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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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突然不说话了,这种感觉太过熟悉,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如此,明明是她年龄稍长,可是他却总是来教训她。
长久的沉默,压抑的人都快要窒息。似乎只听得到,滴答滴答的声音。护士过来拔了针,本就不是大病,输了液也就差不多了,回去养着就是了。
向晚和他们并肩走着,医院的走廊似乎格外的长。她犹豫了一下,刚要张嘴,林幕夕就抢着说:“宁先生辛苦你了,我送向晚回去吧。”“不用了,幕夕你回去吧,宁知然送我就好。”“我们多久没见了?让我送你吧。”
她拗不过林幕夕,宁知然又挫败的不好插话,最后向晚还是上了林幕夕的车。十字路口,一辆车左转,一辆车右转。多么八点档的情节,该来的躲不掉,不该来的,又要纠缠着。就像一张网,勒的人透不过起来。她没说去哪里,他也没问,就一直开,毫无目的的开着。
他开车的速度很快,飞驰在公路上,让人看着担忧,生怕哪下不好,这辆车就会飞出去。长久的沉默,向晚扭过头去,看着车窗外面。猝不及防,林幕夕猛然踩了刹车,若不是系了安全带,只怕两个人都已经飞出去了。
林幕夕突然解开安全带,然后翻身压了上去,用力的吻向向晚的唇。她不躲也不闪,只是有些惊讶,他的唇,还是从前的温度,被他吻着的感觉,她几乎都要忘记了,可是此刻,她又想起,原来这种感觉,这样的深刻,即使时间很久了,被掩埋起来,也不会忘记,只需要一个触点,就会爆发出来。
他们几乎疯狂的拥吻,他吻着她,忘乎所以,抵死缠绵。“向晚,你为什么要告诉别人,我是你的弟弟?”他抱着她,力度几乎是要将她捏碎。
“事实上,你就是我的弟弟。”她淡定,甚至是冷漠的回答。“我不是!我根本就不是你的弟弟,早在我被赶出那个家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你的弟弟了!”“可是幕夕,你能否认吗?那是真实存在过的,我就是你的姐姐。”“向晚,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又去吻她的唇,轻声的呢喃。她又何尝想要这样,就算是不顾道德伦理,就算抛弃一切,她也不能够回头,再跟他在一起了,如今的自己,怎么配的上光鲜的他?
所以她推开他,可是他却不放“向晚你不能这样!不要跟我讲什么伦理一说,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么,不管怎么样都要在一起的。
我们离开这里,去你想去的地方,一起生活,就算是不结婚也可以,我们一起生活!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们了,你为什么要一口咬定我是你弟弟?”
可事实上,就是有个人能够阻止,他叫黎天戈,他是个恶魔,他是不会就这样放过自己的。她镇定了一下,然后一字一句道:“林幕夕,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那些不过是年少时候的戏言而已,你也不要再当真了,现在我们都长大了,该忘记的,就都忘记吧。”
“你以为我会相信这些话吗?向晚,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永远都是我。你在顾忌什么?”
