不熟悉,不知道面前他这具干尸就是宋齐名的儿子。

    “你是怎么找到他们的?"金洋转过头来,声音略带惊讶的问道。

    “是师父养的小鬼通知我的。”

    施利叹了口气。感慨道:“由于当年师父经径食用过我的血,他利用降头术养的那些小鬼与我也有一定的感应。我可以看见它们,也能够与它们进行简单的交流。”

    金洋呆了一呆,他以前也听平涣说过,他养了一些小鬼。金洋没有料到施利竟然也能与师父养的鬼沟通。

    金洋激动的问道:“那,那些鬼有没有告诉你,师谁杀的师父。”

    施利面露茫然之色,缓缓点了点头。他望了金洋一眼。轻声道:“那些小鬼告诉我,杀死师父与这名年轻人的是一名全身黑衣的男人,当时,正是深夜。”

    “师父与这名年轻人是为了救一名被黑衣人抢走的女人,才与那名黑衣人发生的冲突。”

    “那名黑衣人极其厉害,师父与这名年轻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为了救那名女人。师父与这名年轻人一直死缠着那名黑衣人,最后,那名黑衣人被师父和这名年轻人激怒了,突然变得很残暴。”

    “根据那些小鬼的叙述,那名黑衣人好像和我们一样,伤口能够自动愈合,力大无穷,动作极其快。正由于如此,最后师父和这名年轻人才"施利突然目露极度愤怒的光芒,咬牙道:“最令人难于忍受的是,那名黑衣人在师父与这名年轻人失去活动能力后,竟然吸干了他们身上的血液。”

    说着,施利伸手指向面前干尸的脖子,道:“在你来之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名年轻人与师父的脖子处都有一个极其细微的小针眼般大小的细洞。”

    金洋俯身顺着施利指的地方一看,那里果然有一个米粒大小的眼,不仔细观察,根本就发观不了。

    “被那个黑衣人抢走的那名女人有什么特征吗?"金洋压下心中的悲痛,以后的问道。眼前发生的事情太离谱了,女人?黑衣人?师父与宋雨?吸血?任金洋想破脑袋,也无法将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

    施利似乎刚才并没有询问那些小鬼这个问题。他道:“你等一会。”随即便闭上了眼睛。

    金洋新奇的望着面目严肃,双目紧闭,犹如一尊石像般站在自己面前的施利,他知道施利正在与那些小鬼交流。金洋对那些小鬼生出了很大的兴趣,对于施利与小鬼的交流方式也极其好奇。如果不是由于师父的死让金洋此时心情极度难受的话,他恐怕会请施利将养鬼的方法传授于他。

    过了一会,施利呼开了双眼。

    “那个女人有一头白色的头发!"施利道。

    金洋猛的一愣,接着面部神情剧变。

    本来毫无头绪的事情,突然出现了线索。

    黄轩轩!对。那名白头发的女人一定就是黄轩轩!宋雨一定一直都与黄轩轩在一起。为了逃避世俗的烦扰,他带着黄轩轩躲在了一个小山村。

    金洋的头脑渐渐清晰起来,师父在离开自己后,一定是去寻找黄轩轩的下落去了。最后,不知他费了多少力气,终于在那个山村找到了她。

    金洋不知平涣找到轩轩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但金洋敢肯定,找到轩轩后,平涣便留在了那个山村,暗中保护着轩轩。直到那个黑衣人的出现。才让一切发生了变化。

    为了轩轩,师父与宋雨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只有轩轩,才会让他们二人连生命也不顾。

    现在最大的疑问便是,那个黑衣人是谁。他为什么要擒走轩轩,他为什么拥有与自己,施利一样的力量?为什么会吸食人血?

    “你知道她是谁了,是吗?"施利看见金洋的脸色反复变化着,紧张的问道。

    金洋点了点头,沉声道:“她就是你的另一个女儿黄轩轩!"施利一听,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他嘴唇哆嗦着:“她,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突然,他目中升起一片血芒,露出让人恐怖的凶残而愤怒的光芒,拳头捏的“咯咯”直响“是谁?是谁敢擒走我的女儿?"随即,他面上的凶光又渐渐消散,眼中红芒散去,他局促不安的望着金洋。犹如无助的小孩般,颤声问道:“我的女儿会不会有事?那个人会不会对我女儿不利?"看见一向稳重镇定的施利突然变得如此失常,金洋真担心他会精神错乱,他连忙安慰施利道:“轩轩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的,黑衣人如果想杀害轩轩,就不会费那么大力气将她擒走了。”

    施利也渐渐的镇静了下来,茫然道:“那他为什么要抓走我的女儿?他是谁?他想做什么?"金洋也没有办法回答施利。这些问题也正是金洋现在最疑惑的。

    那个黑衣人究竟是谁。他究竟想做什么?

    两人回到施利的别墅里后,施利的精神状态也渐渐稳定了下来,他又恢复了以往的深沉稳重。

    “你找到欢欢了吗?"金洋在客厅中坐下来后,问道。

    施利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虽然有很多人提供了很多线索,但是每次结果都很让人失望。红头发的女孩在g市实在是太多见了。”

    金洋想到可能黄欢欢已经回去了,他拿出手机,拨通了皮条的电话。

    皮条得知是金洋后,极其高兴。问候了一番,询问了一下情况后,金洋失望的挂上了电话。

    从金洋的脸色上,施利知道,黄欢欢肯定也没有回去。“唉,欢欢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呢?她会不会也遇到了什么危险?”施利苦恼极了。

    金洋也不知该怎样劝他,他现在也很担心欢欢的安危。

    过了一会,施利的情绪稳定后,他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大口。

    “你是不是认识那名年轻人?"施利手中握着茶杯,望向金洋问道。

    金洋点了点头,目露惆怅之色,若有所失般的道:“他就是宋齐名的儿子宋雨。”

    施利呆了一呆,眼中闪过一道惊讶之色。他显然没有想到那个不顾自己性命,保护自己女儿的人竟然会是自己仇人的儿子。一时之间,百般负责的滋味齐涌上了他的心头。

    “你以前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仇人?"金洋拿起桌面上的烟盒,从中抽出一根,熟练的将之点燃了。含在口中深吸了一口后,金洋望向施利问道。

    施利苦笑了一下,道:“我的仇人倒是有一堆,但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角色。而且,我做事基本上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患的。如果有特别的仇人,我一般都是斩草除根。”施利的眼中闪过了一道寒光。他浅品了一口杯中的茶,问道:“你怀疑轩轩是我的仇人抓走的?"金洋点了点头。他用手指将烟灰弹入烟灰缸后。沉声道:“我始终觉得那个黑衣人抓走轩轩,与你有一定的关系。”

    施利皱起眉头,缓缓点头道:“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轩轩是我女儿的事情,知道的人应该寥寥无几吧。”

    金洋再次深深的吸了一口烟雾,轻声道:“那难道是轩轩有什么对那人有很大诱惑力的东西?”突然,金洋似乎想到了什么,身体猛的一震,眼中射出一道精光。

    施利疑惑的望向金洋。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我有一个结拜大哥。他说体内拥有圣光的人的血极其宝贵。”

    施利点了点头,道:“的确如此。师父也这样说过。”

    金洋露出深思的样子,接着道:“轩轩是你的女儿,虽然她体内没有圣光。但是,她与你是有血缘关系的。这也就是说,即使轩轩的血没有你的宝贵,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极其有吸引力的。”

    施利猛的一颤,茶杯差点从他的手中脱落,他已经明白了金洋的意思。

    骇然的望着金洋,施利讶声道:“难道那人是看中了轩轩的血?"金洋点了点头,道:“我是这样想的。那人不是爱吸人血吗?我猜想那人可能是在修炼什么黑巫术之类的邪道东西。而我们的血,对他的修炼有很大的帮助。他在无意中发现了轩轩,并在某天晚上,想将轩轩擒走。”

    将手中的剩下的半截烟塞入烟灰缸中后,金洋略带疑惑的道:“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想不通。那人为什么不直接将轩轩的血吸完,而要费那么大力气,将轩轩擒走呢。”金洋知道,轩轩本身也是很难惹的。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无法靠近她。

    施利眼中闪过一道厉芒,冷声道:“那人是想将轩轩当成一个无穷的血库。活人的血液是可以再生的,只要轩轩活着,他便可以获取无穷无尽的血液。”

    金洋点了点头,释然道:“原来是这样。如果是情真的是像我们推测的那样,那轩轩暂时应该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施利咬牙道:“如果让我遇见那人。我定要将他撕成几片。哼,竟然将我的女儿当成了活的血库。”

