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最漫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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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浪漫”
面对我“女人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是在何时因为何事”的提问时,女友晶发出这样感慨的叹息,却良久没有我等待的下文。彼时,正是一个刮着大风下着暴雨的萧瑟黄昏,我们坐于她装饰一新的240平米复式斜顶屋内,听着音乐,茶香袅袅,芬芳四溢。但话题却一时陷于沉寂,那种感觉仿佛一个人在台上兴头头的做演讲,讲到一半时却发现底下根本无人倾听,那种进退两难左右不是的尴尬。
晶刚结婚不久,离婚亦无多时。她的先生——那位曾经我们以为与她这般郎才女貌琴瑟和谐天衣无缝的男人竟为了一个相识不久的才貌俱庸的女子毅然舍她而去。个中原因我们这些外人至今无从得知。
可在当初,也就数年之前的象牙塔内,他也曾那样殚精竭虑步步为营的追求过她的呀,而且天地良心当年他也的确真情不虚。他曾举着九十九朵火红的玫瑰花绕着她住的那栋宿舍楼一遍遍的呼喊她的名,他曾那样令人心碎忧郁的抱着一把破吉他坐于阳台为她整夜弹唱,他曾在追求她的整整两载光阴里,一日不曾间断的给她准备好早餐,唤她起床,他曾而她亦曾是无数校园女生羡慕和嫉妒的那个吧,他是那样富有、懂情调的一个人,陪她享尽了青春岁月里所有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浪漫。可是——谁又会预想到,属于他们的幸福如此短暂而以这种惨淡收场。
“浪漫只是男人在荷尔蒙分泌过剩时用来糊弄无知女孩的一种手段,浪漫只是没见过世面耳根子又软的傻小孩自己感动自己的一种幻觉罢了。”在喝光了第四壶玫瑰花茶之后,晶起身,伸伸了腰,懒洋洋的说道。我看了看杯中已经失去艳丽光泽的玫瑰花,想不明白,这种用来表达爱情的花卉何以会沦落到泡茶的境地,就同我永远搞不明白,为何晶和她男人的路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到了尽头。
那日看到一个女人在文章里毫不掩饰的彰显男友的浪漫:“我不高兴的时候,他搜肠刮肚找乐子,扮演“大猩猩”或者“蜡笔小新”逗我开心;到超市他挑选新鲜的黄瓜、柠檬给我做面膜;经过药店,看见广告牌上写着“薇姿”新品上市,他会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再买一支眼霜还有还有——寒冷的冬夜,我那双冰凉的小脚只有呆在他的胸前的小火炉上,我才能安然入睡;我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日子,拣到床头的巧克力以及深藏于其中的小纸条;会在某一个晚归的黄昏推门见到布置完毕的烛光晚餐;因为怕鱼刺卡喉,每次吃鱼总是食用中段,而他自然而然地举箸于头尾之上;记得有一次郊游,我咀嚼着口香糖寻找可吐的地方,他见状便用他的双唇接过我口中已经索然无味的胶体,含在嘴里
恕我无法再继续转述,胸腹内似有什么东西在翻江倒海。比起她男友那种自甘卑微却明显带着做秀成分的浪漫,我宁愿喜欢父辈们的:在上山下乡离别之前,他打听到了她即将要去的那个地方,尽管连名儿也没曾听说过,但他毅然偷偷填了申请。出发当天,他背着自己的行李站在她面前,依然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只一把接过她的,然后一言不发的稳步走在她的前头,留给她的沉默背影似一堵山般壮美宽厚,而他的选择一诺千金。
他们已经老得哪儿也去不了,可是有一天她突然非常想去看看西山的红叶,他便二话不说扶她坐进轮椅。二人就在大街上小心翼翼的一步步挪移着,她在轮椅上给他指点着方向,因为患有多年白内障的他已经看不清东西。虽不知这段路要走多久,但只要有彼此在,一路上所有的艰辛和风雨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与温柔
