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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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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此打开了心扉,凌云志和郁心怡静静地品味着那份悄悄流淌的喜悦和甜美,手牵手来到了一个集市的门口,信步而入。

    所谓的集市其实就是一个大广场,广场四周搭满了高台和帐篷。广场中到处是往来的人流,热闹非凡。

    高台上是高声叫卖的商人,只见各式各样的货物:东方的鱼、盐、紫、绤;西方的皮革、文旄、铁、池盐、玉器;南方的长松、文梓、楩、楠、豫章等木材,犀、兕、麋、鹿、象等野兽,羽、翮、象牙,犀、兕的皮革产品,黄金、铜、锡、青等矿产,珍珠、橘、柚;北方的犬、马、橐驼、枣、栗;各式各样的兵器交易的物品琳琅满目,一路行过,凌云志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凌云志不时地在玉器、珍珠摊前驻足,玉器的工艺仍不及店铺中的,珍珠多为普通圆珠,却价格不菲,凌云志对经营珠宝首饰更有信心。

    远处人头涌动,围着一个高台,男女老少个个神色兴奋,都往台边挤去,阵阵叫喊声从台上传来。一群身穿劲装、腰悬刀剑的大汉在维持着秩序。

    凌云志牵着郁心怡的小手,好不容易才挤到台前,定睛一看,原来是拍买奴隶的高台,此时女奴们几乎一丝不挂地在高台上走来走去,场下的哄声阵阵,不时地有人挥臂叫嚷着价格,时间不长,台上的女奴就已经所剩无几,而且价格也逐渐地降低,看来已近尾声了。

    郁心怡月眉微蹙,眼透厌恶,显然非常讨厌这种场面,小手拉着凌云志,向外用劲,想离开这里。

    凌云志是头一次看到买卖奴隶的场面,有些好奇,眼见不过如此。对于将人作为商品来买卖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他也感到厌恶,转身准备随郁心怡离开。

    忽然台下传来女人的惊叫声和人群传出的哗然,凌云志和郁心怡不禁回头看个究竟。

    只见台上的女奴已经不见,只有一个穿着短裤、桀骜不驯的少年奴隶站在台上,强壮黝黑的身上布满了鞭子的血印,当然人群惊叫和哗然不是为了这些血淋淋的鞭印,也不是因为他的手上脚上绑的链子,是因为人们感觉到了威胁,一头蓬乱的短发,过早经历风霜历练的五官,浑身散发出逼人的煞气,配上他那恶狼般冰冷的眼神,看上去就像一只草原上凶猛的野兽,使人很远就能闻到危险的气息。

    这少年给凌云志的第一印象就是凶残无比,担心郁心怡惊恐,急忙向她看去,意外!只见郁心怡专注地盯着那男奴,黑宝石般美丽的杏眼,没有露出厌恶和惊恐,反而露出一丝惊奇和怜惜。

    心中奇怪,凌云志不禁又转过头去细细打量,这次少年男奴给他的印象又与前次不同,他有些明白郁心怡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眼神。

    那少年竟然拥有一身不俗的内业,不具有内业的人是很难看出来的,修炼内业的人都会具有一种气势,一种身体由内而外自然散发的气势。此人双眼透着忧郁和冰冷、对生的渴望和对人世的仇恨,反差如此大的眼神竟然会从同一双眼睛中表现出来,反而使他显露出一股独特的卓尔不凡的气质。

    一个身穿华丽服饰的肥胖中年人厌恶地看了少年奴隶一眼,然后面对人群,脸上挂满了笑容“各位,此次拍卖会只剩这一个奴隶了,廉价出售,只收十个铜子,哪位想买请出价!”

    人群一片寂静,最便宜的奴隶也得一百个铜子,这个奴隶的价格非常便宜,不过,没有人会买一个像狼一样桀骜不驯的奴隶,而且还危险无比。

    半天没人应声,郁心怡身子一动,凌云志伸手按住了她的香肩,举手大声道:“此人我买了。”

    人群一阵骚动,纷纷愕然朝声音传出的地方望去,只见一位丰神俊朗的男子神情自若地高举着一只手,他身边还伴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少女,少女正以充满倾慕和欣慰的眼神看着那男子,显然对男子的举动非常满意,好一对金童玉女!众人在赞叹他们容貌俊美的同时,也在嘲笑他们是一对傻子。