推开车门,才发觉,已经走到了海边了。风从海面上吹来,竟然也是咸咸的味道,海水冲击过的沙滩,一走一个脚印,深深地。
向晚走在前面,林幕夕踩着她的脚印跟着。从前也是这样,他们在海边散步,向晚每次都是光着脚走,鞋子拎在手上,怎么劝都不听,不管海水凉不凉,就是赤着脚,她喜欢这种被海水搔痒的感觉。
可是有一次她不小心被螃蟹夹了脚,疼得哇哇直哭,他怎么哄都没用,后来还是他答应帮她写一个月的作业,她才不哭了,转而就嘿嘿的笑了,林幕夕就觉得,自己被骗了,骗得还是知识产权,而且还是被一个很低级的骗子用很低级的手段给骗了。
再后来,向晚就再也不光着脚在沙滩上走了。再后来,她就是一个人了,光着脚走,也不会有人管她了。她忽然转过头对他笑,指着海面上的海浪说:“你看,无论多么巨大的海浪都是会沉寂下去的,会消失的无影无踪的。”
他隔着三步之遥看着她,忽然觉得不真切,她的笑容,总是让他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悲伤。他顿了顿,看了一眼海浪,然后说:“可是海浪自己是不会忘记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就算时间已经遥远,可是记忆还是存在,所以向晚,你不要跟我说什么你忘记我了,我就是相信鬼,也不相信你这句话。”
她并没有言语,牵着他的手,前行了几步,然后坐在沙滩上,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双眸。良久向晚突然开口“幕夕,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不是真的相爱,只是在执着少年的一份莫名的情感。
年幼的你因为没有人疼爱,我疼爱你,所以你以为你爱我。同样年幼的我,把对你的依赖,错位当成是一种爱。”
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只是这笑容,有些苍白“向晚,你怎么说都好,我很清楚我们之间的事。我说过,如果你不愿意结婚,那么我们就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什么名义,好吧,就用你所说的,我们是姐弟,那么你就不能再离开我。姐。”
这一声姐,似乎用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将自己的头靠在她的头上,依偎也是一种温暖。盛夏就即将过去,热到定点,就是寒冷,模糊了记忆,蹉跎了年华,少年已经长大,他们最初见面的时候,似乎也是这样的盛夏吧,在秋天即将来临的时候。
向晚记得,那天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的,只是自己在家里玩洋娃娃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娃娃的头,然后父亲就回来了,记忆中父亲是很少回家的。
父亲回来的那天带了两个人,一个女人,成熟妖娆,向晚一看就讨厌她,她记忆中的母亲都应该是慈祥的,就算是苍老,也总是温暖的,可是这个女人,除了谄媚的笑容,向晚看不出她还有别的什么。
父亲招手让她过去,她极不情愿,但还是不敢忤逆父亲。父亲身材高大挺拔,一身军荣,英气逼人,他半蹲着身子,告诉自己的女儿,晚儿,这是你王阿姨。
纵使向晚年幼,也知道一些,这样的介绍算什么,那么从此以后这个女人就将取代她死去的妈妈,成为这里的女主人了?向晚执拗的不说话。
她的眼睛滴流滴流的转动,忽然就发现了,父亲的身后,还有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比她刚刚弄坏的娃娃还要精致。爸爸,他是谁?向晚来了兴致,拉着父亲的手。然后父亲的脸色却沉了下来,他叫林幕夕,以后就住在咱们家里。
向晚没有注意到父亲情绪的变化,只是对那个小男孩感兴趣,走过去拉着他的手,对他微笑,你跟我妈妈一样的姓氏呢,我叫向晚,以后你要叫我姐姐。
林幕夕也咧开嘴对她笑,那个时候的林幕夕,还是第一次见到穿公主裙,漂亮的像是公主一样的女孩。小的时候,女孩总是比男孩长的要快,所以那个时候向晚已经高出林幕夕半个头了,自然也就认定了,她是姐姐,他是弟弟。
事实上,确实如此,那一年,向晚十二岁,林幕夕十岁。年幼的时候懂得多少呢,向晚或许就是因为那个娃娃,母亲生前买给她的唯一的一个娃娃,那个娃娃坏了,然后恰好长得像娃娃一样的林幕夕出现了,她就喜欢他了,然后对他好,没有理由的,没有动机的,就是单纯想喜欢他,想对他好。
而林幕夕,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看过太多的冷眼,突然有个这么好看的女孩对他好,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对她打开心扉。他本来生活的地方确实很破,不足八平米的房子,每当刮风下雨,就摇摇欲坠,外面下大雨,屋里就会下小雨。
纵使那样,年幼的林幕夕,和苍老的奶奶生活的也很好,所谓的好,就是快乐。吃糠咽菜,也是幸福。可是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军人打扮的男人,要带他走。
他扭过头去,奶奶对他点头,然后将收拾好的包袱挎在他身上,告诉他,幕夕,你回家之后,要乖乖的,不要惦记着我这个老婆子。
奶奶不跟我一起走吗?奶奶住惯了这里,不想动了。他死死的抱住奶奶,你不走我也不走。奶奶厉声道,你想拖累死我这个老婆子吗?幕夕,奶奶养不起你,你都已经十岁了,应该要读书上学了,奶奶没钱供你读书,现在好不容易向先生不嫌弃,你快点跟着走!
