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欧阳难逃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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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后,日子重新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林妙还嫌不够忙,又缠着欧阳接了一点私活。每天晚上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回到家,差不多一洗完就直接倒在床上呼呼了。
这是她刻意求来的生存状态:要么忙死,要么睡得像死猪,总没空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人就沉静下来了,觉得一切都时过境迁,不再那么撕扯心扉。
淡定啊淡定,虽然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而沦为庸俗,她倒真的很喜欢。
日子如流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夏以南没再找她,她也没找夏以南,就连去学校上课都分开行动。总之,整整两个月时间,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分手了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时间自会给出答案。
某天,她稍微回家早一点点,就见欧阳老兄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苦大仇深,电视机虽然开着,他的眼睛却没有焦距,不知道散落到哪个异时空去了。
“怎么啦?”林妙走到他身边坐下,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好让失意人儿聚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啥?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句话,把林妙给逗乐了:“我亲爱的经理大人,你在打什么哑谜呀。”
欧阳皱着眉头揭开谜底:“洪江让我陪他出国考察。”
原来如此,林妙嬉皮笑脸的说:“能出国是好事啊,只不过,就你们俩吗?再没有其他随从人员?”
“就我们俩。”
“这可就有点那个了,他故意的吧,是不是我上次打110的事刺激到了他,所以决定带你到国外修复感情?你想啊,你英文那么烂,对你而言,即使是所谓的国际都市纽约,也跟那鸟不生蛋的不毛之地没差别,你变成了聋子和哑巴,只能凡事仰仗他,他的机会就来了。”
欧阳烦躁得直抓头:“那次110上门后,他的确消停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他终于对我死心了。正准备调整心态,好好和你发展,从此走上正途。可现在看来,他根本没打算放过我,只是想先稳住我,再慢慢想办法一举歼灭。”
“歼灭”二字让林妙莞尔,觉得“歼”字用在此处实在活灵活现、奇妙无比。但看欧阳那么难过,她还是好心忍住笑安抚:“也许真的只是出公差呢,你别想太多了。你也说过,咱们的洪总很博爱,情人遍天下,前阵子还为了一个新宠差不多和你掰了,现在怎么会突然吃回头草呢?”
欧阳冷笑三声:“他那种神经质的人,时好时坏,喜怒无常,谁搞得懂他的心。”
“我看他对你倒是真心的呢,不然也不会下那么大的功夫。”
“别恶心我了。首先,他没有心;其次,有我也不稀罕;最后的最后,我想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跟男人纠缠了。”这段话欧阳说得很利落,显然是早就在心里想过数遍的。
这是他第一次很正经地向林妙表明态度,平时虽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多是嘻嘻哈哈,半真半假。
欧阳认真,林妙就慌了。她和夏以南的事到现在都还没彻底落幕,还悬在那里,她真的不想再跟欧阳发生什么了。本质上,她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过简单的生活,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那样会很累很累,也没多大意义。
不过,一个同性恋男人想要“回归正常生活”,怎么说都是好事,有点改邪归正的味道,作为朋友,她理当表示支持:“这很好啊,只要你摆脱洪boss就行了,除了他,你好像也没别的男人了。”
欧阳苦笑:“还别的男人?有这一个就够呛了,我被他折磨了好几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果然是苦大仇深啊,林妙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们在一起几年了?”
欧阳一脸感慨:“七年了!从我20岁进这家公司开始。那时候的新锐还只是一个十几人的小公司,连办公室和办公椅都是租来的。”
林妙心里一惊,七这个数字有点邪乎,男女之间所谓的“七年之痒”,总给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对情侣或夫妻能熬过七年而依然相爱,那多半能恩爱到老。想不到欧阳和洪江这对怨侣已经过了七年。以洪江那样的花心狂妄之人,能在七年之后还处心积虑带欧阳出国以制造独处的机会,事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妙又觉得洪江的情分实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总关系密切,怎么他没提拔你当副总,只是给了个部门经理呢?”
欧阳告诉她:“我当过副总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后,我主动提出下来做部门经理,好离他远一点。当副总的时候,和他在一层楼办公,经常被他骚扰。”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话,“做部门经理还不是一样啊。我第一次进你办公室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怎么你的办公室是孤零零地一间,跟广告部的大办公室离得那么远。后来才想到是洪江故意安排的,为的就是好骚扰你。我看,除非你离开新锐,否则永远别想躲开他。”
欧阳轻叹道:“这点我也知道。不过隔了几层楼,多少强一点,最起码没那么方便吧。以前我的办公室就在他隔壁,他一天进进出出好多趟。”
“进进出出好多趟?真羡慕你们如此恩爱!”林妙捂住嘴狂笑,脑子里自动开始YY那劲爆的场景。
欧阳简直无语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气的某人拍着背,嘴里无奈地说:“女孩子要纯洁一点,别学那花痴腐女样。”
林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过后又问:“我很好奇,他这次怎么不带新宠去,要带你这个已经秋扇见捐的旧人呢?”
欧阳也懒得计较她的用词了,老老实实地回道:“听说他们分了。他每次都这样,有了新人就不理我,等跟新人腻歪了,又回头把我捡起来,七年之间,同样的戏码他起码玩了十几回。”
林妙仔细研究他的表情:“同学,你这是在吃醋吗?”