    高台上的奴隶惊异地望向凌云志,显然他也没想到会有人买他。

    华服肥胖中年人急不可耐地大声喊道:“成交!”连等待继续喊价的意思都没有。

    交完钱,人群逐渐散去,那少年也被带到了凌云志、郁心怡的身边,解开链子,交割完毕,华服肥胖中年人带着那群大汉离开了集市。

    少年冷冷地望着凌云志,那眼神就像没把这个买下他的人当成一个人,而仿似看一块石头或是一颗树什么的,不管是什么,总之都不会是一个人。

    凌云志对这冰冷而充满了野性的少年微微一笑,和声道:“你自由了!”

    野性少年非常意外,站在原处,默然不语,双眼依旧冷冰冰地盯着凌云志。

    郁心怡也有些意外,美眸中透出惊喜,她探起身,用柔软的樱唇在凌云志的脸颊上印了一下,然后娇羞地低下头。

    意外、香艳的一幕让凌云志惊喜万分,如在梦中,用手摸了一下脸颊被亲过的地方,然后调皮地把手指放在鼻端闻了闻。

    他自然明白这是美人对自己仁义心肠的奖赏。

    郁心怡抬起头来,正好看见凌云志的调皮举动,让她本来就娇羞红晕的俏脸更加红了,狠狠瞪他一眼,然后低头浅笑。

    凌云志心中像有蜜糖在散开,充满了甜蜜,见野性少年仍然站在原处,柔声说道:“你可以走了,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

    凌云志与郁心怡温馨的一幕,也软化了少年眼中的冰冷,美好的事物永远是感人的。在台上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这位美若天仙少女眼中的怜惜,那对他来说,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凌云志的两次眼神变化,他也深有感触,这对超凡绝俗的情侣带给他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情感,那种情感的滋味让他悠然向往。

    “仇戈愿为主人之奴!”少年忽然跪在地上,以生硬的语气开口道。

    凌云志淡然一笑,道:“每个人都有生的权利,生的自由,而这些都不是金钱所能衡量的,区区十个铜子,岂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你自由了,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望你好自为之,不要辜负了一身不俗的本领。”

    凌云志的言语给郁心怡、仇戈的传统意识带来极大的冲击。尊人轻物,这在当时是一种难以想象的观点,郁心怡低头凝神沉思其中深远的内涵,仇戈的感受更直接一些,他直觉此人能给他带来安全和让人憧憬的未来。

    “仇戈身无去处,还请主人收留为奴。”仇戈眼睛中难得地透出一丝暖意。

    “为奴之说,休再提起。嗯,实在无处可去,你就跟随我吧。”想到即将远行,自己身边正缺人手,凌云志还是决定留下仇戈。

    凌云志、郁心怡带着仇戈回到书云轩,两位老师已然在等他,而且还有一位脸上带着圆滑笑容的年轻人,凌云志和郁心怡给老师见了礼,然后让仇戈见过两位老师,介绍他时,凌云志介绍说是自己请回的武士。

    仇戈欲解说,凌云志瞪了他一眼,遂不语。

    淳于髠、郁林见多识广,已然看出仇戈是名奴隶,凌云志既然这么介绍一定有他的道理,两人也不点破,与仇戈寒暄了几句,仇戈冷冰冰地问十答一,两位老师也不见怪,一笑而过。

    凌云志急忙喊来顺儿,让他领仇戈去梳洗打扮、安排住的地方。

    淳于髠这才把身边的年轻人介绍给凌云志,此人姓董名先良,淳于髠对他的经商才能推崇备至。

    郁林道:“云志,你父亲已经找过我们,按照陶家的祖训,你应该外出经商了,所以学习到今天结束,明日我和淳于兄准备返回稷下学宫。”

    “谢谢两位老师的辛苦,临去之前,还请老师教诲!”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凌云志闻言还是露出不舍的神情。

    淳于髠道:“此次虽然是出去经商,但不可忘记学问和武艺,需勤加温习。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出外要多观察,勤思考,增长见识,有所作为。此次外出经商是否已经有所计划?”