    望着施利那幅面部肌肉扭曲的恐怖样子,金洋的心底升起了一股寒意。

    “师父养的那些小鬼见过那个人,你能不能让那些小鬼帮忙寻找那人的下落?"金洋又想起了那些奇特的小鬼,试探的问道。

    施利脸上闪过一道喜色,点头道:“我不知道行不行,但可以试一下。”

    说完,他再次闭上了眼睛。金洋好奇的在厅中四处张望起来,但仍然无法看见任何特别的东西。

    不一会,施利便睁开了眼睛。他面露喜色,声音中夹杂着莫名的激动:“那些小鬼已经去寻找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了。”金洋没想到自己无意中产生的一个想法竟然真的可行,他心中对那些小鬼越来越好奇了。

    施利站起身来,望向金洋道:“我们现在先去外面吃点东西吧,如果真的发现那人,我们可能会与那人有场恶战。”

    金洋正感到肚子在向自己抗议,闻言连忙点头称好。

    饭罢,施利驾车带着金洋在市区闲逛了一圈,结果一无所获,不过这也是在他们预料之中。

    很快,便到了晚上。

    那些小鬼们仍然没有带来什么消息。两人的心情均由于师父的死和轩轩的被擒而极其沮丧烦闷。金洋独自到了街道上的一个酒吧喝闷酒,施利则留在家中,希望那些小鬼能够带来好消息。夜色越来越浓,黑得犹如一团浓浓的炭墨水。金洋喝了几大瓶啤酒和一些白兰地后,头微微有些晕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买完单后,便向外走去。

    外面极其冷清,几乎没有什么路人。狂过一片漆黑的路段后,金洋来到了被一片昏黄的路灯所笼罩着的街道上。

    “啊!”金洋感觉心中郁闷之极,忍不住仰面狂吼了一声。当那撕心裂肺来的悲伤吼声落下之后,金洋感觉心情舒畅了不少。本来有些晕沉的头脑也清醒了过来。

    金洋舒展了一下手脚,然后向前走去,刚走了十几步,金洋突然停了下来。

    他看见前面路灯的栏杆下站着一个人。那人身体斜靠在路灯杆上,身体被路灯杆的阴影遮掩着。

    金洋在一看见那人之际,全身的寒毛陡然竖立了起来。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圣光在未经金洋召唤的情况下,陡然冒了出来,自动与金洋的血液融为了一体。

    金洋感觉一股巨大的危险笼罩着自己。巫仙婷婷曾经说过,只有在圣光感觉到巨大的危险或者受到刺激时,才会自动冒出。

    金洋明显感到,沉寂了很久的圣光在血液中活跃了起来。

    他感觉到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从前面那人处射来。金洋悄悄的咬破舌尖,随着略带腥味的血液从舌尖流出,圣光的力量被激活了。

    122

    阴影下的人缓慢的伸了个懒腰,在金洋咬破舌尖,血液流出的瞬间,那人仿佛感应到什么似的,一道犹如刀锋般的厉芒从那人漆黑的眼中射向了金洋。

    紧接着,一阵“踏,踏”的沉重的脚步声在空寂冷清的街道上响起,那人一步一步的从灯杆的阴影下走了出来。当那人完全暴露在昏黄而无力的路灯下时,金洋看见了一身深黑色的衣服。

    那人穿着一身深黑色的衣服。

    接着,金洋看见了一双被齐及鼻梁的黑发所遮盖着的眼睛。那是一双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令人都心生莫名惧意的眼睛。

    那双眼睛虽然被他前额那略微有些杂乱的长发所遮盖,但是,透过那黑发的缝隙,金洋仍然很清楚的看见了那双犹如宇宙黑洞般幽深的眼睛,那双眼睛深邃而缥缈,仿佛拥有极大的磁力,可以将世间的一切都吸入其中。金洋感觉那双眼睛仿佛不是属于人类所有的。

    当金洋看见那双眼睛之际,他的头脑在瞬间有种短暂迷茫的感觉。但那迷茫的感觉转瞬即逝。金洋仿佛看见那人的眼中闪过了一道讶色。

    最让金洋感觉不可思议的是,金洋无法分辨出那人的性别,也分不出那人是哪个国家的人。那人的相貌极其俊美,脸色苍白无色,但正是那种苍白,使他拥有一种极其高贵的气质。他仿佛是东方与西方的混血儿,五官精致小巧,仿佛是世界级的雕刻家细心雕刻而成的艺术品,镶嵌在那典型的东方美女的瓜子脸上。

    他的身体修长苗条,四肢健壮均匀,充满了力感。他随意的立在那里,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令人几乎要跪伏在地叩拜的力量。

    “如此鲜美的食物,终于让我找到了。”

    黑衣人伸出鲜红的舌尖,在他那红润的薄唇上轻轻添了一圈。他的声音非常奇特,尖锐而又圆润。他所说的言语。金洋也能完全听懂。

    金洋双目紧盯着他,拳头紧握了起来,全身的肌肉绷的紧紧的,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准备爆发。

    “如果将你带了回去,那可是天大的功劳。这次来这个国家的收获很不小呢。”黑衣人脸上露出了一个很甜美诡异的笑容,轻柔的道。

    话音一落。金洋的眼前突然闪过来一道黑色的影子,接着“砰”的一声。金洋的后背受到一记重击。那一击的力道是如此之大,令金洋的身体竟然离地向前飞了出去。

    在金洋的身体落地之前,那道黑色的影子再次闪了过来“砰”的一声。金洋的脸又被重重的踢了一脚。本来,金洋的身体是面部朝下落地的,在受到这一重脚后,金洋本来向下落下的身体再次飞起,身体也由伏面变成了仰面向空。

    这两击几乎让金洋背部的骨骼与面骨彻底的破碎了,金洋从未感觉到如此的痛苦,那真的是深入骨髓的痛,背部与脸部传来的剧烈的痛几乎让金洋昏眩过去。

    幸好那黑衣人并没有致金洋于死地的意思,连续对金洋发动了两击之后。黑衣人停了下来。他双手悠闲的抱在胸前,高傲的嘴唇微微上仰,卷起一股懒洋洋的笑容,冰冷的目光落在从半空中甩下后,仰面伏在地面上一动也不动的金洋身上。

    “为了避免一些麻烦,只好先将你击晕了,唉,希望你的生命力顽强一些。不要那么容易就死了。不然那就太可惜了。”

    以为金洋已经晕死过去的黑衣人抬起脚步,缓慢的向伏在地面上的金洋走去。

    当黑衣人离金洋只剩下五,六步时,本伏在地上一丝不动的金洋骤然从地面上弹了起来,犹如一头聚集满力量的猎豹般,向没有任何防备的黑衣人激射而去。

    “速度不错,力道也很大!"黑衣人的眼中闪过少许的讶色与赞赏之色。在金洋的拳头即将碰到他之际,一只苍白而修长的手突然冒了出来,紧紧的捏住了聚集了金洋全身力量的拳头。

    金洋骇然的望着抓住自己拳头的手,心中受到了极大的震惊。他刚才的那一拳,其破坏力足以令一只巨型大象当即毙命,可以让一辆大卡车彻底的毁坏,但是,却被一只看起来苍白的手给握住了。

    虽然被深深的震撼了,但金洋却毫不犹豫的,立即挥出了自己的另一只手。当那拳头刚刚挥出,同样的,再次被另外一只苍白的手给捏住了。

    “不错,竟然比那个老头还要难缠一些。”

    黑衣人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不过游戏到此结束!”捏着金洋两只拳头的手猛的一用力,他将金洋向旁边抛了出去。

    金洋的身体被横着扔了出去。但这次金洋不像刚才那样仓促,他早已经做好了准备,在身体被那巨大的力道抛出的瞬间,他借力顺势在半空中翻了个筋斗。

    黑色的影子再次跟了过来,带着一股剧烈的风。

    金洋刚才已经吃过大亏,早就知道黑衣人会仗着他鬼魅般的速度跟过来。金洋在半空中翻筋斗时,将全身的力量聚集在腿上,凭着心中的感觉,在落地之际,双腿猛的向他劈去。

    两声闷哼响起,金洋的身体被斜着弹了开去,落地时,他差点站立不稳,脚骨仿佛碎了般,一时失去了感觉。金洋的腿部一软,双手伏地,跪倒在了地上。

    那黑衣人同样也不好受,金洋的一只腿正好踢在他挥出去的拳头上,另一只脚则踢在了他的胸口。他的身体狼狈的向后退了两步,但也仅仅是退了两步,便站稳了。他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脸上那玩世不恭的笑容也收了起来,变得极其谨慎谨慎。

