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放马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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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市市容整洁的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站在街头放眼望去,花草遍地,绿树成荫,天空如刚刚洗刷过的一样澄净,一团团雪也似的白云几乎触手可及,这景象看着就让人心里舒爽。
学生们第一次来到西拉市,这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无不充满了诱惑。由于行程安排紧凑,在西拉市的停留时间只有三天,所以学生们除了吃睡以外,就在市里市外疯狂的游玩、疯狂的购物、疯狂的拍照,以留作纪念。
第一天白天,龙翼、钱如雨、丁小雷、李云加上风铃一行五人在当地导演的引领下,游览了市区内最著名的几处景点;傍晚五人来到当地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品尝特色美味,欣赏高原城市的美丽夜景,之后携手并肩回到宾馆休息。
这一天时间下来,风铃已经和龙翼四人混得像亲兄妹一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没有一点拘束感觉。
钱如雨虽然被丁小雷他们称为“色情狂人”但面对这个可爱外向的小美女,居然也收起了亵渎之心,铃妹长铃妹短的叫个没完,末了还要和她结拜成兄妹。风铃满口答应,并拉了丁小雷、李云一起结拜,却把龙翼拒绝在外。
龙翼大感纳闷,不明白风铃为什么不让自己参与进来,后来经过钱如雨等人的认真分析,说道:“很简单,风铃喜欢你,她想和发展成恋人关系,如果结拜成了兄妹,那就没戏了。”
龙翼瞠目结舌了半晌,最后摇头苦笑,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第二天,五人一起到市区外的一个大草原上学习骑马,顺便观赏高原地带的牧场风光。
本认为高原到处都是山地和丘陵,但到了草原时,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碧草蓝天在远处相连,那种场面极其美妙壮观。
五人都是第一次接触马匹,学了整整一个上午的马术后,总算都能够随心所欲的驾驭了。骑在马背上,一种征服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风铃骑的是匹野性十足的黑鬃马,这种马脚力极佳,虽然开始时很难驯服,可一旦驯服了,就会比其他的马更听话。
在就近的一家饭店里吃了午饭后,五人返回草原马场,并辔放马。
“龙翼、雨哥、雷哥、云哥,咱们五个来赛赛马怎么样?输了的晚上请客!”纵马奔驰了片刻后,风铃意犹未尽的道。
“比就比,谁怕谁啊!”钱如雨拍了拍所骑的枣红马,得意洋洋的道:“我的阿红日行千里、夜行八里,肯定是第一!嘿嘿,风铃,你说吧,怎么个比法?”
风铃手中的马鞭向前一指,道:“骑着马一直向前跑,看哪个先到草原的另一头。”
“风铃,不用跑那么远吧,五百米怎么样?或者十分钟之内看谁领先!”丁小雷提议道。
“我赞成风铃说的比赛方法。”李云道:“赛马不仅要看骑者的马术,更要看马的脚力和耐力,只有长时间和长距离,才能分出高低来。”
龙翼朗声道:“好,就这么定了,大家骑马过来,听我口号一起出发!”
于是五匹毛色不同的马并列成一排,马上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随着龙翼的一声“出发”五人齐声叫喊着,催马疾奔了出去。
骏马在大草场上纵蹄飞奔着,开始时还并驾齐驱,但跑了不过三、四里,便渐渐分出了优劣。
风铃的黑鬃马后井足,越奔越快,很快就超越了龙翼的白马、钱如雨的枣红马、丁小雷的棕马以及李云的乌溜马。
风铃回头冲龙翼等人“咯咯”一阵娇笑,脆声道:“四们大男生赛不过一个女生,好丢人啊!哈哈,我和小黑子在草原尽头等着你们啦,看哪个落在最后请客了!”