    “弟子今日与心怡一起游览了一下陶城的店铺、集市,发现珠宝首饰大有可为,所以准备从事珠宝首饰经营,而越国多能工巧匠,第一站准备先到越国都吴城,弟子愚钝,还请老师指教。”凌云志恭敬地说道。

    淳于髠与郁林对视一眼,点了点头,谋而后动,大有可为,淳于髠望了董先良一眼,然后对凌云志说道:“我们哪里懂得经商之学,幸亏我早有准备,否则还真叫你给难住了。这位董先良擅长经商,我特意找来帮你的,你不如请他指教。”

    “董先生,请指教。”凌云志从善如流,马上对董先良一礼,道。

    圆滑笑脸依旧,董先良回了一礼,谦恭道:“指教不敢,如主人不嫌,学生即为家臣,主人可直呼我的姓名。”

    “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先良不必过谦。”凌云志道。

    “学生认为,做一个成功的商人必须以人为本,诚信为先。所谓经商就是经营人之欲望,人饿贩之于粮,人美贩之于服饰之物,商者所经营无出其右。所以商者必须了解人的欲望所在而经营之,则无往而不利,正所谓商道即人道,不可不了解;经商必先经营诚信,诚信足,则财富聚,此为天道。公子能看出人美之不足,已得人道,只要再附以天道,天下大可去的。”董先良道。

    董先良懂得‘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道理,确实是一位难得的人才。

    “先生高论,云志受教。还请先生协助云志,共创经商大业。”对于人才,凌云志自然不会放过,马上对董先良发出了邀请。

    “臣下董先良见过主人,愿听主人驱遣。”董先良上前对凌云志行了一礼,高兴地说道。

    凌云志见董先良同意跟随自己,心中欣喜,忙又喊来顺儿,让他给董先良安排住处,董先良随顺儿去了。

    “云志,以后一定要善待董先良、仇戈二人,此二人都是忠良之相。”郁林忽然吩咐道。

    凌云志心中一动,记住了老师今天所言。他看了郁心怡一眼,然后在郁林身前跪下,道:“师傅,弟子想请师妹跟随相助,还请恩准!”说完,心中忐忑,这是变相地求婚,不知老师会如何回答。

    郁心怡闻言,出尘脱俗的俏脸腾地红了起来,羞涩地低下头,一副坐卧不安的样子,不过没有羞涩而去,显然也想马上知道父亲的态度。

    “可以!嗯,你们俩商量一下启程前的准备,我们回去了。”说完,和淳于髠飘然而去。

    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就解决了,凌云志呆愣了半天,等他回身时,两位老师已经走得不见人影。

    郁心怡羞涩、惊喜地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来,一溜烟地跑出门去。

    凌云志整理了一下情绪,正准备去探望一下仇戈、董先良,只见顺儿气恼万分地跑了进来,一脸的无可奈何“主人,那位仇戈简直不可理喻,你快去看看吧!我给他单独安排了卧室他不住,非要住在主人的外室,还说什么他以后就是主人的奴仆,保护和侍候主人就是他的职责。我怎么劝他都不听,还把我的行李扔了出来,他搬进去住了,我一说他,他就用冷冰冰的眼神看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凌云志沉吟了一下,笑道:“顺儿,他愿意这么住就随他吧,你暂时就住他的房间,当然每天侍候我的事仍是你的,他只负责我的安全,你看可好?”

    顺儿也习惯了凌云志的平易近人,嘴一噘,不情愿地说道:“好吧,谁叫我凶不过他呢!”

    顺儿的样子把凌云志逗乐了,安慰道:“你是跟我的老人了,仇戈是我的朋友,刚来,是个新人,你这老人得照顾点新人吧,是不是?”

    顺儿闻言高兴起来。

    “顺儿,走,我们去看看仇戈、董先良。”凌云志道。

    凌云志来到董先良的住处,问了问寒暖,闲聊了一会儿,才离开。

    然后向自己的卧室走去,凌云志住的地方是三间室,最里面是他的卧室,外面一间外室,原来顺儿住的,一间堂厅。

    来到外室,只见仇戈穿著一新,见凌云志进来,准备大礼参拜,凌云志连忙拦住,说道:“仇戈,以后千万不可再行大礼,你我是朋友,再者我这人最不喜的就是繁文缛节,人之交往在于心,而不在于虚礼,你说是吗?”

    “上下有别,礼不可废!”人冷,说话也冷巴巴的,顺儿看见他不自觉地就站得远些。

    凌云志暗自叹了口气,这少年一定受过很大的伤害,看来只有慢慢地改变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