    金洋看见在自己的全力一击之下,仍然只是将黑衣人击退了两步,他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绝望的感觉。

    正当黑衣人将拳头再次紧紧的握拢之际,远处传来了一件轻微的脚步声。黑衣人的脸色微微一变,锐利的目光射向声音的来源处。

    施利那高大的身影渐渐在昏黄的灯光下显露了出来。他批着黑色的风衣,手中握着一把闪动着寒光的长刀。

    “又来了一个?我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在这个地方竟然让我遇见了两个拥有圣血的人!"黑衣人在看见施利后,眼中闪过了一道兴奋之色。神情极其激动。

    施利望了一眼一旁的金洋,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大恙后,放下了心来。他的目光紧紧的锁在了黑衣人身上。

    “我的女儿在哪里?"施利沉声问道。

    “你的女儿?"黑衣人眼中先是闪过了一道疑惑之色,随即仿佛明白了什么。他嘴角再次卷起一股笑容,道:“原来那个女人是你的女儿?嘿,难怪你们身上的血液如此的相似。不过你身上的血液可比她的要纯正多了,也要宝贵多了。我本还在奇怪,那个老头养的那些精神体急匆匆的赶到这个城市,究竟想干什么,没想到它们是想通知你。嘿。我无意中跟了过来,竟然遇见了两个拥有圣血的人,上天实在是太厚待我了。”

    黑衣人似乎非常忌惮施利手中的那把刀,他说了这么多废话。主要是在寻找出手的机会。但走,他失望的发现,施利站在那里的姿势竟然没有丝毫的漏洞。他感觉自己只要一上前,那把刀便会从任何一个方向挥到自己身上。他首次感到了威胁。

    施利眼中射出一道厉芒,突然怒吼了一声,挥起长刀,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向黑衣人射了过去。

    金洋也趁这点时间空隙,破碎的脚骨渐渐愈合了。他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今天他终于见识了天刹孤星的真正实力。

    那闪动着寒芒的长刀夹着一股充满腥味的卷风,劈向了黑衣人。当那刀落下之际,仅仅砍到了一道黑影。施利立即条件反射般,抬脚向身后狠狠的踹去“砰”的一声,正中黑衣人的大腿。那巨大的力道仅仅使黑衣人向后退了一步。施利旋风般转过身来,手中的长刀横着向后砍去。黑衣人似乎知道那长刀的厉害,急速向后退去。

    黑衣人刚一退开。长刀又挥了过来。黑衣人心中暗怒,但又不得不再次后退。但无论他怎么退,那长刀始终紧跟着他。

    一旁的金洋只看见了两道黑色的影子在自己的眼前晃来晃去,仿佛是两道闪电纠缠在一起,根本就无法看清谁是谁。

    当速度一旦到达了某种程度,肉眼根本就无法分清了。这时候,就只能完全靠感觉来判断。望着眼前晃来晃去的黑影。金洋突然明白了自己最大的弱点。他虽然拥有与黑衣人一样快的速度,但是,他却无法正确的利用自己的这一优势。一直以来,他都是在凭借自己的眼睛,来判断对手的身形。但是,像黑衣人这样的速度,用眼睛根本就无法分清。自己的速度虽然很快,但自己的眼睛和反应却没有与速度搭配起来,结果导致自己始终比黑衣人慢了一筹。

    如果想要充分利用自己速度的优势,就必须完全凭感觉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就像施利一样,完全凭身体本能去行动,而不是像以前一样,用眼睛看清位置后,再用大脑传达命令。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金洋紧紧的握住了拳头。

    施利与黑衣人仍然在一追一逐着,紧紧的纠缠在一起。由于两人的速度相当,黑衣人始终无法躲过施利那把长刀的威胁,而施利也始终无法对黑衣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其实黑衣人只需一拳就可以将施利击飞,但是,他知道,在他击中施利的同时,施利手中的刀也会落到他的身上,他没有把握能够躲过那把极其锋利的刀。

    正当两人处于一种微秒的平衡之际,一道黑影闪了进去。黑衣人刚感到一股冷风袭来,背部已经猛的挨上了重重的一击。那一击令黑衣人躲闪的身形微微顿了一下,动作也慢了下来。一道寒芒闪过,长刀挥下。黑衣人惨哼了一声,一只苍白的手飞了出去,他用来挡刀的手臂被砍了下来。在手臂被刀砍下的同时,黑衣人的另一只手狠狠的击向了施利的胸口,巨大的冲击使施利的身体向后倒飞了出去。黑衣人又是一记后踢,将身后的金洋也踢飞了开去。

    刚才黑衣人一直躲让,就是担心施利手中的那把长刀伤到了他。没想到,最终,他还是被砍下了一只手。

    由于失去了一只手,黑衣人的力量也大大减弱了。他明白即使自己在力量处于顶峰时期,也很难活捉二人,现在失去了一只手,在力量大幅度下落之下,他如果再不离开,恐怕连性命也很难保住。不过得知他抓获的那个女人就是眼前这个拿刀的家伙的女儿后,他心中有了一个更好的安排。他完全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个国家了。他知道,他现在手中有一个很大的筹码,那个筹码可以让他放心的回去,直接等待猎物上门。

    “如果你想救你的女儿的话。就来美国的纽约吧!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你没有到达纽约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

    在施利与金洋还没有恢复过来之前,黑衣人捡起地面上的断手,丢下一句话后,带着一道黑色的影子,从街道上飞闪而去。施利望着突然消失的黑衣人,虽然焦急万分,但由于刚才受到那一击造成的伤害太大。一时还未愈合,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追上黑衣人了。

    “美国纽约!"施利心中牢牢记住了这个地名。

    “你没事吧?"过了一会,施利起身来到了金洋的身前。由于那黑衣人已经离开,金洋所受的内伤虽然已经被圣光治好,但他仍然懒得从地上爬起来。躺在地上是一件多么舒服的事情啊。

    “没事,只不过有些累。刚才那家伙实在是强得变态。”

    金洋暗叹,心中沮丧到了极点,如果不是施利及时赶到。他真的很可能被那变态的家伙抓走了。

    施利点了点头,沉声道:“是的。那家伙的确是强得有些变态。如果我不是带着血刀,即使我们连手,恐怕也不能胜过他。”说着,他握着刀的手轻轻挥动了一下,他手中的刀犹如变法术般,消失不见了o金洋知道那把刀已经被他隐藏在衣服中。通过这一手。金洋又对施利加深了几分了解,知道施利绝对是个玩刀的绝世高手。正由于施利玩刀的速度如此之快,那把刀又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才会让那个几乎不可战胜的黑衣人也畏惧。

    金洋感觉身上所受的伤已经全部愈合,再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后,才从地上缓慢的站了起来。

    “那人的速度虽然并不比我们快,但是身体却比我们强悍,力气也比我们要大得多。这么恐怖的人,我今天才是第一次遇见。”

    施利望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道。

    金洋也正有这种感觉,他喃喃自语道:“看来,我以后也要准备一把锋利的好刀了。”

    枪是绝对射不中那黑衣人的,凭金洋的拳头,也无法对那黑衣人造成什么伤害。如今唯一能够对那黑衣人造成伤害的,只有一把异常锋利的刀,再加上一只快如闪电的手,而且,那只手还要对刀极其熟悉。施利有这样一只快手,金洋也有这样的一只手。只要金洋再配上一把好刀,那他在那个黑衣人面前就不会像刚才那么窝囊,毫无还手之力了。

    这天两人都很累,回去后便冲凉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清早,施利便起床了,金洋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也跟着起来。

    两人吃完早餐后,又开始交谈起来。

    施利沉声道:“我准备去一趟纽约!"“那是不是太危险了一点?"“我没有其他选择。我感觉那人一定会在纽约等着我,他非常渴望得到我的血。”

    “但是,凭我们二人,就算去了纽约,能够救出轩轩吗?那人在纽约肯定有不少同党。如果他的那些同党都和他一样恐怖,那我们过去,就等于是送血给他们。”

    “我知道这次去纽约非常危险,所以我准备一个人过去,你就留在g市,暂时接替我的位置吧。如果我无法回来了,那你就是我的财产的继承人。”

    “我岂是那种贪生怕死之徒。我也要和你一起过去。”

    “你考虑清楚了吗?这次是很危险的。昨晚那人的恐怖,你也见识过了。我们二人连手,才勉强胜过他。如果再来一个人,我们是没有丝毫胜算的。”

    “我早就考虑清楚了。昨晚那人虽然厉害。但也并非是那种无敌的妖怪。我现在需要一把好刀。”

