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欢拿印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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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寒江好似看出她的想法,再拿了一块牛肉卷饼放入她手里,催促她多吃一些,一面柔笑。
“若你早几年对我出手,如果我一直没发觉自己喜欢你,我不会接受你的感情,可能你之前只给我两条路走的选择方式,我会选择永远不回铜鸩城见你。我就是这么别扭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性子。
“会吓跑你就对了啦。”
“嗯。”他坦诚颔首。
幸好,她没有鲁莽出手。陆红杏暗暗拍胸吁气。
而且她算是好运气吧,决定莽撞行事吻他之际,他已经开了窍,否则她就真的只能缩回铜鸩城暗暗哭泣,为她夭折的爱情而哭。
“你就是不喜欢女人主动示爱,对吧?”
“倒不如说我不擅长处理这类情况。我不可能来者不拒,但是要如何拒绝得漂亮又太困难,所以——”
“所以干脆逃开比较省事。”陆红杏替他接了。
“你说对了。”
“那么当你发现你喜欢我时,你有没有很震惊?”
“当然。”震惊到觉得自己骯脏,竟然对她有了不该有的想望;也震惊到发觉自己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我刚发觉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好震惊。我本来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依赖你,误将依赖视为爱情,所以为了厘清这点,我让自己坚持独立,不准许自己依赖。可是当我毋需依赖你时,我满脑子想的还是你,我那时就更肯定我喜欢你,想漂漂亮亮出现在你面前;想听你说红杏,你越来越美丽;想跟你一块喝些小酒,聊聊近况;想唤唤你的名字;想象现在这样托着腮帮子看你;还有好多好多事都想跟你一块做。”陆红杏眯眼笑了,笑容好艳,其中又揉和好纯净的纯真,脸颊上有漂亮的红晕,犹如晚霞般炫目光彩。
“听你这么说,真荣幸。”
“可是我喜欢你时,每天都好想你,你不回来,我就时时刻刻挂心你,你却不一样,每次一走就是大半年,你要是真有喜欢我,应该会情不自禁想待在我身边,没见着我就浑身发痒,可你没有。”陆红杏想到漫长的等待日子,仍不免要埋怨。
他非但没有像书里动情的男角儿一样粘人,也没像男角儿见她与其他男人说话便醋劲大发——虽然她还满讨厌这类的男角儿,太过独占及霸道,是很受她唾弃的。不过她无法替自己狡辩,她自己正巧就是这类的女角儿。
“我不是那种爱上了就非得要随时缠在一块的人,你知道的。”他个性温吞,喜欢一个人时就搁在心底,不见面不代表不喜爱;不见面不代表不思念。
“我知道呀”但她是,她会希望和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块,最好眼睛一睁开就能看到他的笑容,闭起眼,耳边还是有他的呼吸吐纳声伴她入睡。
“不过,我想我这性子会开始改变。”
“嗯?”她眨眨眼,没听懂。
“如果可以,你愿不愿意到银鸢城来?”
他越来越想时时与她在一起,觉得能在她身边,异常的安心。
“去玩?”上回他也这么问,结果她误会了,这一次要问仔细,省得她又失望。
“长住。”
“可是我的家产都在铜鸩城。”
“在银鸢城再开一家分店。”他很乐意替她将家产全搬到银鸢城去。
“红杏坊第二?”
“你若答应,我叫天香在开张那一天在你铺子外签书,拉拢客源。”为了拐她,他开始撒饵。
“我有点心动了。”想想,要是“如意君”在红杏坊举行盛大签书活动,还怕四城的所有百姓不全挤到银鸢城来吗?
“再加上月下。”
幽魂淫艳乐无穷的画师,名气响当当!
“我越来越心动了。”
“再加上我。”
“你?你又不是名作者,你想在幽魂淫艳乐无穷上写字,说不定还会被客倌嫌弃哩!”唯一会捧人场的只有她。
“我陪你一起数银票。”
陆红杏完全心动了。她对钱财看得不重,虽不嫌钱多,但也不会太贪求,她真正在乎的还是他陪着她,至于后头数银票那三字可以替换成任何甜蜜字眼。
她知道他不爱回铜鸩城,她也绝不逼他留下来,她喜欢他在银鸢城的模样,神情显得自然平和,偶尔和曲府的人笑闹,虽不会太疯癫,但却真真实实地放松。加上她对铜鸩城并没有太多留恋,铜鸩城没有她非留不可的理由,因为她最大的家产就是他,其他的全算是身外之物,再赚就有了,他可不一样。
陆红杏扯扯衣袖,将肩上的毛披肩朝下拉几寸,连带杏红色的外衫也被拉开一些,露出半片肩膀,尽情施展魅力,身子朝他依近,像只猫儿一般,拿柔软的皮毛蹭他的手臂,仿佛在说“要疼我哦”
“不一定要数银票啦,那种事叫小栀子去帮忙就好,我们应该有更忙的事情可以做。”她这暗示够明显了吧?如果还不够,她撅唇的举止更简单易懂吧,随时欢迎他拿唇印上来。
“招呼客人?”