“唔浪漫”
面对我“女人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是在何时因为何事”的提问时,女友晶发出这样感慨的叹息,却良久没有我等待的下文。彼时,正是一个刮着大风下着暴雨的萧瑟黄昏,我们坐于她装饰一新的240平米复式斜顶屋内,听着音乐,茶香袅袅,芬芳四溢。但话题却一时陷于沉寂,那种感觉仿佛一个人在台上兴头头的做演讲,讲到一半时却发现底下根本无人倾听,那种进退两难左右不是的尴尬。
晶刚结婚不久,离婚亦无多时。她的先生——那位曾经我们以为与她这般郎才女貌琴瑟和谐天衣无缝的男人竟为了一个相识不久的才貌俱庸的女子毅然舍她而去。个中原因我们这些外人至今无从得知。
可在当初,也就数年之前的象牙塔内,他也曾那样殚精竭虑步步为营的追求过她的呀,而且天地良心当年他也的确真情不虚。他曾举着九十九朵火红的玫瑰花绕着她住的那栋宿舍楼一遍遍的呼喊她的名,他曾那样令人心碎忧郁的抱着一把破吉他坐于阳台为她整夜弹唱,他曾在追求她的整整两载光阴里,一日不曾间断的给她准备好早餐,唤她起床,他曾而她亦曾是无数校园女生羡慕和嫉妒的那个吧,他是那样富有、懂情调的一个人,陪她享尽了青春岁月里所有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浪漫。可是——谁又会预想到,属于他们的幸福如此短暂而以这种惨淡收场。
“浪漫只是男人在荷尔蒙分泌过剩时用来糊弄无知女孩的一种手段,浪漫只是没见过世面耳根子又软的傻小孩自己感动自己的一种幻觉罢了。”在喝光了第四壶玫瑰花茶之后,晶起身,伸伸了腰,懒洋洋的说道。我看了看杯中已经失去艳丽光泽的玫瑰花,想不明白,这种用来表达爱情的花卉何以会沦落到泡茶的境地,就同我永远搞不明白,为何晶和她男人的路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到了尽头。
那日看到一个女人在文章里毫不掩饰的彰显男友的浪漫:“我不高兴的时候,他搜肠刮肚找乐子,扮演“大猩猩”或者“蜡笔小新”逗我开心;到超市他挑选新鲜的黄瓜、柠檬给我做面膜;经过药店,看见广告牌上写着“薇姿”新品上市,他会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再买一支眼霜还有还有——寒冷的冬夜,我那双冰凉的小脚只有呆在他的胸前的小火炉上,我才能安然入睡;我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日子,拣到床头的巧克力以及深藏于其中的小纸条;会在某一个晚归的黄昏推门见到布置完毕的烛光晚餐;因为怕鱼刺卡喉,每次吃鱼总是食用中段,而他自然而然地举箸于头尾之上;记得有一次郊游,我咀嚼着口香糖寻找可吐的地方,他见状便用他的双唇接过我口中已经索然无味的胶体,含在嘴里
恕我无法再继续转述,胸腹内似有什么东西在翻江倒海。比起她男友那种自甘卑微却明显带着做秀成分的浪漫,我宁愿喜欢父辈们的:在上山下乡离别之前,他打听到了她即将要去的那个地方,尽管连名儿也没曾听说过,但他毅然偷偷填了申请。出发当天,他背着自己的行李站在她面前,依然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只一把接过她的,然后一言不发的稳步走在她的前头,留给她的沉默背影似一堵山般壮美宽厚,而他的选择一诺千金。
他们已经老得哪儿也去不了,可是有一天她突然非常想去看看西山的红叶,他便二话不说扶她坐进轮椅。二人就在大街上小心翼翼的一步步挪移着,她在轮椅上给他指点着方向,因为患有多年白内障的他已经看不清东西。虽不知这段路要走多久,但只要有彼此在,一路上所有的艰辛和风雨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与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