少年的眼泪直在眼圈里打转,咬紧了牙关,就是不让自己哭出来。声音确有一些哽咽,奶奶,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军区的轿车滚滚而去,乡间小路上尘土飞扬,年迈的老人追着车跑了好一会儿,可是她的速度怎么赶得上汽车,知道汽车变成一个斑点,最终看不到了,她才停下。
林幕夕坐在车里,他不敢回头去看,用力的咬住腮帮,强忍着眼泪。那个妖娆的女人,依偎在那个穿军装的男人身旁,她一直盯着林幕夕看,突然一把抢过奶奶给林幕夕的包袱。
林幕夕死死的瞪着她,女人在他的怒视下打开包袱,里面只有几套破旧的衣服,一双漏脚趾的球鞋。
女人像是沾染了什么晦气一样,迅速的丢开,咒骂道,还是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原来就是这些个破烂。扔了吧,带回去丢人。你给我!少年一字一顿,声音稚嫩,但是透露着冰冷,震慑了那个女人。
我就是不给你怎么着,一个野种还敢这这么和我说话?女人不依不饶。两个人僵持着,最后还是那个穿军装的男人,瞪了一眼那个女人,沉声道,让他留着吧。
你对待小孩子就是这个态度?对我女儿也会是这样?女人连忙赔笑,身子更加的柔软,不会的,我很喜欢向晚啊,我会对她很好的。林幕夕就坐在一旁,用力的抱住奶奶给他的包袱。向晚见到这个包袱的时候,有点好奇,跟他要过去看看。
在看到里面的东西时,她只是甜美的对他笑,然后拉着他的手,带他去自己的房间。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双,差不多九成新的白色球鞋,然后递给他,我跟你换行吗,我喜欢你的那一双球鞋。
她又想了一下,摇摇头说,不行那是你奶奶送你的,我不要了。我这双送你,你奶奶给你的,你留着,偶尔拿出来我们一起看看。不要弄坏了。林幕夕咧开嘴对她笑,瘦瘦的脸庞,洁白的牙齿,这个男孩真的好看的不像个男孩。
---军区大院里都知道向家领养了个男孩,长得白白净净的,但凡见过的人,都觉得这孩子讨喜。这样一来,向晚就更喜欢带着林幕夕出去玩,就为了向别人炫耀,自己有个可爱的弟弟。
林幕夕已经十岁了,照理说是上小学三年级,可是因为穷,他一直没有读过书。向晚的父亲派警卫员给办理好了入学手续,是和向晚一个学校。司机将他们送到学校,向晚牵着林幕夕的手,亲自送他去了班级。一年级的小孩子大多都是七岁左右,林幕夕就成了最大的一个学生。小孩子有时候是无心之举,可是说出话来却是最伤人的。
中午放学的时候,向晚来找林幕夕,发现他有些闷闷不乐,一直追问,他才说,是班上的同学笑他。
向晚当即就拉着林幕夕去了教学主任的办公室,坚决要求,跳级。主任是认得向晚的,她自然不敢得罪司令,于是很快就安排了新的班级。
就这样林幕夕就跟同龄的孩子一样,上小学三年级。晚上回家,父亲照旧是不在的,那个新住进来的女人,整天就知道打牌买东西,所以晚上吃饭的时候,长长的餐桌,就只有向晚和林幕夕两个人。
林幕夕在这个家里是小心翼翼的,向晚有些心疼他,站起身子给他夹菜,夹了满满的一碗,然后命令他:“必须都吃了!你要长身体,太瘦了!”