    “好吧。那我们今天先准备一下,明天就出发。”

    “好。施哥,昨晚你怎么知道我有危险?"“嘿,我又不是神仙,怎么会知道你有危险呢。只不过是那些小鬼发现了那黑衣人,回来通知了我。当时我并不知道你也在那里。”

    “难怪。嘿,那些小鬼还真有用。昨晚那个黑衣人好像说他是跟踪什么精神体来到这里的,他说的精粉神体就是那些小鬼吧?他怎么也能见到那些小鬼,你不是说只有你和师父才能见到它们吗?"“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或许那人有什么特别的异能。能够感应到小鬼的存在吧。那些小鬼本来就是人死后所残留下来的精神。师父就是在这些精神没有消散之前,用特殊的方法将它们凝固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明天去纽约时,也带上它们吧。或许会起大作用。”

    “嗯。我是准备带上它们。师父死后,它们就没有了寄体。现在我成了它们新的寄体。离开了我,它们最多也只能生存三天,之后便会消散。”

    “施哥,嘿,你能不能借一个小鬼给我玩玩?"“借给你玩?嘿,小鬼必须要用降鬼术,至少养五年,它们才会认你为主。由于师父的体内有我的血液,我才能看见它们。它们才会与我如此亲近,认我为新的主人。对于普通人,它们根本就不会靠近,而且,你也无法看见它们,无法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哦,那就算了。施哥,昨晚那个黑衣人究竟是什么来历?他是异能者还是修炼过什么邪术的人?"“我也不太清楚。我感觉那家伙好像不是人。你发现了吗。昨天他的手虽然被我砍断了,但是却没有流出一丝血。”

    “是啊,我也发现了。当时我还以为他是用什么邪术止住了血呢。他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也只是感觉而已。或许他是炼过什么邪术的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但是那人应该不是异能者。我与异能者交过手,曾经也研究过他们。他们中应该没有这样的人。”正当两人交谈的很投机之时。施利的手机响了。

    施利将手机从衣袋里拿了出来。

    “喂?"“小施,我是柳叶青!"“啊,是柳前辈啊。有什么事吗?"“我们遭到了异能者的偷袭,你让我们治疗的那个小女孩被他们抢走了?"“什么?你们有人受伤吗?他们什么时候偷袭的?"“昨天上午。只有我受了点伤,昏迷了过去,现在才清醒过来。”

    “你先好好养伤,我马上就过来。”

    挂上电话后,施利充满歉意的望向金洋,道:“宋芝芝被人劫走了。”

    金洋呆在了那里。

    这里绝对是一片世外桃源。大片大片葱绿的草丛,大群大群争奇斗艳的鲜花,以及在空中和树枝上舞蹈着的鸟儿,让这里看起来犹如仙境一般。

    金洋不得不佩服这些降头师们真会享受。在这样的地方,普通人都会沾染上几分仙气。难怪那个降头师王的相貌看起来还是如此年轻,犹如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般,而其实际上却已经四十多岁了。

    柳叶青已经将昨天的情况很详细的讲了一遍。

    原来,在柳叶青与降头师王的连手治疗下,宋芝芝的伤势基本上已经好了。昨天,当宋芝芝独自在外与那些鸟儿们玩耍之时,突然来了五名陌生人。他们看见宋芝芝后,便上前将之擒住。当他们正欲离去之时,在路上遇见了柳叶青。他们五人便与柳叶青打了起来。虽然柳叶青的降头造诣很深,但由于是近身作战,而且他毫无准备,一时之间,只能使用一些普通的降头术。而那四人又极其厉害。经过一番恶斗之后,柳叶青一不小心,被人打晕了过去。直到今天早上,他才醒了过来。当时那四人似乎对柳叶青并没有什么恶意,在柳叶青晕过去后,他们留下了一张纸条,放在柳叶青的衣袋中。今天早上,柳叶青醒后,当柳叶青无意中摸口袋时,才发现了那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告诉金洋,如果想救宋芝芝,就立即来纽约。到了之后,请去红狐狸华人俱乐部,与俱乐部老板联系。据柳叶青回忆,他感觉昨天上午那五人擒住宋芝芝后,好像是故意找到他的,而不是路上偶遇的。那四人找到他的最大的目地,恐怕就是想将那张字条放到他的身上。

    又是美国纽约!?

    金洋躺在草地上,望着蔚蓝的天空,独自思索着这个世界上最繁荣和黑暗的地方。

    昨晚那个黑衣人与那些异能者有联系吗?还是这一切都仅仅是个偶然?如果那个黑衣人也是华夏社团的人的话,那华夏社团的实力未免也太恐怖了。昨晚那名黑衣人绝对是个顶尖的刺客!华夏社团为什么要自己去纽约?

    宋齐名呢?他去了纽约,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回来?难道他已经遇害了?

    这次抢走宋芝芝的行动究竟是谁指使的?是华夏社团的社长儿子还是成志的父亲成天?

    正当金洋被这些问题所困扰时,施利与降头师王走了过来。“小洋,你放心吧,宋芝芝不会有什么事的。”

    施利与师王在金洋的身边坐了下来。师王望着空中大片大片的云彩,淡淡的道。

    金洋转过头来,望向师王,只见师王明亮活清澈的眼中闪动着智慧的光泽。

    123

    “师王,你能够预测未来吗?"金洋好奇的问道。师王那清澈的眼睛仿佛有魔力一般,当他将目光转向金洋时,金洋本来浮躁的心仿佛被温暖的微风轻轻抚过,渐渐平息了下来。

    “我虽然不能预测未来,但是我却能够感觉到一些东西。”师王微笑着道。他的皮肤比婴儿的还要柔嫩,仿佛是透明的一般。在他微微一笑之际,竟然有几只蝴蝶落在了他的肩膀上。他伸出白皙的手指轻轻拨弄着蝴蝶那敏感的翅膀。蝴蝶竟然并没有飞走,而是很舒服的享受着师王的爱抚。

    这一切落在金洋的眼中,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施利的眼中也闪过了一道讶色。

    “那你感觉到了什么?"金洋对师王生出好奇,恭敬的问道。

    师王抬头望了望无边无际的天空,淡淡的道:“我感到那个小姑娘并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你们去纽约,也是有惊无险。”师王转过头来,深深的注视着金洋,柔声道:“你们放心的去吧。你们的前景是一片光明。”

    “谢谢师王的提点。”

    施利眼中闪动着激动的神情。他知道师王不是一般的人,师王所说的话。都是有所根据的。他本来还在为明天之行而担忧,经过师王的这一席话,施利再也没有任何可担心的了。

    师王站起身来,望向金洋道:“你随我过来一下,我有件东西要送给你!"“送我东西?”金洋神情有些局促,第一次见面就接受别人赠送的东西,让他感觉很不好意思。

    施利看出了金洋的犹豫。他伸手拍了一下金洋的肩膀,道:“师王送你的东西,你就安心的接受吧。那一定是你心中最渴望得到的东西。”

    金洋感觉施利仿佛话中有话,便站起身来,恭敬的道:“那谢谢师王了。”

    师王微微一笑,道:“不用客气,随我来吧!”说完。他便径直向前走去,金洋连忙跟了上去。

    当金洋看见师王将一只长盒子从床下拿出来时,他心中有些疑虑。但当看见盒中的东西后,金洋心中的兴奋与激动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了。

    那是一把透红的刀,金洋一眼就可以认出,那是一把绝世宝刀。红得有些诡异的刀身上散发着一股冰寒的气息,金洋站在那里,就感觉到了一股浓厚的杀气向他直逼而来。他仿佛听见了无数怨灵在他耳边哭泣,诉说着一生的不幸。

    “这是一把魔刀,名字叫做千杀。曾经死在它刃下的人。绝不少于万人。”

    师王神情复杂的望着盒子中充满血腥味的刀,语气平静的道:“传说中,它以前是没有颜色的。它现在之所以是红色,据说是由于它杀的人太多。经过无数鲜血的浸蚀,它渐渐被染成了红色,直到现在的透体鲜红!"“曾经持有它的主人,都不是一般的人。它仿佛有生命一般,一般的人,根本就不能碰它,否则就会莫名其妙的死在它的刀下。正由于如此,别人才会称呼它为魔刀。”

    “我是在无意中得到的这把刀,本来。我是想将这把刀永远的埋于地下,但是,当时我有一种预感,在未来的某一天,它的新主人会来到这里,并且,它的新主人将会利用这把刀,为世间的人们解除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所以。我就暂时将之存放于我的床下。”

