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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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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即将进行的单挑可能很不公平,毕竟怎么说也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不过天宝却并不在乎这些,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群人还是杀。天宝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法律是没有权利来约束他的!

    不过,天宝还是想要问问李苗的意见“那个,老师,你在这个家里,可还有任何的亲情?可还有任何的牵挂?若是没有,那我可就要动手杀人了。”

    李苗摇摇头,几乎是咬着牙说道:“没有。”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她就没有体会过什么是亲情,和天宝两个人偷吃巧克力,那个可以说是唯一彼此之间存在的感情了,大家族的冷漠,无情,几乎让他窒息。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存在感情的。

    大家族的孩子,不过就是一种镜子和乱子结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利益的工具而已,被别人把持,他们生来就是工具,没有任何的自由,哪怕是皇帝也是一样一样的。所以,死吧,这些人死了也好天宝突然笑了,说道:“这样很好,老师,以后,你不用看他们这些人的脸色了。今日,我全部帮你解决了,爱我的女人,不能受苦,谁也不行!”这一句话,天宝说的却是气吞山河,霸气十足。

    天宝不是没有男人味儿,只是他缺少了一些机会表现而已。

    此刻,他的眼睛是冰冷的,冰冷如刀,他的嘴角在笑,但笑容中却有一种森森的寒意。他是如此的独特,以至于让那些人都不由的停下了脚步。不是他们想要停下来,是天宝在磁场上做了

    似乎人体就是一个生物磁场。

    虽然这个磁场似乎不强,但实际上这个磁场却也并不弱,而在天宝的特异控制之下,一切就不同了。这些人感觉有一股神秘的力量阻隔了他们,让他们无法靠近天宝,而天宝,在他们的眼中也变了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

    刀。

    一把人形的刀。

    刀锋猎猎,正冲着他们释放出了无边的煞气

    黑色长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天宝没有动,他只是看,他要用眼睛杀死他们,让他们自己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让他们无法自拔,死在自己的大脑控制之下,这样的死亡才是最完美的死亡。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jié)。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shi)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yè)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迷)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为了配合那一种刀的气息,天宝的整个人都变的残暴了起来,精神的波动在持续,身体内的生物磁场在模拟,影响着周围的磁场,而天宝,更是满含了一种ji情的念出了一首男儿行,男儿行,他的最爱。

    这是一首让人热血沸腾的诗!

    相信,每一个男儿看到这首诗的时候都会记得,都会记得那种豪气干云,记得那种霸道和残暴,但是,那就是男儿的热血。

    天宝很牛叉。

    配合上这一首诗以后,他营造的那种独特的气氛更是牛叉了,那一把刀,变大了,更加的锋利了,上面的气息也更加的凝聚,无数种的残暴因子都汇聚了起来,悄然的隐蔽,凝聚,寂静无声。

    这样的场面很诡异。

    这就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的结果。

    但是双方似乎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档次上的,因为他们很倒霉的遇到了天宝,而天宝也是天山神族中有数的高手了,可以说,现在天宝说是天山神族的前三位高手,那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不参与战斗而已。

    因为他是掌门大小姐,因为他有人护着,所以谁敢用他啊?所以,他也就成了闲人,成了天山上的宝贝儿嘎达,让人捧在手心里,啧啧,那个呵护的劲儿就别说了。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还是喜欢经常抖一抖的

    乌龟之气,王八之气,螃蟹之气,虎躯,熊躯,那个虾米躯,怎么说也要抖一下,震一下,就算不能引发一场八级的大地震,那也要让人怕地上,跪地求饶叫神仙,这样才叫爽歪歪啊可惜!

    可惜这些事情都让小月做了。

    即便有些轮不到小月的,他有了机会了,可也耐不过小月的撒娇,就这样,机会拱手让人了,而且掌门大小姐出一趟们不容易啊,而且能惹事儿,更不容易,所以天宝能不高兴吗?什么才叫做生活?

    每一天,都好像一本极度牛叉的yy每一次出门,都能有艳遇——就好像是金庸小说里主角一出现,就一定会遇到美女,然后获得神功,再后来,一进茶馆饭店就打架,可怜小说里那些开客栈饭店茶楼的龙套有怨无处告衙门。

    当然了,做人也只有这样才叫牛叉,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要倒霉,走到什么地方,都能遇到江湖的争斗,这样,才是主角模式的牛叉人生。

    天宝是主角。

    所以主角的道路是与众不同的!

    所以天宝才要装逼,要好好的装逼,好好的活动一把,就好像那些主角一样,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必须要有纷争,要乱,而且还要有美女,有人倒霉到家。在这里,对头有了,而且还是一曲苦情戏。

    恩,勉强带了一些宫闱的成分,还凑乎。

    有美女,有大坏蛋,还有他这么一个英雄

    啧啧,就算是天才的剧作家,也写不出这么完美的桥段来。人的牛叉不需要理由,因为天宝就是最好的理由!

    死!

    天宝沉着声音,喉咙里挤出来这么一个字。

    然后,众人就看到了那长度在两米多的刀,突然一下横扫,一个横扫千军,然后刀光一闪,一个力劈华山,然后一个那个啥就好像是剁韭菜一样,咄咄咄咄的几声,一片人就趴下了。

    他们以为自己死了。

    其实一旦一个人已经以为自己死了的时候,他就已经算不上是一个活人了。因为在这一刻,他的心跳会停止,然后大脑也会罢工,生物磁场离开人的身体,然后,这个人就是真的死了,而且还是死的不能再死那种!

    厄?还有一个没死?天宝很不高兴,妈逼发了这么一个大招,你居然还不死,所以,天宝很气恼的指着那个没有死的家伙,责问道:“喂,他们都死了,你怎么不死?气死我了,咱们再来一次,要是你这次还没死,我就和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