说着“啪啪”两声,高扬手中马鞭抽,用力打在黑鬃马的臀部,那马吃痛之下,四蹄翻飞,奔速更快,转眼间便把龙翼四人远远甩在了后面。
“我这马虽然是千里马,想不到风铃骑的居然是万里马,唉,这回累死也追不上了!”钱如雨苦着脸叹道。
“风铃说的对啊,咱们四个大老爷们太不争气了,居然追不上一个女人,传出去能丢死人!”丁小雷叹道。
“不是咱们不争气,是咱们的马不争气!传出去丢的是马脸,非人脸也。”李云笑道。
“别罗嗦了,风铃已经移居第一,接下来咱们四个还得展开竞争呢。哈哈,倒数第一我可不愿意当,就看你们三个谁能获此‘殊荣’了!”龙翼处于四人中领先的位置,也在奋力催着马。
黑鬃马驮着风铃的娇躯渐奔渐远,当看着一人一马从自己视野中消失的瞬间,龙翼的心头突然涌出一种不祥预兆,仿佛在警示着他眼前即将有什么事故发生。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龙翼心头掠过一道阴影。
大草原的气氛宁静祥和,充满了诗情画意,但龙翼这时却觉得其中隐伏了无限的凶险和危机。
“老钱、老丁、老李,前面可能有事,我先走一步!”龙翼说着,施展御空术直接从马上凌空飞纵了出去。
御空术比神足通要耗费灵力许多,所以飞行出数十丈后,龙翼双足着地,改用神足通继续向风铃消失的方向疾追。
“老龙的神色有些不对,难道是咱们风铃出事了?”丁小雷道。
“那咱们快点追啊!”李云道。
“追什么追,你们两个傻瓜二百五!老龙的意图难道你们不明白吗?”钱如雨勒住了马,示意两人也收住马势。
“意图?什么意图?少卖快子,快说!”丁小雷催问。
“嘿嘿,他想甩开咱们,追上风铃,孤男寡女的好亲热啊!”钱如雨咧嘴笑道:“我看咱们还是慢点走的好,免得惊散了鸳鸯!”
“哦,原来如此!”丁小雷和李云齐齐点头,翘起拇指佩服钱如雨。
相对于坐车骑马,龙翼更喜欢自己用双腿奔跑时的感觉,因为在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奔跑的速度,也可以借机锻炼提升自身灵力,尤其是那种风声过耳、景物飞退的刺激更能令人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ps:今天力争再弄出两章来。谢谢你们的支持了!)
西拉市市容整洁的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站在街头放眼望去,花草遍地,绿树成荫,天空如刚刚洗刷过的一样澄净,一团团雪也似的白云几乎触手可及,这景象看着就让人心里舒爽。
学生们第一次来到西拉市,这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无不充满了诱惑。由于行程安排紧凑,在西拉市的停留时间只有三天,所以学生们除了吃睡以外,就在市里市外疯狂的游玩、疯狂的购物、疯狂的拍照,以留作纪念。
第一天白天,龙翼、钱如雨、丁小雷、李云加上风铃一行五人在当地导演的引领下,游览了市区内最著名的几处景点;傍晚五人来到当地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品尝特色美味,欣赏高原城市的美丽夜景,之后携手并肩回到宾馆休息。
这一天时间下来,风铃已经和龙翼四人混得像亲兄妹一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没有一点拘束感觉。
钱如雨虽然被丁小雷他们称为“色情狂人”但面对这个可爱外向的小美女,居然也收起了亵渎之心,铃妹长铃妹短的叫个没完,末了还要和她结拜成兄妹。风铃满口答应,并拉了丁小雷、李云一起结拜,却把龙翼拒绝在外。
龙翼大感纳闷,不明白风铃为什么不让自己参与进来,后来经过钱如雨等人的认真分析,说道:“很简单,风铃喜欢你,她想和发展成恋人关系,如果结拜成了兄妹,那就没戏了。”
龙翼瞠目结舌了半晌,最后摇头苦笑,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第二天,五人一起到市区外的一个大草原上学习骑马,顺便观赏高原地带的牧场风光。
本认为高原到处都是山地和丘陵,但到了草原时,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碧草蓝天在远处相连,那种场面极其美妙壮观。
五人都是第一次接触马匹,学了整整一个上午的马术后,总算都能够随心所欲的驾驭了。骑在马背上,一种征服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风铃骑的是匹野性十足的黑鬃马,这种马脚力极佳,虽然开始时很难驯服,可一旦驯服了,就会比其他的马更听话。
在就近的一家饭店里吃了午饭后,五人返回草原马场,并辔放马。
“龙翼、雨哥、雷哥、云哥,咱们五个来赛赛马怎么样?输了的晚上请客!”纵马奔驰了片刻后,风铃意犹未尽的道。
“比就比,谁怕谁啊!”钱如雨拍了拍所骑的枣红马,得意洋洋的道:“我的阿红日行千里、夜行八里,肯定是第一!嘿嘿,风铃,你说吧,怎么个比法?”