他拼命的扒饭,向晚看着他的样子就笑了,然后给他擦嘴角。吃过饭,佣人过来收拾,向晚拉着林幕夕上楼去,他们的房间都在二楼,父亲和那个女人的房间在三楼。
小小的粉红色的写字台上,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林幕夕自己的房间里,也有写字台,可是向晚就是喜欢两个人挤在一起的感觉。她握住他是手,他的手握着笔,手心有些发汗,向晚笑了笑“我教你写字。”
一笔一划的,字体有些歪歪扭扭,一共写了五个字。向晚指着左边的告诉他:“这是你的名字,林幕夕,右边是我的名字,向晚。你要记住,这是我们的名字。”林幕夕对她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是夜幕,你是夜晚。”
向晚突然不说话了,这种感觉太过熟悉,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如此,明明是她年龄稍长,可是他却总是来教训她。
长久的沉默,压抑的人都快要窒息。似乎只听得到,滴答滴答的声音。护士过来拔了针,本就不是大病,输了液也就差不多了,回去养着就是了。
向晚和他们并肩走着,医院的走廊似乎格外的长。她犹豫了一下,刚要张嘴,林幕夕就抢着说:“宁先生辛苦你了,我送向晚回去吧。”“不用了,幕夕你回去吧,宁知然送我就好。”“我们多久没见了?让我送你吧。”
她拗不过林幕夕,宁知然又挫败的不好插话,最后向晚还是上了林幕夕的车。十字路口,一辆车左转,一辆车右转。多么八点档的情节,该来的躲不掉,不该来的,又要纠缠着。就像一张网,勒的人透不过起来。她没说去哪里,他也没问,就一直开,毫无目的的开着。
他开车的速度很快,飞驰在公路上,让人看着担忧,生怕哪下不好,这辆车就会飞出去。长久的沉默,向晚扭过头去,看着车窗外面。猝不及防,林幕夕猛然踩了刹车,若不是系了安全带,只怕两个人都已经飞出去了。
林幕夕突然解开安全带,然后翻身压了上去,用力的吻向向晚的唇。她不躲也不闪,只是有些惊讶,他的唇,还是从前的温度,被他吻着的感觉,她几乎都要忘记了,可是此刻,她又想起,原来这种感觉,这样的深刻,即使时间很久了,被掩埋起来,也不会忘记,只需要一个触点,就会爆发出来。
他们几乎疯狂的拥吻,他吻着她,忘乎所以,抵死缠绵。“向晚,你为什么要告诉别人,我是你的弟弟?”他抱着她,力度几乎是要将她捏碎。
“事实上,你就是我的弟弟。”她淡定,甚至是冷漠的回答。“我不是!我根本就不是你的弟弟,早在我被赶出那个家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你的弟弟了!”“可是幕夕,你能否认吗?那是真实存在过的,我就是你的姐姐。”“向晚,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又去吻她的唇,轻声的呢喃。她又何尝想要这样,就算是不顾道德伦理,就算抛弃一切,她也不能够回头,再跟他在一起了,如今的自己,怎么配的上光鲜的他?
所以她推开他,可是他却不放“向晚你不能这样!不要跟我讲什么伦理一说,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么,不管怎么样都要在一起的。
我们离开这里,去你想去的地方,一起生活,就算是不结婚也可以,我们一起生活!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们了,你为什么要一口咬定我是你弟弟?”
可事实上,就是有个人能够阻止,他叫黎天戈,他是个恶魔,他是不会就这样放过自己的。她镇定了一下,然后一字一句道:“林幕夕,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那些不过是年少时候的戏言而已,你也不要再当真了,现在我们都长大了,该忘记的,就都忘记吧。”
“你以为我会相信这些话吗?向晚,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永远都是我。你在顾忌什么?”