欧阳嗤道:“为他?那大头怪物?我只是气愤而已,他把我当什么了。”
“当大老婆吧,男人不就是这么对原配夫人的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搭上了新欢,好好玩一阵子,腻了,再回家陪老婆,同时养精蓄锐,等待下次艳遇。”
“我都这样了,你还净取笑,往人家伤口上撒盐。”欧阳不依地嚷。
看他的眉头都快皱成小山了,林妙也收敛起玩笑的表情,和他一起商量对策。
可是这件事,光他们俩商量有什么用?决定要不要去的是洪江,欧阳只有被动承受的份,因为洪江祭出的是“公事”牌,欧阳连拒绝都不好开口。大老板要带手下去国外公干,再正当不过了,除非欧阳病得卧床不起,否则没法回绝。
那么,装病?林妙在心里不屑地笑,这个绝招,也只有夏琼那样的女人才使得出来。
跟夏家母子两个月不相往来,也不知道亲爱的婆母大人和亲爱的未婚夫平安否?(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
上班后,日子重新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林妙还嫌不够忙,又缠着欧阳接了一点私活。每天晚上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回到家,差不多一洗完就直接倒在床上呼呼了。
这是她刻意求来的生存状态:要么忙死,要么睡得像死猪,总没空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人就沉静下来了,觉得一切都时过境迁,不再那么撕扯心扉。
淡定啊淡定,虽然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而沦为庸俗,她倒真的很喜欢。
日子如流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夏以南没再找她,她也没找夏以南,就连去学校上课都分开行动。总之,整整两个月时间,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分手了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时间自会给出答案。
某天,她稍微回家早一点点,就见欧阳老兄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苦大仇深,电视机虽然开着,他的眼睛却没有焦距,不知道散落到哪个异时空去了。
“怎么啦?”林妙走到他身边坐下,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好让失意人儿聚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啥?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句话,把林妙给逗乐了:“我亲爱的经理大人,你在打什么哑谜呀。”
欧阳皱着眉头揭开谜底:“洪江让我陪他出国考察。”
原来如此,林妙嬉皮笑脸的说:“能出国是好事啊,只不过,就你们俩吗?再没有其他随从人员?”
“就我们俩。”
“这可就有点那个了,他故意的吧,是不是我上次打110的事刺激到了他,所以决定带你到国外修复感情?你想啊,你英文那么烂,对你而言,即使是所谓的国际都市纽约,也跟那鸟不生蛋的不毛之地没差别,你变成了聋子和哑巴,只能凡事仰仗他,他的机会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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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冷笑三声:“他那种神经质的人,时好时坏,喜怒无常,谁搞得懂他的心。”
“我看他对你倒是真心的呢,不然也不会下那么大的功夫。”
“别恶心我了。首先,他没有心;其次,有我也不稀罕;最后的最后,我想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跟男人纠缠了。”这段话欧阳说得很利落,显然是早就在心里想过数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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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认真,林妙就慌了。她和夏以南的事到现在都还没彻底落幕,还悬在那里,她真的不想再跟欧阳发生什么了。本质上,她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过简单的生活,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那样会很累很累,也没多大意义。
不过,一个同性恋男人想要“回归正常生活”,怎么说都是好事,有点改邪归正的味道,作为朋友,她理当表示支持:“这很好啊,只要你摆脱洪boss就行了,除了他,你好像也没别的男人了。”
欧阳苦笑:“还别的男人?有这一个就够呛了,我被他折磨了好几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果然是苦大仇深啊,林妙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们在一起几年了?”
欧阳一脸感慨:“七年了!从我20岁进这家公司开始。那时候的新锐还只是一个十几人的小公司,连办公室和办公椅都是租来的。”
林妙心里一惊,七这个数字有点邪乎,男女之间所谓的“七年之痒”,总给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对情侣或夫妻能熬过七年而依然相爱,那多半能恩爱到老。想不到欧阳和洪江这对怨侣已经过了七年。以洪江那样的花心狂妄之人,能在七年之后还处心积虑带欧阳出国以制造独处的机会,事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妙又觉得洪江的情分实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总关系密切,怎么他没提拔你当副总,只是给了个部门经理呢?”
欧阳告诉她:“我当过副总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后,我主动提出下来做部门经理,好离他远一点。当副总的时候,和他在一层楼办公,经常被他骚扰。”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话,“做部门经理还不是一样啊。我第一次进你办公室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怎么你的办公室是孤零零地一间,跟广告部的大办公室离得那么远。后来才想到是洪江故意安排的,为的就是好骚扰你。我看,除非你离开新锐,否则永远别想躲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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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进出出好多趟?真羡慕你们如此恩爱!”林妙捂住嘴狂笑,脑子里自动开始YY那劲爆的场景。
欧阳简直无语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气的某人拍着背,嘴里无奈地说:“女孩子要纯洁一点,别学那花痴腐女样。”
林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过后又问:“我很好奇,他这次怎么不带新宠去,要带你这个已经秋扇见捐的旧人呢?”
欧阳也懒得计较她的用词了,老老实实地回道:“听说他们分了。他每次都这样,有了新人就不理我,等跟新人腻歪了,又回头把我捡起来,七年之间,同样的戏码他起码玩了十几回。”
林妙仔细研究他的表情:“同学,你这是在吃醋吗?”
欧阳嗤道:“为他?那大头怪物?我只是气愤而已,他把我当什么了。”
“当大老婆吧,男人不就是这么对原配夫人的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搭上了新欢,好好玩一阵子,腻了,再回家陪老婆,同时养精蓄锐,等待下次艳遇。”
“我都这样了,你还净取笑,往人家伤口上撒盐。”欧阳不依地嚷。
看他的眉头都快皱成小山了,林妙也收敛起玩笑的表情,和他一起商量对策。
可是这件事,光他们俩商量有什么用?决定要不要去的是洪江,欧阳只有被动承受的份,因为洪江祭出的是“公事”牌,欧阳连拒绝都不好开口。大老板要带手下去国外公干,再正当不过了,除非欧阳病得卧床不起,否则没法回绝。
那么,装病?林妙在心里不屑地笑,这个绝招,也只有夏琼那样的女人才使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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