    “现在,它的主人终于来了!"师王谨慎的将装魔刀的盒子递到金洋的面前。

    金洋望着盒中仿佛在轻轻颤动的魔刀,感觉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仿佛即将从自己的胸口撞出。他满脸堆得透红,激动的道:“大,大师,你是说我就是它的新主人吗?我真的是吗?"师王含笑点了点头。道:“相信我,你就是千杀一直等待的新主人。”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缓慢伸出颤抖的手,向盒中的魔刀伸去。

    当那魔刀刚一入手,圣光陡然冒出,犹如一匹挣断缰绳的野马,迅速渗入了金洋的血液。一股冰冷的寒气从魔刀刀柄上流入金洋的手中,犹如一条小蛇般,顺着金洋的经脉,流遍金洋的全身,与金洋的血液融和在了一起。也就在此时,圣光的力量被激发了,金洋感觉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从血液中冒出。

    “这把刀能够激活**之光的力量,只要手握这把刀,**之光的力量便会迅速流遍你的全身。我不知你的**之光以前是如何与你融和的,但是,真正彻底的让圣光发挥作用的阀门,其实就是这把魔刀千杀!它曾经的主人,也都是身怀**之光的人。”师王那轻柔而缥缈的声音在金洋的耳边响起。

    金洋仿佛看见了无数手拿大刀长矛的人犹如潮水般,向自己涌了过来。他傲然立于高峰之顶,冷眼望着那蜂拥而至的人群,挥舞着手中的刀,人头乱飞,鲜血飞溅,到处都是残肢乱肉。魔刀所到之处,必有人惨死。

    “哈哈哈!"金洋仰天长笑起来。笑罢之后,眼前的幻觉突然全都消失了,只见师王正含笑望着他。

    金洋立即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脸骤然红了,支吾着道:“师王,我”

    “没有什么,”师王打断了他的话,含笑问道:“告诉我,你现在有一种什么感觉?"金洋立即兴奋的道:“我感到自己的全身充满了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自信和强大。如果再遇到昨晚那个黑衣人,他绝对不是我的对手,我会让他死得很难看!"师王点了点头,柔声道:“看来,你已经与千杀融为一体了。”金洋感激得向师王道谢了一番,然后低头望向手中散发着淡淡红光的魔刀。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念咒语来召唤圣光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便会立即冒出。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咬破舌尖的方法来激活圣光的力量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的力量便会被自动激发,而且,那力量比以往的还要强大。

    从此以后,只要手握魔刀,那自己就再也无所畏惧了!金洋望着手中的魔刀,感觉自己仿佛是高高在上的神,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问题能够困扰他了。以后,无论是神是魔,只要让他感觉不爽。他便会格杀勿论!

    第二天中午,金洋与施利坐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晚上七点,纽约曼哈顿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中。

    金洋在豪华的浴室中很爽的冲了个凉。

    初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金洋刚开始还有几分新鲜感。但是,不久之后,他便感觉非常郁闷了。

    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人,耳边全是听不懂的语言。叽叽咕咕叽叽咕咕的,快要将金洋烦死了。

    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切,金洋心中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寂寞与孤独,他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如果不是有施利陪伴着他,他真想立即离开这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国家。

    还是自己国家好啊!

    金洋由衷感叹道。

    幸好施利的英语不错。足以应付各种场合。

    事实上,如果不是由于施利的穿着和气质不凡,在他们刚刚踏入这间五星级宾馆时,金洋便会被当成流氓赶出去。

    金洋仍然穿着他以前自认为很酷,很有型的衣服,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十足的流氓气质。

    相比之下,施利则仿佛一名东方的贵族。一名很懂礼节的绅士。他穿着得体而名贵的西服,手中提着价值不菲的皮箱。无论看见谁,他都会面露和蔼可亲的微笑。

    其实,施利的心中也是十分的别扭,但他毕竟是有经验,经历过大风大雨的枭雄,很快。他就适应了这种陌生的环境,知道在这个他方,什么样的人是受欢迎的。

    而施利曾经专门请高级教师教授于自己的英语,在这个时候也派上了用场。经过刚开始的试验**流,施利已经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那些英语了。

    两人先后冲完凉后,便下楼用餐去了。

    “等会我们要不要去那个红狐狸华人俱乐部?"金洋用餐巾纸擦了下粘满了油的嘴,问道。

    “那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凭我们两人的实力,也没有什么人能够拿我怎么样。”

    施利挥了挥手,召服务生过来买单。

    “好吧。不过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俱乐部在什么地方。”

    金洋自从得到魔刀千杀之后,心中再也没有任何畏惧了。

    “那很容易,只要打辆的士便成。难道你还担心司机连那个俱乐部都不知道吗?"施利多给了服务生一百美元,作为小费。那名服务生欢天喜地的连连道谢,当然,那服务生的语言,金洋是无法听懂的。

    金洋傻笑着摸了摸头,道:“这个鸟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唉,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分这么多语言干什么,真麻烦。”

    施利知道金洋非常郁闷,他起身拿起外套穿上,道:“是很麻烦。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再也没有国家界限了,那交流就方便多了。”

    “不过,我们恐怕无法看到那一天了。这也不走我们这些人该思考的问题。好了,我们先出去逛逛吧,等会就去那个俱乐部看看!"金洋也站起了身,随施利一起离开了酒店。

    他们在门外打了辆的士。路上,施利与司机用英语交谈着,而金洋由于不知他们在说些什么,无聊的转头望着窗外那些高楼大厦。

    这是一个罪恶的城市,也是一个繁荣的城市,各形各色的人混杂其中,给这个城市添加了无尽的潜力,同时,也带来了居高不下的犯罪率。

    施利发现了金洋在旁很无聊,他停止了与司机的交谈,开始与金洋聊了起来。

    “司机知道我是第一次来纽约后,很热情的向我介绍了一下纽约这个城市。”

    “哦?他说了些什么?"“他告诉我,纽约这个城市的发展史其实很短,但是其工商业的发达程度却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座其它城市。这个城市呈棋盘状布局。一共分五个区。我们现在所在的区是纽约的市中心,叫做曼哈顿。除了这个区外,还有四个区,分别是布隆克斯,布鲁克林,昆土,里土满。我们要去的那个红狐狸华人俱乐部就在这个区的娱乐区百老汇,很快便要到了。”

    正说着,车停了下来。

    司机转过头来,对施利说了几句话。然后伸手指了一下外面。施利掏出一张大钞,递给司机。司机正要找零钱时,施利摆了摆手,说多余的不用找了。司机立即露出了一脸恭敬的笑容。亲自下车带施利打开了车门。

    施利与金洋顺着司机所指的方向,来到了红狐狸华人俱乐部门前。

    俱乐部门口站着两名穿着黑色西服的华人,从门口到台阶处,都铺着豪华的红色毛皮地毯,地毯边缘霓虹闪烁。

    看见金洋与施利走了过来,那两名华人对着施利深深的鞠了一躬,用英语询问道:“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吗?”他们连看也不看金洋一眼,以金洋那寒酸的穿着。他们没有将金洋轰走,已经算是很有礼貌了。

    可怜金洋并不知道他那自认为很酷的穿着在这个地方早已经过时,他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不爱理睬自己,但他也落得个轻闲,反正他也不懂这里的语言。不过,在家乡一直都是焦点的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失落的感觉。

    施利用英语回答道:“谢谢,不用了。我们只是想进去看看。”说着,他掏出美元,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张。钱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非常受人欢迎和喜爱的东西,施利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出手相当大方。

    当那两人接过施利打赏给他们的小费后。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其中一人殷勤的将金洋与施利领到了俱乐部里面。

    里面的装饰奢侈豪华,宽敞的大厅地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地毯,四处灯火辉煌,轻歌曼舞,音乐悠扬。大厅中估计有五,六十人,那些人几手全是华人。有的人在跳着优雅的舞步,有的人在饮酒作乐,观看着台上美女们性感的表演。

    的厅中一个凸起的台上,有六名极其性感,仅穿三点式内衣的高挑美女正在跳着劲舞。在台子的两边各有一根直立着的钢管,有两名染着金黄色头发,同样仅穿三点内衣的美女围着那钢管卖力的转着圈,她们用胸前那诱人的**在钢管上轻柔的摩擦着,并张开大腿,用自己的私处在钢管上顶着,轻轻的撞着,表演着极具诱惑力的**的动作。台下的男人们早已经看的眼冒金花,口干舌燥,只能不停的喝着可乐果汁,来缓解一下心中那熊熊燃烧起来的欲火。