“我才不要你去招呼客人哩!你招呼我一个人就够了。”
范寒江感觉长靴上爬动着一个异物,沿着小腿肚往上来到靴子口,再蹭呀蹭呀下蠕,将长靴的软革一寸一寸褪至脚踝,最后肆无忌惮地在他腿上尽情玩耍——
范寒江一开始还没弄懂那异物是什么,直到拨冗将视线瞟向桌下,才看到爬行在腿间的,竟是陆红杏穿着粉色小袜的顽皮纤足。
“红杏,快住脚”
“没人会瞧见的。”她继续玩。
“但是”
范寒江好似看出她的想法,再拿了一块牛肉卷饼放入她手里,催促她多吃一些,一面柔笑。
“若你早几年对我出手,如果我一直没发觉自己喜欢你,我不会接受你的感情,可能你之前只给我两条路走的选择方式,我会选择永远不回铜鸩城见你。我就是这么别扭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性子。
“会吓跑你就对了啦。”
“嗯。”他坦诚颔首。
幸好,她没有鲁莽出手。陆红杏暗暗拍胸吁气。
而且她算是好运气吧,决定莽撞行事吻他之际,他已经开了窍,否则她就真的只能缩回铜鸩城暗暗哭泣,为她夭折的爱情而哭。
“你就是不喜欢女人主动示爱,对吧?”
“倒不如说我不擅长处理这类情况。我不可能来者不拒,但是要如何拒绝得漂亮又太困难,所以——”
“所以干脆逃开比较省事。”陆红杏替他接了。
“你说对了。”
“那么当你发现你喜欢我时,你有没有很震惊?”
“当然。”震惊到觉得自己骯脏,竟然对她有了不该有的想望;也震惊到发觉自己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我刚发觉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好震惊。我本来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依赖你,误将依赖视为爱情,所以为了厘清这点,我让自己坚持独立,不准许自己依赖。可是当我毋需依赖你时,我满脑子想的还是你,我那时就更肯定我喜欢你,想漂漂亮亮出现在你面前;想听你说红杏,你越来越美丽;想跟你一块喝些小酒,聊聊近况;想唤唤你的名字;想象现在这样托着腮帮子看你;还有好多好多事都想跟你一块做。”陆红杏眯眼笑了,笑容好艳,其中又揉和好纯净的纯真,脸颊上有漂亮的红晕,犹如晚霞般炫目光彩。
“听你这么说,真荣幸。”
“可是我喜欢你时,每天都好想你,你不回来,我就时时刻刻挂心你,你却不一样,每次一走就是大半年,你要是真有喜欢我,应该会情不自禁想待在我身边,没见着我就浑身发痒,可你没有。”陆红杏想到漫长的等待日子,仍不免要埋怨。
他非但没有像书里动情的男角儿一样粘人,也没像男角儿见她与其他男人说话便醋劲大发——虽然她还满讨厌这类的男角儿,太过独占及霸道,是很受她唾弃的。不过她无法替自己狡辩,她自己正巧就是这类的女角儿。
“我不是那种爱上了就非得要随时缠在一块的人,你知道的。”他个性温吞,喜欢一个人时就搁在心底,不见面不代表不喜爱;不见面不代表不思念。
“我知道呀”但她是,她会希望和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块,最好眼睛一睁开就能看到他的笑容,闭起眼,耳边还是有他的呼吸吐纳声伴她入睡。
“不过,我想我这性子会开始改变。”
“嗯?”她眨眨眼,没听懂。
“如果可以,你愿不愿意到银鸢城来?”
他越来越想时时与她在一起,觉得能在她身边,异常的安心。
“去玩?”上回他也这么问,结果她误会了,这一次要问仔细,省得她又失望。
“长住。”
“可是我的家产都在铜鸩城。”
“在银鸢城再开一家分店。”他很乐意替她将家产全搬到银鸢城去。
“红杏坊第二?”
“你若答应,我叫天香在开张那一天在你铺子外签书,拉拢客源。”为了拐她,他开始撒饵。
“我有点心动了。”想想,要是“如意君”在红杏坊举行盛大签书活动,还怕四城的所有百姓不全挤到银鸢城来吗?
“再加上月下。”
幽魂淫艳乐无穷的画师,名气响当当!
“我越来越心动了。”
“再加上我。”
“你?你又不是名作者,你想在幽魂淫艳乐无穷上写字,说不定还会被客倌嫌弃哩!”唯一会捧人场的只有她。
“我陪你一起数银票。”
陆红杏完全心动了。她对钱财看得不重,虽不嫌钱多,但也不会太贪求,她真正在乎的还是他陪着她,至于后头数银票那三字可以替换成任何甜蜜字眼。
她知道他不爱回铜鸩城,她也绝不逼他留下来,她喜欢他在银鸢城的模样,神情显得自然平和,偶尔和曲府的人笑闹,虽不会太疯癫,但却真真实实地放松。加上她对铜鸩城并没有太多留恋,铜鸩城没有她非留不可的理由,因为她最大的家产就是他,其他的全算是身外之物,再赚就有了,他可不一样。
陆红杏扯扯衣袖,将肩上的毛披肩朝下拉几寸,连带杏红色的外衫也被拉开一些,露出半片肩膀,尽情施展魅力,身子朝他依近,像只猫儿一般,拿柔软的皮毛蹭他的手臂,仿佛在说“要疼我哦”
“不一定要数银票啦,那种事叫小栀子去帮忙就好,我们应该有更忙的事情可以做。”她这暗示够明显了吧?如果还不够,她撅唇的举止更简单易懂吧,随时欢迎他拿唇印上来。
“招呼客人?”
“我才不要你去招呼客人哩!你招呼我一个人就够了。”
范寒江感觉长靴上爬动着一个异物,沿着小腿肚往上来到靴子口,再蹭呀蹭呀下蠕,将长靴的软革一寸一寸褪至脚踝,最后肆无忌惮地在他腿上尽情玩耍——
范寒江一开始还没弄懂那异物是什么,直到拨冗将视线瞟向桌下,才看到爬行在腿间的,竟是陆红杏穿着粉色小袜的顽皮纤足。
“红杏,快住脚”
“没人会瞧见的。”她继续玩。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