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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寻找买主

作者:一念轮回我千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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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长,目前的兵工厂并不能生产那些产品,此时,兵工厂的技术水平只相当于1900年代,你要的东西需要兵工厂升级后才能生产。”阿嘎邛解释道。

    “那怎样才能升级?”

    “与游戏中的升级方式一样,只不过需要的数量积累是原来的十分之一。”

    陈华终于无语了。他知道,仅这十分之一的数量积累也够他忙一阵子的了。不过,似乎,这个时代的枪械特别好卖呢?自己可不可以,边卖边积累边升级呢。

    “雪枫马刀需要多少钱一把?”陈华问道,热兵器比较贵,那冷兵器总该比较便宜吧。

    “30公斤稻谷、小麦或者玉米。”阿嘎邛有问必答。陈华的想法很正确,这个价,他还出得起。只是,这**刀又卖给谁呢。如果自己是穿越到了北方,这种骑兵用的利器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但在这南方,骑兵可就稀奇得很了。

    至于三棱军刺,陈华不准备对外出售,那东西体积小,杀伤力大,如果流入社会,绝对属于不稳定因素。事实上,现在的陈华已经有了一些想法,只是这些想法还比较朦胧,还不太成熟。他得继续想一想。

    对了,还有打火机,自己完全可以大量卖出打火机,这款仿前世芝宝的“中华”牌打火机,因为只涉及到边缘技术,所以被游戏中的陈华提前开发出来了。这东西,完全可以拿来卖。不过,要大量卖还得先到西方国家去申请专利。

    “中华牌牌打火机,每1只需30公斤稻谷,每1罐油需2公斤稻谷。”阿嘎邛说道。

    “卧槽,这么便宜!”前世现实中,陈华买过一个芝宝打火机,那可是花了788大元呢。相当于150美元,这个时代,这东西至少可以卖到10美元吧?

    陈华在地上又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夜露的凉意后,才慢慢收捡好地上的东西,返回庙内。不过,当陈华看到那袋小麦时,当即决定再购买一个打火机。一种粮食不够,当然可以用另一种粮食代替。在购买过程中,让陈华高兴的是,蔬菜瓜果也可以折算成粮食,只是折算比例为3斤算1斤,想了想,在这个时代也差不多,甚至有些人还更喜欢粮食一些。

    当到了早晨训练时,陈华把一伙乞丐全部叫起来,死命地开始操练他们。这些乞丐的身上,多少有些不良习惯,要校正过来,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好在几人都还算聪明,知道陈华是为了他们好。而每次罚跪时,陈华也要跟着跪一半的时间“是我没把你们教育好,我也认罚。”可以说,陈华的态度进一步赢得了兄弟们的尊重。

    “今天,暂停上山打猎,老二、老三你们继续带人去要饭,今天就留两人守庙子。我要去垭口店办一点事。”早饭后,陈华再次穿上那件比较干净的衣服,同时也穿上了那双旧布鞋,慢慢地向垭口店晃去。当然chs-1手枪是别在腰上的,1把雪枫马刀用一块旧布包着,装在口袋里背在背上,外人看起来像个长件的物什,但很难想像他是一把刀,两只打火机也同时藏在身上。其他的东西,被陈华轻手轻脚地藏在了佛像之后,等有适当机会时,再拿出来吧。

    其实,在吃早饭的时候,陈华就基本上想通了,打火机,绝对不能率先出现在垭口店这个小地方,否则,以后就很难卖出一个好价钱。他今天真要卖的,可能就是背着的那一把雪枫刀。雪枫刀作为前世著名的战刀,由新四军的彭雪枫发明,立下了赫赫战功,陈华希望,这个时代,也应该有人识货吧。

    可是,这把刀卖给谁呢?虽然这个时代不像前世刀枪管得那么严,但也绝不可能摆在大街上吆喝,只能悄悄地卖。而且,买主还得是比较可靠才行。

    说起可靠,陈华则根本就是睁眼瞎了。

    文秀才?看起来对自己比较好,但自己昨天才去了他家,今天去可能不太合适,况且,文秀才是个读书人,对兵器凶器这类东西天生就非常反感。

    叶地主家?还是算了,叶地主虽然是镇上最有权势的人家,据说家中还有火枪,但其人却风评甚差,为富不仁之人自然很难跟两个乞丐讲什么信用。当然,此时的陈华绝对有实力,在不知不觉之间将叶地主家给灭了,但那又有什么用呢?自己的目的是挣钱而不是杀人。任何时候,杀人都是不得已的事情。

    相对而言,陈华可能更相信张屠户一些,虽然陈华还不太明白张屠户的背景,但也听说过他是袍哥的龙头老大,而张屠户本人也带有很浓厚的江湖色彩,想来,找张屠户应该是一个好选择。袍哥组织前世的陈华从网上了解到一些,一省的头叫老大,一地的头也叫老大。这种源于哥老会的组织,肯定需要武器。只是,这**刀他们会需要吗?

    陈华的这种心态,叫“头一回”心态。相当多的人,做某一件事情时,只要曾经有过经验,保证信心百倍,完成得很好;但当他们突然去做某一件从来没做过的事情时,却总是患得患失。

    五百米路程走不了多久,就到了镇上,而此时的张屠户正在往案板上摆放猪肉。垭口店附近三乡十八里地,总人口有两万多,但吃得起肉,特别是经常吃肉的人实在太少了,所以,张屠户一天也只能杀一头猪来卖,有时候一头猪还卖不完。

    “张叔叔,生意好啊!”当陈华得知张屠户姓张后,每次路过他的店门前都要招呼一声。何况,自己在第一次卖野兔野鸡时,张屠户还当过公正人呢。

    “哦,是陈华啊,今天怎么不去打猎,这么早就到镇上来了?”张屠户把抱着的半边猪肉往案板上一丢,也招呼起陈华来。民间谚语,礼多人不怪嘛。这个小乞丐每天笑迷迷地招呼自己,自己当然要回礼啦。再说,张屠户本就是半个江湖人士,自然知道江湖忌讳,老人、小孩、残疾、妇人这四种人惹不得。

    ps:特别感谢q663391书友为本书投下三张珍贵的评价票。另,上一章的序号错了,特以说明,内容不影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