推开车门,才发觉,已经走到了海边了。风从海面上吹来,竟然也是咸咸的味道,海水冲击过的沙滩,一走一个脚印,深深地。
向晚走在前面,林幕夕踩着她的脚印跟着。从前也是这样,他们在海边散步,向晚每次都是光着脚走,鞋子拎在手上,怎么劝都不听,不管海水凉不凉,就是赤着脚,她喜欢这种被海水搔痒的感觉。
可是有一次她不小心被螃蟹夹了脚,疼得哇哇直哭,他怎么哄都没用,后来还是他答应帮她写一个月的作业,她才不哭了,转而就嘿嘿的笑了,林幕夕就觉得,自己被骗了,骗得还是知识产权,而且还是被一个很低级的骗子用很低级的手段给骗了。
再后来,向晚就再也不光着脚在沙滩上走了。再后来,她就是一个人了,光着脚走,也不会有人管她了。她忽然转过头对他笑,指着海面上的海浪说:“你看,无论多么巨大的海浪都是会沉寂下去的,会消失的无影无踪的。”
他隔着三步之遥看着她,忽然觉得不真切,她的笑容,总是让他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悲伤。他顿了顿,看了一眼海浪,然后说:“可是海浪自己是不会忘记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就算时间已经遥远,可是记忆还是存在,所以向晚,你不要跟我说什么你忘记我了,我就是相信鬼,也不相信你这句话。”
她并没有言语,牵着他的手,前行了几步,然后坐在沙滩上,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双眸。良久向晚突然开口“幕夕,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不是真的相爱,只是在执着少年的一份莫名的情感。
年幼的你因为没有人疼爱,我疼爱你,所以你以为你爱我。同样年幼的我,把对你的依赖,错位当成是一种爱。”
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只是这笑容,有些苍白“向晚,你怎么说都好,我很清楚我们之间的事。我说过,如果你不愿意结婚,那么我们就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什么名义,好吧,就用你所说的,我们是姐弟,那么你就不能再离开我。姐。”
这一声姐,似乎用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将自己的头靠在她的头上,依偎也是一种温暖。盛夏就即将过去,热到定点,就是寒冷,模糊了记忆,蹉跎了年华,少年已经长大,他们最初见面的时候,似乎也是这样的盛夏吧,在秋天即将来临的时候。
向晚记得,那天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的,只是自己在家里玩洋娃娃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娃娃的头,然后父亲就回来了,记忆中父亲是很少回家的。
父亲回来的那天带了两个人,一个女人,成熟妖娆,向晚一看就讨厌她,她记忆中的母亲都应该是慈祥的,就算是苍老,也总是温暖的,可是这个女人,除了谄媚的笑容,向晚看不出她还有别的什么。
父亲招手让她过去,她极不情愿,但还是不敢忤逆父亲。父亲身材高大挺拔,一身军荣,英气逼人,他半蹲着身子,告诉自己的女儿,晚儿,这是你王阿姨。
纵使向晚年幼,也知道一些,这样的介绍算什么,那么从此以后这个女人就将取代她死去的妈妈,成为这里的女主人了?向晚执拗的不说话。
她的眼睛滴流滴流的转动,忽然就发现了,父亲的身后,还有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比她刚刚弄坏的娃娃还要精致。爸爸,他是谁?向晚来了兴致,拉着父亲的手。然后父亲的脸色却沉了下来,他叫林幕夕,以后就住在咱们家里。
向晚没有注意到父亲情绪的变化,只是对那个小男孩感兴趣,走过去拉着他的手,对他微笑,你跟我妈妈一样的姓氏呢,我叫向晚,以后你要叫我姐姐。
林幕夕也咧开嘴对她笑,那个时候的林幕夕,还是第一次见到穿公主裙,漂亮的像是公主一样的女孩。小的时候,女孩总是比男孩长的要快,所以那个时候向晚已经高出林幕夕半个头了,自然也就认定了,她是姐姐,他是弟弟。
事实上,确实如此,那一年,向晚十二岁,林幕夕十岁。年幼的时候懂得多少呢,向晚或许就是因为那个娃娃,母亲生前买给她的唯一的一个娃娃,那个娃娃坏了,然后恰好长得像娃娃一样的林幕夕出现了,她就喜欢他了,然后对他好,没有理由的,没有动机的,就是单纯想喜欢他,想对他好。
而林幕夕,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看过太多的冷眼,突然有个这么好看的女孩对他好,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对她打开心扉。他本来生活的地方确实很破,不足八平米的房子,每当刮风下雨,就摇摇欲坠,外面下大雨,屋里就会下小雨。
纵使那样,年幼的林幕夕,和苍老的奶奶生活的也很好,所谓的好,就是快乐。吃糠咽菜,也是幸福。可是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军人打扮的男人,要带他走。
他扭过头去,奶奶对他点头,然后将收拾好的包袱挎在他身上,告诉他,幕夕,你回家之后,要乖乖的,不要惦记着我这个老婆子。
奶奶不跟我一起走吗?奶奶住惯了这里,不想动了。他死死的抱住奶奶,你不走我也不走。奶奶厉声道,你想拖累死我这个老婆子吗?幕夕,奶奶养不起你,你都已经十岁了,应该要读书上学了,奶奶没钱供你读书,现在好不容易向先生不嫌弃,你快点跟着走!