    金洋望着眼前的一初,心中又开起了那种熟悉的感觉。本来在这个陌生城市中冷却的心再次跳跃了起来。

    施利独白走到柜台那里,询问这里老板的下落。金洋则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很快,便走过来一名穿着暴露的女服务生,用英语询问金洋需要什么。

    金洋自然是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他温柔的笑了笑,刻意露出自己那洁白无暇的牙齿,道:“对不起,我不懂英语。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吗?"那名女服务生眼中闪过一道讶色,她温柔的笑了一下,用华语问道:“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金洋一听这名女服务生听得懂自己说的话,而且她也会说华语,立即兴奋了起来。

    “来两杯可乐吧,其中一杯是我请你喝的。”说着,金洋伸手在女服务生柔嫩的大腿上请摸了一把。

    这里的女服务生显然是十分开放的,她放荡的娇笑了一声,然后向金洋抛了个媚眼,俯下身子,用高挺的**在金洋身上轻轻的摩擦着。她微微张开那红润性感的嘴唇,在金洋的耳边轻吐了一口兰香,低声道:“如果您对我感兴趣,可以去柜台边,找那个穿红衣服的中年人,他是我们的主管。我是三号!"说完,她又在金洋的耳边轻轻吹了口香气,娇笑着离去了。

    金洋这时才知,原来这里的女服务生都是出卖**的。他心中突然生出一丝失望感,他是从来不会用金钱来买**上的欢乐的,即使那女人对他的吸引力再大。

    正当金洋心情略有些郁闷时,施利与一名头发略白,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中年人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但金洋却从中看出,他笑得十分勉强,甚至有些僵硬。当他们走到金洋的面前后,金洋立即便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中年人会有这样的表情。他看见施利的一只手放在中年人的后背衣服里,那衣服微微向上凸起,明显是一把枪的形状。

    施利暗中用枪抵着中年人的腰肢。

    金洋知道这名中年人就是这间俱乐部的老板,他们要找的人。

    施利用眼睛向金洋示意了一下,金洋立即站起,上前从另一面用手拥住了中年人肩膀,然后三人一起向门口走去。

    124

    “你们是谁?究竟想做什么?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中年人用英语小声问道,他的声音仍然很镇静,并没有丝毫的胆怯。

    “等会你就知道我们是谁了。”

    施利用英语低声答道,他的脸上露出十分和蔼的笑容,在外人看来,他似乎正在与中年人说着什么很愉快的事情一般。一路上,没有任何人怀疑他们,其间虽然有几名保安警惕的向他们望了几眼,但看见中年人与另外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时,他们便转过了目光。没有人敢上前询问老板的事,他们以为金洋与施利是老板的朋友。

    中年人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有苦说不出。他不得不时刻将那笑容挂在脸上,他知道,一把枪正抵在自己腰间,而且,凭以往经验,他知道那绝不是一把玩具枪。如果让自己的手下发现自己是被挟持的,他很难保证,在双方都恼羞成怒的情况下,用枪抵着自己的这个陌生男人,会做出什么样的过激行为。所以,他尽量配合着,不让自己的那些手下发现任何异常情况,而且凭自己灵敏的直觉,他感到这两个人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他们很可能是为了钱而来。

    如果是为了钱,那他是不会吝啬的。

    很顺利的,他们离开了俱乐部。由于施利刚开始的慷慨,当他们从俱乐部出去时,门口的门卫不仅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而且还很恭敬的对他们弯腰行礼。他们甚至没有察觉到中间的那名中年人是他们的老板。

    当来到了一个很偏僻的角落后,他们停了下来。这里的确是个相当偏僻的地方,由于这里是这一条街中最臭的地方了,可能是下水道泄漏的原因,地面上有很多污水。正由于这里的臭味,作多人都离这里远远的。

    “好了,现在总可以告诉我,你们的目的了吧?这里是很安全的地方,只要你们不在这里开枪杀了我。是没有人会留意到这里的。说出你们的条件,如果是为了钱,只要不是很过分,我想我会满足你们的。”

    中年人豪爽的道。他的确是个很慷慨,很有经验的商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能很镇静与施利商谈,就仿佛在讨论生意一样。

    施利对他的镇静与反应暗暗赞赏。这个中年人一直都作配合,由于他将自己性命看的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或许,华人社团里的成员都是这样。由于他们本来都是一群华商组成的群体。

    而金洋则不知这人在说些什么,看见这个中年人叽叽咕咕说了一堆,金洋觉得很奇怪,他感觉这个人仿佛一点也不害怕。难道外国的人都是这样。在心情很紧张的时候,废话都非常多吗?

    “我们不是为了钱。我想,你会很高兴见到我们的,由于他正是你们很想见到的人。”

    施利用手指了一下金洋,用英语答道。

    中年人吃惊的望了金洋一眼,然后很疑惑的道:“他?我好像并不认识他。”

    施利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道:“不,你一定认识他。为了找到他,你们曾经费了很大的力气。请问。你会说华语吗?"中年人点了点头,用很标准的华语道:“会,但不是很流利。”

    说完,他再次认真的打量起金洋,从脑海中搜索眼前这个看起来还算英俊,只不过衣着很土气的年轻人的相貌。过了一下,他猛的一震,讶声道:“你就是金洋!”

    金洋很和蔼的点头笑道:“没错。我正是金洋!你的华语说得很流利!"中年人显然受到了很大的震惊,但很快,他便又恢复了常态。而且,他脸上露出了一个很诚恳的笑容,柔声道:“谢谢你的夸奖!我想,我们见面没有必要在这种肮脏的场合吧。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很舒适的地方,边喝着咖啡。边聊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金洋觉得这个中年人说话相当有意思,非常的有趣。他笑道:“我也很讨厌这个地方。如果你能确保自己不会惹来别的麻烦,我们的确可以找一个更好点的地方。至于朋友,你认为我们会成为朋或吗?"“会的!”中年人微微笑道:“我相信我们会成为朋友的。不仅我们,你还会同这里的很多人都成为朋友。相信我,我绝不会给你们增添不必要的麻烦的。在你们没有接受我的友谊之前,我是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我是个很怕死的人。”

    金洋觉得和这个中年人说话的确是件很轻松的事情。而且,金洋也感到这个中年人也是个很不好对付的人。一个能够令自己的敌人觉得自己很可爱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

    金洋用目光询问了一下施利的意见,施利点了点头,他也受不了这里的臭味。地面上的污水实在是太臭了,很影响大家的心情。

    他们在一个远离红狐狸华人俱乐部的地方找了间优雅安静的小包厢,要了几杯饮料后,他们关上了门,并且叫那些服务生不要再过来打扰。其间施利的**始终暗中对着中年人,他做事一向是相当警惕的。

    “嗯,这里的环境的确还不错。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约翰,中文名叫做赵利。你们可以叫我老利。”

    中年人一在位置上坐稳,便开始说起话来。他望向金洋,很有诚意的道:“其实,我们通过那种方式,让你来这里,是没有任何恶意的。我们的老板很想认识你,如果可能的话,他很想和你做个朋友,很好的朋友。他没有让人去g市找你,就是由于怕你误会,担心被你拒绝。最后,很无奈的,他只好使用了那种方法,他知道你很喜欢那个女孩,所以他并没有亏待那个女孩。现在那个女孩正在一套非常豪华的别墅里,享受着女皇般的服务。”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他似乎有些累了。他望着桌面上的饮料,轻声询问道:“我可以喝口果汁吗?"看见施利点头之后,他很小心的端起果汁。喝了一小口。他的动作极其小心,生怕会引起施利与金洋的误会。

    金洋眉头紧皱了起来,道:“我并不认识你们的老板,他为什么想与我交朋友?你们的老板是谁?"小心的放下手中的果汁杯,中年人露出崇拜恭敬的表情,自豪的道:“我们的老板是个传奇似的人物,他是我们社团的英雄,也是我们社团最受尊敬的人。他就是我们社长的儿子。”

    金洋呆了一呆,他原本以为是那个社团长老成天为了替自己的儿子报仇,而将自己引到这里。没想到真正想见自己的会是那个传说中的社长的儿子,异能者的首领。

    不过,随即金洋便又想到,也有可能是这个自称赵利的家伙在撒谎。为了降低自己的警觉。他故意说是那个社长的儿子要见自己。如果他真的是成天那边的人,也不会傻的告诉自己,他的老板就是成天,他应该清楚自己与成天之间的恩怨。成天儿子的死讯绝对早就在社团中传遍了,而且,以成天的老奸巨滑,他不可能不知道杀死他儿子的凶手是谁。由于成天知道在g市,在施利的地盘上,他是不可能为儿子报仇的。所以他才将自己引到纽约来。

