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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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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升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本泛黄地旧书,扔到了江朝戈面前。

    江朝戈拿起来看了看,“这是什么?”

    “这是天鳌城最好的武院――通天武院的魂力修行初级功法。”

    “也就是……所谓的入门教材?”

    “差不多,相当于咱们娃娃的小学课本。”

    江朝戈嘴角有些抽搐,“小学……”

    “天棱大陆的孩子一生下来,就会找有魂力的人来鉴定是否具有魂识,如果有的话,五六岁的时候就可以送到离家最近的武院修炼魂力,学费不低,贫苦人家可以找贵族借钱,孩子长大之后要给贵族卖命几年。这片大陆上的武院遍地开花,最出名的有五所,分别是天鳌城的通天武院,以及四大家族控制的武院。这五所武院,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了,要么是大家贵族的孩子,要么天分极高。这份初级功法是圣皇特许在大陆上流传的,供上不起武院的人自行修炼,用这套功法至少可以修炼到三级魂兵使的魂力。”

    “那再往后呢?”

    “再往后就要去寻求更高深的魂力修习功法,高级的功法都是不外传的。”

    江朝戈嘲弄地一笑,“就是说我现在的等级跟五六岁的小孩儿差不多。”

    孟升吐了口烟圈,“贵族家的孩子两三岁就开始修炼了,你还不如他们。”

    “我修炼到什么程度,能把炙玄召唤出来?”

    “要是奶娃娃的样子,你修炼一两个月就够了,我说过,召唤魂兽是最低等级的魂力操控,很多有魂识,但家世贫寒,天分又不高的人,靠着这功法修炼出一些魂力,倒卖东西、打打散工,就够全家吃喝了。”

    “那我就一两个月之后……”

    “不行。”孟升果断道:“我说过了,你不能得罪他。”

    江朝戈叹了口气,“孟老,我不想让你消耗修为,就为了召唤一个小兔崽子。”

    “你听我说。”孟升道:“有魂识的人,魂力修炼方向有三种,魂兵使、魂器师和魂导士,魂兵使是其中最多的,除了要有深厚的魂力,还需要强大的战斗力;魂器师则必须具备高深的学识,才能制造出好的魂器,而魂导士则是这个世界的医生,擅长辅助和治疗,魂导士只要不遭遇意外,寿命比普通人能长出一倍。魂兵使和魂器师的修炼方式是不冲突的,魂器师和魂导士的修炼方式也不冲突,但魂兵使和魂导士则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我开始一直往魂兵使的方向修炼,可是近几年,我放弃了,转而趋向魂导士,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想活得久一点。”孟升叹道:“我发现自己不可能成为多么厉害的魂兵使,那么不如活得久一点,说不定有一天还能回家。正是因为我修炼了魂导士的功法,所以我才能过度一部分魂力给你,单纯的魂兵使和魂器师是做不到这点的,说不定冥冥之中,这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偏偏让我遇见你了,偏偏是你拿到了天级魂兵器,偏偏我能辅助你。小江,我把回家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只是损耗一点修为,我认为值。”

    江朝戈不知还能说什么。他很想告诉孟升,别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可以对自己的死活负责,但不能负责别人的,但是他最终没说,也许是私心里,他极其需要孟升的帮助,也许是,他真的不忍心打击这个老人最大的念想。

    “来吧,我来教你这套功法。”

    孟升翻开功法,给江朝戈讲解了起来。

    江朝戈虽然没有练过正统的武术,但是也看得出来,这种气血走经脉循环的功法,跟古人的内功心法差不多,入门容易,难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辛勤修炼。

    想到这个世界的人从孩童开始就修炼魂力,到了他这个年纪,最低也是三、四级的魂兵使了,而他却是从头开始,漫漫长路,他落后了二十年,空有一把好兵器,却无用武之地,连他自己都对未来感到惶恐,孟升居然敢把赌注压到他身上,也真是胆大。

    修炼了一下午,俩人都饥肠辘辘,打算去觅食。

    “小江,你会做饭吗?”

    “会,你家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孟升摸出钱袋掂了掂,“哎,上街看看能买点什么吧,正好也带你去见见世面。”

    俩人离开家,此时正是日落前夕,街上最热闹的时候,满街飘着饭菜的香味,酒楼里宾客满座,就连小吃摊子都座无虚席,可他们转了一圈,孟升最后只买了两把青菜,一小块儿肉,和两个馒头。

    江朝戈被他们的穷酸深深地伤害了。

    孟升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咱们现在只能吃这个,都是因为你。那两枚黑豹骨雕,是我从天鳌城的熟人手里高价收的,打算带回胡安城卖掉,够我吃半年的,现在全便宜皇子殊了,哎,皇子殊也看不上两只黑豹,真是浪费。”

    江朝戈道:“你就没想过别的方法赚钱?”