少年的眼泪直在眼圈里打转,咬紧了牙关,就是不让自己哭出来。声音确有一些哽咽,奶奶,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军区的轿车滚滚而去,乡间小路上尘土飞扬,年迈的老人追着车跑了好一会儿,可是她的速度怎么赶得上汽车,知道汽车变成一个斑点,最终看不到了,她才停下。
林幕夕坐在车里,他不敢回头去看,用力的咬住腮帮,强忍着眼泪。那个妖娆的女人,依偎在那个穿军装的男人身旁,她一直盯着林幕夕看,突然一把抢过奶奶给林幕夕的包袱。
林幕夕死死的瞪着她,女人在他的怒视下打开包袱,里面只有几套破旧的衣服,一双漏脚趾的球鞋。
女人像是沾染了什么晦气一样,迅速的丢开,咒骂道,还是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原来就是这些个破烂。扔了吧,带回去丢人。你给我!少年一字一顿,声音稚嫩,但是透露着冰冷,震慑了那个女人。
我就是不给你怎么着,一个野种还敢这这么和我说话?女人不依不饶。两个人僵持着,最后还是那个穿军装的男人,瞪了一眼那个女人,沉声道,让他留着吧。
你对待小孩子就是这个态度?对我女儿也会是这样?女人连忙赔笑,身子更加的柔软,不会的,我很喜欢向晚啊,我会对她很好的。林幕夕就坐在一旁,用力的抱住奶奶给他的包袱。向晚见到这个包袱的时候,有点好奇,跟他要过去看看。
在看到里面的东西时,她只是甜美的对他笑,然后拉着他的手,带他去自己的房间。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双,差不多九成新的白色球鞋,然后递给他,我跟你换行吗,我喜欢你的那一双球鞋。
她又想了一下,摇摇头说,不行那是你奶奶送你的,我不要了。我这双送你,你奶奶给你的,你留着,偶尔拿出来我们一起看看。不要弄坏了。林幕夕咧开嘴对她笑,瘦瘦的脸庞,洁白的牙齿,这个男孩真的好看的不像个男孩。
---军区大院里都知道向家领养了个男孩,长得白白净净的,但凡见过的人,都觉得这孩子讨喜。这样一来,向晚就更喜欢带着林幕夕出去玩,就为了向别人炫耀,自己有个可爱的弟弟。
林幕夕已经十岁了,照理说是上小学三年级,可是因为穷,他一直没有读过书。向晚的父亲派警卫员给办理好了入学手续,是和向晚一个学校。司机将他们送到学校,向晚牵着林幕夕的手,亲自送他去了班级。一年级的小孩子大多都是七岁左右,林幕夕就成了最大的一个学生。小孩子有时候是无心之举,可是说出话来却是最伤人的。
中午放学的时候,向晚来找林幕夕,发现他有些闷闷不乐,一直追问,他才说,是班上的同学笑他。
向晚当即就拉着林幕夕去了教学主任的办公室,坚决要求,跳级。主任是认得向晚的,她自然不敢得罪司令,于是很快就安排了新的班级。
就这样林幕夕就跟同龄的孩子一样,上小学三年级。晚上回家,父亲照旧是不在的,那个新住进来的女人,整天就知道打牌买东西,所以晚上吃饭的时候,长长的餐桌,就只有向晚和林幕夕两个人。
林幕夕在这个家里是小心翼翼的,向晚有些心疼他,站起身子给他夹菜,夹了满满的一碗,然后命令他:“必须都吃了!你要长身体,太瘦了!”
他拼命的扒饭,向晚看着他的样子就笑了,然后给他擦嘴角。吃过饭,佣人过来收拾,向晚拉着林幕夕上楼去,他们的房间都在二楼,父亲和那个女人的房间在三楼。
小小的粉红色的写字台上,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林幕夕自己的房间里,也有写字台,可是向晚就是喜欢两个人挤在一起的感觉。她握住他是手,他的手握着笔,手心有些发汗,向晚笑了笑“我教你写字。”
一笔一划的,字体有些歪歪扭扭,一共写了五个字。向晚指着左边的告诉他:“这是你的名字,林幕夕,右边是我的名字,向晚。你要记住,这是我们的名字。”林幕夕对她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是夜幕,你是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