    即使真的是那个社长的儿子想见自己,应该也不会安什么好心。他决不会仅仅是想与自己交个朋友,即使是傻子,也不会相信这个理由。那个社长的儿子引自己来纽约,也很可能就是为了成天。毕竟,成天是社团的四大长老之一,在社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天的儿子被人杀死了。他身为社团中最有威望的人,是决不会袖手旁观的。想通了这一点,金洋的心中便有了个大概的轮廓。他端起桌面上的可乐,喝了大口,然后擦了下嘴,笑道:“你们社长的儿子竟然还知道我这个小人物,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不过。你仍然没有回答我,他为什么想与我交朋友?"中年人立即意识到自己刚才由于提到自己的老板,太过于激动,而忘记回答金洋的第一个问题。他连忙道:“我们的老板之所以想与你交朋友,一是由于很欣赏阁下的能力,阁下在g市和a县所做过的事情,我们的老板很清楚。他认为你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异人。我们的老板最爱结交的,就是世界各地的异人。相信你也听说过吧?"略微顿了一下,吞了口唾沫后,中年人又继续道:“当然,还有个原因,就是他想调解一下阁下与我们社团长老之间的纠葛。我们社团长老的儿子,在g市时,不幸身亡。这对我们的那位长老而言,是个很沉重的打击。我们的那位长老就只有那一个儿子。那位长老在极度伤心的情况下,请求我们的老板,派遣一些异能者,随他去g市,为他的儿子报仇。但是,却被我们老板拒绝了。”

    “我们的老板是个很受人尊敬的人,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尊敬他,崇拜他,就是由于他做事向来都是公私分明,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随便剥夺一个生命。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是吗?所以他没有答应那位长老的要求。但是为了平息长老的不满,安抚他心中的伤口,我们的老板派了些人去调查了一下长老儿子的死因和凶手,并且向长老承诺,如果长老的儿子是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被人杀死的话,他会为长老主持公道的。”

    “经过一番周密的调查,我们的老板发现,长老儿子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他也调查出,凶手就是你。但是,他并没有认为你做错了什么。我们老板曾经说过,如果他当时处于你的位置,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死那位长老的儿子。他唯一感到可惜的是,有一名很忠心的异能者,也死在了你的手中。但是,他并没有怪你。相反,我们的老板对你生出了很大的兴趣,他认为你绝对是一个顶尖的异能者。他很想交你这位朋友。”

    “不过,虽然我们老板不怪你,但是那位长老却不愿就这样算了。他为他的儿子的死非常伤心,非常的伤心。我想,你也会体惊他的这种伤心的。在那种极度的伤心之下,在得知我们老板不准备追究你的责任的情况下,他做了一件非常大的错事。他派人暗杀了一位来纽约,向我们老板请求支持的客卿。那位客铆的名字叫做宋齐名,我想你也应该认识。”

    “宋齐名的死引起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非常的恶劣。我们社团中的人都齐声要求找出凶手,严惩凶手。我们的老板也的确是找出了凶手,但是,他却没有办法将结果公布,他担心事情的真相会引起社团的分裂,所以,他并没有将凶手公布出来。他也希望那位长老能够就此平息心里的愤怒,不要再做出其他的错事来。你应该能够体谅我们老板的心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社团的利益,他心情很难受。但是,他却不得不这样做。”

    “然而,那位长老是一个老顽固,一个心眼极度狭窄的老顽固!他并没有由此而放弃报复。得不到老板的支特,他知道他暂时无法拿你怎么样,但是,他却可以向弱者下手。宋芝芝就是一个弱者。他派人去g市寻找宋芝芝的下落,企图谋害宋芝芝。但是,他的行为被我们的老板知道了。在宋齐名死后。我们的老板就一直派人暗中监视着他,以免他又做出什么错事来。当我们老板发现他的企图后,便立即派了几名异能者,也去寻找宋芝芝的下落。很幸运的,我们的异能者提前发现了宋芝芝。后来,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我们的老板便要那些异能者将宋芝芝带到纽约来,并且。通过宋芝芝,将你也引到纽约来,他要将你和那位长老的矛盾彻底的消除,在必要的情况下,如果那位长老仍然不讲理的话,我们的老板甚至会扣牺牲那位长老。我们的老板很想与你交个朋友。”

    一连串说了这么多话,中年人似乎有些累了。他再次端起桌面上刚刚喝过的果汁。大口的灌入口中。

    当金洋听到中年人说宋齐名被刺杀身亡的时候,身体不由的大动了一下,眼中流露出极其震惊的神情。虽然在来纽约之前,他隐隐感觉到宋齐名好像出事了,但是,他却没想到,宋齐名竟然已经死了,而且是被那个成志的父亲成天派人暗杀的。

    金洋知道,宋齐名的死,自己要负上很大的责任,如果不是由于自己杀死了成天的儿子,那成天也不会犯众怒,暗中刺杀了宋齐名。

    金洋的心中充满了愧疚,对宋芝芝的深深的愧疚,从此以后,宋芝芝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儿,自己以后无论如何,也要好好的照顾她,不能再让她受到丝毫的伤害。

    当中年人话说完之后,金洋与施利都陷入了沉思。刚才中年人说那些话时,态度一直十分诚恳,神情也很真诚,决不像是在编造假话。施利凭以往的经验,也感觉到中年人是很有诚意的,一个人说谎时,眼神是不会那么纯洁,那么虔诚的。如果刚才那中年人是在编造谎话,是在演戏,那他的演技无疑比好莱坞演技最好的演员还要高超数倍。

    但施利与金洋都不是那么轻易就相信别人的人,特别是对于一个陌生人,甚至可能是敌人的话。他们现在对于中年人的话将信将疑。同时,他们都在思考一个问题:那个黑衣人难道真的与华夏社团没有关系吗?

    金洋与施利交换了一个眼神,双方都明白了对方心中所疑惑的事情。金洋干咳了一声,淡淡的道:“你怎么才能确保你刚才说的话是真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不可能单凭你刚才的话,就相信你们是毫无恶意的。”

    中年人很温和的微笑了一下,他放下手中的果汁,抬起头来,双目深深的注视着金洋,温声道:“我们老板也知道,如果令你相信我们的诚意,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老板交代我,他想单独亲自见你一面,地点任由你选择。”

    金洋再次沉默了下来。他想到,无论这是不是一个陷阱,他都很想亲自与那个传说中的社长的儿子见一面。而且,他又想到,如果社长的儿子真的有什么恶意的话,也没有必要对自己显示什么诚意。要知道,现在宋芝芝在社长的儿子手中,为了救出宋芝芝,社长的儿子只要对金洋传个口讯,叫金洋去什么地方见面,金洋也决不会有丝毫的怠慢。

    而且,由于宋芝芝在中年人那边的人的手中,中年人也完全没有必要编造谎话来骗自己。只要宋芝芝没有被救出来,自己是不会对中年人怎么样的,中年人也应该知道这点。经过与中年人短暂的接触,金洋感觉到这个中年人并不是一般的人。在被施利挟持的过程中,中年人始终谈笑风生,并没有丝毫的畏惧之色。

    经过一番思考之后,金洋认为中年人刚才的话是可信的,他没有说慌的必要。

    “你能够直接与你老板联系吗?"沉默的坐在一旁的施利突然开口问道,他紧紧盯着中年人的双眼。

    中年人轻轻点了点头。

    “那你现在就和你们老板联系,叫他来我们这个地方,不要告诉他,我们在这里。”

    施利沉声道。

    中年人微微愣了一下,随即便点头道:“好,没问题。”说完,他便拿出了手机。

    金洋心中暗赞,施利果然是个老江湖,只要中年人不通知他们老板,他们老板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正在包厢中等着他。而且,只要见到他们老板,便可知道中年人刚才说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只要有一点异常,金洋相信,凭自己与施利两人,完全可以控制住局面。只要将他们老板控制在手中,那么救出芝芝也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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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中年人便拨通了电话。”

    “老板你好,我是赵利。”

    “老利啊,有什么事情吗?"“我有件事情想当面与你谈谈,你现在有时间吗?"“嗯,现在我不是很忙,你在什么地方?"中年人镇静的将自己所在地告诉了他们老板,那个老板说他立即便会过来,通话完毕之后,中年人收起了手机。

    “我们老板很平易近人,而且,他向来都是说一不二的。等会你们见到他后,救不会怀疑我的话了。”

    赵利笑道。

    金洋和施利从刚才他们的通话中,的确感到他们的老板还不错,至少没有在下属面前摆什么架子。

    金洋起身到外面又要了几瓶饮料,然后回到了包厢中。施利则将枪收了起来。经过与赵利的闲聊,施利发现自己和他谈的很投机,自然,也就不好意思继续用枪指着人家了。而且施利明白,无论发生任何突变,他都有把握应付,那时,枪反而成芳了累赘。

    没过多久,包厢外传来了敲门声。

    金洋的心立即提了起来。施利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金洋站起身来,打开了包厢的门。

    门外站着一名相貌极其普通的年青人。衣着也十分朴素,仿佛是农村来的壮丁。唯一不同的是,他脸上并没有农村青年的局促与羞涩,而是堆满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年青人看见金洋后,眼中闪过一道讶色,随即用英语说了一句话。

    金洋纳闷了,没想到在这个地方,就连农村人也会说英语,唉,自己实在是失败。他一脸无奈的道:“我听不懂你说的话,请问,你会说华语吗?"年青人微微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请问赵利在这里吗?"金洋呆了一呆,心中惊讶的想道,他不会就是赵利所说的那个社长的儿子,他们的老板吗?