    孟升想了想,“等我魂导士的功法再修炼个一两年,就能行医了。”

    “咱们说说眼下。”

    孟升干脆地摇头,“没有,我可不想去给富农控制耕地的牛,太掉价了。”

    江朝戈拔高音量,“你都穷成这样了还嫌掉价?”

    孟升比他音量更高,“嫌我穷你自己赚钱去。”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要不要重操旧业,在街上顺个钱袋什么的,凭他这“飞龙探云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就像孟老说的,太掉价了。

    他环顾四周,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卖珠花的小贩,存在感相当微弱,摊前乏人问津。他把菜往孟升手里一推,“你等等我。”他撸起袖子就过去了。

    小贩脸挺秀气,就是天生一副愁容,见江朝戈过来了,也只是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要点什么?”

    江朝戈道:“这些珠花多少钱?”

    “都是五个铜币一个。”

    “我帮你卖出去一个,你分我三成,怎么样?”

    小贩愣了愣,“啊?”

    江朝戈举起一个珠花,大声喊道:“大家快来看一看,从海外异国远道而来的珠花点翠,染料取自异域花朵,不但香氛迷人,还带有魔幻力量。”

    小贩使劲拽他衣袖,“大哥,我这是从城东早市买的……”

    江朝戈一下子把他推到了身后,低声道:“闭嘴。”

    他吆喝了两声,一对青年男女就走了过来,疑惑地拿起一个红色的珠花,“这是异国来的?我怎么好像以前见过啊。”

    江朝戈微微一笑,“姑娘,你也许见过相似的样式,但绝对没见过相似的材质,这朵花的染料,取自异国一种叫做并蹄莲的花,传说这种花是一对被家族拆散的爱侣殉情后,被鲜血滋养,花瓣火红艳丽,用这种染料染的珠花,一定要男子亲自给心爱的姑娘戴在头上,并蹄莲里凝聚的爱侣的意念,会让你们天长地久,永不分离。”他说着说着,已经把珠花塞进了青年的手里。

    青年拿着花愣了愣,姑娘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嘴里说着:“真的吗?”

    江朝戈笑而不语。

    青年尴尬道:“老板,这珠花多少钱?”

    “十五铜币一个。”

    青年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乖乖掏了钱,姑娘欢天喜地地让他把花戴到了自己头上,还不住说着:“并蹄莲,并蹄莲,真好听。”

    把这对小情人送走后,小贩瞪大眼睛看着江朝戈,“大哥,你……”

    江朝戈没搭理他,用手拨弄着铜板,拿走五个,把剩下十个扔给了他,“把摊子收拾一下,红色的留一个,蓝色的留三个,白色的留五个,黄色的留十个。”

    小贩怔怔地点点头,赶紧收拾了起来。

    孟升也走了过来,用无法形容的眼神看着他。

    江朝戈继续叫卖起来,每过来一个顾客,他就根据对方的年龄、谈吐、衣着判断对方的性格和财力,然后把每个珠花都瞎编一个好听的故事,颜色越稀有的卖得越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卖出去了二十个珠花,赚了两百多个铜币。

    江朝戈摸了摸兜里的六十多个铜币,这足够吃顿好的了,他拍了拍小贩的肩膀,“小哥,卖东西不要愁眉苦脸的,要笑,见谁都往死里夸,男人好面子,把他捧高了,他不得不掏钱,穿得好的多收点,穿得差的少要点,一定别说你这是早市买的,你这就是海外异国来的,明白了吗?”

    小贩用力点头,看江朝戈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江朝戈拍拍他的肩膀,朝孟升走去,“走,咱今晚下馆子。”

    孟升朝他竖起大拇指,“你以前到底是干嘛的?”

    江朝戈一笑,“做点生意,混口饭吃。”

    俩人找了间小饭馆,点上几个好菜,一壶酒。那是江朝戈来到这个世界后,吃的最好的一顿饭,喝的最带劲儿的一口酒,他知道这一小壶灌不醉他,可酒不醉人人自醉,他真想大醉一场,稍微逃避一下现实。

    吃完饭后,俩人回了那间破旧的平房。

    江朝戈站在门外看了半天。

    孟升道:“喝多了?进去啊。”

    “孟老,我会让你住上大房子,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孟升哈哈笑道:“有那功夫你还是抓紧修炼吧。”

    江朝戈道:“孟老,把小兔崽子弄出来吧。”

    “怎么,想通了?”

    江朝戈点点头,“有他在,我能比现在勤快十倍。”有个熊孩子成天管你叫“废物”,从某个角度来说,真是挺励志的。

    “好!”

    在孟升的帮助下,江朝戈再次将炙玄召唤了出来。

    熊孩子一现身,小鼻子就使劲皱了几下,指着江朝戈大喊道:“你喝酒了,给我留了吗?”

    江朝戈一摆手,“我真不知道祖宗您也爱喝酒。”

    炙玄白了他一眼,“现在你知道了。”

    江朝戈看着熊孩子倒吊的眉眼和一脸的鄙视,心想,就着这表情,他今晚通宵修炼都不成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