风铃手中的马鞭向前一指,道:“骑着马一直向前跑,看哪个先到草原的另一头。”
“风铃,不用跑那么远吧,五百米怎么样?或者十分钟之内看谁领先!”丁小雷提议道。
“我赞成风铃说的比赛方法。”李云道:“赛马不仅要看骑者的马术,更要看马的脚力和耐力,只有长时间和长距离,才能分出高低来。”
龙翼朗声道:“好,就这么定了,大家骑马过来,听我口号一起出发!”
于是五匹毛色不同的马并列成一排,马上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随着龙翼的一声“出发”五人齐声叫喊着,催马疾奔了出去。
骏马在大草场上纵蹄飞奔着,开始时还并驾齐驱,但跑了不过三、四里,便渐渐分出了优劣。
风铃的黑鬃马后井足,越奔越快,很快就超越了龙翼的白马、钱如雨的枣红马、丁小雷的棕马以及李云的乌溜马。
风铃回头冲龙翼等人“咯咯”一阵娇笑,脆声道:“四们大男生赛不过一个女生,好丢人啊!哈哈,我和小黑子在草原尽头等着你们啦,看哪个落在最后请客了!”
说着“啪啪”两声,高扬手中马鞭抽,用力打在黑鬃马的臀部,那马吃痛之下,四蹄翻飞,奔速更快,转眼间便把龙翼四人远远甩在了后面。
“我这马虽然是千里马,想不到风铃骑的居然是万里马,唉,这回累死也追不上了!”钱如雨苦着脸叹道。
“风铃说的对啊,咱们四个大老爷们太不争气了,居然追不上一个女人,传出去能丢死人!”丁小雷叹道。
“不是咱们不争气,是咱们的马不争气!传出去丢的是马脸,非人脸也。”李云笑道。
“别罗嗦了,风铃已经移居第一,接下来咱们四个还得展开竞争呢。哈哈,倒数第一我可不愿意当,就看你们三个谁能获此‘殊荣’了!”龙翼处于四人中领先的位置,也在奋力催着马。
黑鬃马驮着风铃的娇躯渐奔渐远,当看着一人一马从自己视野中消失的瞬间,龙翼的心头突然涌出一种不祥预兆,仿佛在警示着他眼前即将有什么事故发生。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龙翼心头掠过一道阴影。
大草原的气氛宁静祥和,充满了诗情画意,但龙翼这时却觉得其中隐伏了无限的凶险和危机。
“老钱、老丁、老李,前面可能有事,我先走一步!”龙翼说着,施展御空术直接从马上凌空飞纵了出去。
御空术比神足通要耗费灵力许多,所以飞行出数十丈后,龙翼双足着地,改用神足通继续向风铃消失的方向疾追。
“老龙的神色有些不对,难道是咱们风铃出事了?”丁小雷道。
“那咱们快点追啊!”李云道。
“追什么追,你们两个傻瓜二百五!老龙的意图难道你们不明白吗?”钱如雨勒住了马,示意两人也收住马势。
“意图?什么意图?少卖快子,快说!”丁小雷催问。
“嘿嘿,他想甩开咱们,追上风铃,孤男寡女的好亲热啊!”钱如雨咧嘴笑道:“我看咱们还是慢点走的好,免得惊散了鸳鸯!”
“哦,原来如此!”丁小雷和李云齐齐点头,翘起拇指佩服钱如雨。
相对于坐车骑马,龙翼更喜欢自己用双腿奔跑时的感觉,因为在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奔跑的速度,也可以借机锻炼提升自身灵力,尤其是那种风声过耳、景物飞退的刺激更能令人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ps:今天力争再弄出两章来。谢谢你们的支持了!)