    很快,金洋的猜疑便得到了证实。他的背后传来了赵利的声音:“老板!"年青人显然也看见了金洋身后包厢中的赵利,他扫了一眼赵利身边的施利,笑着问道:“这两位是你的朋友吗?"赵利没有回答,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金洋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后,便让了开来,让年青人进入了包厢。本来。金洋还时刻提高着警惕,但是,看见原来那个社长的儿子竟然就是这副模样,他实在很难再让自己紧张起来。

    难怪赵利说他们老板平易近人!

    金洋向外面四处望了望。发现外面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人,看来,这个年轻人是独自一人过来的。金洋放下心来,关上包厢的门,然后走了进去。

    金洋坐在了赵利的旁边,与年青人面对面的望着。“你就是华夏社团社长的儿子吗?”金洋反复看了年青人几眼,实在是觉得他与自己想象中的人相差的太远。

    年青人对于金洋这么直接而不礼貌的问话并没有露出丝毫的不悦,他仍然露着他那幅招牌似的笑容,点了点头。道:“是的,请问你是?”说着,他转过头,望着赵利道:“怎么到现在还不介绍这两位朋友给我认识?"赵利苦笑了一下,道:“老板"他的话刚一出口,金洋便打断了他的话,道:“还是我来自我介绍吧。我叫金洋。”

    他的话音落后,双眼紧紧的盯着年轻人。注视着对面年青人的反应。

    年青人脸上闪过一道讶色,随即兴奋的道:“原来你就是金洋啊!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他便站起身来,伸出手要和金洋握手。金洋显然没有料到年青人会这么热情。他也站起身来,与年青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本来,金洋还暗自警惕着,但是。他发现这个年青人的手光滑柔嫩,与自己握手的力道适中,并没有与自己比拼握力的意思。而且,年青人的脸上始终带着诚恳的笑容。金洋感到自己实在是走多疑了,他对眼前这个年青人的好感再次增添了几分。

    年青人与金洋握完手后,并没有立即坐下,而是向施利望去,笑着问道:“这位是”

    施利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站起身来,道:“你好,我叫施利!”说着,他伸出手,与年青人伸过来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啊,你就是施哥啊!久仰大名!"“我的中文名叫丁海,你们叫我小丁就行了。”

    丁海显得极其激动兴奋,与施利握完手后,他坐回座位上,眉飞色舞的道:“今天能够见到二位,实在是件激动人心的事。唉,我没有料到二位这么快就过来了,不然,一定不会如处怠慢二位!"金洋本想讽刺他两句,但是看见他的神情是如此的诚恳,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丁海又继续道:“我知道我与二位之间可能有点小误会。不知刚才赵利有没有将我们之间的误会解释清楚。”

    施利淡淡的道:“刚才老利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们了。但是,我们还是有一些疑惑。”

    丁海望向施利,温和的道:“你们还有什么疑虑,不妨说出来。我不希望我们之间有任何间隙。事实上,我很希望与二位成为很好的朋友。二位都是我心仪已久的人物。”

    施利神情没有丝毫的波动,不紧不慢的道:“贵社真的愿意为了一个陌生人,而得罪一个长老?"丁海深深的注视着施利的眼睛,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神情严肃了起来,他正色道:“在我的眼里,没有长老和陌生人之分。那件事情的确是那个长老的儿子的错,他儿子的事也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任何人。我是不会袒护任何人的。”

    他叹了口气,眼中露出一丝伤感。轻声道:“虽然我一直说我刚正不阿,不会袒护任何人。但是,在宋齐名被暗杀后,我仍然没有将事实的真相告诉社团的所有人,这让我的心一直都无法平静。”他目光渐渐坚定了起来“如果那位长老再继续执迷不悟的话,我相信我会忍痛执行我的职责的,尽管这会给我们社团带来不小的风波。”说完,他的眼中闪过了一道厉光。

    金洋与施利的心同时一紧,只到此时。他们才感觉到对面这个年青人是个决不好惹的人物,刚才丁海在无意中,通过自己的眼神暴露了他的实力。普通人是决不会拥有那么锐利的眼神的。

    金洋拿起一瓶可乐,递给丁海后。自己又打开了一瓶。灌了一大口之后,金洋擦去嘴边的残汁,望向丁海道:“我到现在仍然没有明白,你所说的解决我与那个长老之间的矛盾,究竟怎样解决?"丁海微微笑了一下,道:“其实,我的办法很简单,我准备召开一次社团议会,你到时与我一起去参加那个议会。并且就与我坐在一起。届时,我会向所有的人宣布,你是我丁海的朋友,如果谁以后想与你过不去的话,那就是与我丁海为敌。”

    “这样之后,即使那个长老以后仍不死心,也没有人敢帮他了。由于人人都知道,与我为敌的下场会很惨!"说完。丁海打开可乐,缓慢的喝了小口。

    通过丁海的这一席话,即使是傻子也知道,丁海是想笼络金洋。金洋与施利自然也听了出来。

    丁海所谓的召开会议,并且要金洋参加,那明显是在做秀。他的真正目的,就是想让金洋归附于他。或者是,想与金洋做“好朋友。”

    宋齐名曾经说过,丁海以前在周游世界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结交奇人异士,而且,极其慷慨讲义气。如此看来,丁海的确是个爱结交朋友的人。金洋绝对算是一个奇人,甚至可以说是奇人中的奇人。如果丁海真的是个对奇事感兴趣的人的话,就决不应该放过金洋。事实上,丁海的确是早就想认识金洋了,甚至可以说是几乎得了相思病,只是苦苦找不到与之相识的机会。

    对于施利,丁海也是仰慕已久,但由于施利社会地位身份的特殊性,丁海知道自己很难与之成为“好朋友。”但是金洋就不同了,金洋只是一名普通的小混混,所以,丁海就一直在寻找一个好机会,筹划一个好的计划,企盼能够与金洋成为朋友。

    如今,他的计划终于实现了,而且,竟然连施利这个奇人也过来了,丁海自然是大喜过望。

    由于金洋曾经听宋齐名介绍过这个社长儿子的特殊嗜好,所以,对于丁海刻意想笼络自己,并不是很吃惊。而且,当明白丁海的真正目的之后,金洋反而消除了心中的猜疑。金洋心中的所有疑问,突然全部都消散了。

    任何人都不会介意结交丁海这个朋友,金洋不会,施利也不会。

    施利也早就听闻华夏社团社长的儿子是个极爱结交异人的人。他心中暗想,如果真的与这个人成为了朋友,不仅金洋的问题解决了,而且对自己的来纽约所要做的事也有很大的帮助。

    一旦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华人社团的帮助,那么对于救出自己的女儿绝对有着极大的帮助。更何况,丁海的手下有一大批奇人异士,有他们的帮忙,找出那个黑衣人并不会是件很难的事,至少比自己毫无头绪的在纽约这个陌生的城市守株待兔要好得多。施利心中的疑虑也顿时烟消云散了。

    金洋心中有了自己的想法后,神情却没有丝毫的变化,他深深的注视着丁海的眼晴,道:“以后,你就是我金洋的朋友了。现在,能不能让我去见见宋芝芝!"丁海立即喜形于色,心花怒放的道:“没问题!"在丁海的带领下,金洋与施利来到了一套极其豪华的别墅里。赵利则回去管理红狐狸华人俱乐部去了。

    经过闲聊,金洋才知道,原来赵利也是华夏社团十二客卿之一,同时也是丁海的心腹。

    虽然金洋与施利消除了心中的疑虑,但是,他们仍然没有放弃警惕。只不过艺高胆大的缘故,两人才放心的跟随丁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别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